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包含了大量带有谥号的人名,为先秦时代的谥号与谥法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文章节取哀、毕、成、定、戴、大、悼、共、惠、怀、桓、敬、简、景、庄15个谥号用字和38个带谥号的人名,分析清华简与传世文献对同一人名谥号的记载和用字上的异同,《逸周书·谥法解》对谥字的训释与该字本义的区别,谥号与典籍所载该人事迹的契合度等,并考察清华简人名所见谥号对先秦谥号谥法与历史研究的意义。
谥号是中国古代特有的名号形式,其一般被认为起于周初,是在商代以特定的祭日和特选的名号来称呼其先公先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礼记·郊特牲》:“死而谥,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谥”。[1]命谥则被认为是依据逝者生前的行状,对其一生的事迹予以褒贬臧否,所谓“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小名”。[2]近年出土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1-9辑)[3]包含了大量带有谥号的人名,为先秦时代的谥号与谥法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本文节取其中的一部分进行考察,冀为相关研究加添砖瓦。
一、相关谥字谥号考察
本文共涉及清华简中哀、毕、成、定、戴、大、悼、共、惠、怀、桓、敬、简、景、庄15个谥号用字和38个带谥号的人名,以下将顺次讨论。
1、哀。清华简人名谥“哀”者有鲁哀公和蔡哀侯,[4]后者又单称“哀侯”。[5]几例人名中的“哀”字皆作“”,从“口”从“衣”,与传世文献的谥号用字相同。《逸周书·谥法解》:“蚤孤短折曰哀,恭仁短折曰哀”,[6]“哀”字在谥法中通常被认为属于平谥,表示哀矜或同情,用于一些中年夭寿或未能善终的君臣。
据《荀子·哀公》篇鲁哀公自述:“寡人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寡人未尝知哀也,未尝知忧也,未尝知劳也,未尝知惧也,未尝知危也。”[7]则其早年生活平顺安稳,无忧无惧,无“早孤”之状;从《荀子·哀公》、《礼记·中庸》和《儒行》诸篇其对于孔子的求教以及《左传》和《礼记·檀弓》篇对于孔子哀悼来看,应较为符合“恭仁”的义项。而所谓“短折”,通常意义上指未及婚冠中途早夭,然鲁哀公仅作为鲁国国君的时间就长达二十七年,与早夭显然不符。但其末年,为三桓之族所攻,先后逃亡到卫、邹、越,最后卒于有山氏。孔晁注“恭仁短折曰哀”谓“体恭,质仁,功未施”,以“短折”为尚未完成政治抱负便身先去世,似更契合鲁哀公的生平,其谥“哀”,或系据此而来。
蔡哀侯名献舞,前后在位二十年,综合其在传世与出土文献中的生平事迹来看,与“蚤孤”、“恭仁”都无关,《左传》、《史记·管蔡世家》和清华简《系年》皆记载蔡侯献舞无礼于路经蔡国的妻妹、同时也是息侯夫人的息妫,遭息侯报复而为楚文王所俘;被释归后不思悔改,又鼓动楚文王灭息掳息妫,再次遭息妫报复而成为楚囚,九年之后困死于楚国。《左传》庄公十四年对其不为善德、不得善终有严厉的批评:“《商书》所谓‘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者,其如蔡哀侯乎!”[8]被谥为“哀”,应是取自其死非其所的结局,但就“谥者,行之迹也”来说,已经属于相当的委婉。
2、毕。清华二《系年》有“秦公”,[9]整理者隶定“”为“异”,作“秦异公”,通过比较可知,该人即传世文献中的秦哀公,于《史记·秦始皇本纪》又作“毕公”,[10]《史记·秦本纪》索隐又作“㻫公”,[11]“毕”、“㻫”声近通假。对于“异”与“毕”的关系,曾有学者认为“异”为正字,“毕”为“异”之讹,[12]但苏建洲根据清华简从“毕”字中的“毕”皆作“异”,此人于传世文献中亦作“毕公”,认为正字应以“毕”为先,[13]说为有据。
《逸周书·谥法解》不见“毕”字,但北宋苏洵《谥法》卷3却有“䟆”,苏洵谓:“䟆或作毕”。“䟆”训为“意深虑远”,苏氏云:“䟆者,取其警而后行,深慎之称也”。[14]据《左传》定公四年,吴攻楚,楚昭王亡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秦伯起初并不答应:“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15]直至申包胥立于秦庭墙哭七日七夜,秦伯才同意派兵。此秦伯即秦毕公,谓其“意深虑远”“警而后行”,谥为“毕”,并无不通。
3、成。清华简人名谥“成”者有周成王、楚成王、卫成公、郑成公、晋成公和郑大夫子人成子,[16]周成王、楚成王又单称“成王”,[17]卫成公又单称“成公”。[18]“成”字简文多作“”,与传世文献用字相同,只有周成王之“成”写作“”,增加了“土”旁。《逸周书·谥法解》:“安民立政曰成”,孔晁注:“政以安之”,[19]朱右曾则谓:“能成先业”。[20]
