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云南国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曝光!
1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消息称,中央云南通报云南农垦集团及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消息称,日前,云南公开曝光了云南农垦集团及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云南农垦集团个别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出入娱乐场所并由下属公司报销费用问题
图文无关。
2017年10月23日,集团总经理助理凌升桂和集团公司清洁能源部原部长陈红星赴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调研期间,违规到西双版纳曼弄枫某KTV娱乐场所唱歌消费800元,由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公款报销。报销人为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吉俊,经办公室主任李云生审签,财务人员杜清兰复核,分管领导邓裕明审签,总会计师李啟超审核,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梁栋审批报销。
二、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至2018年,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10名领导班子成员私车公养,违规报销私车费用共计132198.48元。
1.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张军。2013年报销私车费用4185.7元,经办人张军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郭彤审核,经总经理柏林辉审批报销;2014年报销私车费用2494.5元,经办人张军使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燃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审核,经总经理柏林辉审批报销。
2.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毛文祥。2013年报销私车费用16353.5元,经办人毛文祥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郭彤、吴明艳审核,经总经理柏林辉审批报销;2014年报销私车费用16377.2元,经办人毛文祥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郭彤、吴明艳、周扬审核,经总经理柏林辉、党委书记张军审批报销;2015年报销私车费用6948元,经办人毛文祥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郭彤、吴明艳审核,经党委书记张军审批报销。
3.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郑洪。2018年报销私车费用3445元,经办人郑洪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雷虹、李桂华审核,经党委书记、董事长罗维德审批报销。
4.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斌。2016年报销私车费用12285.5元,经办人王斌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审核,经总经理毛文祥审批报销;2017年报销私车费用6225元,经办人王斌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雷虹、杨红军审核,经总经理毛文祥审批报销。
5.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湘源。2017年报销私车费用10095.03元,经办人申湘源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雷虹、罗元庆审核,经总经理毛文祥、副总经理罗元庆审批报销;2018年报销私车费用4461元,经办人申湘源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雷虹、李桂华审核,经党委书记、董事长罗维德和总经理郑洪审批报销。
6.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罗元庆。2018年报销私车费用4390.85元,经办人罗元庆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雷虹审核,经党委书记、董事长罗维德和总经理郑洪审批报销。
7.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原董事、总会计师何薇。2018年报销私车费用2602.32元,经办人何薇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杨红军、雷虹审核,经党委书记、董事长罗维德和总经理郑洪审批报销。
8.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树春。2013年报销私车费用677.6元,经办人安树春使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郭彤审核,经总经理柏林辉审批报销;2014年报销私车费用390.4元,经办人安树春使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审核,经总经理柏林辉审批报销;2015年报销私车费用167.2元,经办人安树春使用停车票,经财务人员郭彤审核,经总经理毛文祥审批报销。
9.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王乔生。2016年油票报销私车费用350元,经办人王乔生使用燃油发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审核,经总经理毛文祥审批报销。
10.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郭彤。2015年报销私车费用13123.4元,经办人郭彤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吴明艳、周扬、黄国宏审核,经党委书记张军、总经理毛文祥审批报销;2016年报销私车费用13036.6元,经办人郭彤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吴明艳、罗元庆、黄国宏、徐绍鹏、李奕娴审核,经总经理毛文祥审批报销;2017年报销私车费用10468元,经办人郭彤燃油发票、停车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雷虹、杨红军审核,经总经理毛文祥审批报销;2018年报销私车费用4121.68元,经办人郭彤使用燃油发票、停车票、过路费发票,经财务人员何薇、雷虹、李桂华审核,经总经理郑洪、副总经理罗元庆审批报销。
三、云南农垦建设投资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到2018年,云南农垦建设投资公司向5名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发放通讯费、专业技术职称补贴、职业资格证书补贴共计6.26万元。
