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
建国前,广德人男婚女嫁基本沿用周代《六礼》婚制,只是礼节程式渐趋简化。
纳采俗称“说媒”。由媒人代表男方向女方提亲,或受女方委托向男方提亲,并介绍双方家庭、个人品貌、职业等情况,再由双方家长查访证实,作出决定。
问名双方家长基本同意后,由媒人去女方讨取书写生辰八字的“庚贴”,请测字或算命先生推算双方“八字”是否相合,这叫“合婚”。如无相克亲事就算基本上定下来,俗称“合八字”或“过书柬”。
纳吉男女八字相合,男方须准备一定的礼物,由媒人送到女方;女方收下礼物的一半,并提出若干条件,男方承诺后亲事才算正式定下来,谓之“纳吉”又称“定亲”或“订婚”。
纳征根据女方提出的条件,男方准备一定的实物或钱财,由媒人送交女方,称之为“聘礼”,俗称“过礼”,也有叫“下花”的。
请期由男方选择吉期,准备一定的食品、衣料,由媒人送至女方,说明迎娶时间,俗称“送日子”或“报期”。迎娶的时间需要事先通过媒人协商好,便于双方作好充分准备。
迎亲广德旧俗新郎不“亲近”新娘,而是由媒人领轿去接。除新娘的花轿之外,条件好的另有两顶小轿(媒人坐),或四顶小轿(媒人、送亲人坐)。贫寒人家迎娶新娘,也有坐独轮车的。
祭轿、晕桥成婚日,花轿中放胭脂花粉、罗帕、衣饰等物,轿门用米筛和镜子遮蔽,并用茶点致拜,称“祭轿”。轿子抬到女家,女家也同样祭轿。祭毕,由伴娘将轿内各物拿到女室。这时新娘佯装昏晕,听任伴娘用罗帕蒙头,用筛镜遮脸,为之洗澡、换衣、擦脂粉,再抱入轿中,也有在擦粉后才装晕的,称“晕轿”。地方官吏曾下令禁止,但未禁绝。此风直至民国初年始消失。清乾隆《广德州志》称“此俗独州有之,越境即否”。
上头、哭嫁、陪嫁新娘在婚日由伴娘帮助梳妆打扮。富庶人家戴凤冠霞帔,一般人家穿男方做的新衣,戴首饰并插花,称为“上头”。新娘与父母痛哭拜别,依依不舍,然后由长兄(或弟、叔、舅)背上花轿。新娘啼哭直至花轿抬出村外方止。新娘的生母坐在堂屋中间放置的竹匾上嚎啕大哭,俗传“越哭越发旺”,称之为“哭嫁”。女儿出嫁,父母尽可能给以添置生活用品。旧志载“嫁女之家,甚有破产以营奁饰者”,“虽寒素家女,必有髹漆雕镂床,此亦他处所无”。富贵之家的嫁妆除被帐、家具外,还有金银、田地、耕牛等,统称“陪嫁”;贫苦农户,最简单的也要有被帐和脚盆,小水桶、马桶(俗称“三元(圆)”),内装染红的花生、白果、鸡蛋及五谷杂粮,以图“吉兆”。所陪嫁妆由男方派人抬,而蚊帐及“三元”则由女方派人送。
送亲迎娶日,女方派两人随轿送亲,一般为姑父、舅父、伯叔或兄长。送到之后,向男方说一些“小女年幼无知,失礼之处请原谅,不周之处请教育”之类的客套话,酒后即回家。
拜堂新娘由喜娘扶出花轿,举行婚礼,旧称拜堂。喜娘称“牵亲婆”或“福婆”。福婆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夫全子全,最好是子孙满堂;二是与新郎或新娘属相合。喜娘二人,一扶新郎,一扶新娘。新郎戴礼帽,插金花,着长袍,与新娘并立,按照礼生赞礼程式: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父母,夫妻合拜。之后,由喜娘引入洞房。从堂屋至新房,地上铺若干条麻袋,新人走过即向前传递,寓“代代相传”之意。进入洞房在新床就座,男左女右。新娘要将新郎长袍一角拉来垫座,婚后新郎则会言听计从,不受婆家欺负。
