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大事件百科,2022 年发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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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大

三、健全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科学、、,着力实现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七)加强重要领域。积极推进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反垄断、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健全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制度。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 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制度,抓紧补齐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健康发展。

加强规范共同行政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修改法、地方各级和地方各级法。修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完善行政程序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备案条例、行政执法条例。

(八)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与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需求,提高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完善论证评估制度,加大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全过程。丰富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听证、调查机制。修改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推进规章层级,强化省级备案职责。推进区域协同,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九)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效应相互抵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科学决策、决策、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十)强化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决策作为对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十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十二)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反馈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着眼提高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执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坚持省(自治区)原则上不设行政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旗)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中,健全审批、、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加快制定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

(十四)加大重点领域执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强日常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建立完善严重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行为投诉渠道,对严重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级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相关规范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项,凡没有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有关部门和省级要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未完待续)

六、健全突发应对体系,预防处置重大突发

023年重大事件百科,2022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行政,严格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中推进法治建设。

(十七)完善突发应对制度。修改突发应对法,系统梳理和修改应急管理相关法规,提高突发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应急预案。加强突发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突发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力边界。

(十八)提高突发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预防突发、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严厉打击利用突发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秩序行为。加强突发应急处置法规,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十九)引导、规范基层和力量参与突发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体系,推动村(社区)参与预防、应对突发。明确、、工 、志愿者等参与突发应对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七、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应有尊重,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二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管理、环境污染、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做好,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一)有序推进行政工作。发挥行政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机制。推行行政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职责。全面梳理行政事项,明确行政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试点。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能力。研究推进行政制度建设。

(二十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县级以上各级建立行政复议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机制,实现个案纠错与倒逼行政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 上公开制度。

(二十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开展行政诉讼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八、健全行力制约和体系,促进行力规范透明运行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对行力制约和全覆盖、无缝隙,使党和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谋幸福。

(二十四)形成合力。坚持将行力制约和体系纳和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主导地位。推动党内与、、行政、司法、群众、等各类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财会、统计、执法、行政复议等作用。自觉接受纪检机关,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依规给予处分。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县级以上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对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所属部门和下级的行政效能开展检查,保障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制度。积极发挥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六)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员制度。(未完待续)

(二十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质量,保障群众合理信息需求。鼓励开展日、 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加快构建具有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二十八)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并向公开。建立健全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

九、健全法治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

坚持运用互联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行政,着力实现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

(二十九)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建成本地区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实现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村(社区) 上政务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信息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 络,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2022年年底前实现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查询;2023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保护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等领域数据向有序。

023年重大事件百科,2022

(三十一)深入推进“互联 +”执法。加强“互联 +”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各方面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移动、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加快建设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十、加强党的,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党的是全面、建设法治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作用,把法治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

(三十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各级党委和要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各级要在党委统一下,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之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三)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地方各级全覆盖。扎实做好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公开。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部门及其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四)全面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建立行政机关应知应会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各部门根据职能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负责本地区法治专题培训,地方各级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市县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能力建设,有计划开展专题培训,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制定行政复议执业规范。加强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五)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加强法治理论研究。鼓励、推动高等法学院校成治建设高端智库和研究教育。建治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治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中国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纲要精神和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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