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帝钱适合八字缺金 五帝钱适合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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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勇

《史记·封禅书》中有如下一段文字:

今天子所兴祠,太一、后土,三年亲郊祠,建汉家封禅,五年一修封。薄忌太一及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宽舒之祠官以岁时致礼。凡六祠,皆太祝领之。至如八神诸神,明年、凡山他名祠,行过则祠,行去则已。方士所兴祠,各自主,其人终则已,祠官不主。他祠皆如其故。[1]

以上文辞和标点,俱照录今中华书局新点校本,为其间文字有明显脱佚,也有莫名其妙的增补,部分句读似亦应重新斟酌。

五帝钱适合八字缺金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南宋建安黄善夫书坊刻三家注本《史记》

上列引文中存在的文字脱佚问题,主要是“薄忌太一、及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宽舒之祠官以岁时致礼”这句话,文中明显存在脱漏,即文意不够通顺,即“薄忌太一及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诸事项中,除了“五”字之外,“薄忌太一”、“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事均被标上了专名号,这样一来,便与下文“凡六祠,皆太祝领之”失去了照应,即以“五事”对“六祠”,怎么对也对不上,所以一定会有讹误。

对此,唐人司马贞解释说:

《郊祀志》云祠官宽舒议祠后土为五坛,故谓之‘五宽舒祠官’也。[2]

所谓“祠官宽舒议祠后土为五坛”,是指《史记·封禅书》和《汉书·天文志》记载的司马谈、桓宽奏议汉武帝当“亲祠后土,后土宜于泽中圜丘为五坛”事[3]。

按照司马贞的说法,这“五宽舒(之)祠官”实质上指的就是汉武帝祠祀的后土祠,可这么一讲,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即“薄忌太一及三一、冥羊、马行、赤星”再加上“五宽舒之祠官”,总共虽为六种祠祀,与下文“凡六祠,皆太祝领之”那句话相互吻合了,但后土的祭祀乃是与太一之祭处于同等地位,要由天子“亲郊祠”,把后土下放到“太祝领之”这一档次里来祭祀,一者与前文相抵牾,二者单单把后土这样处理而弃置太一于不顾,这也悖戾正常的逻辑。所以司马贞的解说显然不能成立。

其实这样的解释,并不是司马贞对《史记》这一记述唯一的解释。在后人用《史记·封禅书》补作的《史记·孝武本纪》里,司马贞从另一个角度阐释这个“五”字说:

五者,(薄忌)太一也,三一也,冥羊也,马行也,赤星也。凡五,并祠官宽舒领之。[4]

可这下面“凡六祠,皆太祝领之”云云的话,还是没法与之相承接。对此,司马贞以为“五者之外有正太一后土祠(今中华书局新点校本即作此标点),故六也”[5]。其说为王先谦《汉书补注》所承用[6]。不过这话讲得却是愈加糊涂。所谓“正太一”是与“薄忌太一”相对而言,指的就是《封禅书》中“今天子所兴祠,太一、后土”的“太一”,实际指的是北极点(同北极星有别),也可以说是北极神。它是“天”的具体体现,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大天”。大家常说“皇天后土”那个成语,可以说太一乃是皇天的具体标志。

因此,太一是太一,后土是后土,太一与后土二神祠所祭祀的对象,实际上分别是苍天与大地。了解这些情况之后,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是不能连读为“正太一后土祠”的,所以司马贞讲的“五者之外有正太一、后土祠,故六也”这句话,也就根本不能成立。若在薄忌太一、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神祠其间再加入太一、后土二神之祠,那总共就成了七祠而不是六祠了。清人梁玉绳、姚范都明确指出过这一不合理之处[7]。由此可见,要想顺畅地《史记·封禅书》上述文句,还要另辟蹊径。

检《汉书·郊祀志》载述同事云:

诸所兴,如薄忌泰一及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床,宽舒之祠官以岁时致礼。凡六祠,皆大祝领之。[8]

“泰一”与“太一”、“大祝”与“太祝”,皆同一词语的异写,在此不必纠缠,而《史记·封禅书》之“五”字《汉书·郊祀志》书作“五床”,却向我们透露出《史记》原本的面貌。

这个“五床”,见于《汉书·地理志》的记载,本是一座山名:

(左凭翊)谷口。九嵕山在西。有天齐公、五床山、僊人、五帝祠四所。[9]

《汉书·郊祀志》中的“五床”指的就应该是这所五床山祠。合此五床山祠,《史记·封禅书》与《汉书·郊祀志》两书自薄忌太一以下正为六祠,上下通畅,从表面上看,似乎再也没有什么窒碍之处了,故清人梁玉绳就以为《史记·封禅书》这里的问题本简单明了,“盖五字下误脱床字耳”[10]。照此说法,是传世文本的《史记·封禅书》在这里有夺误,太史公的本意不是就写这么一个“五”字,而是在它的下面,还别有他文。