上述谥“成”诸人中,周成王、卫成公、郑成公、晋成公都属于执政期间既无重大建树、亦无显著差池的守成之君,符合“成”字“立政安民”、“能守先业”的义涵。楚成王在位四十余年,是春秋时代楚国霸业的重要创建者,但其谥“成”却有特殊原因,据《左传》文公元年,楚成王欲废太子商臣而立王子职,商臣反叛,围困成王,成王自缢。叛乱者最初为其“谥之曰‘灵’”,成王“不瞑”;“曰‘成’,乃瞑。”[21]此记载虽涉神怪色彩,但反映这一谥号的得来带有交易的成分,与其人真正的行迹或未能完全相合。
“子人成子”,据《春秋》桓公十四年:“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以及同年《左传》:“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22]郑厉公母弟、同时也是郑文公之叔父有名“子人语”者,“子人”为其字,“语”为其名,其后以字为氏,曰“子人氏”,“子人成子”盖即子人语。从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记子人成子死后太伯继任当邑,太伯临终前仍告诫郑文公要追慕先君、任用贤良克己节欲来看,“子人成子”显然为郑国重臣。其谥“成”,应与其对郑国的辅弼有关,《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引贺琛《臣谥》云:“佐相克终曰成”。[23]
4、定。清华简人名谥“定”者有郑定公和楚阳城洹定君。[24]郑定公之“定”,简文作“”,与传世文献无别,楚阳城洹定君之“定”,简文则作“𢘫”,读为“定”。《逸周书·谥法解》:“安民大虑曰定,安民法古曰定,纯行不伤曰定”,[25]郑定公在位十六年,文献中直接反映其事迹的内容并不多,但据《左传》和《史记·郑世家》的记载,其前期以良臣子产为执政,后期以贤大夫子太叔为执政,内政上宽猛相济,外交上从晋和楚,杀楚叛太子建,送周敬王返国,使郑国处于晋楚两争霸大国之间仍能谋得生存空间,其“安民”之功不容质疑,谥为“定”,或是从这个意义而言。楚阳城洹定君除见于《系年》之外,没有其他典籍记载,得谥之由不详。
5、戴。清华简人名谥“戴”者有卫戴公,于清华简《系年》中出现过两次,分别作“悳公申”与“公”,[26]“悳”、“”声符皆与“戴”相近,互为通假。同一人名在同一篇简文中存在不同用字,是战国时代文字异写现象突出的表现。传世文献关于卫戴公的记载见于《左传》闵公二年:卫懿公被杀后,戴公在宋、许、齐等国的帮助下立为卫君,庐于曹,[27]清华简所述历史内容与传世文献相近。
《逸周书·谥法解》:“爱民好治曰戴,典礼不塞曰戴”,[28]但卫戴公据《左传》闵公二年杜预注:“立其年卒”,[29]则其于继位的当年即去世,在位时间极短,所谓“爱民好治”、“典礼不塞”皆很难与之对应。谥为“戴”,或与其在卫国为狄人所破濒临灭国之际,为其他诸侯国所拥戴,带领残剩的卫遗民复国有关。
6、大。清华简人名中有“简大王”和“楚简大王”,[30]即传世文献中的楚简王。“大”字不见于《逸周书·谥法解》,有学者指出“大”当为谥字,但又认为“大”当为“厉”或“烈”,[31]其说稍嫌迂曲。因为谥号从本质上说,原本是为了与逝者生前称名相区别的“死号”,并无评价的色彩,是在发展演变过程中逐渐出现的“辨善恶”的功能。“大”字虽不见于《谥法解》,但其表达尊敬祖先和避讳逝者生名的用意明显可见,因此归入谥字行列并无滞碍。“大”完全可以从其本字读之,同“太”。甲骨文中已有“大甲”、“大庚”等称,周人先公古公亶父被称为“大王”,王季之母亦称“大姜”,文王之母称“大任”,此“楚简大王”之“大”与前述诸“大”并无本质区别,都是表示对所追怀之先人的尊尚。
7、悼。清华简人名谥“悼”者有宋悼公、楚平夜悼武君、晋悼公和楚悼哲王,[32]晋悼公又单称“悼公”,[33]楚悼哲王即传世文献中的楚悼王。作为谥号的“悼”字在清华简中共出现了九处,包含四种写法,其中五处作“悼”,与传世文献相同;另外三处则分别作“”、“”和“”,学者们则分别隶作“”、“”和“”。[34]这四种写法又分为两大类:一类从“卓”声,宋、楚、晋诸国人名皆有;一类从“刀”声,仅见于楚国人名。
《逸周书·谥法解》:“年中早夭曰悼,肆行劳祀曰悼,恐惧从处曰悼”[35],“悼”一般也认为属于平谥,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谥为悼、哀、闵、怀,均其人不寿或不获令终,可哀悼怀闵者”。[36]
清华简人名诸谥“悼”者中,宋悼公的事迹文献记载很少,虽然杨宽谓其“被韩所执而死,此其所以谥悼”,[37]但并未讲清楚该“悼”字究竟对应《谥法解》的哪个义涵。晋悼公为政,对内“举不失职,官不易方,爵不踰德,师不陵正,旅不偪师,民无谤言”,[38]对外多次会盟诸侯,令晋国得以“复霸”。楚悼王任用吴起实行变法,“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疆”,[39]但二者均为事业未竟便突然离世,谥“悼”,应是取“年中早夭”的义涵。楚平夜悼武君仅见于清华简《系年》,《系年》记载其曾率师侵晋,在晋楚舞阳之战中与楚鲁阳公、阳城洹定君等人一同战死,其谥“悼”,应亦与未得寿终有关。
8、共。清华简人名谥“共”者有楚共王和晋太子共君,[40]前者又单称“共王”。[41]简文中楚共王之“共”共有五种写法,分别作“龏”、“龙”、“”、“”、“恭”,除“恭”外,其他四种写法均从“龙”或“龙”省,“共”、“恭”、“龙”三者音近相通,但以“恭”为本字。晋太子共君亦作“龙君”,即太子申生。
