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5号
2001年7月5日,在贵州省印江县发生一起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案件。一个农民在省道公路坎下六七米远的一个草坪中发现一具,赶忙报了案。
现场初步勘查,死者是一名女性,由于面部被已无法辨认,其他信息则需要技术人员进一步的检验。受害人脖子上有一个打了节的树藤,从直观上看,这个勒在死者脖子上的树藤应该就是致她死亡的凶器,可经过仔细勘查,法医却有了不同的看法。法医发现死者颈部有表皮剥脱伤,而且通过解剖发现死者甲状软骨骨折,窒息特征明显。警方据此得出了新的结论,凶手应该是将被害人掐晕过去,在濒死的时候,凶手又弄了一根树藤,弄柔软以后,在死者颈部缠了两圈,然后打一个结。既然死者是被掐死的,那嫌疑人为何还要画蛇添足,用树藤再去勒死者?
警方推测嫌疑人很可能是为了毁坏证据,掩盖死者死亡原因,给机关增加破案难度。然而就是嫌疑人用树藤勒死者脖子这个多余的细节,却让侦查员有了之一个重大发现。
在当地的村寨里,上山砍柴是生活的一部分,可用树藤捆柴却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工序,把韧性强度都很高的树藤用得像绳子一样柔软顺手,需要特殊的手工处理,一旦处理不好树藤很容易折断,根本起不到捆绑的作用,这个技能要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才能做得到,一般人做不了。
有了之一个重要线索后,警方需要从现场再找到线索来缩小侦查范围。警方分析凶手有意毁损证据,反侦查意识相当强。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给警方的侦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可是细致的技术人员还是成功在死者内提取到了男性,这说明死者生前遭受过害,因此在案情分析会上,法医推测的死者死亡时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法医通过解剖和尸斑、胃内溶物推断死者死亡时间是在接到报案的头一天下午五点左右。死亡时间的确定对于警方的侦查至关重要,死亡时间确定了作案时间也就基本确定了,而作案时间是警方排查嫌疑人的一个重要参数,在走访中是侦查员需要最仔细核实的内容。
法医推断死亡时间是头天下午五点左右,但是从经验上判断,案件嫌疑人怎么会选择在白天作案?这实在是难以置信。人员都持怀疑的态度,觉得法医的推断肯定有误,但是从法医的角度来看,他们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没有问题。
本案发生的现场在印江县城外的一处山坡上,因为山石的形状像个猴子,所以当地人把这里叫做猴子脑壳山,这里虽然比较偏僻,可嫌疑人选择白天作案也实在是让警方有些怀疑,而且现场附近那段时间正在修建印江到铜仁的二级公路,白天公路上都有工人,一般人是不会选择在那个时间段作案,并且对进行的。
猴子脑壳山
经过实地勘查后,警方对这个案发现场有了更深的认识。这个现场很特殊,在公路上看不到那个位置,说明凶手对现场比较熟悉,是通过精心准备的。
在距离不远的地方,有一堆过的物品,警方推断这些东西应该是死者带到现场的,而就在这堆未烧尽的物品中,警方发现了死者随身携带的书本、暑假作业,还有课本,还有她在学校用的床单、雨伞、鞋子。这些物品被,应该是嫌疑人有意在毁灭证据,干扰警方的侦查。
残留物
虽然这些物品被烧过了,可侦查员发现,因为书本燃烧得并不充分,而且火熄灭后又没有人动过,侦查员小心地提取了这些书本的残片。技术人员在实验室中仔细辨认寻找,通过书本残片的拼接,技术人员发现了某某中学某某的名字,警方据此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死者是住在案发地附近村寨的张某,因为放暑假,她离开了城里的姐姐家,独自一人要回到案发现场附近的父母家,因为这条山路是最近的一条路,所以她选择了这条相对偏僻、但距离更短的山间小路。可没想到的是,从此,她再也没有出现在家人的面前。
案发时交通不是很发达,死者平时回家都是步行,从她姐姐家到案发现场大概需要40分钟的路程。虽然难以置信,可所有的证据都证明案件确实是发生在白天。
经过进一步对现场的勘查,侦查员发现死者身上有抵抗伤,也就是说,死者在生前与嫌疑人有过搏斗,再结合对死者张某的了解,一些新的线索出现了。警方推断死者是放假了回家,背着一个背篓,背篓里有一些书籍还有一些被褥和吃的东西,在路过现场附近时惨遭不幸,警方很除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认为嫌疑人很可能是守候在那里伺机作案。据死者家人说,死者身体素质比较好,在家里能拿百十斤的东西。凶手在和她之后又置她于死地,说明凶手体力非常好。
综合现场勘查和死者的情况,警方基本还原了案发过程。当天张某离开姐姐家后,为了走近路,选择了这条偏僻的山路,因为是白天,所以她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并没有什么防备,而嫌疑人应该是对当地非常熟悉的,因此选择在这里守候作案。因为案发现场,就在公路边不太远,但是那个地方比较隐蔽,外来路过的人,不容易发现那个地方。
