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取自《穷通宝鉴》 甲日干生 寅月:丙火为主,癸水为佐。 卯月:专用庚金,无庚用丙、丁。 辰月:用庚必须有丁,无庚用壬。 巳月:癸为主,次丁、庚。 午月:无癸用丁,木多者取庚。 未月:上半月用癸,下半月取庚、丁。 申月:先庚后丁、壬。 酉月:庚为主,丙、丁调候。 戌月:木多用庚,土多用甲。 亥月:用庚、丁、丙,木多用甲。 子月:丁先庚、丙后。 丑月:丁为必须,次庚丙,通寅巳佳。 乙日干生 寅月:丙为主,癸略取则足。 卯月:丙为主,癸略取则足。忌强金。 辰月:癸、丙,水强用戊。 巳月:专用癸水调候。 午月:上半月癸,下半月丙癸兼用。 未月:用癸,金水多取丙泄,己土制。 申月:有庚取丙克癸泄,取己土为佐。 酉月:上半月癸先丙,下丙先癸,丁。 戌月:先癸后辛。 亥月:专取丙用,水多兼用戊。 子月:专用丙火。 丑月:寒木专用丙火。 丙日干生 寅月:壬水为主,庚为佐。 卯月:先壬后己。 辰月:专用壬水,土厚以甲为佐。 巳月:先壬,次庚、癸。 午月:用壬、庚,通申者佳。 未月:用壬、庚,通申者佳。 申月:用壬,水多取戊制。 酉月:四柱丙多,壬为奇,无壬用癸。 戌月:忌土厚,甲先壬后。 亥月:用甲、壬、庚、戊。 子月:用壬,水多以戊、己制。 丑月:用壬,土多取甲制。 丁日干生 寅月:用甲必须兼用庚金。 卯月:庚、乙,无乙用甲。 辰月:甲,木盛取庚,水众用戊。 巳月:用甲、庚,木多取庚先。 午月:用壬、庚、癸。 未月:甲、壬、庚,用甲不可缺庚。 申月:甲、庚、丙,有巳直取巳为用。 酉月:用甲、庚、丙、戊。 戌月:用甲、庚、丙、戊。 亥月:甲为主,庚为佐,戊、癸酌取。 子月:甲为主,庚为佐,戊、癸酌取。 丑月:甲为主,庚为佐,戊、癸酌取。 戊日干生 寅月:先丙次甲、癸,三者不可缺一。 卯月:先丙次甲、癸,三者不可缺一。 辰月:土正当令,先甲次丙、癸。 巳月:先甲次丙、癸。 午月:调候为上,先壬次甲、丙。 未月:癸水优先,次丙、甲。 申月:丙、癸、甲,土多用甲不可癸。 酉月:丙为主,癸为佐。 戌月:甲、丙、癸,有金局者,癸先。 亥月:甲、丙,二者不可缺一。 子月:丙为主,甲佐之。 丑月:丙为主,甲佐之。 己日干生 寅月:丙庚甲,若水成局,兼用戊土。 卯月:甲、丙、癸,忌甲己合土。 辰月:丙、癸、甲,土多甲优先。 巳月:癸为主,丙佐之。 午月:癸为主,丙佐之。 未月:癸为主,丙佐之。 申月:丙、癸,庚金当令,须丙火制。 酉月:丙、癸,酌取辛金。 戌月:甲、丙、癸,甲、丙用以扶抑。 亥月:丙、甲,水旺兼用戊。 子月:丙、甲,水旺兼用戊。 丑月:丙、甲,水旺兼用戊。 庚日干生 寅月:戊、甲、丙,火多用壬。 卯月:丁、甲、庚,无丁可取丙。 辰月:甲、丁,干火旺用壬,支用癸。 巳月:用壬、丙、丁、戊。 午月:壬、癸,火旺也可用戊、己。 未月:丁、甲,成土局则甲先丁后。 申月:丁、甲,专用丁,无甲可用乙。 酉月:丁、甲,支中略取丙火。 戌月:甲、壬,用壬忌见己土。 亥月:用丁、丙。 子月:丁、甲、丙,丙不可缺。 丑月:丁、甲、丙,丙不可缺。 辛日干生 寅月:已优先,次壬、庚。 卯月:用壬、甲,忌丁透干。 辰月:壬、甲,若丙辛合,兼用丙。 巳月:壬、甲、癸,无戊为上格。 午月:壬、已、癸,壬不宜旺,忌丁。 未月:壬、庚、甲,忌土旺。 申月:壬为主,次甲、戊,不忌癸水。 酉月:壬,土盛甲先,金旺兼用丁。 戌月:壬、甲,畏火旺。 亥月:用壬、丙,金清水白之格。 子月:用丙,戊、壬、甲酌用。 丑月:用丙,戊、壬、己酌用。 壬日干生 寅月:庚、丙,比劫重戊为先。 卯月:戊为主,次辛、庚。 辰月:甲、庚,金多兼用丙。 巳月:用壬、辛、庚、癸。 午月:癸、庚、辛,忌丁透干。 未月:辛、甲,土多甲先辛后。 申月:戊、丁,二者必须有根。 酉月:用甲、癸,水只需一位。 戌月:甲、丙、戊,有合者,丙先甲。 亥月:戊、丙,木成局者,庚优先。 子月:戊、丙,二者不可缺一。 丑月:上半月丙先,下半月丁甲并用。 癸日干生 寅月:辛、丙,用庚者,须丙庚均势。 卯月:庚、辛、乙,有合庚则庚先。 辰月:上半月用丙,下半月辛甲并用。 巳月:辛,无辛用庚。 午月:庚、辛、癸,不可见强力之丁。 未月:庚、辛、癸,不可见强力之丁。 申月:用丁,成金局者,丁须有根。 酉月:辛、丙,二全者水暖金温。 戌月:辛、甲、癸、壬,忌土盛。 亥月:庚、辛,水多用戊,金多取丁。 子月:庚、辛,水多用戊,金多取丁。 丑月:丙、丁,火成局,须庚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