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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游记》中最大的秘密

陈光蕊中了状元,跨马游街, 遇丞相之女殷温娇打绣球招亲,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当晚就拜了堂, 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携美妻赴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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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爽啊! 就连作《证道书》的残梦道人澹漪子老前辈都羡慕的不得了, 在此处夹批曰:“真快活!状元易中,此景难逢。”

可是, 真快活吗?这里面的问题实在是太大了! 我们先来研究一下陈光蕊赴任的路线:

京城——陈光蕊家——万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远? 原著中作者已经给出了答案。

陈光蕊与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二人同携素手,共入兰房。次日五更三点,太宗命光蕊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相府, 携妻前往。

路上, “光蕊便道回家”。可见陈光蕊的家住在京城与江州之间, 因为是顺路, 便道, 所以陈光蕊顺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亲张氏大喜,当日即行。

一、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有多远?

后面玄奘见婆婆时有交代: 玄奘领婆婆到刘小二店内,又将盘缠与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这个“月余”是指:

1. 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后再返回江州去复仇, 等一切事情都办完了, 再来万花店接婆婆, 只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

2. 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后就马上直接过来万花店, 约需1个月左右的时间。

玄奘是出家人, 一般是不会打诳语的, 何况还是自己的婆婆, 所以,这个时间他应该算的还有多的, 也许还要不了1个月。他给了婆婆约1个月左右的生活费。

若按1, 从京城到陈光蕊家, 最多只在3天左右。

若按2, 从京城到陈光蕊家, 最多只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 减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 一来一回各14天, 减去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的4天, 约为10天。)

而事实上是第一种。

二、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有多远?

当日即从陈光蕊家出发, “在路数日,前至万花店刘小二家安下。”

“数日”, 为几天, 一般指3天, 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过10天,就是十数日。

所以从陈光蕊家出发, 到万花店, 约有4天左右。总之,“数日”不会超过10天时间。

在万花店, 母亲张氏养病误了2天, 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这里赁间房屋,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拜辞前去。

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 母亲叫他们先走。于是, 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

三、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

在万花店门前,陈光蕊问渔人:“这鱼哪里打来的?”渔人道:“离府十五里洪江内打来的。”

可见有十五里远,这是洪江打鱼的地方,并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远一些,原文中写道:“晓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

晓行夜宿,是一个成语,指天明赶路,直到夜里才住下来。也就是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 到达的洪江渡口。

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时间。紧接着:

“不觉已到洪江渡口。只见梢水刘洪、李彪二人,撑船到岸迎接。”于是,陈光蕊夫妇误上了贼船。“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齐齐上船。”

就在当天夜里,陈光蕊遇害。“将船撑至没人烟处,候至夜静三更,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

四、从洪江渡口到江州, 已经不远了。

刘洪、李彪,候至夜静三更,先杀家僮,次将光蕊打死, 抛尸洪江。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转盼之间,不觉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从刘洪, 只因身怀有孕。又行了几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 真相已经出来了。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 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没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转钟两三点。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 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 不好说, 就算真的发生了, 有没有受孕? 又不好说, 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 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杀, 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 若按短的算: 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按医学常识, 一个女的, 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怀孕有一向时了, 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 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 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这样解释。

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不是的。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的证据,不信的话,请翻阅《西游记》第37回, 三藏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

“经三个月”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勿误期限”,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是实,无误。

(3) 殷小姐为什么要绣球招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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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 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 打着谁, 嫁给谁, 赖都赖不脱的, 丞相会同意吗?! 这样一个娇女儿, 绝对是大美女一个, 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 什么样的人没有啊, 捡破烂的, 讨米要饭的, 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 绣球往大街上一扔, 谁抢到了, 小姐就归谁, 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一般来说,抛打绣球卜婿,是有一个“人选范围”限定的。

比如说,被选择的对象,当大于或等于两人以上时,他们现有的外部条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条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了,才用打绣球的方式,听天意。

这样选出来的结果才是合理的。因为这个“人选范围”已经决定了这个范围之内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温娇小姐打绣球的“人选范围”是什么呢?并没有既定的选择对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御笔亲赐状元,(陈光蕊)跨马游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

陈光蕊中状元后,骑着马是在大街上游街,这“不期”、“适值”、“经过”就充分说明了陈光蕊并没有存心要走到这里来,更没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陈光蕊在大街上随机漫步,仅仅只是路过这里而已。

那么,温娇小姐对着大街上的所有人抛绣球,打着谁, 就嫁给谁, 很显然是不合理的。抛这个绣球, 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 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说的: 小姐在结婚之前, 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这个证据是确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 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怎么说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 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 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办理结婚证, 但程序也够复杂的, 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 纳采礼是要择吉日的, 合婚压庚是要择吉日的, 定亲过门也是要择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

不择吉日, 难保白头携老, 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干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 家居何处, 是否婚配, 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 反正是打着你了, 你不许赖婚!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 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有的朋友说, 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 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这个是说不通的。因为:

1. 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 即使嫁省长都亏了, 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 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 就会请人去探, 去说, 也不至于当街抛打绣球,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 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 那么,小姐打的准吗? 万一打到别人了怎么办?

4. 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 咋办?

可见, 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 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 而是任何一个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办呢? 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 但不管怎样, 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 所以, 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那么, 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 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说: 是谁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给谁, 小姐情郎, 两全其美, 这样岂不是更好? 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 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 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 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 正等着接绣球咧, 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 因为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 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而采用绣球招亲, 打着谁, 嫁给谁, 那么, 其背后的隐意就是: 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 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 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所以, 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问题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这一边, 问题是出在情郎这一边! 是这个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 又把她甩了, 不要她了!

怎么办呢? 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 丞相也没招了, 时间紧迫, 那就打绣球吧, 打着谁, 嫁给谁, 只要是个男人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