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公安部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4日,中央巡视组向公安部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中央第一巡视组对公安部党委开展巡视,是对公安部党委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公安部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四个融入”要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目前,中央巡视反馈的5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8个,其中33个中长期整改问题完成17个,其余均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公安部党委书记先后18次召开党委会、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会等,并先后两次亲自为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局处级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讲授专题党课,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听取巡视汇报时、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将巡视反馈意见印发部党委班子成员和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形成了凝心聚力抓整改的共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统筹组织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工作组。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其他党委同志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分管单位整改工作。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的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了党委带头、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整改重点,彻底肃清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公安部党委深刻认识孙力军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性质恶劣,对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对公安机关政治生态和队伍形象造成极大破坏,始终把彻底肃清孙力军流毒影响作为巡视整改的重中之重,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党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部党委会议、专题会议和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精神,对整改和肃清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深挖彻查涉及孙力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和“事”,坚决清除政治隐患,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彻底肃清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
(四)坚持统筹推进,扎实抓好各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地。针对中央第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公安部党委在深刻反思剖析、逐条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细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形成整改任务总台账,并区分问题不同类型,明确部领导责任、牵头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配合单位工作责任,逐一确定整改时限要求和整改方向,坚决打好立行立改“歼灭战”、中期整改“攻坚战”、长期整改“持久战”。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驻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采取周例会、周报月报、定期通报、重点督办和销号管理等方式,挂图作战、持续加压,强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五)忠实履职尽责,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实绩检验巡视整改成效。紧紧抓住中央巡视和巡视整改有利契机,强化政治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整治了一批顽瘴痼疾,坚决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了公安队伍,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了强有力保证。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中心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加强风险研判、做实方案预案,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推进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安全保卫任务,有力确保了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
公安部党委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置于首位,大力强化忠诚教育和警魂铸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大力加强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制度机制,制定出台有关办理工作意见,严格规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督办督查、跟踪问效等制度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2.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严格落实每季度集体学习研讨,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公安部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动员部署会,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党委书记为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党委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通过以上率下“带头学”、廉政教育“警示学”、英模宣传“引领学”、政治轮训“提升学”、形式多样“特色学”等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激发铸忠诚、守初心、担使命的强大动力。三是健全完善党委同志带头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挂点联系指导和上讲台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挂点联系指导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带头为公安部组织的各类集中培训授课和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讲党课。四是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分级分批开展政治轮训和全警实战大练兵,教育引导全警牢牢把握公安机关性质特点,强化忠诚履职尽责。
3.强化政治建警。一是始终把彻底肃清周永康、孟宏伟、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作为重中之重,大力加强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引导全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做到坚定纯洁、让党放心。二是深入推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制定《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公安部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公安系统顽瘴痼疾整治实施方案》等,组织召开全国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分批分阶段推进各级公安机关有力有序开展教育整顿,狠抓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和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坚决打赢这场铁腕治警、正风肃纪攻坚战。三是加强政治建警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推进修订人民警察法和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四是完善落实政治督察制度,组织对省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进行政治督察“全覆盖”。五是强化政治教育引领,部署开展“奋进新征程 忠诚保华诞”主题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建设,深入整治“灯下黑”问题,并紧扣妇女节、清明节、青年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清明祭英烈”、“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等系列教育活动,赓续红色血脉、弘扬英模精神、永葆忠诚本色。
(二)忠诚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职责使命
1.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置于首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反恐怖反分裂工作。
2.着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案件以及“枪车酒赌毒密网”等问题的督察督办、追责问责力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二是加强多元化常态化监督,充分运用现场督察、网上督察、12389举报投诉核查、信访事项办理等手段,及时查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三是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广大民警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组织开展“公安楷模”发布等活动,广泛学习宣传“七一勋章”获得者崔道植、公安系统全国“两优一先”称号获得者等英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先后表彰表扬先进集体1万余个、先进个人6.1万人次,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落实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民警依法履职,坚决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多措并举激励民警主动担当尽责。
3.加强对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涉疫苗和“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坚决打击整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断链”行动,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地下流动赌场和行业场所涉黄清查整治等专项工作,深化推进涉赌“资金链”“技术链”治理。二是坚决打击整治“盗抢骗”犯罪,严打销赃犯罪和相关黑灰产业,完善跨区域系列案件层报工作制度,加强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典型案件宣传,指导社区和重点行业加强防范管理。三是坚决打击整治“食药环”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四是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苗犯罪,制定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涉疫苗违法犯罪部门间协作机制工作方案,推动形成打击涉疫苗犯罪工作合力。五是坚持创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研判与打击机制,今年1至8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40.1%和104.4%。今年6月以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六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保持压倒性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800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552起,查封、扣押、冻结涉黑财产201.6亿元。七是深入推进“长江禁渔”、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攻坚战,构建公安机关长江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三)统筹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加快推动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汇报争取中央政策部门支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决策部署。突出政治领导、干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大力加强缉私和民航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加大系统改革指导力度。在中央政策部门指导下,积极稳妥推动市县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优化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全力推进辅警管理地方立法,目前已有17个省份完成了立法工作,其他省份均已启动立法程序。
