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形八字墙计算式 八字墙坐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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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形八字墙计算式

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八、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计算。

九、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十、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一、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十二、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四、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五、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十六、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七、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八、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九、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二十、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十一、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二、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十四、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挖、运图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土按夯实后体积计算。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凡是挖至桩顶以下的,土方量应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二、土方工程

1.人工土方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地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外墙地槽长度按设计图示外墙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内墙槽底净长计算;槽宽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底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标高计算。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工程量合并于总土方工程量中。

(3)人工挖冻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开挖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 算。

(4)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原土打夯、槽底钎探工程量,以槽底面积计算。

(6)支挡土板工程量,以槽的垂直面积计算,双面支挡土板者计算双面面积,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土方工程量。

(7)挖室内管沟,凡带有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砖砌管沟墙、混凝土沟盖板者,如需反刨槽的挖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的底面积乘以深度以体积计算。

(8)排水沟挖土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以体积计算,并入挖土工程量内。

(9)管沟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管沟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管沟深度有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管沟底宽度如无规定者可按下表计算:

管 沟 底 宽 度 表 单位:m

┌───────┬───────┬────────────┬────┐

│ 管 静 │铸铁管、钢管、│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 缸瓦管 │

│ (mm) │ 石棉水泥管 │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 │ │

├───────┼───────┼────────────┼────┤

│ 50~75 │ 0.6 │ 0.8 │ 0.7 │

├───────┼───────┼────────────┼────┤

│ 100~200 │ 0.7 │ 0.9 │ 0.8 │

├───────┼───────┼────────────┼────┤

│ 250~350 │ 0.8 │ 1.0 │ 0.9 │

├───────┼───────┼────────────┼────┤

│ 400~450 │ 1.0 │ 1.3 │ 1.1 │

├───────┼───────┼────────────┼────┤

│ 500~600 │ 1.3 │ 1.5 │ 1.4 │

└───────┴───────┴────────────┴────┘

注:本表为埋设深度在1.5m以内沟槽宽度。当深度在2m以内,有支撑时,表中数值应增加0.1m;当深度在3m以内,有支撑时,表中数值应增加0.2m。

2.机械土方

(1)用推土机填土,推平不压实者,每立方米体积折成虚方1.20m3。

(2)机械平整场地、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场地填土碾压以体积计算,原地坪为耕植土者,填土总厚度按设计厚度增加10cm。

3.运土、泥、石

采用机械铲、推、运土方时,其运距按下列方法计算: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方区中心的直线距离计算。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卸土区中心距离加转向距离45m计算。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方区中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需运至施工现场以外的土石方,其运距需考虑城市部分路线不得行驶货车的因素,以实际运距为准。

三、石方工程

1.石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管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管沟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管沟深度有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管沟底宽度如无规定者可按管沟底宽度表计算。

四、土方回填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同部位的计算方法如下:

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挖地槽原土回填的工程量,可按地槽挖土工程量乘以系数0.6计算。

5.管沟回填:挖土体积减去垫层和管径大于500mm的管道体积。管径大于500mm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歌 中 管 道 影 见 图 方 量 表 单位:m3/m

┌─────────┬───┬───┬───┬───┬───┬───┐

│ 管 道 直 静 │ 501~ │ 601~ │ 801~ │1001~ │1201~ │1401~ │

│ (mm) │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

│ 钢 管 │ 0.21 │ 0.44 │ 0.71 │ │ │ │

├─────────┼───┼───┼───┼───┼───┼───┤

│ 铸 铁 管 │ 0.24 │ 0.49 │ 0.77 │ │ │ │

├─────────┼───┼───┼───┼───┼───┼───┤

│ 钢筋混凝土管 │ 0.33 │ 0.60 │ 0.92 │ 1.15 │ 1.35 │ 1.55 │

└─────────┴───┴───┴───┴───┴───┴───┘

五、逆作暗挖土方工程的工程量按围护结构内侧所包围净面积(扣除混凝土柱所占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六、基础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垫层净长计算。

七、桩头处理

1.截、凿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桩头工程量按截、凿桩头的数量以根计算。

2.截凿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按钻孔灌注桩的桩截面面积乘以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

