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宣传科学无神论,从9月10日起,我们将连载李申的专著《中国无神论史》。李申,1946年4月出生,河南孟津县人。1969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原子物理系;198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宗教研究系,获哲学博士学位;2000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儒教研究室主任。2002年转任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现任中国无神论学会顾问、国际儒学联合会顾问、中国反邪教协会副会长。
第十一章 宋元时代的无神论思想
八、宋元儒者反对佛教轮回说宋元儒者,除了和佛教的一般教义论争外,继续反对佛教的轮回说。
首先是张载。他一面从世界观上反对佛教“以山河大地为见病”,“诬天地日月为幻妄”,这是“以心法起灭天地”,“以六根之微因缘天地”(张载《正蒙》),这就像夏天的虫儿在谈论冰雪一样可笑。同时他也反对佛教的轮回说。
张载批评佛教认为“有识之死,受生循环”是“不知鬼”。因为在张载看来,鬼神,是二气之良能,即阴阳二气固有的功能。聚而成人,这良能就是人的精神;人死气散而为鬼,这良能并没有离开阴阳二气。因此,“聚亦吾体,散亦吾体”,“死之不亡”,这已经消散的气不可能再聚在一起。但佛教认为,人死,灵魂就离开肉体独立存在。然后依据本人善恶,他的灵魂会完整地再次转生。在张载看来,佛教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所以说佛教是“不知鬼”。至于佛教“必谓死生转流,非得道不免”,当然就不能说是“悟道”。
这是张载对佛教轮回说的批判。
程颐、朱熹都认为,第一,人死气散。已经散了的气,都要归于消灭,而不可能用这已经被废弃的气重新铸造新的生物。这就从物质理论上反驳了轮回说。第二,如果轮回说成立,则“则是天地间人物皆有定数,当只是许多气翻来覆去。如此,则大造都无功了。”(陈淳《北溪字义》上)程颐、朱熹甚至批判张载的“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认为这是“大循环”,类似佛教的轮回说。
在程朱看来,否认“大造”的功能,是不正确的。所谓“大造”,就是儒教所说的“造化者”,“造物者”。至于造化者或造物者究竟是谁?是什么神?则儒者们从来没有明确回答。但他们常常提起这个造物者,以与佛教的轮回说对抗。从这个层面上,可以说是两种有神论的争论。但是从认为轮回不存在这个层面上说,就是无神论的言论。
司马光在《书仪》一书中,批判佛教的天堂地狱轮回说,认为这是佛教对民众的“诳诱”。司马光说,按照佛教的说法,好人死后上天堂,坏人死后下地狱,被刀砍火烧,受种种无边的痛苦。他们不知道,人活着时候有肉体血气,知道痛痒。但是剪下的指甲头发,就不知道痛苦,况且死者形神分离。形体入土腐朽,和木头石块一样无知;精神就像飘忽的风火,不知跑到了哪里,就是刀砍火烧,怎能知道痛苦。
司马光的这个批判,可说也是击中了中国佛教的核心错误。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佛教在印度时,轮回中的五道或六道都是“众生”,而且不让地狱中的众生死去。因为死去以后就不知道痛苦,惩罚就没有作用。可惜中国佛教把六道中的地狱变成了灵魂的处所,信奉者仍然认为哪里十分痛苦!
司马光继续说,佛教创造的天堂地狱,本意是要劝善惩恶。但必须是公正的。如果说真有天堂,那里一定是君子;如果真有地狱,那里一定得是小人。不应该通过贿赂祷告就能改变。现在许多人,亲人去世,他们要做法事,祈求佛教免除罪恶。这是不把亲人当君子,而把亲人当小人。假如亲人真的有罪,也不是贿赂僧人就能免除的。这是中等智慧的人就能了解的事,可是现在举世滔滔,几乎都相信这一条,甚至弄到倾家荡产才算完,怎么都这样的糊涂呢!
