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八字分析 八字命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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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罪案史录11

文/赵小昭

《水浒传》里的世界,从某个角度来看可谓是一个“反法制的世界”。

天子代天牧民,“替天行道”本是朝廷的专利,梁山上的一群犯罪分子却打出“替天行道”的招牌,很明显意思就是天道不申,人道奉行,朝廷缺位,我来补刀!

《金瓶梅》却刚好相反。在《金瓶梅》那个极度荒诞、扭曲的世界里,所呈现的却是一个处处有法、事事依法裁断的“法治世界”----

西门庆与人做生意,首先想到的是要签合同,“借款有借票,雇佣有契据,合伙有合同,盐引有堪合,买丫头有文契,就连投靠亲友居然也要有‘投靠文书’。”(格非《雪隐鹭鸶:〈金瓶梅〉的声色与虚无》)

本期【罪案史录】将“法律达人”西门庆作为一个观察和剖析传统法律文化的社会标本,从另一个角度来领会《水浒传》和《金瓶梅》的作者想要传达给世人的真正寓意吧。

一.武松为什么告不了西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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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98版电视剧《水浒传》

公元1116年,即赵宋王朝的政和六年。这一年正月二十一,潘金莲用砒霜毒死了武大郎。

潘金莲杀了武大郎后,西门庆做了三件事:

1、收买法医何九叔;

2、贿赂清河县县长兼法院院长;

2、威胁恐吓证人,包括左右邻居,尤其是郓哥。

这三件事都是围绕一个目的,就是应对武松打官司。西门庆自己相信法律,所以就认为所有的人都相信法律。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武松是“都头”,是个懂法律的刑警队长,即使输了,武松也会认输。

很快,出差的武松回到清河县。迎接他的是武大郎的灵位和“不守妇道”有前科的嫂嫂。

武松得知了武大郎被谋杀的前因后果。他首先想到的是走法律程序,开始搜集证据证人,用法律的武器来为死者讨回公道。

当武松作为被害人家属,拿了一纸辞状和武大两块尸骨到阳谷县衙自诉,法院院长就是不采信、不受理(明显已经被潜规则了):

“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

打官司这件事,无论是西门庆还是武松,都是用常规的、既定的模式技术化操作。武松所做的一切,都在西门庆的预料之中;而西门庆所做的一切,作为刑警队长,武松不可能不知道。

在常规的技术化操作阶段,西门庆胜利。在清河县,法律就是为西门庆这类人服务的。

一般人走法律程序遇到这种情况,有两种选择:

1、99%的人忍气吞声,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发泄;

2、剩下1%,不断上访,就是进京告御状。

武松既不上访,也不就此作罢,而是自己动手执法---杀人。这就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艺术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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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杀嫂 ,图自98版电视剧《水浒传》

《水浒传》里武松很轻松就把西门庆杀了,这倒也不夸张,类似案例在新闻里有见过。

但是,《金瓶梅》才是真相。

底层出身的武松,很少有机会去狮子楼这样的五星级豪华酒店;也没有机会结识富可敌国的西门庆这样的上层社会人士。

狮子楼有几层楼?哪一间是VIP包房?西门庆长什么样子?武松都不清楚,还得一路打听,这场事先张扬的寻仇,当然就有人去给西门庆通风报信,西门庆立马做出反应——逃跑!

西门庆相当清楚,在武力上自己绝不是武松的对手,要想成功逃跑活命,就要想个办法拖住他,于是把自己的扇子给了一起喝酒的李外传。

武松还真的上当了。当他冲进狮子楼,看见一个拿着传说中西门庆定制的全球限量版扇子的人,不由分说上去就是一顿暴打。打到对方快断气了,才搞清楚这人不是西门庆。而此刻捕快衙役们早已赶到,“打虎英雄”变成“杀人者”,武松沦为阶下囚。

二.西门庆为什么喜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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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敦邦水浒人物之”西门庆“

两千多年前,主张的韩非子在《韩非子·备内》里,说:“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赋,是以其民绝望,无所告诉。”法令所防备的、刑罚所惩罚的,常常都只是的底层百姓,民众感到绝望,却又无处申诉。

于是就有了“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样的俗话说,是百姓对「打官司」抗拒、排斥、恐惧的心理的真实反映。

