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中刑丧破耗 八字中星运和自坐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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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滴天髓》(又名诚意伯秘授天官五星玄彻通旨滴天髓)一书,相传为宋人京图撰,也有人说是明初刘基所作。清代道光年间,士人任铁樵毕生研究命学,针对当时命理学偏离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的正理,混乱芜杂,偏重于格局和神煞的问题,结合一生命理实践分篇增注,阐微发隐,正本清源,并以大量时人命造作为例证,这才扫除迷误,使命理学返回大道,并更加成熟。此书一出,一时洛阳纸贵,人们争相传抄,作为经典应用,并世代秘传。被古人推宠为命理学中的圣经。

正如民国命理学家徐乐吾《子平真诠评注》序中所说:“此中旧籍,首推《滴天髓》与《子平真诠》二书,最为完备精审,后世言命学者,千言万语,不能越其范围,如江河日月,不可废者。”又说: “后学者研究命学原理,得此二书,不致于至人歧途。”

《滴天髓》目录:

通神论

六亲论

一、天道

十八、中和

一、夫妻

十八、战局

二、地道

十九、源流

二、子女

十九、合局

三、人道

二十、通关

三、父母

二十、君象

四、知命

二十一、官杀

四、兄弟

二十一、臣象

五、理气

二十二、伤官

五、何知章

二十二、母象

六、配合

二十三、清气

六、女命章

二十三、子象

七、天干

二十四、浊气

七、小儿

二十四、性情

八、地支

二十五、真神

八、才德

二十五、疾病

九、干支总论

二十六、假神

九、奋郁

二十六、出身

十、形象

二十七、刚柔

十、恩怨

二十七、地位

十一、方局

二十八、顺逆

十一、闲神

二十八、岁运

十二、八格

二十九、寒暖

十二、从象

二十九、贞元

十三、体用

三十、燥湿

十三、化象

十四、精神

三十一、隐显

十四、假从

十五、月令

三十二、众寡

十五、假化

十六、生时

三十三、震兑

十六、顺局

十七、衰旺

三十四、离坎

十七、反局

十三、体用

道有体用,不可以一端论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原注:有以日主为体,提纲为用。日主旺,则提纲之食神财官皆为我用:日主弱,则提纲有物,帮身以制其神者,亦皆为我用。提纳为体,喜神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纲矣。提纲食伤财官太旺,则取年月时上印比为喜神;提纲印比太旺,则取年月时上食伤财官为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体用之正法也。有以四柱为体,有以化神为体,四柱为用,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以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取以为用。有以四柱为体,岁运为用,有以喜神为体,辅喜神之神为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为体用辅喜之神。有以格象为体,日主为用者,须八格气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客神,皆成一体段。若是一面格象,与日主无干者,或伤克日主太过,或帮扶日主太过,中间要寻体用分辨处,又无形迹,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别求一个活路为用矣。有以日主为用,有用过于体者。如用食财,而财官食神尽行隐伏,及太发露浮泛者,虽美亦过度矣。有用立而体行者,有体立而用行者,正体用之理也。如用神不行于流行之地,且又行助体之运则不妙。有体用各立者,体用皆旺,不分胜负,行运又无轻重上下,则各立。有体用俱滞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则俱滞,不可一端定也。然体用之用,与用神之用有分别,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固不可,舍此以别求用神又不可,只要斟酌体用真了。于此取紧要为用神,而二三四五处用神者,确非妙造,须抑扬其重轻,毋使有余不足。

任氏曰:体者形象气局之谓也,如无形象气局,即以日主为体;用者用神也,非体用之外别有用神也。原注体用与用神有分别,又不详细载明,仍属模糊了局,可知除体用之外,不能别求用神。玩本文末句云,“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显见体用之用,即用神无疑颖。旺则抑之,弱则扶之,虽不易之法,然有不易中之变易者,惟在审察“得其宜”三字而己矣。旺则抑之,如不可抑,反宜扶之;弱则扶之,如不可扶,反宜抑之。此命理之真机,五行颠倒之妙用也。盖旺极者抑之,抑之反激而有害,则宜从其强而扶之;弱极者扶之,扶之徒劳而无功,则宜从其弱而抑之。是不可以一端论也。

如日主旺,提纲或官或财或食伤,皆可为用;日主衰,别寻四柱干支有帮身者为用。提纲是禄刃,即以提纲为体,看其大势,以四柱干支食神财官,寻其得所者而用之。

如四柱干支财杀过旺,日主旺中变弱,须寻其帮身制化财杀者而用之。日主为体者,日主旺,印绶多,必要财星为用;日主旺,官杀轻,亦以财星为用。日主旺,比劫多,耐我财星,以食伤为用;日主旺,比劫多,而财星轻,亦以食伤为用。日主旺,官星轻,銕绶重,以财星为用;日主弱,官杀旺,则以印绶为用,日主弱,食伤多,亦以印绶为用;日主弱,财星旺,则以比劫为用。日主与官杀两停者,则以食伤为用;日主与财星均敌者,则以印比为用。此皆用神之的当者也。

如日主不能为力,合别干而化,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化神有余,则以泄化神之神为用;化神不足,则以生助化神之神为用。

局方曲直五格,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为体,以生助气象者为用,或以食伤为用,或以财星为用,只不宜用官杀。宜总视其格局之气势意向而用之,毋执一也。

如无格无局,四柱又无用神可取,即或取之,或闲神合住,或被冲神损伤,或被忌神劫占,或被客神阻隔,不但用神不能顾日主,而日主亦不能顾用神。若得岁运破其合神,合其冲神,制其劫占,通其阻隔,此谓岁运安顿,随岁运取用,亦不失为吉也。

原注云:“二三四五用神,的非妙造”,此说大谬。只有八字,总去四五至为用神,财是除日干之外,只有两字不用,断无此理。总之有用无用,定有一个着落,确乎不易也。命中只有喜用两字,用神者,日主所喜,始终依赖之神也,除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闲神客神也,学者宜审察之。大凡天干作用,生则生,克则克,合则合,冲则冲,易于取材,而地支作用,则有种种不同者,故天干易看,地支难推。

丙寅、甲午、丙午、癸巳,大运: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此火长夏令,月支坐刃,年支逢生,时支得禄,年月两支,又透甲丙,烈火焚木,旺之极矣,一点癸水熬干,只得从其强势。运逢木火土,财喜频增;申酉运中,刑耗多端;至亥运,激火之烈,家业破尽而亡。所谓旺极者,抑之反激而有害也。

戊寅、庚申、丙申、丙申,大运: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丙火生于初秋,秋金乘令,三申冲去一寅,丙火之根已拔,比肩亦不能为力。年月两干,又透土金,只得从其弱势,顺财之性,以比肩为病。故运至水旺之地,制去比肩,事业巍峨;丙寅帮身,刑丧破耗。所谓弱极者扶之,徒劳无功,反有害也。此等格局颇多,以俗论之前造必以金水为用,此造必以木为用,以致吉凶颠倒,反归咎于命理之无凭故特书两造为后证云。

八字中刑丧破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