如果说张载、程朱是从世界观上批判佛教的轮回说,司马光则是从道德层面批判佛教的轮回说。这些批判,都比前世更加深刻。到了元代,儒者史伯璿则从新的角度批判了佛教的轮回说。
史伯璿著《管窥外篇》,其中专门讨论了轮回问题。
依照中国佛教的轮回说,人死灵魂不会消灭,它将根据肉体存在时的善恶,转生为人或者畜生等等。史伯璿反驳道,当人和物刚刚产生的时候,哪里来的那么多灵魂用于转生?也就是说,轮回说无法说明人和生物的起源问题。第二,轮回说仅仅是在人与其他动物之间,那么植物为什么就不参与轮回。佛教的回答是,因为动物“有息”而植物没有。史伯璿认为,这是否定了植物和动物都是同出一个本源,就像人体的指甲、毛发,虽然没有感觉,更没有灵魂,但是和身体其他部分,都是血气所生。同样,动物和植物,也是出于同一个本源,即一气聚散。轮回说仅仅顾及动物而否定植物,自相矛盾。
史伯璿的批判,也别出一格。
元英宗时,曾命人用黄金粉末写佛经,为去世的元代皇帝们超度。佛经写成以后,让左丞苏苏传旨,命吴澄为佛经作序。吴澄说,皇上写经,如果是为民众祈福,乃是一件盛举。如果是追荐亡灵,就让我难以理解了。
吴澄说,求福之事,虽然人人都喜欢听,但轮回之事,即使佛教僧人,也有许多不愿意多谈的。大意不过是行善可以升天堂,作恶就要下地狱。于是那些僧人才有了所谓“荐拔”一说,也就是俗说的“超度”。给僧人一些钱财,僧人们为死者念一些佛教经文,可以使死者免除罪恶,不受地狱的痛苦。
可是按照儒教的说法,皇上您的祖宗们都在天上,哪里用得着荐拔呢!况且从开国以来,写经超度祖宗亡灵的人不知有多少,假如无效,就是佛法荒唐;假如有效,就是诬蔑自己的祖宗有罪。所以这种事,不能做。请转告皇上。
后来因为元英宗去世,这事也就搁置起来。
吴澄的反驳,虽然和司马光的批判有一致的地方,但用于皇帝,可说也是煞费苦心。
综观宋元儒者对于佛教轮回说的批判,和南北朝时代相比,在理论上有了重大的进步。这也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进步。
九、新风水术的兴起及其反对声浪唐代吕才整理“葬书”以后,从汉代开始的选择葬地的理论逐渐破产,宋代,有人假托晋代郭璞创造了一部《葬书》。基本理论是:死者遗骸上的气,可以和他子孙的气感通,影响、甚至决定子孙的祸福。为使遗骸能够聚集感福的气,需要选择好的地形安葬死者。如果地形不大如意,其补救办法就是用某种方法驱赶地下的气,使之聚集于遗骸。地下气的运行规则是:“乘风则散,界水则止”。由于这种选择葬地理论特别重视风和水两项内容,故又简称为“风水”。
《葬书》问世不久,就发生了激烈争论。郭璞是晋代著名儒者,曾作《尔雅注》等书,又善于看相、算命等巫术。《晋书》本传说他临刑时还能算出行刑地的树上有几只小鸟。于是反对者说,他为什么算不出自己将被处死而事先采取措施呢!
其实这本书根本不是郭璞所写。查宋代以前的文献,“风水”一词指的是人患的“浮肿病”,与葬地完全没有关系。与选择葬地有关的风水术,乃是北宋时代的产物。对待这新的巫术,司马光、程颐等都持反对意见。
司马光作《葬论》,其中说道,埋葬死者,是儿女不忍心让亲人的尸骸暴露,所以要装敛并掩埋起来。现在的葬者,却要察看山川冈沟的形势,研究岁月日时的支干,认为这些东西关系着子孙们的贫富贵贱寿夭贤愚,一定要在此地此时,否则不可埋葬。人们几乎都被这种理论所迷惑。于是就有父母死后好久而不埋葬的。他们的理由,许多都说是没有好的葬地。时间久了,父母的尸棺丢失的,也不在少数。有这样的儿女,和没有儿女还有什么区别!