3.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的沟通汇报,加快推动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看守所法等修订起草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强化法律政策保障。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办案指导、落实办案责任,推动落实刑事侦查责任制。
(四)坚决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
1.加强风险研判和排查化解。常态化组织研究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对重大涉稳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属地党委和政府、通报主管部门,推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稳控措施。深入开展反恐行业领域系统安全风险自查、高铁治安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及相关利益群体矛盾隐患防范化解。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公安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规范,切实加强公安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公安部党委深刻认识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保持严的主基调长期不变,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聚焦“两个维护”“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要求,不断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一是公安部党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二是狠抓部属局级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制定部属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三是结合推进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细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任务分工安排,组建5个教育整顿巡回指导组,对部机关、垂直管理单位和直属单位实行全覆盖巡回指导检查。四是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党委同志带头、部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分批参观公安部警示教育展览。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为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讲廉政教育课,部属各局级单位纪委书记为本单位党员干部讲廉政教育课,深入学习党章和党纪法规,观看《代价》《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召开部直属机关警示教育会,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五是加大对系统内部落实主体责任的统筹指导力度,推动健全各级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体系,督促指导属地公安机关落实管党治警责任。
2.切实加强对内部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公安巡视巡察工作领导体系,推动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指导部属垂直管理单位及省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并实施巡察。研究制定公安部巡视成果运用办法、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和移交办法等制度规范,推进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有效落实监督责任
1.着力强化政治监督。一是加强沟通会商,完善落实驻部纪检监察组与公安部党委沟通会商常态化机制,2021年度两次召开专题会商会议,研究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特别是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就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问题提出建议。二是加强督促检查,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公安部领导班子成员、部属局级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督促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驻部纪检监察组约谈部属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督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重点专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政治生态评价,驻部纪检监察组修订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基本要素及评价指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抓好政治监督纪实。
2.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一是坚持监督关口前移,驻部纪检监察组派员对部属局级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并当面反馈意见。二是坚持精准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多的部属局级单位“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坚持不留监督死角,加强对重要敏感部门的监督,驻部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部属有关局级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多方面了解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隐患。严把廉政审核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奖”。四是坚持抓早抓小,用好谈话、函询、监督建议等措施,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谈话函询了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核实。
3.加强对机关纪委开展系统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建立驻部纪检监察组与部直属机关纪委等职能监督部门双月会商机制,督促细化公安部党委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推动印发年度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情况报告汇编,组织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开展队伍形势分析、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4.推动健全行业公安纪检工作机制。驻部纪检监察组深入公安部特勤局、铁路公安局走访调研,了解行业公安机关纪检工作情况;对铁路、缉私、民航公安等垂直管理系统纪检组织给予支持帮助,指导加强纪检机构力量配备;部党委、驻部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加强公安特勤、铁路、缉私、民航和长江航运、首都机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对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
5.加强部直属机关纪检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以干代训”“以案代训”、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等方式,强化常态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部属局级单位专兼职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水平。组织开展纪检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推动部属局级单位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清单,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督促指导部属有关局级单位查办中央第一巡视组移交的举报材料和问题线索。
(三)着力防范廉政风险
1.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当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形势任务,研究部署2021年度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二是深入研究公安系统违纪违法问题规律特点,提出推进治理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措施。三是加大违纪违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忠诚、司法不廉洁、执法不公正、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四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要情况报告工作制度,督促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开展“树清廉家风 创廉洁家庭”倡议活动,组织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和家属签订承诺书。
2.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新警综平台试点建设,建立智能辅助办案和监督预警模型,推动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健全完善受立案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加大有关举报投诉信访事项直查、督办和典型案件通报及追责问责力度。加强对公安机关办案权、审批权的监督检查,推动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部署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全力排查整治项目建设隐患。强化源头审核把关,制定部机关重点项目联合审定有关规定,组织对近年来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开展全面审核。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协同监管机制,制定修订部机关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重点项目立项联合审定工作规定等制度规范,强化对项目建设的刚性约束。加强稽查审计监督,实施稽查监督网上运行,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组织完成对近年来全国公安装财警保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交叉稽查。
(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突出问题整治。扎实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制定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实施细则,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政治督察、巡视巡察、警务督察,有效防止和遏制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深入落实《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制定部党委成员联系派出所工作制度。二是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水平,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一村(社区)一警一实事”和派出所“能力建设年”活动,全面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持续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建立公安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效。四是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在持续督促抓好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等已出台便民利企举措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户籍管理领域6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出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治理,组织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分析,建立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报送机制,及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紧盯传统节假日,加强廉俭过节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加强公安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公安部党委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
