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天干有二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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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甲木

原象造化

七月甲堪为戟,然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两透,科甲可许。

秋木为成器之木,得金则为书戟,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并透,为甲木之配合,乃成大器,用庚用丁详下文,即用庚金,不能无丁火为配合也。

庚禄居申,煞印相生,运行金水,必然显达,用庚者,金水运大贵。

此言用庚,申宫庚金得禄,壬水长生,煞印二者,聚於用令,同宫得气,庚金乘旺,如庚出干而无丁为制,必伤甲木,见丁,则金木成器,月令煞印相生,更行金水之运,用神得地,大贵必矣。

或庚透无丁,一富而已,主为人操心太重,不能坐享,或丁透庚藏,亦主青衿小富,或庚多无丁,残疾病人,若为僧道,灾厄可免。

此言用庚,不能无丁为配合,虽煞印相生,运宜金水,而无丁,金不成器,不过一富而已,且煞旺必主劳碌,不能坐享,丁透庚藏,庚煞之用不显,然月令庚金当旺,得丁相制,亦主青衿小富,甲木至申,休囚无气,如庚多(支成金局干多庚辛之类,而无丁火相制,则木被金伤,必致残疾,乃艰苦之命也,复次,秋木喜金克制,不畏金旺,秋木要强,(支临寅卯辰)庚丁同透天干,庚金当旺,得丁火制之,大富大贵之命,两火虽亦可用,不如丁火之有务,盖两为太阳之火,至申病地,非比丁炉冶之火,能煅炼成器也,若火多克制达过,又为庸碌之人,宜多用印化煞者,虽贵不足,此理至至验,秋木要强,方同上论,若甲木弱,生申月绝地,理同乙木,参阅乙木节。

或四柱庚旺,又见水多,难作弃命从杀,见土多,可作从煞论。

承上文庚多无丁而言,申宫壬水长生,煞印相生,难作从煞论,见土可从煞者,以土能制水也,三秋甲木,气势临绝,本有可从之理,见壬水长生,名绝地逢生,木之生气不绝,若见土多破印,自能从矣。

庚多戊己亦多,无壬癸水,专用丁火制金,以暖群土,此命大富,丁藏富小贵轻,财露,即风水不及,定许豪富,得二丁不坐死绝,必然富而且贵,即癸水不及,亦能富中取贵,异途显达,或癸水叠叠,制伏丁火,虽有学问,终难显达,得运行火土破癸,略可假就功名,岁运皆背,定作劳碌之人,支成土局,戊己透干,制去癸水,存其丁火,又可出科甲,但此等命,主为人心地好诈好讼,即富贵不肯收心,因贪致祸,招成怨尤,决非安份之人也。

此论用丁,申宫壬水,为戊己所制,不能用印化煞,庚金当旺,秋土气泄而虚,必须用丁火制金以暖土,伤官生财,故为大富之格,得二丁不坐死绝之地,(火死於酉绝於亥)富而且贵,所重在丁,丁藏,富贵俱小矣。若癸水伤丁为病,则难显达,虽运行火土,不过补救一时,根在苗先,不能解原局之病也,若原局有戊土出干为救,为有病有药,又可取贵,但病药杂出,格局不纯,藉财破印,因贪致祸,终非上等格局耳。

总之七月甲木,丁火为尊,庚金次之,但不可少,火隔水不能镕金,丁火镕金,必赖甲木引助,方成洪炉,若有癸水阴隔,便灭丁火,壬水列碍,且能合丁,但须见戊土,方可制水存火。

总结上文,七月甲木,以用丁火为上格,庚金为月令当旺之气。用伤用印,皆从月令配合而出,故言不可少,次述丁为尊之理,甲木得丁火,乃成洪炉,以冶当旺之刚金,则成大器,故以用丁为贵格也。见壬癸,必须戊土为救,丁壬相合,用壬水则无碍,如用丁火,则必须见戊土制壬,方能存火也(用壬亦嫌羁绊,惟不失水之用耳)。

命例分析

〖例一〗:

丙午,丙申,甲寅,丁卯。

病在丙丁杂乱,故专用庚金,行戌运连捷,庚运转侍郎。

按时逢阳刃,专用申宫庚金制刃,庚金当令,格局取贵,惟嫌丙丁并出制煞太过,行戌运,破印泄食伤生煞,青云直上矣。

〖例二〗:

乙未,甲申,甲子,乙亥。

都廉,辰运灭。

按子申会局,水旺庚金气泄,非用财破印不可,辰运会齐水局宜其灭矣。

〖例三〗:

己亥,壬申,甲戌,丁卯。

茂才。

按壬水合去丁火,己土不能制壬,病重药轻,仅为茂才而不贵。

〖例四〗:

戊午,庚申,甲寅,丙寅。

县令,丑运去官。

按身然两旺而有制,美格也,惜火太旺,且为丙火,而非丁火,火运至丑而止,以上造化无钥。

〖例五〗:

丁酉,戊申,甲申,乙亥。康熙五十六年八月初三日亥时。

阿桂命:满州人,戊土制住壬水,庚煞之气不泄,专取丁火伤官驾煞为用,运行南方,定伊犁,讨缅甸,平金川,积功封英勇公,官至大学士,卒谥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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