八、与土方工程预算有关的系数表。

1.土方虚实体积折算表

┌────────┬────────┬───────┬───────┐

│ 虚 图 │ 天然密实图 │ 夯 实 土 │ 松 天 图 │

├────────┼────────┼───────┼───────┤

│ 1.00 │ 0.77 │ 0.67 │ 0.83 │

├────────┼────────┼───────┼───────┤

│ 1.30 │ 1.00 │ 0.87 │ 1.08 │

├────────┼────────┼───────┼───────┤

│ 1.50 │ 1.15 │ 1.00 │ 1.25 │

├────────┼────────┼───────┼───────┤

│ 1.20 │ 0.92 │ 0.80 │ 1.00 │

└────────┴────────┴───────┴───────┘

2.放坡系数表

┌──────┬──────┬──────┬────────────┐

│ │ │ │ 记 械 挖 图 │

│ 图 致 │起 始 深 度 │人 工 挖 图 ├──────┬─────┤

│ │ (m) │ │ 在坑内作业 │在坑外作业│

├──────┼──────┼──────┼──────┼─────┤

│ 一 斑 图 │ 1.40 │ 1:0.43 │ 1:0.30 │ 1:0.72 │

├──────┼──────┼──────┼──────┼─────┤

│ 砂 砾 坚 土│ 2.00 │ 1:0.25 │ 1:0.10 │ 1:0.33 │

└──────┴──────┴──────┴──────┴─────┘

3.工作面增加宽度表

┌───────────────────────┬─────────┐

│ 基 础 工 程 诗 工 项 目 │每边增加工作面(cm)│

├───────────────────────┼─────────┤

│ 毛 石 砌 筑 │ 15 │

├───────────────────────┼─────────┤

│ 混凝土基础或者基础垫层需要支模板 │ 30 │

├───────────────────────┼─────────┤

│ 使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潮层 │ 80 │

├───────────────────────┼─────────┤

│ 带 挡 图 板 的 哇 图 │ 10 │

└───────────────────────┴─────────┘

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现场振动沉管灌注桩

现场振动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砂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度与设计规定超灌长度之和乘以套管下端喇叭口外径(混凝土桩尖按桩尖最大外径)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二、预制桩

1.打预制混凝土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断面面积乘以全桩长度以体积计算,桩尖的虚体积不扣除。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计算,混凝土管桩基价中不包括空心填充所用的工、料。

2.预制混凝土方桩的送桩工程量,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深度以体积计算。混凝土管桩按送桩深度计算。送桩深度为打桩机机底至桩顶之间的距离(按自然地面至设计桩顶距离另加50cm计算)。

3.打钢板桩及打导桩、安拆导向夹木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轴线长度计算。

4.打、拔钢板桩工程量按桩的质量计算。

5.打试桩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消耗量按时际发生计算。

6.轨道式打桩机的90°调面,按次数计算。

7.预制混凝土接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规定按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三、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1.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钻孔和泥浆运输的工程量按室外自然地坪至桩底的长度乘以桩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灌注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与设计规定超灌长度之和乘以桩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钢筋笼子制作,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理论质量计算。

四、其他桩

1.静力压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全桩长度计算。

2.水泥搅拌桩和高压旋喷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 SMW工法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其桩截面面积按一个单元为计算单位,单元桩间距和单元桩截面面积按下表计算。

三轴搅拌桩桩截面面积表

┌────────┬────────┬─────────┬─────┐

│ 桩 径 D (mm) │单元桩间距L(mm) │单元桩截面面积(m2)│ 图 示 │

├────────┼────────┼─────────┼─────┤

│ 850 │ 1200 │ 1.4949 │ 茶 图 │

└────────┴────────┴─────────┴─────┘

4.插拔型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插拔型钢基价中型钢的租赁价值按实计算。

五、地基与边坡处理

1.强夯地基工程量按实际夯击面积计算,设计要求重复夯击者,应累计计算。在强夯工程施工时,如设计要求有间隔期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间隔期计算机械停滞费。

2.锚杆支护的钻孔区分不同孔径以长度计算。

3.锚杆的制作与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的杆径和长度以质量计算。

4.锚孔灌浆按照设计要求的孔径以长度计算。

5.围令的安、拆按质量计算。

6.锚头的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套数计算。

六、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导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导墙所涉及的挖土、钢筋的工程量应按照相应章节的计算规则计算。

2.地下连续墙的成槽按照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再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3.地下连续墙的清底置换和安、拔接头管按照施工方案规定以段计算。

4.水下混凝土灌注,按设计图示地下连续墙的中心线长度乘以高度再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3砌筑工程

一、页岩气砖基础、毛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钢筋混凝土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计算。砌页岩标砖基础大放脚增加断面面积按下表计算。

