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遗产房过户给离婚配偶,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婚后父母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另外,还有人想问去世后 子女离婚配偶能否分到遗产,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婚后继承的房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后要分给对方一半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婚后父母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遗产房过户给离婚配偶
1、遗产房过户给离婚配偶:婚后父母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的费、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婚后继承的房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后要分给对方一半吗?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遗产房过户给离婚配偶:去世后 子女离婚配偶能否分到遗产
如果没有遗嘱指明,女婿不可继承。无论是否离婚。
女方去世后,顺位继承人是其配偶、父母、子女。
女婿是没有顺位继承权的。如果没有离婚,女儿继承的遗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如果已经离婚,则与女婿无关。
3、遗产房过户给离婚配偶:婚后继承的房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后要分给对方一半吗?
如果继承的遗产是法定顺序继承或者遗嘱上未注明只给某人的,是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是需要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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