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表B.5.1 施工方案
§ 2. 表B.5.2 架体基础
§ 3. 表B.5.3 架体稳定
§ 4. 表B.5.4 杆件与锁件
§ 5. 表B.5.5 脚手板
§ 6. 表B.5.6 交底与验收
§ 7. 表B.5.7 架体防护
§ 8. 表B.5.8 构配件材质
§ 9. 表B.5.9 荷载
§ 10. 表B.5.10 通道
检查项目指引
1. 表B.5.1 施工方案
1.表B.5.1 施工方案
★ 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 专项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设置要求:
1、双排脚手架及木板支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JGJ166—2008第7.1.1条)
2、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设计方案。双排脚手架高度在24m及以下时,可按构造要求搭设;模板支撑架和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步手架应按规范进行结构设计和计算。(JGJ166—2008第1.0.4条)
3、施工单位应在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建质【2009】87号)第五条
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 13号)文件规定,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建质【2009】87号第八条)
5、相关技术用表可参照《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版)——GDAQ21101、GDAQ21102、GDAQ21103、GDAQ4314、GDAQ2314-1。
2. 表B.5.2 架体基础
★架体基础应平整、坚实,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架体基础示意图 参考图例B.5.2-1
设置要求:
1、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JGJ166—2008第7.1.6条)
2、脚手架基础必须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按基础承载力要求进行验算。(JGJ166—2008 第5.5.1条、第7.2.1条)
★ 架体基础应按要求设置垫板、可调底座
★ 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立杆基础做法 参考图例B.5.2-2
设置要求:
1、土层地基上的立杆应采用可调底座和垫板。(JGJ166—2008第7.2.3条)
2、垫板长度宜采用长度不小于立杆2跨、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JGJ166—2008 7.3.1条)
3、可调底座的钢板厚度不得小于6mm,可调底座丝杆与调节螺母啮合长度不得小于6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JGJ166—2008第3.3.8条)
4、当脚手架立杆基础为混凝土(包括混凝土垫层、混凝土结构层)结构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不设底座和垫板。
5、纵、横向横杆作为扫地杆距地面高度应小于或等于350mm。(JGJ166—2008第6.1.4条)
3. 表B.5.3 架体稳定
★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在架体底部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连墙件,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 架体拉结点应牢固可靠
★ 连墙件应采用刚性杆件
钢管扣件做连墙件 参考图例B.5.3-1
设置要求:
1、连墙件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呈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每层连墙件应在同一平面,其位置应由建筑结构及风荷载确定,且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5m;连墙件应设置在有横向横杆的碗扣节点处,当采用钢管扣件做连墙件时,连墙件应与立杆连接,连接点距碗扣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JGJ166—2008第6.1.7条)
2、连墙件应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刚性结构,连接应牢固可靠。(JGJ166—2008第7.3.1条)
★架体竖向应沿高度方向连续设置专用斜杆或八字撑
★专用斜杆两端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的碗扣节点处
★ 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的设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专用斜杆设置示意图 参考图例B.5.3-2
钢管扣件做斜杆设置参考图例B.5.3-3
斜杆与立杆扣接参考图例B.5.3-4
设置要求:
1、专用斜杆应设置在有纵、横向横杆的碗扣节点上;当脚手架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每隔5跨应设置一组竖向通高斜杆;当脚手架高度大于24m时,每隔3跨应设置一组竖向通高斜杆。(JGJ166—2008第6.1.5条)
2、当采用钢管扣件作斜杆时,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扣接点距碗扣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当出现不能与立杆扣接时,应与横杆扣接,扣件扭紧力矩应为40~65N•m。(JGJ166—2008第6.1.6条)
3、纵向斜杆应在全高方向设置成八字形且内外对称,斜杆间距不应大于2跨。(JGJ166—2008第6.1.6条)
4. 表B.5.4 杆件与锁件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碗扣节点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当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时,顶部24m以下的连墙件层应设置水平斜杆,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 架体组装及碗扣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斜杆与立杆扣接 参考图例B.5.3-4
设置要求:
当脚手架高度大于24m时,顶部24m以下所有的连墙件层必须设置水平斜杆,水平斜杆应设置在纵向横杆之下。(JGJ166—2008第6.1.8条)
5. 表B.5.5 脚手板
★ 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 脚手板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
★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应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且挂钩处于锁住状态
设置要求:
1、参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表B.3.5相关内容。
2、参照门式钢管脚手架表B.4.5相关内容。
6. 表B.5.6 交底与验收
★ 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 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
★ 验收内容应进行量化,责任人应签字确认
设置要求: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管理人员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JGJ166—2008第7.1.2条)
2、首段高度达到6m时,以后每升高6~8m,应进行检查和验收;架体随施工进度升高应按结构层进行检查;高度达到24m时,在24m处或在设计高度H/2处及达到设计高度后,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JGJ166—2008 第8.0.4条)
3、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建质【2009】87第十七条)
4、验收内容应进行量化,参考推荐用表表B.5.6。
7. 表B.5.7 架体防护
★ 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设置要求:
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与架体绑扎牢固。
★ 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参考图例B.5.7——1、2)
★ 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参考图例B.5.7——2)
★ 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设置要求:
1、防护栏杆应在立杆0.6m和1.2m的碗扣接头处搭设两道。
2、作业层外侧设置高度不应小于180mm的挡脚板。(JGJ166—2008第7.3.8条)
作业层安全防护立面图 参考图例B.5.7-1
作业层防护栏杆示意图 参考图例B.5.7-2
8. 表B.5.8 构配件材质
★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杆件应无弯曲、变形、锈蚀
★ 主要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与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构配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JGJ166—2008第3.3.6条)
①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纹、无锈蚀、无分层、无结巴、无毛刺等,不得采用横断面接长的钢管。
②铸造件表面应光整,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③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④各焊缝应饱满、焊药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砂、咬肉、裂纹等缺陷。
⑤构配件防锈漆涂层应均匀,附着应牢固。
⑥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2、可调构件,螺纹部分完好,无滑丝现象,无严重锈蚀,焊缝无脱开现象。
3、主要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与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见JGJ166—2008第3.2.5条、3.4.1条及附录A)
9. 表B.5.9 荷载
★ 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施工中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荷载不得超过方案设计取值和规范中的荷载标准值。(JGJ166—2008第4.2条)
★ 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设置要求:
施工过程中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荷载应堆放均匀,不应集中堆放,导致脚手架局部超出设计值或架体失稳破坏。
10. 表B.5.10 通道
★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 专用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人行坡道设置图 参考图例B.5.10
设置要求:
1、人行通道坡度宜小于或等于1:3,并应在通道脚手板下增设横杆,通道可折线上升。(JGJ166—2008第6.1.10条)
2、宜用钢管构件搭设。
通用术语注释
1、碗扣式脚手架:
采用碗扣方式连接的钢管脚手架。
2、碗扣节点:
脚手架碗扣连接的部位。
3、立杆:
碗扣脚手架的竖向支撑杆。
4、上碗扣:
沿立杆滑动起锁紧作用的碗扣节点零件。
5、下碗扣:
焊接于立杆上的碗型节点零件。
6、限位销:
焊接在立杆上能锁紧上碗扣的定位销。
7、横杆:
碗扣式脚手架的水平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