闹房古礼新人进入洞房,年长者用白果、花生撒于帐内,唱“撒帐词”。唱毕,酌酒敬新郎,并给新娘劝酒,然后“长少次第进劝,郎妇醉而后已”,谓之“炒房”。当晚,男女老幼都可入洞房尽情嬉闹。除了闹新人之外,还闹公婆、媒人,表亲之间互闹,俗称“三天无大小”。
回门婚后第三日,新郎和新娘携带礼品到女家拜见父母,称“三朝回门”,午饭后即返。
会亲又称“新亲过门”。婚后六日或选吉日(节日),男家邀请女家父兄、伯叔、姐夫等(以女父为主,其余不一定全参加)作客。
新客上门婚后第一个春节,新郎给女方亲戚拜年,称新客上门。由女父或兄长带领到主要亲戚(姑、舅、姨、姐等)、本家(伯、叔)处拜年,一般必备礼品,称“上门礼”。受拜者回赠封仪,称之“觌仪”,俗称“红纸包”。婚后第一个端午节,岳家有给新婿赠草帽和摺扇的习俗。
民国时期,除民间婚礼少有变化外,城镇居民和少数知识分子提倡并实行“文明结婚”,仪式大为简化。建国后,颁布施行新婚姻法,废除旧的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主,男女双方经过恋爱,只要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关系就受到法律保护。50年代嫁娶从简,60~70年代初嫁妆亦较简单。70年代中期起少数青年办婚事渐趋侈糜,须备全套新式家具,购置“三转一响”(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至80年代,办婚事相互攀比,大操大办之风日盛,陪送高档家用电器(冰箱、彩电、音响、洗衣机、电扇),用轿车迎亲亦屡见不鲜,但婚事新办者亦不乏其人。
二、生育
诞生婴儿出生,女婿向岳家报告婴儿性别及产妇身体状况,俗称“报喜”。岳家将准备好的婴儿衣服和产妇食品,如母鸡、鸡蛋、红糖、挂面等送至婿家,并由岳母或舅母亲自看望、护理。
洗三婴儿出生第三天称“三朝”,由接生人员用煎煮的艾水为之洗澡、换衣,称“洗三”。一般习惯喂犀牛黄或黄连水,叫“开口”,目的是解“胎毒”,并寓“先苦后甜”之意。
月礼婴儿出生至满月以前,亲友先后送来礼物,称“月礼”。为答谢而办的酒筵,出生三天办的叫“三朝饭”,满月办的称“满月酒”。月礼除送钱财之外,有送母鸡、鸡蛋、红糖、挂面、婴儿衣帽、布料及银质手(脚)镯、锁片等,农村有送油条的,称“油饣果子”。
抓周幼儿满周岁,亲友都祝贺。礼物多为玩具、衣饰、食品,也有用红纸包钱的。主人拣其中部分,另配以图书、文房四宝(纸墨笔砚)、琴、棋、算盘之类,如系女孩,配以针线包、剪刀、花布之类,放满桌上,令幼儿任意抓玩,以观其志向和爱好,称抓周。
三、寿诞
无论男女,每逢生辰例行“过生日”。如系儿童,父母为之准备鸡蛋、面食。80年代时兴购买生日蛋糕。男女祝寿多从50岁起,俗例“男虚(逢九)女实(逢十)”。寿庆日,亲友携带寿幛、寿糕、寿面、衣物、滋补品等礼品登门祝寿。主人设家宴招待。若逢“整生”则尤为隆重,往往亲友毕集,贺客盈门。
建国后,城乡群众过生、祝寿仍很盛行,惟礼仪大为简化。
四、丧葬
报丧父母去世,当即派人分赴主要亲友处报信,远道的写信报丧,信封上角用火烧焦,称“焦心信”。另用白纸写出讣告。讣告落款,父亡称“孤子”,母亡称“哀子”,父母俱亡称“孤哀子”。讣告贴大门上或门外墙上。
