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相亲的历史,它应该和婚姻具有同步性,但又不可能完全同步。一般说,远古时期的婚姻以无意识、缺乏感情的居多,他们的目的只是简单地繁衍后代,而相亲则多表现为有意识寻求感情的行为。古代相亲的特征也是不断变化的,不过古代女子地位低下,相亲上也是不公平的。
古代婚礼
古代相亲的特征一、女方被动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儒家文化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在相亲、婚姻和家庭领域,对妇女的要求是“三从四德”。其中“从父”就是由父亲安排女儿的相亲和婚姻。一个“从”字,说尽了女子在相亲和婚姻问题上的被动性特征。那时候的一部分女子,可以用钱物买卖、交换。
明代才子徐文长的母亲就是被买入徐家的典例。后来,徐文长的父亲去世,他的母亲再一次经历买卖的苦楚,这样的例子在古代屡见不鲜。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古代的相亲和婚姻,对女子是非常被动的。
二、男方主动
和女方被动相对立而言的,是男方具有明显的主动特征。男方主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就风俗而言,相亲时,总是男方去女方家中,或是由男方约定去某个场所。男方可以表现主动积极、正大光明;女方若表现出主动的痕迹,就会被认为是“轻薄相”,所以必须羞羞答答。就行动而言,结婚就相当于娶妻。在“六礼”中有“亲迎”的规定,须男方亲自到女方家中迎妻,从中可以看出男方的主动性。这点要和当今迎亲区分开来,须知如今是建立在“男女平等”之上的。通过以下实例想必各位会有所领悟。古代婚礼
因为更有在相亲中直接抢婚的。
据《中国婚姻史》有关章节记载:“更就民间的劫婚而言,此或因徒贪他人之妻女之色而然,或因门第之隔不易得妻而如此。若春秋时,郑游贩于归途中,遭逆妻者而夺之,以馆于此。”
在南北朝时期也有这样的例子:“高乾求崔氏女不得,其弟昂与往劫之。置女村外,谓兄曰‘何不行礼?’于是野合而归。”
这种行为放到今天虽然令人发指,但在当时而言可谓是稀松平常,这就更能反映出男方具有的明显的主动性。
三、双方“定信物”
旧时在婚姻领域有“郎才女貌”之说,是为婚姻而相亲的一种自然追求,即女方看中了男方,大多重在才识方面,也包括财产、地位气魄等条件。男方看中女方大多注重美貌,以及温柔的性格、细致的处事。了解历史的朋友都知道这是很自然的事。
古代婚礼
因为在古代,男方要负担一家的生活,女的基本不参与劳动。这就要求男方有一定的力量和技能,以适应谋生的需要,以保证生活来源。反过来,主要生活来源由男方解决,男的就要求女方漂亮一些,会处事一些。
当相亲阶段的这些前提基本达到要求后,为了保证今后婚姻的实施,就产生见证这一承诺的需要。通常情况下由一个特定的物件来完成,以表示爱情的相许。这种物件被称为“信物”。
接下来的一套已经老生常谈了。通过相亲后确定了婚姻关系,女方家庭就要给男方家庭生辰八字,男方家庭除了回馈外,通常(必须)会赠与一些礼物、礼金。这些都是相亲成功后的标志。
聘礼
四、相亲的方法
古代相亲的方法大致分为三种。其中最常见的是“说媒”。一般先由小煤进行,后再由大煤认定。小煤起的是桥梁作用,大煤起的是拍板作用,要注意了,这里不同于当今的订婚。
小煤就是行煤的实际操作者,婚姻及相亲介绍人,也就是俗语所说的“媒婆”。她们在男女双方的家庭或本人之间穿针引线,传递信息,当终于说动双方家庭比较乐意接受这桩婚姻后,就进入正式的谈婚论嫁程序。
这个时候,为了保证婚姻双方的社会承认,就有请大煤的需求。大煤一般是社会地位较高的乡绅、族长等。大煤介入谈婚论嫁后,这个婚姻才算是正式确立。大煤的性质好比证婚、主婚。
酒楼
这种相亲模式从古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由于“新思潮”的涌入,从大城市开始逐渐衍生出近现代婚姻文化、相亲方式也随之改变。相比之下,近现代婚姻的男女平等才是改变核心所在,亦是当今不可丢失的一种意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