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离婚配偶有补助吗,在职工伤死亡人的妻子遗孀补助有年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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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离婚配偶有补助吗

1、人死后离婚配偶有补助吗:在职工伤死亡人的妻子遗孀补助有年龄限制吗?

1、人死后离婚配偶有补助吗:在职工伤死亡人的妻子遗孀补助有年龄限制吗?

工亡职工配偶享受亲属抚恤金有年龄限制。

根据劳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二)项、第四条规定,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属于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可以享有亲属抚恤金。但配偶死亡或者再婚,即丧失亲属条件,不再享受亲属抚恤金。

劳动和保障部

《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死后家人可以为他吗?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的;

(五)死亡的。

2、人死后离婚配偶有补助吗:企业退休工人去世后,其配偶每月有生活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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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全部退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如果还有余额),发放规定月数的丧亡补助外,啥也没有了。

3、人死后离婚配偶有补助吗:人死后家人可以为他吗?

3、人死后离婚配偶有补助吗:人死后家人可以为他吗?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终结。根据的规定,离婚案件中一方死亡的,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也不得再行受理此案,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终结。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出现特定情形,使诉讼程序不能继续进行下去,或者失去了继续进行的意义,从而结束诉讼程序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可以适用于诉讼终结的情形有: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诉讼终结并没有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问题,因此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

诉讼终结的裁定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诉讼终结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自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或宣布之日起发生效力。诉讼终结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也不得再行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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