《逸周书·谥法解》有关“恭”的解释多达十个:“敬事供上曰恭,尊贤贵义曰恭,尊贤敬让曰恭,既过能改曰恭,执事坚固曰恭,安民长悌曰恭,执礼敬宾曰恭,芘亲之门曰恭,尊长让善曰恭,渊源流通曰恭”。[42]《国语·楚语上》记楚共王临终前召大夫罪己,请求身后恶谥,曰:“不谷不德,失先君之业,覆楚国之师,不谷之罪也。若得保其首领以殁,唯是春秋所以从先君者,请为‘灵’若‘厉’。”但其死后,其先命遭到了令尹子囊的反对,理由是“夫事君者,先其善,不从其过。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征南海,训及诸夏,其宠大矣。有是宠也,而知其过,可不谓恭乎?若先君善,则请为‘恭’。”[43]子囊所依据的,显然是“恭”字“既过能改”的义涵。
《左传》僖公四年和《国语·晋语二》均记载晋太子申生明知骊姬谗害自己,却不向父亲晋献公辩诬,理由是“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亦不肯逃走,谓“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44]遂自缢于新城之庙。《国语·晋语二》韦昭注亦以“既过能改”解释申生之谥“恭”,且谓“国人告公以此谥也”,[45]但恐怕是加进了他自己的想象;《礼记·檀弓上》“是以为恭世子也”句孔颖达疏:“申生不能自理,遂陷父有杀子之恶,虽心存孝而于理终非,但谥‘恭’以其顺父母而已”,[46]谓其谥“恭”是出自“芘亲之门”的意思,似更近于情实,《谥法解》潘振注云:“芘同庇,覆也”。[47]
9、惠。清华简人名谥“惠”者有献惠王、携惠王、周惠王和晋惠公,[48]献惠王即传世文献中的楚惠王,携惠王即传世文献中的周携王,于简文中又单称“惠王”,[49]晋惠公于简文中亦单称“惠公”。[50]简文“惠”皆作“”,与传世文献写法相同。
《逸周书·谥法解》:“柔质慈民曰惠,爱民好与曰惠,柔质受课曰惠”,[51]上述人中楚惠王在位五十七年,以平定白公胜之乱、伐灭陈蔡杞等国闻名,但据《论衡·福虚篇》,其还有食寒葅遇菜中有蛭,不忍治庖厨之罪而吞蛭,因此仁德之举而令久患之疾痊愈的故事,《福虚篇》谓其“能终不以饮食行诛于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52]虽然楚惠王吞蛭不一定真有其事,但该故事演绎自其某些惠爱百姓的事迹却不无可能,谥为“惠”,或取自“柔质慈民”“爱民好与”的义涵。
但相比于楚惠王,周惠王在位期间“天不靖周,生颓祸心”,[53]诸侯屡叛,事迹乏善可陈;晋惠公则所有的政治活动都围绕争夺和巩固君位进行,非但在位期间政绩平平,还背弃帮助过他的秦国和本国大臣,此二者与“柔质慈民”、“爱民好与”皆相去甚远,谥为“惠”,可能是出自臣子或继位之君的溢美之词。
周携惠王为周幽王之弟,名余臣,幽王死后,以虢公翰为首的邦君、诸正立之于虢,与幽王之子平王呈并立的局面。立二十一年,为支持周平王的晋文侯所杀。传世典籍只称其为“周携王”,清华简显现其又谥为“惠”,为各类文献中首见。
10、怀。清华简人名谥“怀”者有晋怀公,简文作“褱公”。[54]“褱”字本义为怀抱,《说文·衣部》“褱,侠也”,[55]段玉裁注:“侠当作夹,转写之误。……今人用怀挟字,古作褱夹”。[56]西周金文《班簋》中即有表怀抱义的“褱”,[57]从“心”之“怀”字晚起,至秦简中才见。[58]
《逸周书·谥法解》:“执义扬善曰怀,慈仁短折曰怀”,又谓:“怀,思也”。[59]“短折”,孔晁注:“短未六十,折未三十”,[60]指人未达到六十岁或三十岁而亡;但朱右曾引郑玄说谓:“未冠曰短,未婚曰折”。[61]晋怀公为晋惠公之子,于鲁僖公二十三年继位,次年即被杀,考其人事迹,与“执义扬善”、“慈仁”都不符,惟在世时间不足二十年,与“短折”相契合。又先秦男子二十而冠,冠后婚娶,晋怀公不到二十岁即被杀,自然未到冠龄,起虽有秦穆公赠女为妾媵,但并不是正式的婚娶,亦属未婚,谥为“怀”,从“未冠曰短,未婚曰折”的义涵亦能解释得通。
11、桓。清华简人名谥“桓”者有齐桓公、赵桓子、楚声桓王和郑桓公,[62]楚声桓王即传世文献中的楚声王,郑桓公于简文中又单称“桓公”。[63]简文“桓”字共四种写法,分别为从“走”之“𧻚”,从“辵”之“”,从“车”之“”,和从“水”之“洹”。而古文字中表示行动的“辵”与“走”常可互易,“”亦即“𧻚”。“𧻚”、“洹”、“”、“桓”四者均从“亘”声,互相通假。
《逸周书·谥法解》:“辟土服远曰桓,克敬勤民曰桓,辟土兼国曰桓”,又曰“服远为桓”。[64]《说文》训“桓”为“亭邮表也”,[65]显然与作为谥号的“桓”不合。而西周时期的𤼈钟、禹鼎、虢季子白盘等铭文中都有“𧻚𧻚”,[66]表威仪貌,所以“𧻚”才应是谥字的本字,“桓”为假借字。
上述人中的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67]“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68]郑桓公为郑国始封之君,东取虢、郐,为郑国最终立国于东方奠定基础,二者均为开疆拓土的典型人物,谥为“桓”,显然出于“辟土服远”或“辟土兼国”的义涵。赵桓子逐赵献侯而自立,其谥为“桓”,或亦有以武正定的义涵。楚声桓王事迹文献记载较少,不详其谥“桓”之由。
