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时隔37年后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配套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1日印发,得到广泛关注。
该《意见》针对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城市规划定位,提出了城市规划的总体目标,通过一个个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和“时间表”,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具体“路线图”。
在强化城市规划工作方面,要求做到依法制定城市规划、严格依法执行规划。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方面,要求不断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加强建筑设计管理、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提升城市建筑水平方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进节能城市建设方面,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实施城市节能工程。营造城市宜居环境方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恢复城市自然生态、推进污水大气治理、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此外,《意见》还涉及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等多方面。
50年代时,新中国提出“实用、经济、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时隔半个多世纪,《意见》再次提出了新的八字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
其中,不难发现“绿色”已然列入基本方针之列。《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完善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推崇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同时要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
《意见》指出,要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