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52岁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办案人员给他取了个绰号:“许三多”,意思是钱多、房产多、情妇多。2011年5月1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许迈永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同年6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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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少年得志官运亨通
1959年2月出生的许迈永,是杭州萧山区戴村镇人,在家中排行老大。许迈永的出生可谓不幸,其父亲许某达是位盲人,生下三个儿子,只有他视力正常,许迈永的两个弟弟,均患有遗传性视力障碍。但许迈永的家庭却不错。其父亲是萧山有名的“算命先生”,人称“许半仙”,方圆几十里内,慕名找他算命的人络绎不绝。许家借此积累了丰厚的物质财富。1975年,16岁的许迈永考入湘湖师范大学,成为20世纪70年代镇上为数不多的大学生。毕业后他被分配到萧山一所初中当物理老师。许迈永曾自感:“从此走上工作岗位后,我有了一份固定工作,拿国家工资,医药费可以报销,自己感到很欣慰,很自豪,对安逸的生活很满意。”1984年,在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浪潮下,25岁的许迈永放弃副校长的职位走上仕途,出任萧山市(现为萧山区)城厢镇副镇长,一年后他被提拔到萧山市委宣传部当副部长。
当地曾广为流传一个小故事。许某达曾为大儿子算了一卦,然后郑重告诫他:“你太聪明,最好别从政。实在要当官,要记得千万别碰财务,别走歪路。”但许迈永还是通过努力,从一名教师转身走上仕途……30岁的他升任萧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3年后,他当上萧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在萧山的老同事眼里,许迈永“有魄力”“雷厉风行”“为人义气”。其中1997年至2002年间,许迈永被派驻香港,任杭州(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之后,许迈永任西湖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2008年4月,他升至杭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房产管理等领域。
当上大官后,许迈永的心态开始失衡。早在1994年,作为萧山副市长的他第一次去美国,有个老板送给他1000美元,说是给他出国花费。从那时开始,许迈永完全忘了父亲的忠告,开始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就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用“经营头脑”收受贿赂
翻开案卷,许迈永收受贿款常常通过“投资”的方式进行。
2003年上半年,许迈永的妻子戚某秋接受杭州南源公司总经理张某的请托,向时任杭州西湖区区长的丈夫许迈永转达帮忙解决该公司“公元大厦”项目用地拆迁事项。事成后,许迈永夫妇自然不会错过这个“交换”的机会,他们借用他人的名义,以低于市场价321万余元的价格购得“公元大厦”商铺一套。位于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的“阳明谷”原属旅游项目,实际却开发成了高档排屋别墅。2004年,许迈永曾以“亲属购买房屋”为由,授意国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以优惠价格出售给其“亲属”一套排屋,低于市场价86万元。2006年,国都控股开发的“阳明谷”想变更土地性质,从旅游用地变身成住宅销售,许迈永义不容辞,出面帮助其解决。
许迈永就像一个企业家一样,和他的企业家朋友合作“搞项目”“谋发展”。在这样的“经营”中,“权力”为了攫取利润,表现得特别贪婪、凶狠、赤裸裸。2003年,许迈永实际控股达到40%的杭州伟量公司(以下简称伟量公司),在许迈永的操纵下取得了三墩镇西湖科技园区中三块土地。当时政策规定,2003年12月31日前出让土地的出让金会全额返还西湖区,用于三墩工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为使伟量公司能享受优惠政策,许迈永指使下属在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情况下,违规让伟量公司缴纳1亿元土地出让金并多次以西湖区委区政府名义向上级部门协调,让伟量公司享受优惠政策,共违规返还给伟量公司7100万元土地出让金。