12、敬。清华简人名谥“敬”者有晋敬公,[69]《竹书纪年》亦作“敬公”,[70]但《世本》和《史记·赵世家》皆作“懿公”,[71]《史记·晋世家》又作“哀公”。[72]一人而多称,陈美兰、罗小华等认为其为三字谥,[73]或为有据。《逸周书·谥法解》:“夙夜警戒曰敬,夙夜恭事曰敬,象方益平曰敬,善合法典曰敬”,[74]晋敬公在位期间,晋国已被韩、赵、魏与知氏四卿瓜分,史载“当是时,晋国政皆决知伯,晋哀(敬)公不得有所制”,[75]在此背景下,其不得不“夙夜警戒”、“夙夜恭事”倒也极为可能,谥为“敬”,或即缘此。
13、简。清华简人名谥“简”者有赵简子、晋简公[76]和已见于上文的楚简大王,晋简公又单称“简公”。[77]简文中“简”皆作“柬”,“简”、“柬”音近通假。《逸周书·谥法解》:“壹德不解曰简,平易不疵曰简”,[78]以德行专一、温厚平易作为谥“简”者之特征。赵简子的事迹在先秦秦汉典籍中记载甚多,遍及《左传》、《国语》、《孟子》、《韩非子》、《吕氏春秋》、《史记》、《春秋繁露》、《说苑》、《论衡》、《淮南子》等各类文献,谥为“简”,可与“壹德不解”或“平易不疵”相印证者皆有。
“晋简公”不见于传世文献,但据清华简《系年》上下文,可知其即传世文献中的晋定公。从上古音来看,“柬”为见纽元部字,“定”为定纽耕部字,二字读音并不接近,通假的可能性很小。该人有两个谥号,可能是双字谥,也有学者提出或是由于传世文献与清华简传本的来源不同。[79]不过晋定公在位的时间,正是赵简子为晋正卿的时间,晋定公与赵简子的主要活动多有重叠,《系年》所记载的该人事迹——“会诸侯,以与夫差王相见于黄池”,[80]亦是以赵简子作为随从,“晋定公”在简文中作“晋简公”,或亦有抄手在抄写文本时将他的名字与赵简子之名混淆的可能。不过以上仅属猜测,欲弄清真相,还需待更多材料的出现。楚简王即前述楚简大王,材料所限,谥“简”之由不详。
14、景。清华简人名谥“景”者有晋景公与楚景平王,[81]前者又单称“景公”,[82]后者即传世文献中的楚平王。简文中的“景”皆作“競”,“景”、“競”音近通假。《说文》训“景”为“光也”,[83]即日影、日光。《周礼·地官·大司徒》:“正日景以求地中”,[84]其中的“景”亦是日影、日光义,后由日光引申出光明、光大的意思,《诗经·小雅·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周颂·潜》:“以享以祀,以介景福”,[85]其中的“景”就都是光明、光大之义。但《逸周书·谥法解》:“由义而济曰景,布义行刚曰景”,[86]对于“景”的解释多主刚强义,与“景”的本义并不相符。陈美兰指出,战国竹书所见诸侯称名,举凡传世文献写作“景”者,简文皆作“競”,“競”或许才是谥号“景”的本字,[87]说为有据。“競”,《说文》训:“疆语也,一曰逐也”,[88]《尔雅·释言》亦云“競、逐,疆也”。[89]
晋景公在位期间,晋国先后在柳棼之战和颖北之战击败楚军,又在沈之战中攻入楚国本土,在鞍之战中大败齐国。其晚年又将晋国国都由绛迁往新绛,剿灭了专权的赵氏家族,取得公室对于卿族的第一次胜利。由以上事迹看,晋景公之谥“景”,取刚强义,并无不妥。
相比于晋景公,楚景平王则无甚事迹可称道,其在位的十三年里,宠幸费无极,夺太子建妻,并诛杀大臣。在其治下,楚国国力日下,失去了与晋国争霸的实力,其本人亦郁郁而终。司马迁对其人的评价非常负面:“弃疾(楚景平王名)以乱立,嬖淫秦女,甚乎哉,几再亡国!”[90]这样的一位国君死后如何被谥为“景”,无从得知。不过上博简《景平王问郑畴》又有其“如我得免,后之人何若”[91]之语,从该对话来看,其对于楚国未来的危机亦颇有关心,似非全然无道之君,谥为“景”,或许另有所据。
15、庄。清华简人名谥“庄”者有楚庄王、郑庄公、晋庄平公、齐庄公和战国楚封君郎庄平君,[92]楚庄王于简文中又单称“庄王”,[93]郑庄公、齐庄公亦单称“庄公”,[94]晋庄平公即传世文献中的晋平公。《逸周书·谥法解》:“兵甲亟作曰庄,叡通克服曰庄,死于原野曰庄,屡征杀伐曰庄,武而不遂曰庄”,[95]楚庄王、郑庄公皆为春秋霸主,晋庄平公在位时,也有恢复霸业的举动,三人皆好勇杀伐,其谥为“庄”,或与“屡征杀伐”、“胜敌志强”等义涵相契合;齐庄公被杀死于崔杼宫中,寿不终于正寝,谥为“庄”,或与“死于原野”相关。楚郎庄平君据《系年》记载战死于舞阳,谥为“庄”,与“死于原野”或“屡征杀伐”都有可能契合,未详孰是。
以上通过15个谥号用字和38个带谥号的人名分析了分析清华简与传世文献对同一人名谥号的记载和用字上的异同,《逸周书·谥法解》对该谥字的训释与该字本义的区别,谥号与典籍所载该人事迹的契合度等,下面谈一谈清华简人名所见谥号对先秦谥号谥法及历史研究的意义。
二、清华简人名谥号对先秦历史研究的意义
出土文献人名谥号研究必须借助传世文献和先秦史研究才能进行,但前者也为后两者提供了补益,注入了新鲜血液。查证目前已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1-9辑,共包含30个谥号用字和81个带谥号的人名,限于篇幅,本文仅节取了其中约一半的内容进行讨论,但即使从这一半的人名谥号当中,仍能看出其对于先秦谥法和历史研究上的价值。
