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配偶有什么特别规定,军婚全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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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配偶有什么特别规定

1、军婚配偶有什么特别规定:军婚全部条例

1、军婚配偶有什么特别规定:军婚全部条例

2、军婚配偶有什么特别规定:嫁给军人有什么限制?

2、军婚配偶有什么特别规定:嫁给军人有什么限制?

嫁个军人需要经过部队相关部门审核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澳门的人员结婚。

营以下的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机关同意,团以上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机关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手续。

那还是最基本的条件啊,还有义务兵是不可以结婚的。士官原则上是不可以和驻地女青年结婚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比如30岁以上士官和中级以上士官是可以经过批准结婚的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

新婚姻法关于军婚有何规定

(1)户口

(2)居民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还有就是结婚麻烦离婚就更麻烦了

编辑本段离婚与军婚的有关规定

中国规定了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第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

在离婚方面,《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机关、调解,时再由部队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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