砌页岩标砖基础大放脚增加断面面积计算表 单位:m2

┌─────────────┬───────────────────┐

│ │ 增 加 断 面 面 积 │

│ 放 脚 层 数 ├─────────┬─────────┤

│ │ 等 高 │ 不 等 高 │

├─────────────┼─────────┼─────────┤

│ 一 │ 0.01575 │ 0.01575 │

├─────────────┼─────────┼─────────┤

│ 二 │ 0.04725 │ 0.03938 │

├─────────────┼─────────┼─────────┤

│ 三 │ 0.09450 │ 0.07875 │

├─────────────┼─────────┼─────────┤

│ 四 │ 0.15750 │ 0.12600 │

├─────────────┼─────────┼─────────┤

│ 五 │ 0.23625 │ 0.18900 │

├─────────────┼─────────┼─────────┤

│ 六 │ 0.33075 │ 0.25988 │

└─────────────┴─────────┴─────────┘

二、实心页岩标砖墙、空心砖墙、多孔砖墙、各类砌块墙、毛石墙等墙体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页岩标砖墙内页岩标砖平碹、页岩标砖拱碹、页岩标砖过梁、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垛并入墙体体积内。

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屋面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围墙:高度从基础顶面起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与墙体为一体的页岩标砖砌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计算。

(6)砌地下室墙不分基础和墙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砌墙基价执行。

3.页岩标砖墙厚度按下表计算。

┌───────┬──┬──┬──┬──┬───┬──┬───┬──┐

│ 墙厚(砖) │ 1/4│ 1/2│ 3/4│ 1 │ 3/2 │ 2 │ 5/2 │ 3 │

├───────┼──┼──┼──┼──┼───┼──┼───┼──┤

│ 计算厚度(mm) │ 53 │ 115│ 180│ 240│ 365 │ 490│ 615 │ 740│

└───────┴──┴──┴──┴──┴───┴──┴───┴──┘

三、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四、实心页岩标砖柱、页岩标砖零星砌体按设计图纸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页岩标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页岩标砖柱基价执行。

五、石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页岩标砖半圆碹、毛石护坡、页岩标砖台阶等其他砌体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七、弧形阳角页岩标砖加工按长度计算。

八、附墙烟囱、通风道水泥管按设计要求以长度计算。

九、平稳页岩标砖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面和墙裙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但垛、门窗洞口侧面和顶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十一、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外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带形基础:外墙基础长度按外墙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长度按内墙基础净长计算,截面面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2)独立基础:包括各种形式的独立柱基和柱墩,独立基础的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柱与柱基以柱基的扩大顶面为分界。

(3)满堂基础:有梁式满堂基础中的梁、柱另按相应的基础梁及柱子目计算,梁只计算突出基础以上的部分,伸入基础底板部分并入满堂基础底板工程量内。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底板、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

(4)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等相应规定计算,楼层上的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按有梁板子目计算。

(5)设备基础的钢制螺栓固定架应按铁件计算,木制设备螺栓套,按个数计算。

(6)设备基础二次灌浆以体积计算。

2.现浇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构造柱断面尺寸按每面马牙碴增加3cm计算,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其柱高: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的柱高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3.现浇混凝土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1)凡加固墙身的梁均按圈梁计算。

(2)圈梁与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入圈梁内的梁的体积。

(3)在圈梁部位挑出的混凝土檐,其挑出部分在12cm以内的,并入圈梁体积内计算;挑出部分在12cm以外的,以圈梁外皮为界限,挑出部分执行挑檐、天沟子目。

4.现浇混凝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但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体积。

(1)墙的高度按下一层板上皮至上一层板下皮的高度计算。

(2)现浇混凝土墙与梁连在一起时,如混凝土梁不突出墙外且梁下没有门窗(或洞口),混凝土梁的体积并入墙体内计算;如混凝土梁突出墙外或梁下有门窗(或洞口),混凝土墙与梁应分别计算。

(3)现浇混凝土墙与柱连在一起时,当混凝土柱不突出外墙时,混凝土柱并入墙体内计算;当混凝土柱突出外墙时,混凝土墙的长度算至柱子侧面,与墙连接的混凝土柱另行计算。

5.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1)凡不同类型的楼板交接时,均以墙的中心线为分界。

(2)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3)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4)压型钢板上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现浇混凝土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1)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斜梁、休息平台、平台梁以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楼梯与楼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侧面为分界)。

(2)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楼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7.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嵌入墙内的梁应按相应子目另列项目计算。凡墙外有梁的雨篷,执行有梁板基价。

8.现浇钢筋混凝土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伸入墙内的部分),楼梯斜长部分的栏板长度,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9.现浇混凝土门框、框架现浇节点、小型池槽、零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现浇挑檐、天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挑檐、天沟与现浇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连接时,以圈梁外皮为分界线。

11.现浇混凝土扶手、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2.各类台阶均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长度按外墙外边线长度计算(不扣减坡道、台阶所占长度,四角延伸部分亦不增加),宽度按设计尺寸。