首先,印证了先秦谥号用字有一定的取用范围。清华简人名中的谥号用字,大部分与传世文献中的用字相同,亦即大部分同于《逸周书·谥法解》所收录的谥字,这说明先秦谥号的取用不是任意一个字都可以,而是有着较为严格的(或至少是约定俗成的)用字范围。这个范围是如何形成的,目前尚无更多材料可供判知,但其造成的一个结果是:由于谥字的取用范围有限,必然形成多人共享一个谥号的情形,同一时期不同国家(或家族)同谥号者众多,同一国家(或家族)前后代谥号相同者也不少,因之“文王”“文公”“文侯”、“武王”“武公”、“桓王”“桓公”“桓侯”等谥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各个国家在所多有。而谥号相同者的生平事迹不可能完全相同,在既不能突破谥字的取用范围、又要体现出不同个人之间区别的情况下,人们发展出两种解决办法:第一,在增加谥字的义涵上做文章,一字而多义,以一代多,这就是《逸周书·谥法解》同一谥字而有多个谥解的原因。第二,由单字谥逐渐发展出双字、三字谥乃至多字谥,当一个谥字不足以体现众人之间的区别的时候,就增益一个或几个字,用数学中的排列组合办法,以有限的谥字的实现无限扩大区分度的目的。
其次,丰富了我们对先秦历史人物谥号及相关历史的认知。李零先生曾谓:“现存文献所见的单字谥,恐怕还有不少原来也是双字谥;其省称之例,或用上字,或用下字,并不固定,也未必局限于文献所录的某一种。”[96]清华简就和其他出土文献一道,证明了原传世文献中的单谥人物实际上可能有多个谥号。比如传世文献中的楚惠王,清华简作“楚献惠王”,多一“献”字;楚声王,清华简作“楚声桓王”,多一“桓”字;晋平公,清华简作“晋庄平公”,多一“庄”字;晋定公,清华简又作“晋简公”,弥补了传世文献所无。
而谥号多寡的意义又不仅仅在于谥号本身,因为先秦列国君臣以及天子的谥号,多与其人的功业、德行以及寿终与否相关,谥号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受谥者生前数十年的政治经历和人事是非,以及一个国家政治形势的变迁。如清华简中的“周携惠王”,传世文献只作“周携王”,清华简比之多一“惠”字。对于“周携王”,传世文献所表现的是王室正统对其建立伪政权的批判,《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即谓:“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97]但作为与传世文献并行的史料,清华简补充了其还有“惠”这一谥号,而惠的谥义为“柔质慈民”、“爱民好与”或“柔质受课”,属于美谥,新发现的谥号表明当政治形势发生变动以后,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的一方,会借谥号这一政治性书写来收拢人心,复归统一后的周王室对曾是敌对势力的携王,亦表达了政治上的和解。从这一点上说,清华简谥号可以丰富我们对于先秦历史的认知。
再次,为长期聚讼的历史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资料。仍以周携王为例,传世文献记载立于虢之后的余臣被称为“携王”,但关于“携”究竟何义,史上一直存在争议。或说为地名,方诗铭《古本竹书纪年辑证·周纪》引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27云:“携,地名,未详所在。《新唐书》:《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98]或说为对其非正嫡却僭称天子的贬斥,《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携王奸命”孔颖达疏:“以本非嫡,故称携王”。[99]又或称为斥其荒忽政事、专意交通诸侯的谥号,如童书业认为:“携王之‘携’或非地名,而为谥法。《逸周书·谥法解》:‘怠政外交曰携’。”[100]
上述说法孰是孰非千年莫辨,但清华简人名谥号带来的新证据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线索。我们看到余臣除了被称为“携王”之外,还称“惠王”,而“惠”字谥解已如前述,为纯粹的美谥,“携”与“惠”并称,其当然也不会是与美谥相抵牾的恶谥或者恶评,上述各种说法中,只有地名说较为恰当。
第四,有助于厘清某些谥字的本字和通假字。以“庄”字为例,《逸周书·谥法解》:“兵甲亟作曰庄,睿圉克服曰庄,胜敌志强曰庄,死于原野曰庄,屡征杀伐曰庄,武而不遂曰庄”,诸义项除了“死于原野”,多与好勇杀伐有关。“庄”字因为是汉明帝刘庄之名,许慎《说文》只谓“上讳”而未作其它解释,但徐锴注云:“盛饰也,故从艸壮声,壮亦盛也。又道路六达谓之庄,亦道路交汇之盛也。”[101]《玉篇·艹部》亦谓:“庄,草盛貌;又,庄,敬也。”[102]二说与作为谥号的“庄”的义涵皆不合。而出土文献中作为谥号的“庄”字,写法上都与表示壮盛和庄敬的“庄”有别,郭店简《穷达以时》篇中的楚庄王,上博四《曹沫之阵》篇中的鲁庄公,其“庄”字皆作“”,从“口”“戕”声;清华简作为谥号的“庄”则作“”,为“”字多一饰笔。而“”为“臧”字的异写,“臧”的本义为臧获奴隶,正与武力征伐有关,“臧”、“庄”同为精纽阳部字,二者音近互通。作为谥号的“庄”是“臧”字的假借,但以“臧”为本字。同类的问题,前文在论述“景”、“桓”诸谥字及相关谥号时亦有所涉及,通过考察以清华简为代表的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谥字在用字上的不同,可为解决某些谥字的谥解与其本义不对应的问题提供帮助。
