民国时期,许多文人的婚姻都是父母包办的,胡适也不例外。
他们接受西方自由恋爱的思想,大多反感包办婚姻,却又无可奈何。婚后要不就是离婚,要不就是纳妾。
和其它人不同的是,胡适虽然挣扎过,最后还是接纳了父母包办的妻子。
事实上,他的婚姻表面是父母包办,决定权却在“灶王爷”手中。
一、“灶王爷”决定的婚约
众所周知,胡适的婚姻是父母包办的。
一个留学美国的洋博士,风度翩翩的学者,儒雅帅气的进步青年,却娶了一个粗通文字的半文盲村姑。
事实上,胡适对于婚事也做过抗争,最后还是屈服了。
他没有像同时代的大部分人一般,和妻子离婚或者纳妾,还是和妻子相守了一生。
妻子江冬秀,出自当地的望族,两家原本就是亲戚。
江家人看中了少年老成的胡适,料定他会有一番作为,便主动向胡家提亲。
亲上加亲本是一件好事,但是胡适的母亲却很犹豫。
俗话说“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但是江冬秀刚好比大胡适一岁。
而且江冬秀属虎,胡适属兔,“八字”过硬,生肖相克,因而让胡母很犹豫。
由于江家一再坚持,胡母也不好继续推辞,便表示让菩萨做主。
她把江冬秀和其它前来提亲的姑娘的“八字”,一起放在灶君神庙内,请灶王爷来裁夺。如果一段时间后,家里太平无事,便表明这些姑娘的“八字”,和胡适很适合。
胡母在其中任选一个,刚好选到了江冬秀。
如此一来,胡母便没有理由推脱,应下了这门婚事。
胡适的终身大事,就是以这样传统的方式定了下来。
二、思想上的转变
订婚时,胡适才14岁,只是一个刚读完9年私塾的“农村知青”,只能顺从父母的安排。
此时江冬秀也才读过两三年私塾,就文化程度上算得上般配。
不久后,江冬秀来胡家做童养媳,学习做人媳之道,绩溪俗称“通脚”。
而胡适则相继到上海、美国等地学习,两人思想和知识文化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在漫长的13年岁月里,江冬秀独守空闺,照料家事,为胡适尽孝。而胡适则远赴重洋,一心求学。
随着新思潮的影响,胡适开始对婚姻有了自己的看法。
在上海求学的时候,他便发表了一篇写中国婚姻的文章,抨击中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传统。
但是他的思想不够坚定,认为还是应该听取父母的意见。
胡适此时对这一问题的论述,隐约流露出对自身婚姻的不满情绪,却又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
胡母担心儿子反悔,写信催促胡适回家完婚,被胡适拒绝了。
此时的胡适,已经明显不满那“灶王爷”决定的婚事,却又无法违背母亲的意愿,只能把婚期往后延宕,让时间来裁决。
紧接着,胡适到美国留学,生活在自由恋爱、社交公开的社会里,思想上发生了更为复杂深刻的变化。
这些都对他后半生的婚姻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三、逐渐接受婚姻
初到美国的胡适,由于受礼教的影响太深,且对西方的生活方式了解尚浅,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依然是守旧的。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也慢慢受到了当地文化的影响。
胡适在美国自由开放的社交生活下,情感世界掀起了小小的波澜,同时也渐渐对未婚妻江冬秀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
最后,他还是遵从母亲的意愿,斩断和韦莲司的情意,回国和江冬秀完婚。
胡适主动给江冬秀写信,提出放足和识字的要求,希望婚后生活不会有太多的障碍。
而江冬秀的确愿意去学,这一切的付出胡适都看在眼里。
到了民国,他的婚约原本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他13年遵守约定,完全是自觉自愿。
这跟江冬秀照顾胡母,放足和学习有很大的关系。
婚后,江冬秀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却将家庭打理得井井有条,而且一直坚持不让丈夫为官。
胡适一生虽不甘寂寞,却能够保持学者的身份,这与江冬秀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两人的婚姻也曾经陷入困境,江冬秀以死相逼,才留住了丈夫。
结婚后,胡适出了名的怕老婆,也会向妻子表达爱意,相濡以沫过完了一生。
一辈子的相守相伴、细水长流,谁又敢断言,他们之间没有爱情。
这份由“灶王爷”决定的婚姻,看似荒唐可笑,却又向世人展示着婚姻的真谛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