14.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体积计算。

15.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有梁板中后浇带按梁、板分别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制作

预制镂空花格以外的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烟道、通风道的孔洞及楼梯空心踏步板空洞所占体积。

1.预制混凝土柱上的钢牛腿按铁件计算。

2.预制混凝土漏空花格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升板工程

1.升板式楼板制作可分为无梁楼板和复合楼板两项,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复合楼板的混凝土密肋楼板制作,按楼板的实际体积计算,不包括填充料体积,加气混凝土填充料按加气混凝土体积计算。

2.升板工程的楼板提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板外形体积计算,复合楼板提升的工程量为混凝土密肋楼板和加气混凝土填充料的总体积。

四、钢筋工程

1.现浇混凝土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钢筋网片,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丝、预应力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铰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时,钢筋(钢铰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在20m以外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錨具,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4.螺栓、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钢筋气压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冷挤压接头、螺纹套筒接头等钢筋特殊接头按个数计算。

6.钢筋冷挤压接头基价中,不含无缝钢管价值。无缝钢管用量应按设计要求计算,损耗率为2%。

7.钢筋植筋按根计算。

5 木结构工程

一、木屋架、钢木屋架分不同的跨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长计算。屋架的跨度应以上、下弦中心线两交点之间的距离计算。

二、封檐板、封檐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cm。

三、屋架支撑及挑檐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积木按设计规格以体积计算。垫木、托木已包括在基价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设计未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cm计算;两端出山墙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带接头长度按总长度增加5%计算。

五、椽子、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屋面斜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的面积。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实增加。

六、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七、木搁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基价内未考虑金属托架,如采用金属托架者,应另行计算。

八、黑板及布告栏,均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九、上人孔盖板、通气孔、信报箱安装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6 金属结构工程

一、构件制作、安装、运输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钢材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质量,所需的螺栓、电焊条、铆钉等的质量已包括在基价材料消耗量内,不另增加。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质量时均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二、计算钢柱工程量时, 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主材质量,并入钢柱工程量内计算。

三、计算钢管柱工程量时,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计算。

四、计算吊车梁工程量时,在吊车梁旁的制动梁和制动板的主材质量,应分别计算,执行制动梁子目。

五、计算墙架工程量时,应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的主材质量。

六、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的工程量均应包括钢支架在内一并计算。

七、踏步式、爬式扶梯工程量均应包括其楼梯栏杆、围栏及平台一并计算。

八、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加面积。

九、钢构件喷砂除锈按构件质量计算。

十、金属结构刷防火涂料,按展开面积计算。钢材的展开面积可按钢材总质量乘以下表中不同厚度主材展开面积的系数计算。

金属结构不同主材厚度展开面积系数表

┌───────┬────────┬───────┬────────┐

│主材厚度(mm)│展开面积(m2/t)│主材厚度(mm)│展开面积(m2/t)│

├───────┼────────┼───────┼────────┤

│ 1 │ 256.102 │ 11 │ 24.486 │

├───────┼────────┼───────┼────────┤

│ 2 │ 128.713 │ 12 │ 22.556 │

├───────┼────────┼───────┼────────┤

│ 3 │ 86.251 │ 13 │ 20.913 │

├───────┼────────┼───────┼────────┤

│ 4 │ 65.019 │ 14 │ 19.523 │

├───────┼────────┼───────┼────────┤

│ 5 │ 52.280 │ 15 │ 18.302 │

├───────┼────────┼───────┼────────┤

│ 6 │ 43.788 │ 16 │ 17.248 │

├───────┼────────┼───────┼────────┤

│ 7 │ 37.722 │ 17 │ 16.306 │

├───────┼────────┼───────┼────────┤

│ 8 │ 33.172 │ 18 │ 15.479 │

├───────┼────────┼───────┼────────┤

│ 9 │ 29.633 │ 19 │ 14.729 │

├───────┼────────┼───────┼────────┤

│ 10 │ 26.803 │ 20 │ 14.604 │

7屋面及防水工程

一、屋面抹水泥砂浆找平层的工程量计算与卷材屋面相同。

二、瓦屋面、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屋面坡度系数表)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但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计入相应的屋面工程量内。瓦屋面的出线、披水、稍头抹灰、脊瓦加腮等工、料均已综合在基价内,不另计算。

