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嘘。”做了个收声的手势后,姜晨一边轻声重复着刚才听到的问题,一边缓缓地从桌子一旁的牌库中抽出了一张牌。
“第一张是战车。”姜晨边说边拿起手机对准了桌面上亮着的一张牌,牌面上是一名武士站在战车上,右手拿着一根权杖,战车的前方则有两尊一黑一白的狮身人面兽分立左右。
看了眼视频通话那头满脸疑惑却又暗含期待的小伙子,姜晨继续解读这张牌:“这张牌是倒立放置,代表着逆位,战车逆位意味着你在这段感情中已经失去了方向,这让对方在心中对你产生了不信任感,你需要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了……”
作为一名塔罗牌占卜师,姜晨除了会在一些与塔罗牌相关的公众号中发一些文章外,也会定期为人“视频占卜”,每次收费100至300元。
近日,广东深圳一家以塔罗牌占卜为名实施营销活动的线上商铺被警方调查,再次引起人们对于网络占卜的关注。很多人心存疑虑,网络占卜究竟算的是“命”还是“钱”?
占卜寻求心理安慰
“9.9元测运势”“19.9元测感情”“199元改运势”……如今在网络上,类似的网络占卜广告并不鲜见,不论是公众号,还是私人微信;不论在电商平台,还是小程序上,随时有人能为我们的命运“答疑解惑”。
其中,塔罗牌成为了如今网络占卜的“新贵”,在年轻群体中颇受欢迎,在短视频平台,涉及塔罗牌占卜的一些视频点赞数量甚至能达百万。
在姜晨看来,塔罗牌占卜之所以在年轻人中风靡,主要因其操作简便、互动性强。比如,最常见的算法就是前来占卜者从1到78(整副塔罗牌共78张)这些数字中随机选出几个,再找到与数字相对应的牌来进行解读。
为何一些人在生活中遭遇难以抉择的问题或出现焦虑时,会寻求占卜这一类帮助,而且对结果“深信不疑”?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副教授张昕分析指出,无论哪种形式的算命,都是为了满足算命者的一些心理需求。占卜又利用了心理学的“巴纳姆效应”,即给出一个相对模棱两可的答案,在占卜者的言语引导下让人很容易对号入座,进而觉得这种说法极为可信。
“其实很多客人来占卜前,内心中已经有一个潜在答案或选择,只是希望借由占卜的形式,再次获得这种‘神秘力量’的支持,进而坚定自己的想法。”尽管姜晨坦陈塔罗牌占卜很大程度上还是“心理安慰”居多,但他也表示还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除了星座学外,也包含很多心理学的理论。
“算命”还是“算钱”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占卜的主战场开始从线下转向网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相比线下,线上占卜的隐蔽性更强,传播范围更广,客流量也更大。
记者在某电商网站搜索“网络占卜”关键词,出现大量占卜服务,既有中国传统的周易八卦,也包括西方的星座塔罗,内容涉及婚姻、事业、健康等,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一些店铺的月销量在1000+以上。
姜晨透露,便捷的网络渠道带来了极大便利。在一些明星或热门事件的评论区中留下略带“玄学”的评论,吸引网友点开评论者个人主页;提供免费的占卜服务,但需要客人将占卜者的信息朋友圈……一系列操作都让网络占卜“越传越火”。
除了占卜行为本身外,有些网络占卜服务也“醉翁之意不在酒”。
据深圳警方介绍,近日被调查的塔罗牌店铺自2018年开始在线上推广揽客,以塔罗牌占卜为名义提供“占卜算命”“沟通阴阳”等花样繁多的服务。占卜师以各类理由诱导顾客购买所谓“水晶”“朱砂”等货品来辟邪,收取上万元的费用。
“占卜后忽悠顾客购买产品的行为在圈子里很常见,毕竟这是来钱的‘大头’。”姜晨称,至于产品价值,所谓“水晶”只是几十元的廉价货,因为有“转运”加持,就可能被卖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如今,出现了一种更为便捷的AI算命,在一些公众号中输入个人信息或上传照片,几十秒后就会有一份AI出具的“命理报告”,但这背后同样需要的是“钱”。
此前,有媒体调查了一个名为“AI手相面相分析”的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提交一份面部完整照片后不到30秒钟,页面就显示“报告已生成”,但想要获取需要支付9.9元,想要获取其它单项报告还要另行付费。
这些公众号还通过招代理的形式继续敛财,只需缴纳一定的代理费,就可以成为代理,代理转介客户,获取相应的返点佣金,通过拉人头、发展下家来升级,在敛财的同时继续扩大了传播影响。
“算命”非法外之地
“无论传统算命,还是网络占卜,其本质都是封建迷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德衡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毛洪涛指出,网络占卜绝对不是“法外之地”。
毛洪涛介绍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修订)》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修订)》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宣扬封建迷信的信息。依照情节,给予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此外,毛洪涛说,网络占卜套路众多,很容易滋生其它关联违法犯罪行为。比如,利用网络占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转运"等为由骗取客户钱财,涉嫌诈骗罪;以网络占卜为名发展下线代理,抽取提成和佣金,属于传销性质,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利用网络占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看来,当前针对网络占卜的治理还是较“松”,虽然有一些法律法规可以对其进行规制,但往往针对的是出现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社会危害不明显的收费占卜行为监管并不严,多以宣传教育为主。
“对于网络占卜,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性规定。”赵占领认为,应考虑尽快将其纳入法律法规范畴,出台禁止性规定,不能等酿成诈骗案或造成严重后果后才匆忙干预。建议可修改现有法规,比如,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确增加禁止传播网络占卜相关的信息,还应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相关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对平台上存在的一些网络占卜信息进行治理。
“还应继续强化教育,倡导科学精神,鼓励有问题寻求真正的心理咨询,并建立群众举报机制。”刘俊海补充指出。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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