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老公非要起诉离婚怎么办,大家都知道,有人问您好,我跟老公闹离婚已经分居一年多了,有个6岁的儿子,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也想要孩子,怎么办,另外,还有人想问老公要与我离婚,我该怎么办?他已经起诉了,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老公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您好,我跟老公闹离婚已经分居一年多了,有个6岁的儿子,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也想要孩子,怎么办,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老公非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1、您好,我跟老公闹离婚已经分居一年多了,有个6岁的儿子,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也想要孩子,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老公起诉离婚了。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为什么老公非得起诉离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老公起诉离婚该如何处理。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老公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闹离婚互相半年不联系了。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男方起诉离婚一般会怎么处理。
因此,离婚后,6岁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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