悟 面 坡 度 戏 数 表

┌──────────────────┬──────┬───────┐

│ 坡 度 │ 延迟系数 │ 侧延尺系数 │

├─────┬──────┬─────┤ Kc=C/A │ Kd=D/A │

│ B/A │ B/2A │ 角度θ │ │ (A=S) │

├─────┼──────┼─────┼──────┼───────┤

│ 1.00 │ 1/2 │ 45°00′│ 1.4142 │ 1.7321 │

├─────┼──────┼─────┼──────┼───────┤

│ 0.75 │ -- │ 36°52′│ 1.2500 │ 1.6008 │

├─────┼──────┼─────┼──────┼───────┤

│ 0.70 │ -- │ 35°00′│ 1.2207 │ 1.5780 │

├─────┼──────┼─────┼──────┼───────┤

│ 0.667 │ 1/3 │ 33°41′│ 1.2019 │ 1.5635 │

├─────┼──────┼─────┼──────┼───────┤

│ 0.65 │ -- │ 33°01′│ 1.1927 │ 1.5564 │

├─────┼──────┼─────┼──────┼───────┤

│ 0.60 │ -- │ 30°58′│ 1.1662 │ 1.5362 │

├─────┼──────┼─────┼──────┼───────┤

│ 0.577 │ -- │ 30°00′│ 1.1547 │ 1.5275 │

├─────┼──────┼─────┼──────┼───────┤

│ 0.55 │ -- │ 28°49′│ 1.1413 │ 1.5174 │

├─────┼──────┼─────┼──────┼───────┤

│ 0.50 │ 1/4 │ 26°34′│ 1.1180 │ 1.5000 │

├─────┼──────┼─────┼──────┼───────┤

│ 0.45 │ -- │ 24°14′│ 1.0966 │ 1.4841 │

├─────┼──────┼─────┼──────┼───────┤

│ 0.414 │ -- │ 22°30′│ 1.0824 │ 1.4736 │

├─────┼──────┼─────┼──────┼───────┤

│ 0.40 │ 1/5 │ 21°48′│ 1.0770 │ 1.4697 │

├─────┼──────┼─────┼──────┼───────┤

│ 0.35 │ -- │ 19°17′│ 1.0595 │ 1.4569 │

├─────┼──────┼─────┼──────┼───────┤

│ 0.30 │ -- │ 16°42′│ 1.0440 │ 1.4457 │

├─────┼──────┼─────┼──────┼───────┤

│ 0.25 │ 1/8 │ 14°02′│ 1.0308 │ 1.4361 │

├─────┼──────┼─────┼──────┼───────┤

│ 0.20 │ 1/10 │ 11°19′│ 1.0198 │ 1.4283 │

├─────┼──────┼─────┼──────┼───────┤

│ 0.167 │ 1/12 │ 9°28′│ 1.0138 │ 1.4240 │

├─────┼──────┼─────┼──────┼───────┤

│ 0.15 │ -- │ 8°32′│ 1.0112 │ 1.4221 │

├─────┼──────┼─────┼──────┼───────┤

│ 0.125 │ 1/16 │ 7°08′│ 1.0078 │ 1.4197 │

├─────┼──────┼─────┼──────┼───────┤

│ 0.10 │ 1/20 │ 5°43′│ 1.0050 │ 1.4177 │

├─────┼──────┼─────┼──────┼───────┤

│ 0.083 │ 1/24 │ 4°46′│ 1.0035 │ 1.4167 │

├─────┼──────┼─────┼──────┼───────┤

│ 0.067 │ 1/30 │ 3°49′│ 1.0022 │ 1.4158 │

└─────┴──────┴─────┴──────┴───────┘

注:1.两坡水及四坡水屋面的斜面积均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Kc 。

2.四坡水屋面斜脊长度D=Kd×A(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C=Kc×A。

三、卷材屋面

1.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延尺系数以斜面积计算。

2.平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由于屋面泛水引起的尺寸增加已在基价内综合考虑。

3.计算卷材屋面的工程量时,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其根部弯起部分不另计算。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应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并入卷材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未注明尺寸时,伸缩缝、女儿墙处的弯起高度可按250mm计算,天窗处弯起高度按500mm计算。

四、屋面伸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五、混凝土板刷沥青一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檐头钢筋压毡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

八、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剂按喷涂部位的面积计算。

九、彩色压型钢板屋脊盖板、内天沟、外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屋面排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下皮算至设计室外地坪以上15cm为止,下端与铸铁弯头连接者,算至接头处。

十一、屋面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薄钢板和卷材天沟按展开面积计算。

十二、屋面排水中薄钢板、 UPVC雨水斗,铸铁落水口,铸铁、 UPVC弯头、短管,铅丝网球按个数计算。

8防腐 隔热 保温工程

一、防腐

1.防腐工程项目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

2.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所占的面积,增加门洞口侧壁面积。

二、隔热、保温

1.保温隔热层区分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楼地面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体积。

