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高院二审认定,莫焕晶具有故意放火的犯罪意图,且是有预谋放火。
△上诉人莫焕晶
独家专访当事消防员 还原救援过程
日前,央视记者对参加杭州“保姆放火案”救援的消防员,及参与此次事故调查的杭州消防支队参谋长进行了独家专访,还原了从接警开始的整个救援过程。
出警前连续三个报警电话 女主人报警求助2017年6月22日早上5点左右,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火灾,5点04分左右,杭州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
杭州消防支队参谋长 陈骏华:
那天接到第一个电话,应该是5点04分50秒左右。因为蓝色钱江小区在钱塘江旁边,钱塘江对面的渔民通过电话报警。他说看到江对面的高楼有着火,他和接警员大概沟通了一分多钟。
陈骏华说,就在第一个报警电话还没有接完的时候,第二个报警电话就打了进来,这个报警电话就是女主人朱小贞打来的。
杭州消防支队参谋长 陈骏华:
2号接警员在大概是5点05分,接到了女主人的报警。接警时间是30多秒,她描述了她在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
在女主人报警后,紧接着又有一名路人报警,在连续三个报警电话后,消防指挥中心确认着火地址,并指令距离着火现场最近的杭州消防支队近江中队赶赴事故现场。
杭州消防支队近江中队中队长 吴锋:
我们是5点07分左右接到的指令,然后我就带领中队的人员登车到达灾害现场。我们是4辆车16个人。在到达蓝色钱江小区正门的时候没看到火,看到烟冒起来了。
正门无法通行 消防通道遇阻徒步进入吴锋是当天参与救援的首车指挥员,也是第一批到达的消防员。根据小区监控显示,当日5点11分16秒左右他们到达蓝色钱江小区正门,一名保安上前告知消防人员正门无法通行,需要到另一侧门才能进入。
杭州消防支队近江中队中队长 吴锋:
到通道口的时候,我发现前面是绿化,还有一个铁门锁着。这个时候我们已经看到着火建筑楼层有明火冒出,在翻滚,然后浓烟冒出来,楼上有东西往下掉。这个时候我就命令车上的人员跟我一起下车,带上装备,由班长破拆铁门,然后到达着火建筑底部。
杭州消防:不存在出警不及时 接出警符合相关要求近江中队自接警到抵达着火小区正门共耗时三分多钟。参与此次火灾事故救援调查的杭州消防支队参谋长陈骏华表示,此次救援,从接警到出警,符合消防救援有关规定,不存在出警慢、延误救援的情况。
杭州消防支队参谋长 陈骏华:
接到报警之后,我们5点07分派出接警,我们符合要求。他必须需要询问相对仔细,必须确定灾情地点,然后做出选择派车的单位、派车的车辆、派车的人、派车的方案,所以这一系列走下来,是符合要求的,没有问题。
监制/唐怡 主编/张天宇
编辑/江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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