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本谦,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法律的逻辑并不孤单,在生命世界中早已司空见惯。
“法律前传系列”旨在讨论生物学的事实和逻辑是怎样约束了法律制度的建构和演变,这些约束无处不在,反而可能让人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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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对你一见钟情,她的母亲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位强大的母亲强迫你娶了这个女孩(她的女儿),但之前却下令杀死了你深爱的妻子,你和家人都无力反抗,除了默默承受,你会怎么做?
再假如刻骨的仇恨驱使你做了一个残忍的决定,你要用一生的冷漠来对待这个女孩——无论为了复仇,还是为了保持对亡妻的忠诚,你都必须这么做。但命运偏偏给你开了个玩笑,让你阴差阳错地爱上了她,坠入爱河无法自拔,此时你又会怎样做——是冷漠到底,还是忘记仇恨拥抱新的爱情?
我承认这样的提问很无聊,这个级别的难题是普通人遇不上的,毕竟生活不是戏剧。但在《大明宫词》的悲剧人物薛绍眼里,后一道难题却彻底无解了。爱恨情仇让他备受煎熬,在彻底崩溃的瞬间,他选择了自杀。
《大明宫词》(2000年)薛绍剧照
人们常说,爱情无过错,这话至少在生物学意义上是对的。爱情被基因操控,不受动机的驱使;爱上谁、不爱谁或不再爱谁,都不是大脑能说了算的。可偏偏薛绍不这么想,他认为爱上别人就是背叛,不仅背叛了亡妻,而且背叛了自己认准的道德律令。他忍得了失去爱人的痛苦,却原谅不了自己的背叛。这种自杀,与其说是殉情,不如说是殉道。
但这个爱情悲剧,怎么说呢,还是让人觉得有点别扭。按说悲剧的意义不在于展示不幸,而在于揭示不幸的无可逃避,但薛绍的悲剧并非宿命。但凡一个正常人,都懂得向现实妥协,与自己和解,不会永久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恋旧无可厚非,忠诚情有可原,但过度恋旧和过度忠诚却肯定都是错误。
生物学意义上的正确是有利于扩散自身的基因,薛绍却执拗地拒绝失而复得的繁殖机会。要说背叛,那也是他首先背叛了基因指令,只是背叛得不够彻底而已。既无力反抗,又无力镇压,更没能和解,执拗且怯弱,最后和基因同归于尽。这是病态的悲剧。
自杀是个很奇怪的现象,毕竟生命太重要了,按说基因不该允许大脑有自杀的权限。动物世界里的自杀就很罕见,甚至有没有都是个疑问。过去那些关于动物自杀的记载和讨论,在如今的动物学家和精神病学家看来,不过是一些拟人化的寓言故事。
只要凶手和死因不被发觉,动物死亡就难免呈现出自杀的假象。当凶手是种寄生虫的时候就是如此,寄生虫能让宿主的大脑产生致幻反应,以自己的意志取代宿主的意志。比如感染刚地弓形虫之后,老鼠就不再惧怕猫,在猫面前招摇过市简直就是作死,但老鼠没有自杀的动机,它只是被寄生虫操纵的一具活尸。
有传言说,草原田鼠死了之后,它的伴侣可能不吃不喝直到饿死。且不说这类传闻是否可信,即使确有其事,也只能说田鼠因丧偶而伤心致死,算不上自杀。但若说自杀必须受动机的驱使,那么唯一确定的结论,就是只有人类才会自杀,因为动物没有明确的动机,至少没有像人类那样的自杀动机。不过如此看来,讨论动物是否自杀的问题就没意义了,因为答案取决于我们对自杀的定义。
只要改变界定自杀的标准,以功能标准取代心智标准,那么自杀在动物世界中就很常见。有一种雄螳螂在和雌性交配后就会被后者吃掉,还有一种雌蜘蛛在生育后会被孩子们吃掉。至少在功能意义上,无论是雄螳螂的“自杀式交配”,还是母蜘蛛的“自杀式生育”,都和人类的“自杀式袭击”“自杀式整容”或“自杀式甩锅”没什么本质性区别,无非为了实现某个重要目标而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或甘冒丧命的危险。
但问题是,如果雄螳螂和雌蜘蛛事先知道这次交配或生育预示着死期将至,它们还会“心甘情愿”地送死吗?答案是别无选择,在功能标准下我们不必考虑别无选择的是基因还是大脑。听起来不可思议,但这完全符合生命世界的基本法则——繁殖重于生命。
生命只是基因的载体,其价值在于完成基因复制的使命。但重要的是,基因不止一个载体。我们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储存了一份完整的基因档案,但基因档案的残缺版还广泛分散于和我们有亲缘关系的很多人,这种情况会使得基因利益和我们自身的利益并不完全吻合,当自私的基因迫使我们不能忽视近亲属意见的时候,亲情就会发挥作用。