4.屋面保温层除CS屋面保温板以面积计算外,其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烟囱、风帽及水斗、斜沟所占面积。

5.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设计图示的高度及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

6.外墙外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展开面积计算。

7.柱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展开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8.其他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设计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体积计算。其中池壁执行墙体隔热保温相应子目,池底执行楼地面隔热保温相应子目。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设计图示隔热层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9 构筑物工程

一、贮水(油)池

各类贮水(油)池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1.各类池盖中的人孔、透气管、盖板以及与池盖相连的其他结构的工程量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2.无梁池盖柱的柱高,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柱座、柱帽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3.池壁应分别不同厚度计算。上薄下厚者,以平均厚度计算工程量及选用子目。池壁高度由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池壁上下处扩大部分的体积合并在池壁体积中。

4.肋形盖体积包括主、次梁及盖板的体积。

5.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按第四章中矩形梁子目计算。

6.钢筋混凝土池底、壁、柱、盖各项目中已综合考虑试水所需工、料,不再重复计算。

7.钻石池的独立柱可按第三章中相应项目计算。如独立柱带有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者,其体积可分别并入池底及池盖体积中,不另列项目计算。

二、贮仓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1.矩形仓不分立壁或斜壁,均按不同厚度以体积计算。壁上圈梁体积并入仓壁体积内。漏斗部分体积单独计算,执行相应基价。矩形仓除以上两部分外,其他部位执行第四章相应基价项目。

2.仓壁耐磨层,可按第八章相应基价计算。

3.圆形仓基价适用于高度在30m以下,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

圆形仓工程量应按仓基础板、底板、顶板、仓壁等分别以实体积计算。仓顶板的梁与其顶板合并计算,执行顶板子目,板式仓基础,可按第四章满堂基础有关规定和基价执行。

仓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包括上下柱头在内,合并计算工程量,按第四章相应项目执行。

4.仓壁高度应自基础板顶面算至顶板底面。

三、水塔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1.水塔基础

(1)本节是按钢筋混凝土基础考虑的。如果采用砖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毛石混凝土基础时,均按烟囱基础相应基价执行。

(2)钢筋混凝土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砖水塔以混凝土与砖砌体交接处为基础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的梁,并入基础体积内计算。

2.塔顶及水槽底

(1)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水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水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和圈梁。

(2)水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基价计算。

(3)塔顶如铺填保温材料,另列项目计算。

3.水塔筒身

(1)筒身与水槽底的分界,以其与水槽底相连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水槽底,以下为筒身。

(2)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体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体积,并入筒身体积内。

(3)砖筒身不分厚度、直径,均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碹及砖出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碹胎板的工、料不另计算。

4.水槽内、外壁

(1)与塔顶和水槽底(或斜壁)相连接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2)水槽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均并入外壁体积中计算。

(3)砖水槽不分内、外壁和壁厚,以实体积计算。

四、烟囱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1.烟囱基础

(1)砖基础与砖筒身以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砖基础以下的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底板按第四章的规定计算。

(2)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基价也适用于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

2.烟囱筒身

(1)钢筋混凝土烟囱和砖烟囱的筒身,不论方形、圆形均按本基价以实体积计算。

(2)砖烟囱应扣除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所占体积。其圈(过)梁应按实体积计算,执行本章中水塔项目的圈(过)梁子目。

3.烟囱内衬

(1)各类烟囱内衬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孔洞所占体积。

(2)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凡需要填充材料者,填充材料费另行计算。其体积应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填料所需的人工已包括在内衬基价内,不另计算。

4.烟道

(1)砖烟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准,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列入炉体工程量内。

(3)非架空的钢筋混凝土烟道,按第十章地沟项目计算。

5.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筒身内壁面积计算,并扣除孔洞所占面积。

五、沉井

1.本节适用于底面积大于5m2的陆地上明排水用人工或机械挖土下沉的沉井工程。

2.铺设、抽除承垫木和铁刃脚安装,按设计图示井壁中心线长度计算。

3.沉井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4.井壁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井壁外围面积计算。

5.沉井下沉按自然地坪至设计底板垫层底的高度乘以沉井外壁最大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6.沉井封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井壁中心线范围以内的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

六、通廊

1.通廊各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洞口所占体积。

2.肋形板包含与板相连的横梁、过梁,以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3.地下钢筋混凝土封闭式通廊按地沟基价相应项目执行。

10室外工程

一、钢筋混凝土支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如框架形及A字形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板的亦合并计算。

二、地沟

1.本节适用于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无肋地沟的底、壁、顶等部位,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均按本基价计算。但地沟内净空断面面积在0.2m2以内的无筋混凝土地沟,应按第四章相应项目计算。