入殓首先请人替逝者洗澡,用热水毛巾揩抹,有的是象征性做一种形式。然后,穿事先备好的寿衣鞋帽,一般人家则是现制的。寿衣多为青、蓝色。棺木内垫石灰、草纸,上铺白色床单。死者入殓头枕瓦,脚蹬砖,上盖青或蓝色被,外加陪葬物品。入殓时棺木不封盖,要等主要亲属到齐,出殡之前,作最后告别才封棺木,俗称“封梓口”。
戴孝子、女、媳为重孝,戴白长孝巾、穿孝服,全白鞋,外加麻布背心,俗称“披麻戴孝”。其余亲属戴白孝帽(巾)、半截白鞋,胸前挂白寿线,寿线根数与 逝者年龄相同。棺木存放堂前,一般不少于三天,个别有长至七天、四十九天的。棺前挂孝幛、供灵牌、香烛祭品,由孝子(孙)守灵,有亲朋祭奠时陪祭,祭毕,孝子(孙)要下跪谢祭。
出殡安葬时请八人抬棺,称“承重”。抬棺人称“八大金刚”,须由孝子跪请约定,在治丧期间受到最高礼遇:“八大金刚”不到齐不开宴席;出殡途中每停一次或过桥,孝子(女)要下跪“谢孝”一次。出殡回来,均要在燃烧未烬的铺草上跨过才进屋。
安葬棺木落葬当晚,孝子在新坟四周扎一草圈点燃,俗传为防野兽扒坟。三日后再培土成坟。旧俗相信“阴阳”看地,占卜风水,致将棺木放置野外暂厝不葬,希望获福求吉地,往往因而造成争地告状的事端,旧志称:“州之讼事,惟坟山为多”。
守孝古称“丁忧”,时间三年,重点是“五七”(逝后第35天)。孝子(孙)在尊长去世前或当天要理发,不满“五七”不理发,称“蓄五七头”。广德土著规矩,孝长子在“五七”内不得入邻居家。湖北籍人“五七”内孝子要睡在灵位前守孝。灵位也称“灵牌”或“神主”,放在纸糊的“灵屋”中,供于堂前供桌上,满三年才烧灵。满“五七”为最隆重的一次祭奠。亲属在“五七”那天送回白寿线,祭奠时放在钱纸中烧掉。三年内主要祭奠日还有“新月半”(中元节),“新年”(逝后第一个春节)、周年,主要亲友都来祭奠。第一个春节,孝家不贴春联和年画,以示哀悼。以后两年依次贴黄纸、绿纸春联。父母逝日称“忌日”,每年举行家祭,持续一代之久。
解放以前,凡丧葬事一般要延请僧道念经唱道,超度亡魂,俗称“做法事”。花销依其家境,时间三、五、七日不等。
建国后,丧事趋简,守灵、供灵、家祭、做道场等旧俗基本消失,戴孝也改为臂缠黑纱,不分亲疏,唯孙辈均在黑纱上缀一点红布,曾孙辈缀一点绿布,以示辈份。1978年9月始,本县公职人员、城镇居民殁后一律实行火葬,亲友一般献花圈表示哀悼,为逝者张贴讣告,举行追悼会寄托哀思的也很普遍。
五、交际
古代“民间宴会,不尚丰腆,肴核数簋,宾主结欢而已”。清康熙以后“宴客强半以丰腆相高”,好客之俗相沿至今。客人进门,首先让座、敬烟、泡茶(现泡)。不常见面的客人为“稀客”,一定要留餐,路远的留宿。城镇待客讲丰盛,农村则更为热情,杀鸡、杀鸭,没有鸡鸭的,要到集镇买鱼、肉、蛋、菜之类。吃饭时讲究让席,客人必让至上席。旧俗敬酒必过三巡(劝饮三次),以后根据客人酒量,至辞杯为止。现在更是再三相劝。近年,城乡生活条件改善,待客规格也随之升级,除饭菜比以往讲究外,还辅以高档烟酒、饮料、罐头食品,劝酒也更加热烈,互相攀比,常常醉而后已。饭后,又敬烟、泡茶,细心的主人还送上热水毛巾、瓜子、花生、糖果或水果。
县民每遇婚丧、寿庆、生育、生日、参军、升学等,亦有宴请、送礼的习俗。
六、建房