1.云南农垦建设投资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唐乔成。2017年,违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补贴750元,通讯费补贴1500元;2018年,违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补贴600元,通讯费补贴1800元。
2.云南农垦建设投资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张强。2017年,违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补贴4800元,职业资格证书补贴7200元,通讯费补贴3600元;2018年,违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补贴1600元,职业资格证书补贴2400元,通讯费补贴1800元;2017年、2018年,超标准多领取交通补贴9600元。
3.云南农垦建设投资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沈培丽。2017年,违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补贴1350元,通讯费补贴2700元;2018年,违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补贴600元,通讯费补贴1800元;2017年、2018年,超标准多领取交通补贴3900元。
4.云南农垦建设投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朱刚平。2017年,违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补贴1800元,通讯费补贴3600元;2018年,违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补贴600元,通讯费补贴1800元;2017年、2018年,超标准多领取交通补贴4600元。
5.原云南省农垦房地产开发公司(现云南农垦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胡安军。2017年,违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补贴600元,通讯费补贴1200元,超标准多领取交通补贴2400元。
四、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违规乘坐一等座问题
(一)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
2018年,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红星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共计14598元。
1.2018年2月17日至21日春节期间,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往返西双版纳至昆明的机票款3348元。报销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艾彩艳,经办公室主任李云生审签,财务人员杜清兰复核,分管领导邓裕明审签,总会计师李啟超审核,陈红星审批后报销。
2.2018年4月12日至17日泼水节期间,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往返西双版纳至昆明的机票款2700元、领取出差补助720元,合计违规报销3420元。报销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吉俊,经办公室主任李云生审签,财务人员杜清兰复核,分管领导邓裕明审签,总会计师李啟超审核,陈红星审批后报销。
3.2018年6月16日至18日端午节期间,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往返西双版纳至昆明的机票款1650元、领取出差补助540元,合计违规报销2190元。报销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吉俊,经办公室主任李云生审签,财务人员杜清兰复核,分管领导邓裕明审签,总会计师李啟超审核,陈红星审批后报销。
4.2018年9月22日至25日中秋节期间,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往返西双版纳至昆明的机票款1720元。报销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吉俊,经办公室主任李云生审签,财务人员杜清兰复核,分管领导邓裕明审签,总会计师李啟超审核,陈红星审批后报销。
5.2018年11月24日至25日为周末,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往返西双版纳至昆明的机票款3560元、领取出差补助360元,合计违规报销3920元。报销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吉俊,经办公室主任李云生审签,财务人员杜清兰复核,分管领导邓裕明审签,总会计师李啟超审核,陈红星审批后报销。
(二)违规乘坐一等座的问题
2018年6月21日,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邓友明到南京、青岛等地出差期间,违规购买并乘坐南京南至青岛的高铁一等座。经办人为工作人员邓友明,部门审批人为张魁,经副总经理邓裕明审签,总经理陈红星审批后,报销高铁一等座票款为664元。
11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问题。这是继11月12日通报云南通报云南城投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后又一起涉烟、茶违规问题。
关于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关于违规报销交通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共计15户企业,未将交通费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进行管理,采取“限额凭票报销”方式报销职工交通费,涉及360人,金额共计463.6万元。其中,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部按照中层管理人员(含部门助理)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40.03万元,涉及67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投资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05.1万元,涉及65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1.88万元,涉及38人;云南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以及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200元/月、员工10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64.93万元,涉及36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8.63万元,涉及27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5.18万元,