《葬论》继续说,人的贫富贵贱寿夭贤愚,是人自己的事情,和葬地有什么关系呢!即使像那些葬师们所说,作为人子,正当悲痛的时候,不是考虑如何安葬父母遗骸,而是关心自己的福祉利益,于心何忍呢!
司马光以自己为例,说父亲去世的时候,亲戚们都说应该找葬师选择墓地。哥哥没有办法,只好找来葬师,应许给他两万钱,但要求他必须按照自己的谋划行事,否则就找别的葬师。于是哥哥按照行事方便的原则,决定了葬时、墓地,墓穴的走向深浅等等,葬师用《葬书》加以粉饰,说,这都是大吉大利,亲戚们都皆大欢喜。
司马光说,现在我哥哥七十九岁,在九卿的位置上退休。我六十六了,勉强也做了宰相。家族做官的有二十三人。那些按《葬书》办事的,未必胜过我家。
司马光还说,前年老伴去世。棺材做成就装敛,墓地挖好就埋葬,没有向葬师们们咨询过一句话,到现在为止,合家平安。
司马光最后说,我写下这些文字,为的是让子孙们知道,一定要及时埋葬死者,葬具不必丰厚,《葬书》不可相信。
司马光的现身说法,今天也还是那些相信风水的人们的一付良药。
程颐也不赞成“阴阳家”选择墓地的理论,但他赞成墓地要慎重选择。选择的标准有两个方面。一是要好地。土壤肥沃、草木茂盛。说父祖与子孙同气。父祖埋在好的地方,尸体就安宁。父祖尸体安宁,子孙也会安宁。阴阳家说的方位、吉凶,太拘泥,而且是专为自身利益,不可取。
此外葬地还有五条必须考虑的防害原则:“须使异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程颐《葬说》)这些顾虑可见所谓孝子的良苦用心,实际上很难做到。
程颐《葬论》所批判那些相信“风水五姓”的人们,说他们目的是求吉,得到的却往往是凶。那些“卜选时日”的人们,认为“乾”“艮”两个时辰吉利。可是这两个时辰都在半夜,如何埋葬死者。这叫做应该忌讳的不忌讳,不该忌讳的反而忌讳,“颠倒虚妄”。“死者如有知,居之其安乎!”
郭璞《葬书》的基本理论,不是从五行生克演变过来的五姓吉凶,乃是董仲舒以来的以气为中介的感应理论。说父母骸骨中的气,可以和子孙的气互相感应。所以如果父母骸骨能聚集到好的气,和子孙感应,就会保证子孙富贵荣华。然而这个感应理论只说气可以互相感应,却违背、或者说抛弃了董仲舒所说的感应原则。因为依照董说的原则,是同类感应。特别是阳气感应阳气,阴气感应阴气。父母的尸骸,如果有气,也当属阴,如何能和阳世子孙的阳气感应?
依董仲舒以来的气论,气的运行和感应是不受障碍的。然而《葬书》说气在地下运行,运行的原则是“乘风则散,界水则止。”
说气乘风则散,可以理解。为什么“界水则止”?在古代各种有关气的理论中,都没有一点根据。
还有,依据从春秋、战国以来、由张载、程朱等发展了的鬼神理论,说人死“骨肉归于土”,魂气则“无不之”。子孙祭祀时,来歆享祭品的,就是那无不之的魂气。依这种基本理论,则去世以后的父母,和子孙相互感应的,应该是那虽然已经消散、但届时又会聚拢的魂气。如果说,已故父母的气能够感应子孙、影响子孙的贫富贵贱,那么,也不会是坟墓中的尸骨。
如果细心检查,署名郭璞《葬书》的理论,几乎可说是处处自相矛盾。然而从司马光开始,几乎无人从这个角度批判这种新的风水巫术。人们求富、求贵的心理太迫切了。甚至直到今天,在风水术曾经被定为封建社会三大迷信之一近百年之后,风水术不仅大行其道,甚至还有扩大到住宅选择、婚姻、经商等等领域。虽然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因为风水不好而售卖不出的房屋,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对风水术痴迷有加。如果说风水还有一点好处,那就是一些收入不高的书生或半书生,可以从那些愚昧无知的老板那里多少骗点银两,减少一星半点贫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