2.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体积并入沟壁体积内计算。

3.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按第四章相应项目计算。

三、井池

1.砖砌或钢筋混凝土井(池)壁、底、顶均不分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凡与井(池)壁连接的管道和井(池)壁上的孔洞,其内径在20cm以内者不予扣除,超过20cm时,应予扣除。孔洞上部的砖碹已包括在基价内,不另计算。

2.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干砌部分不分方形、圆形,计算体积时不扣除渗水孔,执行渗井基价。浆砌部分按浆砌砖井(池)壁子目计算,渗井的深度包括渗井干砌部分的深度在内。

四、各类挡土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五、室外排水管道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其坡度的影响不予考虑,但检查井和连接井所占长度也不扣除。排水管道铺设的基价中已包括异形接头(弯头和三通等),不另计算异形接头管件。

六、道路

1.道路路面面层、路基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按其平均厚度分别执行相应基价。不扣除雨水井、伸缩缝所占的面积。混凝土路面的伸缩缝已包括在基价内。加固筋、传力杆、嵌缝木板、路面随打随抹等未包括在基价内,应另行计算。

2.路牙和路缘石、侧石安装按实铺尺寸以长度计算。

3.停车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按道路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11施工排水降水措施费

一、集水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大口井按累计井深以长度计算。

二、抽水机抽水以台班计算。昼夜连续作业时,一昼夜按3台班计算。

12脚手架措施费

一、综合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的檐高应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为准。如有女儿墙者,其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带挑檐者,其高度算至挑檐下皮;多跨建筑物如高度不同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计算;同一建筑有不同结构时,应以建筑面积比重较大者为准;前后檐高度不同时,应以较高的高度为准。

三、执行综合脚手架基价的工程,其中另列单项脚手架计算的项目,按下列方法计算及执行基价:

1.满堂基础或者高度(指垫层上皮至基础顶面)超过1.2m的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基础的脚手架按槽底面积计算,按本章钢筋混凝土基础脚手架基价执行。

2.砌筑高度超过1.2m的屋顶烟囱的脚手架,按设计图示烟囱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烟囱出屋顶高度以面积计算,按本章里脚手架基价执行。

3.砌筑高度超过1.2m的管沟墙及基础,按设计图示砌筑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按本章里脚手架基价执行。

4.水平防护架,按设计图示建筑物临街长度另加10m,乘以搭设宽度,以面积计算。

5.垂直防护架,按设计图示建筑物临街长度乘以建筑物檐高,以面积计算。

四、单独斜道与上料平台以外墙面积计算,其中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

五、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烟囱脚手架按不同高度以座计算,其高度以自然地坪至烟囱顶部的高度为准,地面以下部分脚手架已包括在基价内。

七、水塔脚手架按不同高度以座计算,其高度以自然地坪至塔顶的高度为准,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费乘以系数1.11,管理费乘以系数1.075,其他不变。

八、贮仓、贮水(油)池脚手架分两项计算。池外脚手架按面积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基价,计算公式如下:

圆形:(外径+1.8m)×3.14×高;

方形:(周长+3.6m)×高。

池内脚手架按池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子所占面积,执行满堂脚手架基价。

九、凡不适宜使用综合脚手架基价的建筑物,可按以下规定计算,执行单项脚手架基价。

1.砌墙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外墙脚手架长度按外墙外边线长计算,内墙脚手架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高度按自然地坪至墙顶的总高计算(山尖高度算至山尖部位的 1/2 )。

2.檐高15m以外的建筑物外墙砌筑,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双排外脚手架应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墙上的门、窗、洞口的面积。

3.檐高15m以内的建筑物,室内净高在4.5m以内者,其外墙砌筑按里脚手架计算。

4.檐高15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室内净高在4.5m以外者,其外墙的砌筑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1)框架结构的填充墙。

(2)外墙门窗口面积占外墙总面积(包括门窗口在内)40%以外。

(3)外檐混水墙面积占外墙总面积(包括门窗口在内)20%以外。

(4)墙厚小于24cm。

5.凡外墙砌筑脚手架按里脚手架计算者,应同时计算上料平台,单独斜道。

6.混凝土梁脚手架,按梁顶面至地面(或楼面)的高度乘以梁长以面积计算。

十、独立砖石柱的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截面的周长另加3.6m,再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按单排外脚手架基价执行。

十一、围墙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执行里脚手架基价,其高度以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高度计算,长度按围墙中心线长计算,不扣除大门面积,也不增加独立门柱的脚手架。

