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月甲木
原象造化
五六月甲木,木性虚焦,一理共推,五月先癸后丁,庚金次之。
六月三伏生寒,丁火退气,先丁后庚,无癸亦可,或五月乏癸,用丁亦可,要运行 地为佳。
三夏甲木取用之法,以大暑为分界,大暑之前,看法相同,木性虚焦,调候为急,不能缺癸,丁火为佐,水仗金生,以庚为配合,理同四月,三伏生寒,指大暑后而言,金水进气,故无癸亦可也,然五六月,总属炎燥之时,使原局乏估,不得已而用丁,仍宜运行北方水地耳。
六月甲木,木盛先丁,五月,癸庚两透为上格。六月,丁庚两透,亦为上格,用神既透,木火通明,自然富贵,或丁多庚少,又是平人,或一庚一丁,定许成名。
甲木太盛,宜庚金制之,庚金过多,又宜丁火制之,六月未为木墓,见亥卯会局,即宜先庚,五月丁火司权之时,火燥木枯,重在润泽调候,故以庚金生癸养木为上格,大暑之后,金水时气,庚金多,可用丁火制之,木火通明,亦为上格,若庚少丁多,制过七煞,又非所宜,惟许一丁一庚相制成格耳,凡四季月,皆宜分上下半月,大暑前,无癸不能取贵,见庚丁,不过异途小富,同上四月,大暑后,无癸见庚丁,亦可取贵,此其不同之点,非谓不用癸水也,五六月,木性虚焦,总以用癸水为正格,用庚丁,格之变也。
总之,五六月用丁火,虽运行北方,不不於死,却不利运行火地,号曰木化成灰,必死,行西程又不吉,号曰伤官遇杀,不测灾来,惟东方则吉,北方次之,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
五六月甲木,以癸水为正用,原命支润木荣,乃用庚丁,伤官制煞,又名庚金劈甲引丁,木火通明以取贵。(见上节)然此是外象格局,究之,三夏木性枯焦,只宜生旺之方,不宜死绝之地,行南方运,火旺木死,木化成灰,西方运,原命壬癸不透,无水引化,必见不测之灾,以东方为最吉,甲木旺地也,北方次之,夏木用丁,泄气太重,见水生木,又能制火也,名为用丁,实仍照佩印看法,气候之关系,不綦重哉,四柱虽无水为用,亦不能不待水木运以补其缺也。
或满柱丙火,又加丁火,不见官煞,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反成清贵。定主才学过人,风水好,定主科甲,但岁运不宜见水,若柱中有壬癸,运又逢之,必贫夭死。
若满局丙丁,不见官煞印绶,(金水)木火伤官,变为炎上,又名从儿,局势偏旺,不宜逆其旺势,从全局论之,即炎上格也,见水为杯兴薪。反激其焰,若原局有一点水而无根,得甲木引化,火旺水乾,不足以破格,运又逢水,水火相战,反致贫夭而死,理同炎上格见水。
凡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须泄之为妙。承上文,用神多者,非二三用神之谓,用神重见,即谓之多,如满柱丙火,又加丁火是也,如原命水木有根,不能变为炎上,则宜用土以泄火之气,为爷底抽薪之法,不宜以水克制,岁运亦然,所谓旺火得土,乃熄其焰,固不仅木火伤官为然也。从儿格最宜财运,名儿又生儿,即是此意。
凡成木火伤官者,聪明慈善,多见多疑,虽不生事害人,每抱不平之愤,女命不然,凡伤官泄秀,人必聪明,木性仁寿,故又慈善,三夏火旺木焦,无壬癸配合,不免偏枯,滴天髓云:五行不戾,性正情和,浊气偏枯,性情乖逆,正谓此耳,女命总嫌其不中和也,见下命造证例,以上论伤官格。
若柱中多金,名曰杀重身轻,先富后贫,运不相扶,非贫即夭,或庚多有一二两丁制伏,又有壬癸透干,泄金之气,又火先贫后富。
上言用食伤,此言用财煞,不能无印也,木至五六月,死绝之地,柱见多金,而无壬癸泄金生木,名为煞重身轻,运且扶身,否则非贫即夭,五月己土得禄,六月己土当旺,财星本通门户,特嫌甲木枯槁,不能任财耳,若庚多而有丙丁制伏,(食伤)岙弱而有壬癸滋扶,(印绶)此又先贫后富之兆,壬癸不但泄金之气,且可润土制火培木,枯木变为活木,则财官皆可为用,可知夏木不能无壬癸印为配合也。
或四柱多土,未内有乙,切勿作弃命从财。
木至四季月,多土皆作从财论,未月,己土最旺之地,独不可轻言从,因未为木库,甲木有根故也。
时月两透己土,名二土争合,男主奔流,女主淫贱,见二甲则不争矣,亦属平庸之辈,或四柱有辰,干见二己二甲,此人名利双全,大富大贵,若在六月见辰支,名为逢时化合,极验。
五六月甲木,无从财南昌有化合,但化气必须见辰,方为真化,否则,虽不争妒,亦属平庸之辈,化气喜行旺地,甲己化土,生於五六月,火生土旺,逢时得地,未有不大富贵,尤以六月土旺时为美,但恐化气不真耳,(凡化气必须见辰,则化之元神透出,如甲己化土见辰,遁干戊辰,为土之元神也,详滴天髓徵义)。
