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再婚财产是共同财产吗,大家都知道,有人问我跟他再婚又离婚,期间没有共同任何财产,但他有外债几千万,请问我会承担他的债务吗?另外,还有人想问离婚后再婚,财产继承如何分配?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如离婚后再婚属于共同财产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我跟他再婚又离婚,期间没有共同任何财产,但他有外债几千万,请问我会承担他的债务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再婚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1、我跟他再婚又离婚,期间没有共同任何财产,但他有外债几千万,请问我会承担他的债务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再婚后所有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再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离婚后再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再婚男方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的费、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离婚后再复婚房产归属。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婚房产证上加名字新。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再婚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离婚一年内复婚财产还是共有。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再婚后的收入算共同财产吗。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属于一方的婚前债务或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离婚再婚财产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后再婚,财产继承如何分配?
二婚是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二婚再离婚和次离婚时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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