西门庆却很喜欢打官司,借用法律的武器让自己“合法”地成为赢家。这比“流氓有文化”要恐怖得多。

在《金瓶梅》17回之前,西门庆所信赖的只有钱,追求的只有色。

“那佛祖西天,也只不过要黄金铺地”,就算是“奸了嫦娥,奸了织女”,做再多的缺德事,“咱只消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多烧几柱天价香、多买点巴西龟和毒蛇放生、进寺庙或者坐飞机都撒币,就可以岁月静好了。

在追求色这方面,高衙内远不及西门庆。西门庆看上谁的老婆,凭着「潘、驴、邓、小、闲」就能得手,不需要有个当大官的爹。

西门庆的法律意识,源自一场差点让他掉脑袋的官司。

《金瓶梅》第17回,西门庆正建造花园、新房,打算将富婆李瓶儿娶回家时,女儿西门大姐和女婿陈经济带着全部家当“箱笼床帐”,连夜搬回家来了。

西门庆吃了一惊,赶紧问原因。

亲家陈洪是西门庆此前最重要的靠山,因为陈洪是京城卫戍区司令(禁军提督)杨戬的亲家。

杨戬防御辽国军事进攻不力,遭到弹劾,进了大牢被监禁审问,其门下亲族、亲信都发配充军。听到消息的陈洪赶紧让儿子跑路,去老丈人西门庆家躲避。

这一晴天霹雳把西门庆震得「耳边厢只听飕的一声,魂魄不知往那里去了。」啥花园、新房全部停工,每日将大门紧闭,全家人都不许外出。

老婆吴月娘宽慰他,这事到底跟咱们没直接关系,别担心。西门庆恼了,你这妇人懂个P!

坐以待毙不是西门大官人的风格,他立即派人到京城哨探,果然----朝廷名单上“鹰犬之徒,狐假虎威之辈”里,有“亲党陈洪、西门庆”,要被“置之典刑,以正国法”。

在蔡京儿子和管家指点下,西门庆家人拿“白米五百石”(白银五百两)去贿赂当朝右相李邦彦,“邦彦见五百两金银,只买一个名字,如何不做分上?即令左右抬书案过来,取笔将文卷上‘西门庆’名字改作‘贾廉’”。

这场官司让西门庆后怕不已,他终于明白:靠山山会倒,还是法律比较直接、更加可靠。

三.西门庆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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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瓶儿(叶仙儿饰演)-1996台湾经典TV剧《金瓶梅》

这一场差点掉脑袋的官司有惊无险的过去了。西门庆继续之前的修建工程,花园照旧还盖。

一抬头,西门庆却看到天空中一只煮熟的鸭子飞过---已经定下亲事的李瓶儿,居然改嫁给了蒋竹山,还倒贴钱在西门庆家对面开了一家生药铺。

“夺妻之恨”加上“同行是冤家”,西门庆气得“在马上只是跌脚”!

话说混混出身的西门庆发达后,并没有无情无耻无理取闹,也没喝“不要和不同阶层的人做朋友”这碗鸡汤。

清河县两个“道上混的”知名人物,草里蛇鲁华,过街鼠张胜,就一直得到他的资助。听说有人送西门大官人绿色的帽子,两人立刻要求帮他出这口气。

越是用不法手段左右法律得到利益的人,就越依赖、相信法律。所以西门庆并不是让这两人去把蒋竹山打一顿,或者杀了,这是犯法的。即便是要弄死他,也要走法律的途径。

这天,蒋竹山的药铺里来了两个「吃的浪浪跄跄,楞楞睁睁」的顾客---鲁华、张胜,要买两样根本不存在药:狗黄、冰灰---冰又不是草木、煤炭,哪来的灰?

这与《水浒传》里武松为施恩出头,“醉打蒋门神”是一个套路。

武松喝得醉醺醺的来到快活林酒店,一坐下就嫌酒不好,又嫌老板姓蒋,“为何不姓李?”然后要老板娘陪他喝酒---这明显是调戏妇女。

老板娘忍不住想去教训一下这个酒鬼,结果被武松丢进酒缸里。任何一个男人看见自己的女人被人羞辱,都会忍无可忍。这正是武松的目的---迫使蒋门神出手,再把他打服,夺回快活林。

蒋门神是个男人,蒋竹山却不是。摇铃卖药游医出身的蒋竹山,也有些江湖阅历,他看出来者不善,是陪着笑脸客客气气的解释:“只有牛黄,那有狗黄?”“生药行只有冰片,是南海波斯国地道出的,那讨冰灰来?”