此外,清华简人名谥号还对《逸周书·谥法解》某些漏收的谥字如“大”、“毕”等进行了补遗,证明了后世如宋代的谥法书所收录的一些谥字亦渊源有自,并非晚出。
本文造字感谢牛新房副教授和段凯博士
注释
[1]《礼记正义》卷26《郊特牲》,《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2年,第1455页。
[2]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668-669页。
[3]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1-9)》(以下简称“清华简”),上海:中西书局,2010-2019年。
[4]《清华简(叁)·良臣》简8;《清华简(贰)·系年》简23、24、25。
[5]《清华简(贰)·系年》简26。
[6]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30-731页。
[7]王先谦:《荀子集解》卷20《哀公》,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43页。
[8]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庄公十四年,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199页。
[9]《清华简(贰)·系年》简105。
[10]司马迁:《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286-287页。
[11]见《史记·秦本纪》“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索隐,司马迁:《史记》卷5《秦本纪》,第197页。
[12]王辉:《一粟居读简记(六)》,《古文字研究》第30辑,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362-363页;李松儒:《清华简〈系年〉集释》,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第271页。
[13]苏建洲、吴雯雯、赖怡璇:《清华简〈系年〉集解》,台北: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748页。
[14]苏洵:《谥法》卷3,清文渊阁钦定四库全书本,第3页。
[1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定公四年,第1548页。
[16]《清华简(贰)·系年》简17;《清华简(贰)·系年》简41、《清华简(叁)·良臣》简5;《清华简(贰)·系年》简61;《清华简(贰)·系年》简61-62、62;《清华简(陆)·郑文公问太伯(甲)》简1、《清华简(陆)·郑文公问太伯(乙)》简1。
[17]《清华简(壹)·金縢》简6、《清华简(贰)·系年》简13-14、《清华简(叁)·周公之琴舞》简1-2、《清华简(叁)·良臣》简4;《清华简(壹)·楚居》简9;《清华简(贰)·系年》简29。
[18]《清华简(贰)·系年》简21。
[19]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698页。
[20]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上海:商务印书馆, 1937年,第95页。
[2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文公元年,第515页。
[2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桓公十四年,第139、140页。
[23]司马光:《资治通鉴》卷第12汉纪4,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417页。
[24]《清华简(叁)·良臣》简9;《清华简(贰)·系年》简127、135。
[25]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688-689页。
[26]《清华简(贰)·系年》简20。
[2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闵公二年,第266-267页。
[28]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21-722页。