涉及9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每人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4.9万元,涉及8人;香港中滇资本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000元/月、员工5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64万元,涉及10人;中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000元/月、员工5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5万元,涉及12人;云南国资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1.07万元,涉及29人;云南滇资生物产业有限公司按照高管正职1800元/月、高管副职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100元/月、员工9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6.29万元,涉及28人;云南国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200元/月、员工8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1万元,涉及12人;云南国通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前台(业务部门)1200元/月、后台(管理部门)6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5.68万元,涉及11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鼎商业有限公司按照中高层管理人员在限额1500元/月的标准内报销交通费1.28万元,涉及3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控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2.49万元,涉及5人。
二、关于违规购买烟酒茶、礼品、土特产等问题
2015年至2018年,云南资本下属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烟酒茶、礼品、土特产等共计金额22.14万元。
(一)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礼品等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礼品共计金额16.04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1.39万元,烟2.15万元,中药材1.3万元,礼品8990元,购买酒3000元。
1. 2016年3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冰岛茶20套,220元/套;景迈茶20套,150元/套;陈韵茶20套,75元/套;滇红茶5套,380元/套;中茶红印茶1饼,260元/饼;天沫生茶1饼,260元/饼。共计6批次,合计1.13万元。
2. 2016年3月,由公司原副总裁阳云春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三七2公斤,300元/公斤;红东革阿里2公斤,670元/公斤。共计2批次,合计1940元。
3. 2016年4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红塔山新势力香烟5条,100元/条;云烟软珍香烟30条,200元/条。共计2批次,合计6500元。
4. 2016年5月,由公司原副总裁阳云春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云烟软珍香烟10条,210元/条;金猴献瑞茶6盒,150元/套;天之蓝酒20瓶,150元/瓶。合计6000元。
5. 2016年6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市场总监赵作勇、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勐库2016年新茶16片,216元/片。合计3456元。
6. 2016年6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香烟4条,340元/条。合计1360元。
7. 2016年7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04年大益茶7片,500元/片。合计3500元。
8. 2016年9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0.5公斤,600元/公斤;天麻1公斤,400元/公斤。合计700元。
9. 2016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布朗宫廷茶14饼,85元/饼;06年中茶黄印茶7饼,150元/饼;金猴祥瑞茶7饼,150元/饼;中茶红印茶7饼,180元/饼;古树松针茶1公斤,300元/公斤;蜜香金牙茶1公斤,800元/公斤。合计5650元。
10. 2016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09年无量古树茶1公斤,280元/公斤;桂蜜红茶1套,430元/套;古树松针茶2提,70元/提(7饼/提)。合计850元。
11. 2016年1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三七一批,2350元/批;购买天麻一批,400元/批;购买天麻一批,900元/批。共计3批次,合计3650元。
12. 2016年1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古树松针茶0.5公斤,300元/公斤;桂蜜滇红茶2.5公斤,600元/公斤;绿茶香针茶0.5公斤,120元/公斤;景迈古树茶14饼,50元/饼;2014年冰岛春茶42饼,120元/饼;布朗宫廷茶42饼,80元/饼;茶罐16个,5元/个。共计7批次,合计1.09万元。
13. 2017年1月,由公司原副总裁阳云春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云烟香烟10条,335元/条。合计3350元。
14. 2017年2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云烟香烟20条,340元/条。合计6800元。
15. 2017年2月,由公司总裁张强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大吉贺岁金币10件,899元/件。合计8990元。
16. 2017年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04年中茶红印茶7饼,200元/饼;2004年大益茶2饼,500元/饼;桂蜜滇红茶2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红茶0.5公斤,1200元/公斤;2006年天沫生茶7饼,120元/饼;桂蜜滇红茶0.5公斤,650元/公斤;金猴献瑞茶7饼,150元/饼。共计7批次,合计6515元。
17. 2017年2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758茶粉1盒,580元/盒;06年天沫生茶7饼,120元/饼;月光禅茶7饼,80元/饼;04年中茶红印茶7饼,200元/饼;2014年冰岛春茶7饼,120元/饼;2016年金昔归茶7饼,240元/饼;2015年景迈古树茶7饼,50元/饼;2005年熟砖8块,110元/块。共计8批次,合计7130元。