然而,实际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简单,太史公原本到底写的是“五”个啥,还需要稍事斟酌。清人姚范尝就《汉书·郊祀志》记载的“五床”论述说:“按五床孝宣帝时所立,疑《汉书》误。”[11]其后,王先谦进一步指出其致误的原因说:“五床,‘床’字疑后人缘下文‘五床山’误加,以合下六祠之数。”[12]

姚范、王先谦两人的思索,是出自同一缘由,即《汉书·郊祀志》下文在记述汉宣帝兴建的神祠时叙述说:“京师近县鄠,则有劳谷、五床山、日月、五帝、僊人、玉女祠。”[13]姚范和王先谦的逻辑是既然这对五床山的祠祀是始于汉宣帝时期,那么,前边在讲述武帝“所兴祠”时就不应该列入“五床”。

如果说人们对这一记述还存有疑虑的话,那么《汉书·郊祀志》接下来在讲述成帝罢废高祖以来列朝兴建的祠祀时,仍然清楚地把这“五床”列在宣帝的名下[14],就使我们不能不重视这一情况,重新思索《史记·封禅书》与《汉书·郊祀志》的真实面目。

现在我们面临的基本事实是:第一,《史记·封禅书》“五”字之下肯定是有缺文,而这处缺文由来已久[15]。第二,《汉书·郊祀志》“五床”的写法,悖戾五床山祠的设立时间,即对五床山的祠祀始自汉宣帝时期,而《史记·封禅书》以及《汉书·郊祀志》是在载述汉武帝“所兴祠”的时候,记下了这个名为“五某”的神祠,因而“五床”之说应有讹误,很可能就像王先谦所讲的那样,即“‘床’字疑后人缘下文‘五床山’误加,以合下六祠之数”。对此,我以为更大的可能是班固在撰著《汉书·郊祀志》所依据的《史记·封禅书》在“五”字之下就有缺文,班固自以为是地补入了这个“床”字。

这样的话,我们就应该重新寻求在《史记·封禅书》那个“五”字之下到底缺损了个什么字?

前边在讲述太一问题时,只是适当说明了太一本身亦即所谓“正太一”祭祀的性质,没有说明那个“薄忌太一”。所谓“薄忌”,是指亳人谬忌,其事首见于《史记·封禅书》:

亳人谬忌奏祠太一方,曰:“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太一东南郊,用太牢,七日,为坛开八通之鬼道。”于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长安东南郊,常奉祠如忌方。[16]

“薄忌”就是略称此亳人谬忌,而“薄”乃是“亳”的同音异写[17]。故所谓“薄忌太一”是指基于这次薄忌的奏请而设置太一神祠,其祭祀规格、方法和地点都与天子兴建的太一神坛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薄忌奏请祭祀太一的同时,提到了“太一佐五帝”。是不是这次也同时开设了五帝的神坛,《封禅书》没有清楚记载。不过随后不久,我们就看到如下情况:

上遂郊雍,至陇西,西登崆峒,幸甘泉。令祠官宽舒等具太一祠坛,祠坛放薄忌太一坛,坛三垓。五帝坛环居其下,各如其方,黄帝西南,除八通鬼道。……五帝各如其色,日赤,月白。[18]

又:

于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公玉)带图。及五年修封,则祠太一、五帝于明堂上坐,令高皇帝祠坐对之。祠后土于下房,以二十太牢。……而上又上泰山,自有秘祠其巅。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而有司侍祠焉。[19]

显而易见,就是在汉武帝时期,至少在甘泉、奉高、泰山三地正式开设了五帝祠坛,因而有理由推测,《史记·封禅书》“五”字之下所缺佚的应是“帝”字,即相关文字当连缀为“薄忌太一及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帝,宽舒之祠官以岁时致礼。凡六祠,皆太祝领之”。

通贯审视《史记·封禅书》这段文义,应是分作“今天子所兴祠”、“方士所兴祠”以及“他祠”这三大类祠祀来概括叙述汉武帝时期的祭祀情况,而。因“今天子所兴祠”又可细分为天子亲郊祠者、封禅者、太祝所领祠官致礼者以及此外其他性质者这四种情况。揣摩其文义,可将这段内容重新标点如下:

今天子所兴祠:太一、后土,三年亲郊祠;建汉家封禅,五年一修封;薄忌太一及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帝,宽舒之祠官以岁时致礼,凡六祠,皆太祝领之;至如八神诸神,明年、凡山他名祠,行过则祠,行去则已。方士所兴祠,各自主,其人终则已,祠官不主。他祠皆如其故。

同现行的中华书局新点校本相比,这样标点,似乎能够更加清楚、也更加准确地体现太史公的本意。

不过,认真阅读前列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南宋建安黄善夫书坊刻三家注本《史记》的读者可能会发现,中华书局新点校本这段文字,同三家注本《史记》存在明显的差异,即“至如八神诸神,明年、凡山他名祠”这两句话,三家注本《史记》并没有那个“诸”字。