鲁华、张胜意识到逼蒋竹山翻脸是不可能了,再继续下去可能要听一堂“药材知识讲座”。于是「只与他说正经话罢」。

张胜说:老蒋啊,你当年死了老婆,没钱办丧事,让我做保人,从我朋友鲁华那里借了30两银子,你还钱吧。

“我并没有借他甚么银子。”蒋竹山不得不正面回答,“我不知阁下姓甚名谁,素不相识,如何来问我要银子?”又补充,“就借你银子,也有文书保人。”

“我张胜就是保人。”两人拿出了伪造好的借条,人证物证俱全。蒋竹山「气的脸腊查也似黄了,骂道:“好杀才,狗男女!你是那里捣子,走来吓诈我!”」

蒋竹山一出口骂人,鲁华就马上出手打人,「隔着小柜,飕的一拳去,早飞到竹山面门上,就把鼻子打歪在半边,一面把架上药材撒了一街。」

挨打后,蒋竹山终于想到了走法律途径:“我和他见官去!谁借他甚么钱来!” 「鲁华又是一拳,仰八叉跌了一交,险不倒栽入洋沟里,将发散开,巾帻都污浊了。」

蒋竹山「大叫“青天白日”起来」,这样满地打滚的泼妇行为,引来了联防队员「保甲上来,都一条绳子拴了。」

这一切都在西门庆的算计之中。蒋竹山被保甲栓走了,西门庆「即差人分付地方,明日早解提刑院。」

借贷契约、保人齐全,提刑院判决的结果是蒋竹山被杖责三十,并偿还鲁华三十两银子。

李瓶儿很快就跟蒋竹山断绝关系,将他扫地出门。跟着就乖乖地带着家财,嫁给西门庆,做了他的第6房小妾。

四.“大明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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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省港旗兵》剧照

《水浒传》和《金瓶梅》写的虽然是宋代,成书时间和反映出的真实社会,经现代无数学者考证证实,说的都是明朝的事。

这两本书似乎都是「道德与法治」的反面典型。特别是《水浒传》,常常被视为“宣扬暴力犯罪”、“法治精神的缺失”的禁书。

《水浒传》从来没有教你杀人放火,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在展示,当法律失去公义,一切只剩下道义时,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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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少不读水浒”担心看了会变得暴力、堕落的,你也太看得起一本书的力量了。现实生活本身才能教导出人,如果《水浒传》能教坏人,那一人一本《唐诗三百首》就人人都都能写诗!给犯人一人一本《道德经》就行了,还要捕快干嘛?

明代自开国皇帝朱元璋时期就颁行的《大明律》中,就有“讲读律令”的条文。官员不但要讲读律例,还要通晓律意,不然会被责罚;普通百姓在犯了普通罪行时,若能背出一条几条律文,或家里能找出一本《大明律》来,罪减一等。

为了加强「大明法制建设」,朱元璋将自己亲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汇总,再加上就案而发的言论,合成了一种训诫天下臣民必须严格遵守的刑事特别法---《明大诰》。

读书人要读《大明律》、《大诰》以及《教民榜文》等,科举考试也会考到相关法律;在井水饮处的乡间与街头饭店人情酒礼上,先要宣读一段《明大诰》里的“元璋语录”与“大明条律”,才可以cheers;官府定期举办巡回讲法团,每到一处,里甲长就吹哨子打铜锣,聚集村民市民,宣讲太祖的“六条”圣谕。

除了官方的宣传,民间也很重视法律书籍的编撰和出版。甚至,在儿童的识字课本中,也会介绍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

晚清刘树屏编撰、吴子城绘图的《澄衷蒙学堂字课图说》一书中,“斩”和“绞”等刑罚,不但有字面上的释义,还配有图像,非常直观,便于儿童识字和记忆(#清朝童年阴影#)。

效果怎么样?西门庆:“呵呵呵,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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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氏电影《金瓶风月》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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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水浒传》 [明]施耐庵、罗贯,林峻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版。

《宋刑统.杂律》 《金瓶梅》里的普法运动-《滨海时报》2016-5-12

《从潘金莲案论宋代法律与实践的背离》作者潘梅

《金瓶梅》中法律制度丛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1-06-30

《“武松斗杀西门庆”故事的法学解读》-宿州学院学报2007-4月Vol. 22, No.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