起诉书显示: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担任萧山市委常委、萧山市副市长,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西湖区委书记,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杭州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索取浙江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和集团)董事长李某等14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29.11万余元。纪委工作人员为许迈永计算了敛财速度:15年间,平均每年“收入”达1320万元,成为一个贪腐狂人,并成为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勾结的“范本”,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受到司法审判的领导干部贪贿数额的最高纪录。
侵吞国有资产5300多万
早在1998年底,许迈永为将“金港公司”开发项目的利润占为己有,指使萧山地产商高某伟以其名下的香港伟量公司及汇丽绣花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丽公司)借给金港公司1465.39万余元,之后安排上述两家公司与金港公司签订虚假合作开发协议,将金港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实质上的借贷关系变成投资关系。许迈永与高某伟商定,金港公司转到上述两家公司的利润归许迈永个人所有。2002年5月,许迈永安排金港公司将人民币1465.39万余元归还汇丽公司,同时以投资收益款的名义,将金港公司开发利润人民币1584.73万余元转至汇丽公司,许迈永将该款落入自己的腰包。
2000年12月,为继续实现窃取金港公司开发项目的利润,许迈永设立杭州瑞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公司),金港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10%股份,剩余90%股份由汇丽公司和通策公司代许迈永持有,许迈永未实际出资。瑞博公司成立后,开发项目投入的资金及人员均来自金港公司。2002年2月,许迈永指使高某伟以他人名义与金港公司、通策公司签订了受让上述两家公司持有的瑞博公司股权的协议,并向金港公司支付股权转让金人民币237.27万元,将瑞博公司的全部股权转由汇丽公司代许迈永持有。同年3月瑞博公司办理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至此,许迈永实际占有了瑞博公司的全部股权。经评估,2002年2月15日,瑞博公司资产增值人民币3911.98万元,扣除金港公司收回的10%股权转让溢价款人民币137.27万元,许迈永将剩余的人民币3774.71万元占为己有。
综上,许迈永利用担任金港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挖空心思侵吞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5359.44万余元。
借“股东会”的小圈子存钱洗钱
和过去不少腐败案件表现出的“权钱交易”关系不同,许迈永和他老家的几个萧山企业家朋友长期共存共荣,不仅达成攻守同盟,而且多年来形成很好的默契,彼此高度信任。他们共同投资,分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合股、合作的类似“股东会”的团伙小圈子特点。许迈永不仅用自己的权力为朋友们解决难题,创造利润,而且用自己的眼光和判断,为“共同的生意”寻找机会,急朋友所急。许迈永收到的钱,甚至可以存在他们名下的账户,许迈永投资买房,可以让他们以他们的名字出钱购房,再通过卖房获利,获利后送钱给许迈永,帮他赚钱、藏钱、洗钱。
香港“伟量公司”总经理戴某坤是许迈永的萧山老乡,二人关系很铁。据检察机关查明,2007年4月,许妻戚某秋按照许迈永和浙江开氏集团董事长项某的事先约定,在香港收受项某送给许迈永的贿赂款700万港元。后戚某秋将其中的600万港元让戴某坤负责存入戴妻子、儿子和戴公司的账户。2007年5月,许迈永因购房需要,向地产商高某伟索贿2000万元,高某伟把钱转入戚某秋控制的浙江华源公司,戚某秋随后又把钱转到其实际控制的另外一家公司名下,以此来消除收钱痕迹。从名义上看,很多钱甚至房子都不是许迈永的。许迈永在被审查时也说,其实人家只要不认账,这些钱归谁就很难说。然而事实是,这些账户的钱都是许迈永实际控制的。