1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措施费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照设计图示构件尺寸以混凝土体积计算。

2.整体楼梯、台阶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散水以面积计算。

4.镂空花格以外围面积计算。

5.现浇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模板措施费是按建筑物层高在3.3m以内编制的,如层高超过3.3m时,每超高1m计算一次增价(不足1m者按1m计),工程量按超高构件的混凝土设计图示尺寸以全部体积(含3.3m以下)计算,分别执行相应基价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在10°以内,按基价相应子目执行;坡度在10°以外30°以内,相应基价中钢模板周转费乘以系数1.1,人工及管理费乘以系数1.1;坡度在30°以外60°以内,相应基价子目中钢模板周转费乘以系数1.2,人工及管理费乘以系数1.2;坡度在60°以外,按现浇混凝土墙相应基价子目执行。

三、混凝土滑模设备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按建筑物一个标准层的建筑面积计算。

14混凝土蒸汽养护费及泵送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蒸汽养护根据蒸汽养护部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体积计算。

二、混凝土泵送费按各基价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以体积计算。

15 垂直运输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建筑物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以基价子目中不带"()"的总工日计算,凡基价子目中的工日有"()"者不计算。

2.建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为准,如有女儿墙者,其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带挑檐者算至挑檐下皮。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二、地下工程垂直运输

地下工程垂直运输的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全部混凝土或砌体的体积分别计算。

三、构筑物垂直运输

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基价设置限值高度和每增加1m高度两种子目。每超过限值高度1m时,按每增加1m子目计算;尾数大于或等于0.5者,按1m计算,不足0.5m时,舍去不计算。

16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基础

1.塔式起重机轨道式基础的碾压、铺垫、轨道安拆费,按轨道的实铺长度计算。

2.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基础以座数计算。

二、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大型机械进出场次数及安装拆卸台次计算。

三、大型机械安拆费

1.机械安拆费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次数计算。

2.塔式起重机分二次安装的,按相应子目的安拆费乘以系数1.2。

四、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进出场费按施工方案的规定以台次计算。

2.自行式机械的场外运费,按实际场外开行台班数计算。

3.外环线以外的工程或由专业运输单位承运的,场外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1

17 超高工程附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超高工程附加费以首层地面以上全部建筑面积计算。

二、地下室工程位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超过层高一半者,其建筑面积并入计取超高工程附加费的总面积中。

18组织措施费

计 算 鬼 则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按下表采用超额累进计算法计算,其中人工费占16%。

┌──────┬──────────────────────────┐

│ │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 (万元) │

│ 项 目 ├────┬────┬────┬─────┬─────┤

│ │ <=2000 │ <=3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 类 别 ├────┴────┴────┴─────┴─────┤

│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

├──────┼────┬────┬────┬─────┬─────┤

│ 住 宅 │ 4.16% │ 3.37% │ 3.00% │ 2.29% │ 2.08% │

├──────┼────┼────┼────┼─────┼─────┤

│ 公 建 │ 2.97% │ 2.41% │ 2.14% │ 1.63% │ 1.49% │

├──────┼────┼────┼────┼─────┼─────┤

│ 工业建筑 │ 2.42% │ 1.96% │ 1.74% │ 1.33% │ 1.21% │

├──────┼────┼────┼────┼─────┼─────┤

│ 其 他 │ 2.37% │ 1.92% │ 1.71% │ 1.30% │ 1.19% │

└──────┴────┴────┴────┴─────┴─────┘

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计算基数×0.9%

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其中人工费占55%。

三、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工期定额工期-合同工期)/工期定额工期 ×工日合计×每工日夜间施工增加费

工日合计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工日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工日合计。每工日夜间施工增加费按29.81元计算,其中人工费占90%。

四、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封闭作业工日之和×80%×13.81元/工日

本项费用中人工费占78%。

五、二次搬运措施费

二次搬运措施费=计算基数×二次搬运措施费费率

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材料费合计。

┌───┬───────────────────┬─────────┐

│ 序号 │ 施工现场总面积/新建工程首层建筑面积 │二次搬运措施费费率│

├───┼───────────────────┼─────────┤

│ 1 │ >4.5 │ 0.0% │

├───┼───────────────────┼─────────┤

│ 2 │ 3.5~4.5 │ 1.3% │

├───┼───────────────────┼─────────┤

│ 3 │ 2.5~3.5 │ 2.2% │

├───┼───────────────────┼─────────┤

│ 4 │ 1.5~2.5 │ 3.1% │

├───┼───────────────────┼─────────┤

│ 5 │ <1.5 │ 4.0% │

└───┴───────────────────┴─────────┘

六、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

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计算基数×0.1%

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