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女大十八变”,那么“十八”是指“女孩子长到十八岁时会有变化”还是指“女孩子长大后会有十八个变化”呢?
显然,这两种解释都不正确。这里的“十八”,即非专指年龄,也非确指十八个方面的变化,而是用“十八”泛指很多的含义。
类似日常生活中众多含有“十八”的词语也没有具体数量指代之意,如酒有“十八里红”;地方有“十八滩”、“十八盘”;佛教中则有“十八罗汉”、“十八层地狱”;人物有“十八娘”、“十八姨”,音乐有“胡笳十八拍”;俗语有“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等等。
在中国古代,《易经·系辞》有“十有八变而成卦”之说。
另外,在中国数字文化里,“十八”是三、六、九的倍数。而“以三为全”的观念早就出现在中国文化史述中。
《史记·律书》载“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太玄经·进及其他篇》有“三,终也,数之极也。”
可见,“三”虽然是最小的数单元,表达的却是最低限度的多。而“三”的倍数“九”有完整化、集大成的意思。
《鹤林玉露》有“数穷于九,九者究也”,《字汇》释“九,同纠”,即集合之意。
日本汉学家森安太郎先生指出巫、算同构,皆为数。而且“算”字为两个“示”的结合,《说文》曰:“示,神事也”,“示”即与神事有关,如神、祝、祀、社等。这说明“数”自从古代就被赋予浓厚的文化意义,在实际生活中具有双重功能。
胡朴安《俗语典》称:“凡事物之多变者,俗并以十八言之”。意即“十八”在很多场合并非严格的确数,而是指代物之量广。
“十八”在社会生活中广泛运用,还表现在一批“十八”的变数具有同样的指代作用,如三十六洞天、三十六计、七十二变、一百零八将、三百六十行等等。这些“十八”倍数的数字,在数量上远远大于“十八”,但在很多场合中仍然和“十八”一样用来表示“多、广、杂”。
“女大十八变”,亦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的具体使用,源自宋·释道原《景德传灯录·幽州谭空和尚》中:有一女尼想开堂说法,就去问师父,师父答道:“尼女家不用开堂。”女尼反问道:“龙女八岁成佛,又怎讲?”师父说:“龙女有十八变,你与老僧试一变看一看。”
在《法华经·提婆达多品》中提到的龙女是位通神善变最后成佛的神奇女子,具菩萨行,坐莲花座,成等正觉,得三十二相、八十种随形好,普为十方一切众生,在南方无垢世界广说妙法。
渐渐演绎到现代,“女大十八变”是指女子在发育成长过程中,容貌性格有较多的变化。大多是用来夸赞女孩越变越美丽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