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乌达区交警大队在日常酒驾整治检查过程中,一辆面包车呈“s”型路线驶入执勤民警的视野中,民警判断该辆车存在问题,随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一名无证并且醉酒驾驶的算命先生被乌达交警大队的民警当场查获,他感叹道:千算万算,没算到今天酒驾被查获。
当晚21时40分,乌达交警大队民警在乌达区住宅楼浩业小区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蒙K2F***面包车,摇摇晃晃地呈“s”形沿永安路由南向北行驶过来,行至十栋大院住宅楼南门,打开车门后,一名中年男子从驾驶室内走了出来,只见驾驶人神情迷离,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驾驶人说忘带了,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该驾驶人拒不配合检测,于是民警将其带至乌达中心医院抽取血样,进行进一步检测。
被带至医院后,男子稍微清醒了些,他说和其姐夫在他姐家喝酒,从下午6点一直喝到晚上9点半,喝了近一瓶白酒,喝完酒就直接开车回家,不曾想被民警查获。
经查,该驾驶人在乌达某小区经营殡葬服务,平时办殡葬需要开车,因为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一般殡葬车民警不进行检查,所以认为没有驾驶证也无关紧要,所以一直无证驾驶,今天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开车上路,没料到到被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该驾驶人的检测结果为113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经过查询,这辆殡葬面包车已经多年未检,且没有保险。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构成从重处罚的情节,等待这名算命先生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