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命八字金弱水旺淫吗 女命金水旺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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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是世情小说之起端,《红楼梦》是世情小说的巅峰,由此二书可谓同源。提到世情,无关乎人的贪嗔痴,此三字,又在情之一字中尽显。《金瓶梅》是古典小说审丑的代表,于是情爱在其中,是以欲望的纠葛来表现;《红楼梦》中诞生了冰清玉洁的纯粹理想化的审美形象——林黛玉,所以表现情爱的方面,是在灵魂之情上。二者一反一正,一宣泄一克制,一欲一纯,如并蒂的双姝,悉属情爱一脉,且看前人评语:以脂砚斋评《红楼梦》"深得《金瓶梅》壸奥" ;天目山樵《儒林外史评》云:"近世演义者,如《红楼梦》实出《金瓶 梅》,其陷溺人心则有过之。" ;近代如包柚斧 《答友索说部书》云:"《红楼梦》之脱胎《金瓶梅》, 善脱胎而已几于神化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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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先于《红楼梦》写成,后者对前者的借鉴已被公认,然而曹雪芹的高妙处在于模仿方法——反弹琵琶:反其道而行之。兰陵笑笑生若"以淫说法":在16世纪的明代,资本主义萌芽,商品经济开始流行,社会固化的士农工商阶层由此被资本撬了墙角,于是投机分子有了向上流动的途径——商优则仕。这种途径的阶级跃升,纯属为一己之私,以钱换权,以权护财,权财色三者必不缺一,因此无论出身背景,性别身份,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西门庆几个主角都被超常的情欲和物欲支配,人性由此扭曲异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常常做出极乖张的事,可谓极言人情世态之歧;又由于人性在被物欲膨胀扭曲的情欲所支配,于是得利者为了一己之快,罔顾人伦,无言道德,上演了一出沦丧纲常的悲欢离合之至。相比较而言,《红楼梦》在对于男女情爱上的描写,即使微微有一些罔顾人伦道德的设置:比如秦可卿与其公公贾珍的关系,但大体上看,多的是"以情说法",比如:贾宝玉与林黛玉的两心相知,妙玉对宝玉云空未必空的暗恋,尤三姐对柳湘莲的赤忱之爱,这样的未发生肉体接触的精神之爱可以说,《红楼梦》就是青春版的《金瓶梅》,书中停留在精神层面的谈情说爱,便是曹雪芹的反弹琵琶之处——一反《金瓶梅》中成人社会贪嗔痴的欲念为少男少女的怀春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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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构线索:欲生诸恶与情以悟道

《金瓶梅》中的社会一言以蔽之:三界无安,犹如火宅。所以整部小说潘金莲作为贯穿始终的角色,以她的淫欲穿其诸多事端。开篇不是自西门庆"好色"入,而是自"金"即潘金莲"好色"入,曰"如今这一本书,乃虎中美女后引出一个风情故事来。一个好色的妇女" "以淫说法",在封建男权社会是为了达到"戒淫"之旨,由此旨再揭示诸多丑恶,警醒世人。而淫必是来自于见色起意,祸因"色"起,"淫"实"色"之害。由于归根到底是针对男性,所以书中多对"色"之害痛下针砭。古代流行的"女性祸水论",所以此书的逻辑是自女及男,自潘金莲之"好色"而及于西门庆的"贪他"、"爱他",自张大户曾因潘金莲 "身上添了四五件病症",以及于武大郎死于西 门庆帮凶之下潘金莲的毒药,至西门庆本人也 终于死于潘金莲,已是潘金莲"好色"为害的第三人了;再有李瓶儿,庞春梅为复线,使得全书叙事指向为女色祸人。西门庆困于色,为求色做尽诸恶,作者旨在由此一人在"火"中挣扎,终自食恶果来使世人明悟——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至始至终,西门庆都是没有解脱的。