18. 2017年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06年易武古树茶7饼,260元/饼;2014年冰岛春茶7饼,120元/饼;2016年金昔归茶7饼,240元/饼;金猴献瑞茶7饼,150元/饼;2004年中茶红印茶7饼,200元/饼。共计5批次,合计6790元。
19. 2017年3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及天麻一批,合计5090元。
20. 2017年3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古树松针茶1罐,65元/罐;蜜香金芽茶23罐,165元/罐;桂蜜滇红茶9罐,125元/罐;野生红茶1罐,245元/罐。共计4批次,合计5230元。
21. 2017年5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云烟香烟4条,340元/条,合计1360元。
22. 2017年6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昔归古树茶1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红茶2公斤,1200元/公斤;2006年易武古树茶7饼,300元/ 饼;昔归古树茶1公斤,650元/公斤;小户寨古树茶1公斤,450元/公斤;野生红茶(中国红)0.5公斤,1200元/公斤;昔归古树茶1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红茶(中国红)1公斤,1200元/公斤。共计8批次,合计8700元。
23. 2017年6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小户寨古树茶1公斤,450元/公斤;2006年易武古树茶14饼,300元/饼;2014年冰岛古树茶14饼,150元/饼。共计3批次,合计6750元。
24. 2017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1批,680元/批。
25. 2017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桂蜜滇红茶5公斤,420元/公斤;2014年大雪山古树茶42饼,160元/饼;昔归古树茶8公斤,406.25元/公斤;2014年冰岛古树茶3饼,220元/饼;景迈古树茶84饼,50元/饼;野生红茶9公斤,400元/公斤;月光禅茶3饼,230元/饼。共计7批次,合计2.12万元。
26. 2017年10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14年冰岛春茶7饼,120元/饼;2014年昔归古树茶15饼,280元/饼;1999年熟茶7饼,280元/饼;金猴祥瑞熟茶28饼,150元/饼。共计4批次,合计1.12万元。
27. 2017年11月,由公司总裁张强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2公斤,455元/公斤。合计910元。
28. 2018年2月,由公司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勐库生茶10公斤,168.5元/公斤。合计1685元。
29. 2018年5月,由公司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滇红茶7盒,300元/盒。合计2100元。
(二)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环境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1.38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13万元,烟2520元。
1.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普洱茶(景迈山)40片,150元/片,合计6000元。
2.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普洱茶(散茶)20斤,105元/斤。合计2100元。
3.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茶罐20个,115.5元/个。合计2310元。
4.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茶罐10个,91元/个。合计910元。
5. 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红塔山牌香烟10条,200元/条,合计2000元。
6. 2017年12月,由国鼎环境原总经理助理张黎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印象牌香烟8包,65元/包,合计520元。
(三)个旧市国鼎同盛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问题
个旧市国鼎同盛环保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7800元,其中购买茶叶4750元,烟3050元。
2018年10月,由国鼎同盛原行政文员任倚贤报销,经原能源环保会计赵祥忠审核,经国鼎同盛原总经理李正旋审批,先后购买大益茶10套,250元/套;玉溪尚善香烟6条,250元/条;大益茶5套,450元/套;玉溪尚善香烟5条,310元/条。共计4批次,合计7800元。
(四)云南国鼎能效电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烟、茶、礼品问题
云南国鼎能效电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8647元,其中购买茶叶5200元,烟2100元,礼品1347元。
1. 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冰岛宫廷普洱茶10套,220元/套,合计2200元。
2.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景迈春韵普洱茶10套,150元/套,合计1500元。
3. 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陈韵兰韵普洱茶20套,75元/套,合计1500元。
4. 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印象烟庄香烟6条,350元/条,合计2100元。
5. 2017年9月,由国鼎能效销售员李典勇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嘉华月饼3盒,259元/盒,合计777元。
6 .2017年12月,由国鼎能效行政人事张丽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三七3盒,190元/盒,合计570元。
(五)上海云资敦鼎实业有限公司购买茶、礼品卡问题
上海云资敦鼎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茶、礼品卡共计金额1.8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3万元,礼品卡5000元。
1. 2017年9月,由云资敦鼎原办公室主任王群报销,经原财务总监徐正辉审核,总经理曾可为审批,购买茶管家野生红茶10公斤,1300元/公斤,合计1.3万元。
2. 2017年1月,由云资敦鼎副总经理李东波报销,经原财务总监徐正辉审核,总经理曾可为审批,购买百联集团OK卡5张,1000元/张,合计5000元。
(六)云南国滇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酒问题