化合格,以癸水为妻,丁火为子,若二己一甲争合,到支中比劫为用,见辰干支,亦以甲为用,壬癸为妻,甲乙为子。
凡化气格皆以生我化神为用,甲己化土格,必以火为用也,从用神看子星,以火为用者,即以火为子,以化神所克为妻星,故以癸水为妻也,二己争合,则非化气格,看妻子法,与普通同,财旺身弱,当以比劫为用,即见戊辰,亦不以化论,从用神看子星,生用神者为妻星,故甲乙为子,壬癸为妻也。
其余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
用庚者,官煞为为用也,财为妻,官煞为子,用丁者,食伤为用也,比劫为妻,食神为子,女命以妻作夫,用作子,十干皆同。
妇命与男命一例同看,特易妻星为夫星耳,男命以生我用神者为妻星,用神为子星,女命以生用神者为夫星,欲以财为妻,官为子,不知古法专重财官,以官为用,故以财为妻也,若拘执之,岂能无谬,此理惟本书发明之也。
或纯是己土,不见戊土,乃为假从,其人一生缩首,反畏妻子,若无印绶,一生贫苦,六月犹可,五月断不可无水。
补上文,勿儿从财意,从格以纯粹为贵,尤以阳干从阳,阴干从阴为真,(详下六月乙木节)然六月甲木,即使四柱干支皆土,亦是假从非真从,
盖未为木库,月令有微根故也,书曰财多身弱,富屋贫人,财多而无力支配其财,反为财所困,财为妻,故主反畏妻子也,印绶壬癸也,得水润土生木,则能克制己土,财为我用,否则,财虽多,非我所有,一生贫困,六月犹可者,金水进气之后也。
命例分析
〖例一〗:
丁巳,丙午,甲寅,甲子。
盖子中有癸,巳中有庚,年干丁被丙夺,又午中己,冲出子中癸,行癸运连捷,官拜待郎。
〖例二〗:
丙寅,甲午,甲戌,辛未。
女命,柱内全无水,支成火局,则为枯木,又无庚金,则为朽木,刑夫淫贱,若作男命,双是伤官格,反吉。
按木性枯焦,而无滴水解炎,即使男命,未便为佳,夏木伤官,必须佩印,木虽旺,无印亦属偏枯。观上两造自明。
〖例三〗:
甲辰,辛未,甲子,辛未。
此名两干不杂,专用丁火,虽有富贵,妻子难留,若作丁卯时,丁火出干,可生四子,但家贫耳,按两干不杂,局势虽清,无关取用,此造好在甲木临子,官印相生,润土生木,故能用丁,两未害子,妻贤难留,若丁卯时,丁火出干,卯刃劫财,故子多而家贫。
〖例四〗:
乙巳,癸未,甲子,戊辰。
支戊水局,困了丁火,虽主富贵,乏子。
安印旺用伤官生财,丁火不透,癸水盖头,虽在六月,水盛火衰,故云困了丁火也。
〖例五〗:
甲申,辛未,甲戌,丙寅。
庚金得禄,官至尚书。
按此为明崔呈秀尚书命:三命通会误甲申为甲戌也,财官为用,庚金得禄於申,又得壬水长生,制伤护官,故贵,丙合辛官,申冲寅禄,凶死固宜。
〖例六〗:
辛巳,乙未,甲戌,戊辰。
女命三嫁乏子。
按辛金夫星明透,无如火土炎燥,无印护官,辰中癸水入墓,戊土克之宜其无子。
〖例七〗:
癸巳,己未,甲子,乙丑。
生员。以上造化无钥。
〖例八〗:
己未,庚午,甲辰,壬申。咸丰九年六月初六日申时。
梁鼎芬命:申辰会局,透壬,用午中丁火,更有庚金劈甲引丁,位至藩臬。
〖例九〗:
壬申,丙午,甲午,甲戌。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一日戌时。
徐谦命:木火伤官,不能不用印也。
〖例十〗:
丙子,甲午,甲戌,戊辰。光绪二年闰五月十四日辰时。
陆宗兴命:子午辰戌两冲,印被财破,午戌会局,火旺木焚,喜子辰遥合,制火润木,取戊土泄火为用,位至财长。
〖例十一〗:
壬午,丙午,甲申,甲子。光绪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子时。
吴光新命:子申会局,透壬,用午宫丁己,位至督军。
〖例十二〗:
壬午,丙午,甲辰,甲戌。光绪八年五月十九日戌时。
曲同丰命:壬水出干,制火润土生水,位至军长。
〖例十三〗:
甲午,辛未,甲寅,甲子。道光十四年六月二十日子时。
孙毓汶命:官印格夹贵,位至尚书。
〖例十四〗:
甲申,辛未,甲辰,甲子。道光四年六月十二日子时。
张树声命:申子辰会局,印旺用财官,位至巡抚。
〖例十五〗:
乙丑,癸未,甲午,甲子。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子时。
齐耀琳命:癸水出干,地支得禄,位至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