(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充分发挥党委班子定向把关作用。根据党章党规,结合实际修订《公安部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不一末”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细致研究、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严密党委议事程序。修订《公安部机关经费支出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明确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的工作范畴和申报程序,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管。
2.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部党委成员、局级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关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出明确要求。部党委先后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组建督导组对部属局级单位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指导。期间,所有部党委成员均按规定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
(二)着力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1.严格落实干部选任规定。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安部党委对选人用人的统筹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中央政策部门指导下,制定选人用人整改工作方案和部属单位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积极推进地方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进同级政府班子和异地交流任职。二是突出政治素质考察考核,优化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全程纪实、“一报告两评议”等监督机制,修订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审核办法,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制定部属单位人民警察统一招录工作办法,严格把好“进人关”。
2.强化干部培养激励。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和基层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制定《公安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交流锻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制定部属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机制。加强典型选树和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修订完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健全教官管理、基地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工协调、警种主训、分级实施”的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新格局。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组织各部门各警种修订完善《练兵大纲》《练兵手册》;指导各地各单位研究制定专项方案,组织开展实战化实案化训练和应急应战专攻精练。深化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研究部署第四轮素质强警交流合作。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组织修订《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深入落实《关于构建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的意见》《公安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公安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三)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调整公安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制定《公安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出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公安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和评议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环节。
2.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基层组织选举制度,明确规范部机关局级单位新任党委委员选举程序。召开部直属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暨创建“四强”党支部工作推进会,加大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
3.切实发挥政委职能作用。结合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委的职责定位。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述职等制度,政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履职情况。督促指导部机关相关单位充分发挥政委职能,抓好政治工作主责主业。
五、坚持常抓不懈、一体推进,进一步深化上次巡视等监督反馈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
公安部党委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坚持把上次中央巡视等监督反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和本轮巡视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健全长效整改机制。
(一)坚决落实整改责任
1.持续抓好上次中央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制定印发14项需持续推进整改事项清单,纳入公安部党委巡视整改任务台账,压实部党委成员及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
2.持续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完善修订公安部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部党委成员认真对照清单,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召集分管单位深入研究整改工作。
3.持续抓好上次选人用人专项整改后续工作。将上次选人用人专项整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纳入公安部党委选人用人整改任务台账,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了整改工作要求。
(二)健全整改工作机制
1.强化跟踪问效。将上次中央巡视等监督反馈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纳入整体督办范围,制定13项整改不够到位事项清单,目前已整改完成10项。
2.加强制度创新和衔接配套。研究制定《公安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干部兼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兼职事宜作出严格规范。
六、坚持“四个融入”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不断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努力,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下一步,公安部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公安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扎实抓好后续巡视整改尤其是中长期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真正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着力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突出忠诚警魂铸造,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推动理论武装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公安工作的思路、履行职责使命的举措,不断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继续完善落实公安部党委“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等制度,大力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学懂弄通做实、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注重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警,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着力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促检查、问责问效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推进政治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确保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同一切违背和损害“两个维护”的言行作斗争,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进一步聚焦重点问题,坚决全面肃清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聚焦政治忠诚,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将坚决彻底肃清周永康、孟宏伟、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作为后续巡视整改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重中之重,坚决清除那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清除政治隐患。紧紧抓住深入开展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契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整改整治突出问题,做到思想上深化认识、组织上正本清源、工作上拨乱反正、制度上强化执行、执纪上除恶务尽,确保公安队伍坚定纯洁、让党放心。
(四)进一步抓好从严治警,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公安队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力推进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锤炼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深入推进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聚焦“两个维护”“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要求,突出政治建设、突出表率作用、突出建章立制,着力抓好“四项任务”,扎实推进“三个环节”,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坚决打好铁腕治警、正风肃纪攻坚战,努力把公安机关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级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定不移反腐惩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纯洁公安队伍。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入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弘扬公安英模精神,强化先进典型引领,做好爱警暖警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提升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充分展现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保证。
(五)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以维护安全稳定的优异成绩体现巡视整改成效。以抓好巡视整改、解决突出问题为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始终把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深化推进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新时代漳州110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始终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坚决摒弃“过关”思想,继续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毫不松懈地抓好各项整改措施推进落实,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时限、推进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对已经销号的整改任务,加强梳理回顾、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把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固化形成为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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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