[29]《春秋左传正义》卷11闵公二年,《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2年,第1788页。
[30]《清华简(壹)·楚居》简15;《清华简(贰)·系年》简114。
[31]董珊:《楚简中从“大”声之字的读法》,《古代文明》第8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
[32]《清华简(贰)·系年》简114、119;《清华简(贰)·系年》简133、135、137;《清华简(贰)·系年》简108;《清华简(壹)·楚居》简16;《清华简(贰)·系年》简127。
[33]《清华简(贰)·系年》简108。
[34]董珊:《清华简〈系年〉所见的“卫叔封”与“悼哲王”》,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 2011
年4月1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448;苏建洲、吴雯雯、赖怡璇:《清华简〈系年〉
集解》,第831页。
[35]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26页。
[36]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年,第383页。
[37]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第68页。
[38]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成公十八年,第911页。
[39]司马迁:《史记》卷65《孙子吴起列传》,第2168页。
[40]《清华简(贰)·系年》简85、《清华简(叁)·良臣》简11;《清华简(贰)·系年》简31。
[41]《清华简(壹)·楚居》简11;《清华简(贰)·系年》简77、86、87、90。
[42]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682-686页。
[43]徐元诰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487页。
[4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僖公四年,第298-299页。
[45]徐元诰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第281页。
[46]《礼记正义》卷6《檀弓上》,《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第1277页。
[47]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685页。
[48]《清华简(壹)·楚居》简13、《清华简(贰)·系年》简106;《清华简(贰)·系年》简7;《清华简(贰)·系年》简18;《清华简(贰)·系年》简38。
[49]《清华简(贰)·系年》简8。
[50]《清华简(贰)·系年》简32、33、34、35。
[51]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10-711页。
[52]王充:《论衡》,北京:商务印书馆, 1934年,第77页。
[5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十六年,第1476页。
[54]《清华简(贰)·系年》简35、37、38、39。
[55]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171页。
[5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92页。
[5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4341,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
[58]如睡虎地秦简《封诊式》简八四与《日书》(甲种)简一一二背,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 1990年,第75、112页。
[59]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15-716、755。
[60]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16页。
[61]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第97页。
[62]《清华简(贰)·系年》简20、《清华简(陆)·管仲》简1、2等24处、《清华简(叁)·良臣》简6;《清华简(贰)·系年》简111;《清华简(贰)·系年》简119、126;《清华简(叁)·良臣》简8。
[63]《清华简(陆)·郑文公问太伯(甲)》简4。
[64]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08、752页。
