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结婚的人们从订婚到完婚之间一般要经过六道程序,称为“六礼”,包括“迎亲”“纳吉”“纳彩”“问名”“请期”“纳征”。六礼最早起源于周代,在《礼记》中有记载。历朝历代,仪式虽有不同的变化,但整体改变不大。
第一礼“纳采”。指有待娶亲的适婚青年男子,男方家庭托媒人寻找合适的女子作为婚配对象,并带着礼物向女子的家庭前去提亲问礼。在女方及其家族同意之后,再行“采择之礼”即向女方家献上吉祥如意的礼物作为求婚之礼。一般情况下,“纳采”所用的礼品多为大雁,取其纵横南北,协理阴阳之意。后世不方便的情况下,也有以家鹅、雁型礼器进行代替的情况,还有加赠首饰绸缎等礼物,以表求取佳人的意愿。
第二礼“问名”。指男方在女方接受提亲的建议后,将女方姓名及生辰八字带回男方家中,卜占吉凶。“问名”阶段主要要做二件事情。一是了解女方姓氏,古时讲究“同姓不婚”,问女方姓氏是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故;二是取得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为下一步“纳吉”仪式进行准备。
第三礼“纳吉”。指在祖先神案前看男女的生辰八字是否适合婚配。如果不合适,要及时采取行动。若是双方八字相合,便根据八字确定婚礼吉日。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
第四礼“纳征”。指男方派请两个至四个可以称作“全福之人”的女性,将聘书和礼书送至女方处。女方家族需要在这一环节中回礼。
第五礼“请期”。俗称“送日头”或称“提日”。指由男方选定结婚佳期,用红笺书写男女生庚,此称为“请期礼书”,由媒人携往女方,和女方家主人商量迎娶的日期,经女方家复书同意,男方并以礼书、礼烛、礼炮等送女家,女方即以礼饼分赠亲朋,告诉于归日期。
第六礼“亲迎”。指男方正式前往女方家迎娶女方。到成婚日,由新郎亲自到女家迎接新娘,也有由男家派遣迎亲队伍迎娶,新郎在家等候。迎娶结束后,婚嫁“六礼”才算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