为民间喜庆大事之一。一家建房,诸亲好友均来帮忙,送工、献料或赠钱物、摆设、匾额等。农村有“送梁”旧俗,选用椿树加工成梁,涂以红色,或披挂红布,至新屋上梁时送往。主人放爆竹迎接,并事先准备包子,在上梁时撒发。村邻闻声来看热闹、抢吃包子,以增加喜庆热闹气氛。近年撒包子已改为撒水果糖。建房至上瓦阶段称“出水”,为最隆重、热闹之日,帮忙的人手最多。主人备办丰盛酒席,招待所有送工献料和送礼物的宾客。此俗古今相同。
七、乔迁
俗称“搬家”。亲友送对联、匾额等物祝贺。近年有送厨房用具、照明电器的,也有送烟酒、肉菜等副食品的,或帮忙烧饭待客,称“暖锅底”。旧俗,搬入新居时,女主人须等所有物件全部搬完,最后手拿“节节高”(用于支撑晒衣竹竿的有杈竹梢)和扫帚离开旧居,取搬入新居生活越来越美好和扫清原有“财气”的吉兆。乔迁习俗相沿至今,唯持“节节高”和扫帚之举已罕见。
八、忌讳
县域民间忌讳颇多。时令、生产、生活等方面都有不同的禁忌,大致可分为语言忌讳和行为忌讳。
语言忌讳主要有:
“佘”字读音和“蛇”相近,用作姓氏时讳读“龙”。“蛇”和“蚀”读音相近,而“蚀”有亏本、歉收的意思,故讳称蛇为长虫,讳称属蛇为属小龙。“鼠”和“出”,广德人大多读作cū,而“出”有只出不进的意思,故讳称鼠为高客或高梁子。“死”是不吉利的字,年长者去世讳作“老了”或“过世”,中年人去世讳作“走了”,小孩夭折叫“丢了”。其它如:“虎”讳称“扒山子”;“牙齿”,讳作“财吊子”;“鬼”讳作“沫浪子”;晒衣用的“竹叉子”,讳作“节节高”;“吃药”讳称“吃香茶”;“生病”讳称“不快活”、“不舒服”;事情做完不说“完了”,讳称“好了”;问人“要不要盛饭”忌说“要不要饭”,讳作“添不添”等。
行为方面的忌讳主要有:
忌用三碗菜待客。请工管饭或待客最少要凑四碗菜,因祭祀供品常设三碗;借药罐用后忌送还,要物主上门来讨,送还,被认为是“咒人生病”;农历每月初七日不出远门,俗称“七不出,八不归”;装稻用的箩筐、畚稻用的笆箕忌敲打,“打一箩筐”、“打一笆箕”都是诅咒他人歉收、遭灾的行为;忌随意拨弄算珠(算帐和练习珠算除外),因“打空算盘”和“计划落空”是同义;乌鸦当头叫,预示“祸事就来到”,遇此情况要狠狠地吐口唾沫,以消除“晦气”;忌公鸡上半夜啼叫,有“一更(叫)防火,二更(叫)防盗”的说法,遇到这种情况,要将鸡头即时砍掉,血洒地上,以“消灾弭祸”;吃梨忌分食,示“永不分离”之意;结婚之前,男方赠送的物品忌伞,因“伞”与“散”谐音,送人物品忌送钟,“送钟”与“送终”谐音,如迫不得已亦应改称钟为“计时器”;忌猫头鹰叫,老鼠咂嘴,狗叫象哭,民间有“猫头鹰叫要死人,老鼠咂嘴要搬家,狗叫象哭要遭灾难”的说法,都是“不祥之兆”;来客即使是夫妻,也忌男女同床;忌一年之中办两件婚事;女裤忌晒在有人往来的行道上面,女性内衣、乳罩、卫生巾等忌放在显眼处,妇女衣物忌放置于男性衣物之上;打喷嚏是有人在背地诅咒或议论,遇到打喷嚏时就骂人;锅盖忌从小孩头上拿过,说是“锅盖下面无活命”;作客用餐忌吃鱼,除非主人敬菜奉赠才吃,讨“吃剩有鱼(余)”的吉兆;插秧时,忌秧把打在人身上,忌用手递秧苗,要抛在田里自取,否则就要“遭殃(秧)”;手拎中药、猪肉、油、表芯纸忌进别人家门,应放置门外,如拿猪肉误进别人家门,必留一点给主人,才避免“遭忌”;六人坐方桌吃饭,避免坐成“乌龟席”等。
建国后,中青年人在有些方面已不再忌讳,老年人仍讲究忌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