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在临场执行裁判工作中为防止误判,必须加强预判、合理取位、抓住关键、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每次死球时,要相互环视一下,以加强判断的准确性。尤其是当裁判员判断不一致时,第一裁判员应慎重、迅速、果断做出最后判定,必要时可与其他裁判员交换意见后,做出判定,其他裁判员必须服从该判定。
(一)扣球与拦网时的配合
第一裁员:应重点负责扣球一方球网上沿和近端犯规情况。其目光应先是集中在拦网队员的手上,余光注意扣球队员的击球,再随球移动。
第二裁判员:应重点负责拦网一方球网上沿以下和近端犯规情况。其目光应先由下至上,再由上至下,并在球网和中线稍有停留,再把目光迅速向击球方向。
(二)发球时的配合
第一裁判员:主要负责发球队是否犯规,发球一方的位置错误和发球掩护等。
第二裁判员:注意负责接发球一方的位置错误。
(三)球飞向第二裁判员一侧无障碍区时的配合
第二裁判员应快速移动到球飞向的对面,协助司线员判断球的整体或部分是否从延长空间进入对方无障碍区,也可防止第二裁判员干扰队员击球。
(四)请求暂停或换人时的配合
第一裁判员在换人和暂停时,应给予记录员足够的登记时间,待登记完毕示意后,再鸣哨继续比赛。
当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时或鸣哨发球后,第二裁判员不得允许某队请求暂停或换人,如第二裁判员错误的鸣哨,第一裁判员应拒绝,并立即恢复比赛。
换人时,第二裁判员确认后即鸣哨、取位并做出手势,联络记录员(是否合法,合法举单手),替换登记完毕后,记录员向第二裁判员举双手示意,第二裁判员再向第一裁判员示意。
暂停时,第二裁判员确认后即鸣哨并做出手势,联络记录员(是否合法),暂等时间到鸣哨示意队员入场,必要时将暂停次数通知教练员,第二裁判员再向第一裁判员示意。
(五)不符合规定的请求时的配合
在第一次没有影响和延误比赛时,第一、二裁判员应予拒绝。
在同一场中再次发生,应由第一裁判员予以“延误判罚” (红牌),记录员登记在记分表上。
(六)延误比赛时配合
第一次出现延误比赛时,第一裁判员予以“延误警告” (黄牌),记录员登记在记分表上。
在同一场中再次发生应由第一裁判员予以“延误判罚” (红牌),记录员登记在记分表上。
局前和局间的“延误判罚”,记录员登记在下一局中。
原文链接:气排球裁判员的临场分工与配合(公众号:中国老年气排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