许迈永在藏钱的过程中,与密友们打款频繁。其中戴某坤尤为特别。2007年7月,许迈永收到坤和集团公司李某送的300万美元,让戴某坤代为保管。同年11月,戴某坤把150万美元兑换成1125万元人民币,戚某秋随后指使戴某坤把其中的900万元存入亲戚许某的账户中,用于股票交易。2008年1月,许迈永收受项某的300万元人民币,戚某秋又把部分钱转到许飞某和另外一个人的账户,用于股票交易。2009年1月,戚某秋按照许迈永指使,在香港收受项某送来的500万港元,当天又转到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账户里。
对群众的一次次举报,许迈永都心存侥幸。案发后他交代说,“如2008年6月中旬,我听说有人向纪委举报我,怀疑我拿了通策集团10%的干股。于是,我暗中与该公司董事长吕某一起做了手脚。这10%的干股,总价是1000万元。我相信他们不会说10%的股权是我的,只要吕某不说,就无从可查。而且我认为说出来对吕某也没好处。见事后没什么动静,我以为自己又一次骗过了组织”。
占有多处房产生活腐化堕落
案情显示:许迈永夫妇及其亲戚名下的房产有25套,但夫妻二人似乎并不满足。他有自己的炒房绝招。许迈永接受调查后,杭州市民中就流传他有十多套房产的说法。后来据纪检部门查实,挂在许迈永夫妇及其亲戚名下的房产,竟有25套之多,其中包括一套别墅。办案人员披露,许迈永曾在多个场合多次向房地产商表示,自己为官收入不高,两个弟弟又身有残疾,儿子还要在国外念书,想买点房子投资保值。开发商自然心领神会,纷纷送他房子,或者以内部低价卖房给许迈永。更有甚者,将房子低价卖给许迈永的亲信,由其亲信套现后将获利差价再送到许迈永手里。当时杭州市的房价,中心区二手房每平方米两万元以上,新房每平方米高达三四万元。许迈永拥有25套房,价值数千万元。
在所有行贿许迈永的人中,李某的830万美元是最大的一笔。李某是坤和集团董事长,曾是浙江大学学生会主席,坤和集团近10年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几乎都在许迈永的“关照”下进行。2002年8月,浙江科技学院老校区102亩土地使用权,在许迈永的帮助下交给了李某,用于西湖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开发,许迈永还答应将巨额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奖励”给开发公司。李某为了感谢许迈永,承诺以2000万美元作为“回报”。纪检部门查处时,830万美元已经分8次汇到了许迈永指定的香港银行账户。
许迈永被“双规”后,令人意外的是,他首先交代的是生活作风问题。他供认与其有过特殊关系的女干部、女公务员以及女明星共有两位数,其中大部分来自西湖区政府。许迈永落马后,不少女干部被纪委约谈。一位与许迈永共事过的官员称:“许迈永害了一大批女干部,害了一大批家庭。”杭州市民津津乐道于许迈永的“情妇们”,而与他共事过的下属对此感到愕然。因为许迈永一向以工作狂形象示人,仿佛根本没时间“玩女人”。然而,西湖区一位知晓情况的干部透露,许迈永通常会借加班之机与女性下属发生关系,往往是开着办公室的灯,悄悄打车去酒店开房间,然后再回到办公室继续加班。其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2009年4月初,浙江省银监局发现戚某秋频繁将上千万元的资金在银行和股市间倒腾,情况可疑。随后的调查让人吃惊,戚某秋的丈夫竟是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该情况很快引起省纪委重视。同年4月13日,许迈永被宣布“离岗疗养、配合调查”。月底,浙江省纪委宣布其“停止职务、接受审查”。12月22日,许迈永案移送浙江省检察院。2011年5月11日,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对许迈永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许迈永收受、索取14人送来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同时,许迈永还贪污5300万余元,并在任职期间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犯滥用职权罪。法院以许迈永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许迈永不服,提起上诉。2011年6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驳回许迈永上诉。
“严重的侥幸心理,使我没有悬崖勒马及时改正错误,而是去掩盖错误,企图蒙混过关,致使自己的胆子越来越大,错误越犯越大,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这是许迈永在看守所里的忏悔。许迈永腐败案给人们以强烈的警示:对所谓的经济强人,特别是能人官员,我们缺少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公权力的施行缺乏阳光政务及制度保障。这是本案的深思所在。
(本文除被告人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