[65]许慎:《说文解字》,第121页。
[6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246、2833、10173。
[67]司马迁:《史记》卷32《齐太公世家》,第2131页。
[68]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2《有度》,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1页。
[69]《清华简(贰)·系年》简111。
[70]方诗铭,王修龄辑录:《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5年,第91页。
[71]宋衷注,秦嘉谟等辑:《世本八种》,北京:商务印书馆, 1957年,第43页;司马迁:《史记》卷43《赵世家》,第1794页。
[72]司马迁:《史记》卷39《晋世家》,第1686页。
[73]陈美兰:《战国竹简东周人名用字现象研究——以郭店简、上博简、清华简为范围》,台北:艺文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115页;罗小华:《试论清华简〈系年〉中的几个多字谥》,《简帛研究》2016秋冬卷,2017年,第17页。
[74]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16-717页。
[75]司马迁:《史记》卷39《晋世家》,第1686页。
[76]《清华简(柒)·赵简子》简1、5、6-7;《清华简(贰)·系年》简109、110。
[77]《清华简(贰)·系年》简100。
[78]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676-677页。
[79]陈美兰:《战国竹简东周人名用字现象研究——以郭店简、上博简、清华简为范围》,第114-115页。
[80]《清华简(贰)》,第186页。
[81]《清华简(贰)·系年》简66、72、85、108;《清华简(贰)·系年》简81、82、99、100、104。
[82]《清华简(贰)·系年》简72、86、87。
[83]许慎:《说文解字》,第138页。
[84]《周礼注疏》卷10《地官司徒》,《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2年,第704页。
[85]《毛诗正义》卷14之2《小雅》、卷19之3《周颂》,《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2年,第482、595页。
[86]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05页。
[87]陈美兰:《战国竹简东周人名用字现象研究——以郭店简、上博简、清华简为范围》,第70页。
[88]许慎:《说文解字》,第58页。
[89]《尔雅注疏》卷3《释言》,《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2年,第2582页。
[90]司马迁:《史记》卷40《楚世家》,第1737页。
[91]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62页。
[92]《清华简(贰)·系年》简74;《清华简(贰)·系年》简91、96、99;《清华简(贰)·系年》简93、93-94;《清华简(贰)·系年》简130。
[93]《清华简(壹)·楚居》简10;《清华简(贰)·系年》简58、59、61、63、74、75、77。
[94]《清华简(贰)·系年》简10、《清华简(陆)·郑文公问太伯(甲)》简8、《清华简(陆)·郑文公问太伯(乙)》简7;《清华简(贰)·系年》简95。
[95]黄怀信、张懋容、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12-714页。
[96]李零:《楚景平王与古多字谥——重读“秦王卑命”钟铭文》,《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6年第6期。
[9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十六年,第1476页。
[98]方诗铭,王修龄辑录:《古本竹书纪年辑证》,第64页。
[99]《春秋左传正义》卷52昭公二十六年,《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114页。
[100]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第40页。
[101]徐锴:《说文解字系传》,北京:中华书局, 1987年,第11页。
[102]许慎:《说文解字》,第15页。顾野王:《玉篇》卷13艸部第162,《钦定四库全书》经部10小学类,第
91页。
本文原刊《西部史学》2020年第2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