相反,《金瓶梅》之倒影《红楼梦》的结局则是一场解脱,全书是阐明一个"空"字,正如它的别名《情僧录》由来:《红楼梦》第一回写空空道人因为抄读《石头记》而"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 《情僧录》"可见,此书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它是 "以情悟道",所以《红楼梦》叙事的指向与路径是点明世人皆有于 "情"之一事上的"我执"——即执念,然后破题,看空放下才能得道。所以其"以情悟道"之途,本质上是贾宝玉这一无用之石,由内心对"女儿"之情意而生的灵气渐渐弥散殆尽的过程:开篇以石头"通灵"始,结末亦以"石归山下无灵 气"终。虽然这枚无用之石只是跟随贾宝玉的前身——神瑛侍者下凡历练富贵温柔乡,但物以类聚,这枚石头灵气丧失过程未尝不映射宝玉的情路。木石前盟起因是神瑛侍者对绛珠仙草有滴水之惠,缘自空起,绛珠仙草化为仙子后必将报答恩情,于是以泪相还,女儿家的泪自何来,不过逃不出情之一字罢了。宝玉从黛玉处,空生情思,他身上佩戴的宝玉——无用之石因此得以目睹一场富贵温柔乡的情事,受黛玉的苦情之泪温养,灵气弥厚,最后林黛玉魂归离恨天,宝玉没有了女儿以情作泪的温养,宝玉断情,石头也散尽灵气,最后双双由一僧一道带离红尘,重归于"空"门,终是悟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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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红楼梦》同《金瓶梅》一样,看似写遍女子,实际主要为男性说法,但两书男主人公命运也有正反两个迥别的归途。虽然《金瓶梅》诚如第一百回回末文龙评曰:"自始至终,全为西门庆而作也,为非西门庆而类乎西门庆者作也。"以西门庆为大部分男性代表,写西门庆的命运,他至始至终没有觉悟,在为恶的路上,迷途不返,由几位尤物女子皆被他收入囊中尽显其得势,再由心爱女子李瓶儿殒命,自己死于潘金莲床上尽显其失势,由色彰,由色衰,由是劝诫男子戒淫戒色;至于《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是如何"打破胭脂阵,坐透红粉关",以自解脱的呢?且看第二十一回:贾宝玉续《庄子》有云: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 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 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 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 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这段话正是宝玉努力修为终将造诣之境——看破自己与众女子的纠葛。宝玉明了:世俗间的勾心斗角,名利荣辱毁了宝钗,袭人,麝月这般美好的女子,被世俗追名逐利毁坏的女子又反过来逼迫了自己的灵魂伴侣——林黛玉,这实在太过令人遗憾叹息,这样的超然女子都不能免俗,并企图世俗化所有超凡脱俗的女子,更何况那些本是尘世间的凡夫俗子,从而堪破这红尘情场,不过是污染一切纯粹的情谊,既然知音不再,不如归于混沌。所以,《红楼梦》虽标榜"为闺阁昭传",表面上似乎偏爱女性,为女性发言,实是作者认为由宝玉的自省与"警情"的克制,才能避免人性滑落,得到从情障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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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物形象:纵情声色与至情至性

从人物形象的塑造上看,《红楼梦》与《金瓶梅》都主要是写一家之命运,以影射全社会。古代的社会的道德体系无非来自儒释道三教,无论三教中哪一教的教义,无不以淫为罪恶,所以《金瓶梅》"以淫说法",人物塑造不可能是超凡脱俗之人,必定立足于市井底层;也不可能是贤人雅士,而只能是世情风月场中的成人。这就决定了 《金瓶梅》中的男女对待爱情,没有克制——情欲是生理性的,克制后方是人性,放纵则沦为动物性。女性除了迎儿、秋菊,稍有重要戏份者无不在情爱上格外放纵。至于西门庆,出场时是丧妻再娶,还养着"外宅"张惜春,同时家里也纳有李娇儿、卓丢儿两个妾。直至西门庆由于沉沦于潘金莲肉体暴亡以及全书以潘金莲自食恶果死于武松刀下剧终,《金瓶梅》的人物都程度不同地纵情声色,放在现在说,就是《欲望都市》的翻版。在这个世界里,情爱之事匍匐于肉体下,受欲望奴役,没有精神的交流作把关,因而无休无止,是谓无有克制,因此书中男女情爱始终停留在动物性。从而后来《红楼梦》作者所极力抨击西门庆之"皮肤滥 淫"的典型不足为怪。而围绕西门庆周围的女性,以"金"、"瓶"、"梅"为代表,也大都是没有道德束缚,沉沦声色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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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以情说法",重写"情痴情种",成人推崇利益的现实世界必然不会是审美的中心,作者更青睐的是"幽微灵秀地"——甲戌本双行夹批所谓"女儿之心,女儿之境" (第五回);主要人物便不会是一晌贪欢的风月男女,而是贾宝玉和大观园群芳组成的少男少女。在这个世界里,有的是情,而少及于性,更少及于淫——作者在情爱上套用了儒家"发乎情,止乎礼"那一套教义;有的是姑娘为情所困的痛苦与失望,甚至林黛玉为此一抔净土掩风流了,但就作者力所能及,也有出离这痛苦的努力与希望,探春就远嫁求得了解脱。即使贾宝玉作为情种痴儿, 泛爱"女儿",与其或可能具有性或婚姻关系的,在《红楼梦》第五回所列举诸钗中,包括黛玉、宝钗、袭人、晴雯、湘云、妙玉在内六位。但贾宝玉与这六位女子的关系, 或为夫妻(妾),或为知心,或为纯情,均无越礼非分,更是有灵魂挚爱一人——林黛玉,某种程度上也算三千弱水,一瓢饮了。所以,后世即便有人评,贾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却与西门庆肉体上的淫相反,只是"意淫"的典型,这里宝玉的"淫"指的是多情:警幻仙姑说了宝玉不同那些悦歌舞,贪容色,尽美女的"蠢物";而是天然一段情痴,世道无情,他反倒痴情,如此怪异,天下人容不下他,便只能说他是"第一淫人"了,"淫"在此反倒有了褒义。至于围绕在贾宝玉周围 "一干风流冤孽"转世的几个异样女子,如宝钗,如黛玉,"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 (第一回),也无不少女怀春,困于情场。所以《红楼梦》"谈情",是青春版的《金瓶梅》,人物塑造上,作为《金瓶梅》中风月成人的倒影,主角是青春的少男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