云南国滇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酒共计金额1.28万元。
1. 2016年11月,由国滇茶业原董事会秘书周丽华报销并审核,经原董事长刘鹏峰审批,先后购买怀庄(3年)白酒40瓶,180元/瓶;英斯图红酒4瓶,150元/瓶。共计2批次,合计7800元。
2. 2017年6月,经国滇茶业原行政人力总监李玉丽审核,由原总经理助理周丽华报销并审批,购买怀庄(1年)白酒40瓶,125元/瓶,合计5000元。
三、关于违规报销代驾费的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部2016年报销代驾费396元。
1. 2016年7月,由云南资本本部原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现茂报销,经原行政办公室总经理阳光、原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周先田审批,报销2016年6月27日代驾费287元。
2. 2016年8月,由云南资本本部原行政办公室职员李剑巍报销,经原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文羏、原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周先田审批,报销2016年4月1日代驾费109元。
四、关于违规报销专车费的问题
2015年至2017年,云南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李晶、副总裁丰蕾、原副总裁李浩然3人出差不仅报销交通补贴,期间经以上3人同意,由综合管理部李忠艳经办,还分别用公款预存的专车费支出个人交通费385元、196元、1510元,合计2091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12日通报的云南通报云南城投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如下:
一、集团本部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
集团本部2015年至2017年违规购买酒、茶等共计93.75万元,其中购买酒81.44万元,购买茶叶、三七粉等12.31万元。
2015年,共计20批次,金额30.97万元。由办公室员工李龙、王娟、李洪峰承办,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财务部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原总裁孙炯同意,先后购买习酒窖藏1988等白酒293瓶,金额14.27万元,均价487元/瓶;购买奔富407等红酒186瓶,金额5.18万元,均价278元/瓶;购买帝泊普洱茶珍等茶叶7.12万元,购买三七粉等4.4万元。
2016年,共计55批次,金额50.36万元。由办公室员工王娟、陈俊承办,经办公室主任肖伦、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同意,先后购买38度国窖1573等白酒624瓶,金额30.93万元,均价496元/瓶;购买奔富407等红酒550瓶,金额19.43万元,均价353元/瓶。
2017年,共计5批次,金额11.63万元。由办公室员工王娟承办,经办公室主任肖伦、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同意,先后购买国熙酒白酒156瓶,金额9.58万元,均价614.29元/瓶;购买泸州老窖40瓶,金额2.05万元,均价512.60元/瓶。
二、集团下属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购买酒、茶问题
2018年,水务投资公司12家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共计26.19万元。
1.凯发污水处理(明光)有限公司由行政助理卢锋承办和签字报账,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施明杰批准,2次购买散装安徽绿茶4斤,共计500元。
2.无锡中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由办公室巫黎明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许冬平批准,购买2批次散装无锡红茶32斤,共计7780元。
3.山东滨州滨新有限公司由综合办经理常丽丽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张世平批准,购买云南滇红茶20盒,共计3283元。
4.德州北源水务技术有限公司由厂长韩柳清和办公室主任赵英丽承办、签字报账,经总经理王瑞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91瓶,金额1.196万元,均价131元/瓶;王朝酒128瓶,金额1.5927万元,均价124元,共计37批次,金额2.7887万元。购买2批次普洱茶、小青柑茶42盒,共计5390元。
5.德州诺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由厂长韩柳清和办公室主任赵英丽承办、签字报账,经总经理王瑞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176瓶,金额2.549万元,均价144元/瓶;购买王朝红酒215瓶,金额2.6553万元,均价123元/瓶,共计68批,金额5.2043万元。购买2批次普洱茶、小青柑茶42盒,共计5390元。
6.凯发新泉自来水(德州)有限公司由办公室主任李智承办、签字报账,经原总经理周友连、总经理王瑞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198瓶,金额2.3182万元,均价117元/瓶;泸州老窖白酒54瓶,金额5976元、均价111元/瓶。共计16批次,金额2.9158万元。
7.山东清正新材料产业园水处理有限公司由人力资源经理张曦、办公室员工韩敏杰、尹丽君、季俐研、姚仕明等承办和签字报账,经原董事长刘强、董事长王宇琨批准,先后购买33批次古贝春白酒384瓶,金额5.5269万元,均价144元/瓶。购买日照青茶24斤,金额1.855万元。
8.泰安市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员工于跃承办和签字报账,经董事长刘强批准,购买古贝春白酒40瓶,金额6400元,均价160元/瓶。
9.山东省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员工尹丽君承办和签字报账,经董事长刘强批准,购买张裕红酒24瓶,金额3360元,均价140元/瓶。
10.银河环保(齐河)有限公司由办公室员工王光辉、办公室原员工刘新新、出纳刘倩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谷瑞广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32瓶,金额3048元,均价95元/瓶;购买泸州老窖60瓶,金额7140元,均价119元/瓶,共计11批次,金额1.0188万元。购买普洱茶52斤,金额1.03万元。
11.山东沾化田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由综合办经理葛闯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王海勇批准,购买18批次洋河大曲白酒168瓶,金额1.5705万元,均价93元/瓶。
12.山东临港水处理有限公司由办公室员工尹丽君承办和签字报账,经董事长刘强批准,购买5批次古井贡白酒73瓶,金额1.076万元,均价147元/瓶。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