因为地点偏僻,案发过程并没有被人发现,可是因为死者身体素质很好,嫌疑人在与死者搏斗的过程中,很可能也留下了伤痕。
贵州省印江县是一个不大的小城,因为坐落在大山之中,相对闭塞的环境造就了这里安逸祥和的生活氛围,而当年本案的发生在这里却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当时全城的百姓听说这个案件后都比较恐慌,学校规定女生晚上不准单独外出,这让侦查员们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现场被嫌疑人了,虽然警方已对嫌疑人进行了刻画,可是范围仍然很大。机关下大力气对周边进行了大面积的排查,先后排查了5000多人,因为缺乏直接线索,警方的工作只能是大海捞针。因为死者被嫌疑人处理过,大量的物证消失了,费尽周折技术人员才提取到了微量的残存物证。在案发的当年,DNA技术还不是很完善,在这个边远的山区县城更是缺少相应的技术支持。
一般的刑事案件,尤其是命案,更佳侦破时间是72个小时以内,因为随着时间一长,证人或者目击证人随着时间记忆会慢慢模糊,就不能给警方提供准确 了。当时因为缺乏直接有效的证据,破案一直遥遥无期。
不过很快,法医又给侦查人员提供了一条新证据。通过提取的,法医发现嫌疑人的血型为o型,但当时的技术就只能做到这一步。虽然知道了嫌疑人是o型血,可这不能证明o型血的人就是嫌疑人。经过几个月的排查后,根据现有线索,有嫌疑的人数仍然有2000多人,还有几十人虽然纳入警方的视线,但是这些人已经去了外地,警方一时找不到他们。
一方面,警方根据现有的线索逐一排查,而另一方面,法医部门也在做着更大的努力。在十几年中,几次搬家,物证却很好地保存了下来,因为警方相信这些证据一定能够引领他们找到真凶。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2010年,随着DNA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在这些保存完好的物证中,终于检验出了嫌疑人的DNA,而此时经过十年的努力,几千人的嫌疑名单,还剩下重点嫌疑人60人。
人员回忆,案发当年一个叫杨某的人,在案发之后有人看到他手上有伤,并且脸上有抓痕,而且当时他女儿才出生了一个多月,他就外出打工了。警得这个杨某非常可疑,所以一直在寻找他。杨某就是最后没有排除嫌疑的这60人中的一个,有了DNA证据,警方对后续的侦查充满信心。
警方了解到,2007年杨某母亲去世的时候,杨某偷偷地回来,然后又跑了。杨某的种种表现,让警方不得不怀疑他的作案可能,有了DNA这样直接的证据,只要找到杨某,案件就可以真相大白了。几经辗转,警方终于找到了杨某,但是进行了比对,现场提取的精斑不是杨某所留,杨某的嫌疑被排除了。
这样的失望经历,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侦查员不知道已经感受过多少次了,可这次的打击却是最重大的一次,因为在警方眼里,杨某一直是嫌疑更大的一个。
案件发生已经十多年,警方从几千人排查到只剩下60人,而嫌疑更大的杨某却不是真凶,警方只能从头开始,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在剩下的这些嫌疑对象中,另一个嫌疑很大的人就是方某。方某在案发前居住在现场附近的一个村寨,并且方某有前科,身体素质也比较好。可这个方某更是神秘,自从案发后离开印江县,警方再也没有找到他的踪迹,他仿人间蒸发一般。
直到2013年8月份的时候,警方终于得到线索,发现方某在广东东莞一带活动。在2022 年的时候,警方发现方某在广东东莞镇有一条交通信息,消失十几年的方某终于出现了,侦查员不敢放松对这条线索的追查,通过广东机关的配合,顺利采集到了方某的DNA样本,经过比对确定警方当年在现场提取的DNA样本就是方某留下来的。
很快,侦查员就出现在了嫌疑人方某的面前。在最初的审讯中,方某还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案发已经十多年了,警方不可能发现他就是真凶,可在种种证据面前,方某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杀害张某的事实。
指认现场
2001年7月4日16时左右,方某从印江县城步行回家途中,行至印江县猴子脑壳山石梯处休息,看到被害人张某打着一把伞,背着一个背篓从路上走来,方某见被害人一个年轻女孩独自行走,周围也没有其他人,心里升起了张某的念头。
当被害人张某路过时,方某出言,让张某跟他一起休息一下,但遭到了张某拒绝,方某便把张某拖向路边的草丛,张某奋力反抗。在拖拽的过程中,两人一起摔倒在路下面的草丛里,方某顺势骑在了张某的身上,张某虽仍在用力反抗,但怎是成年男子方某的对手?方某用手使劲掐住张某的颈部,致张某窒息,随后,方某脱下张某的衣裤,对张某实施了。
发泄完后,方某穿好衣裤,见张某已没有了任何反应,便将张某拖至隐蔽处,随手抓住张某头部附近的一根树藤,用力软后缠绕在张某颈部,方某怕事情败露,又将张某随身携带的书包、书、床单等物品,盖在张某的头面部及处,点火,毁灭证据之后仓皇逃离现场。
天 恢恢,疏而不漏,历经14年,警方终于破获了这起案件,也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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