五帝钱适合八字缺金

南宋初刻单附《集解》之十四行本《史记》

那么,是三家注本脱却了这个“诸”字么?我们看比三家注本更早、也更权威的南宋初刻十四行本《史记》,这处文字同三家注本一模一样,也是书作“至如八神诸明年凡山他名祠”。不用说这些像模象样的古本,就连明末所出商业性极强的《史记评林》,这处文字还是如此。再往后,到了清代,皇家主持勘定的武英殿本《史记》,文字依然没有改变。

五帝钱适合八字缺金

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史记》

五帝钱适合八字缺金

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史记》

其实关于这处文字,用不着这样广征古刻旧本,看一看承用《史记·封禅书》的《汉书·郊祀志》就能够明白——《汉书·郊祀志》里就没有这个“诸”字[20],这意味着班固在东汉前期见到的那部《太史公书》就是这样!

五帝钱适合八字缺金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所谓景佑本《汉书》

《史记·封禅书》所记“八神”,都有具体的名目,是实指而非泛称,这就是见于《封禅书》前文的齐地之天主(德勇案:请注意,这不是西洋那个“天主”)、地主(德勇案:请注意,这不是我们常说的那种“地主”)、兵主、阴主、阳主、月主、日主和四时主[21]。所以,既然已经明云“八神”,就没必要再复缀“诸神”二字。迭床架屋,不符合古人行文惯例。

那么,在剔除这个衍增的“诸”字之后,这个句子该怎么读呢?今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的句读,乃遵循前人惯例,读作“至如八神,诸明年、凡山他名祠”[22]。这样读,是把“诸”字解作“统括”之义,从上面列出的《史记评林》书影中大家可以看到,明人余有丁读《史记·封禅书》就是这样读的:“‘诸’字是统括字,举明年、凡山以统其余也。”清初人刘淇在阐释“诸”字的虚词语义时也谈到了这个例证,并论之曰:

又《广韵》云“非一也”。……愚按如《汉书·宣帝纪》:“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徭事。”《魏志·路粹传》注:“凡说融诸如此辈,辞语甚多。”此“诸”字并统括之辞也。[23]

可见《汉书·郊祀志》的读法准确无误,而只要稍微参照一眼《汉书·郊祀志》的句读,中华书局的《史记》新点校本就不应当如此颟顸,更何况点校者既然遍览中外传世古本,怎么竟然连出条校记标记版本的文字差异也不做,真是岂有此理!

最后说明一下,中华书局新点校本这个“诸”字,应是张文虎在校刊同治金陵书局本时错误添加,盖中华本乃以此本为底本也(手头没有同治金陵书局本,不便覆核,请谅解)。当时清廷已经风雨飘摇,张氏以衰老之身,司职此役,颇多无可奈何之处,不过勉为其难而已,思虑容有未周[24]。不过即便如此,既然完全没有版本依据而硬生生地增入这一“诸”字,总应当在他的《校刊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中有所说明才好,而我们连这也没有看到[25],就不能不说是他老人家不应有的疏忽了。

2021年8月13日记

2021年8月21日改定

注释

[1]《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14)卷二八《封禅书》,页1684。

[2]《史记》卷二八《封禅书》唐司马贞《索隐》,页1685。

[3]《史记》卷二八《封禅书》,页1669。《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二五上《郊祀志》上,页1221。

[4]《史记》卷一二《孝武本纪》唐司马贞《索隐》,页614。

[5]《史记》卷一二《孝武本纪》唐司马贞《索隐》,页614。

[6]清王先谦《汉书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影印清光绪二十六年虚受堂原刻本)卷二五下《郊祀志》下,页552。

[7]清梁玉绳《史记志疑》(北京,中华书局,1981)卷一六,页820。清姚范《援鹑堂笔记》(清道光姚莹刊本)卷一五,页17b—18a。

[8]《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下,页1258。

[9]《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页1545。

[10]清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六,页820。

[11]清姚范《援鹑堂笔记》卷一五,页17b—18a。

[12]清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二五下《郊祀志》下,页552。

[13]《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下,页1249—1250。

[14]《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下,页1257—1258。

[15]案清张文虎《校勘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77)卷三(页358)谓“北宋本‘五’字下嵌补‘床’字,与《郊祀志》合”,这显然是校刊者依据《汉书·郊祀志》所增入,不足为信。

[16]《史记》卷二八《封禅书》,页1666。

[17]《史记》卷一二《孝武本纪》唐司马贞《索隐》,页580—581。

[18]《史记》卷二八《封禅书》,页1675。

[19]《史记》卷二八《封禅书》,页1682。

[20]《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下,页1248。

[21]《史记》卷二八《封禅书》,页1645。

[22]《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下,页1248。

[23]清刘淇《助字辨略》(北京,中华书局,1954)卷一,页41。

[24]清张文虎《张文虎日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同治六年九月廿八日,页106。

[25]清张文虎《校勘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卷三,页358。

责任编辑:臧继贤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