打个比方,某个跨国集团有很多下属企业,分散在不同的国家,但总部设在一个国家,如果跨国集团拥有操控国家政治的能力,那么这个国家做出的决策就可能偏离国家利益。而如果跨国集团成功完成了资本转移,它甚至可以完全不在乎总部所在地国家的死活。此时,我们可以说跨国集团抛弃了这个国家。
所谓“繁殖重于生命”,说的就是基因对于生命的态度就像跨国集团对待国家那样可以过河拆桥。生命很短暂,但基因是不朽的。倘若生命短暂到一生只能捕获一次繁殖机会,那么基因操控其载体(螳螂或蜘蛛)为繁殖而付出生命就是高度理性的。与其面向未来,不如把握当下,毕其功于一役就已经保本了。
当然人类不会这么极端,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只是说说而已,谁也不会为争取一次交配机会而豁出性命,但这并不意味着繁殖重于生命的普世法则在人类这里就失灵了。我们之所以把生命看得比交配更重要,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寿命长,一生有很多次交配机会,用未来的多次交配机会来交换眼前的一次交配机会是不划算的。
来日方长,天涯何处无芳草。
有个爱情故事讲的是一个小伙子每天都要游到河流对岸,为的是和他心爱的姑娘共度良宵;但终于有一天河流发大水,他在横渡时被淹死了。虽然觉得惋惜,但我们不会认为冒着生命危险去约会的行为有多么出格。爱情是有代价的,有时就是需要付出生命。在如何权衡生命和繁殖的问题上,小伙子和雄螳螂并不缺少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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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命长短是不同繁殖策略的重要约束因素。寿命长通常也是个头大、生育期长、食物消耗量高、环境容纳量低的动物,其繁殖策略是质量重于数量,在生态学上被称为“K策略”。人类把K策略演绎到了极致,怀胎就得十个月,从出生到成年需要十几年时间,成年后的恋爱期平均还要四五年,再花费大约二十年时间和配偶一起把孩子抚养成人;然后就老了,老了还要为孩子照看孩子。
相比之下短命的动物就潇洒得多。它们通常个头小、生育期短、食物消耗量低、环境容纳量高,对应的繁殖策略是以量取胜(R策略)。一次繁殖量就是个天文数字,但只管生不管养,福祸寿夭全靠孩子们自己的运气。话说“夏虫不可以语冰”,连冰都不可语,哪有时间去谈恋爱。
从K策略到R策略,在动物世界里是个连续的频谱,人类处于K策略的极端。但在人类内部,女人却比男人更倾向于K策略。不过造成两性繁殖策略差异的主要因素,却不是寿命——尽管平均说来女人确实比男人要多活几年——而是繁殖机会和生育资源。
女人一生的排卵数量只有400多个,一生生育20个孩子就是极限,在现代医疗技术出现之前能活下来四五个就算丰产丰收了,这和男人的生育资源和繁殖机会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男人的繁殖机会可以高达几千上万次,若以精子数量而论,男人其实更像昆虫;在最理想的条件下,一个男人足以满足全球女性的生育需求。
繁殖机会和生育资源的两性悬殊,让男人在两性博弈中占了优势。排除其他因素的话,男人的如意算盘应该是,与其和伴侣白头偕老,不如做个渣男,等到孩子成长到只靠母亲抚养也能活下去的时候,就立刻撒手不管,甚或在此之前就去另寻新欢。广泛播种才能减少剩余繁殖机会的浪费,从而最大化自己的基因利益。渣男比比皆是,这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世界上还是好男人占了主流?是什么力量阻止了男人的堕落?
先不要提社会压力或法律制度,也不要说爱情或亲情。虽然爱情或亲情确实可以把一对男女捆绑在一起,但这是基因操控的结果而非原因。倘若那些能从爱情圈套和亲情圈套里挣扎出来的男人总能获得更大的基因利益,那么自然选择就会最终瓦解这两种情感的生理基础。我们需要寻找的,是阻止男人堕落的进化压力,爱情或亲情只是人类应对进化压力的结果,而将原因和结果并列起来是一种常见的思维错误。思考问题必须按部就班,尤其不要舍近求远。
我们不妨假定,男人之所以没有堕落是因为受到了女人的牵制,并且这种牵制足以损害男人的基因利益。但问题是,女人具备这种力量吗?暴力显然不可取,除此之外的首选应该是报复——孩子生下来之后,如果男人不养,那么女人也不养,干脆让孩子自生自灭。以弃婴为报复,当然可以损害男人的基因利益,但却行不通,因为女人的生育投资比男人高得多。女人移情别恋而把抚养孩子的任务丢给男人,男人对等报复没有多大牵挂,而若男人移情别恋,女人对等报复的代价却惨重得多。
面对这种先天劣势,女人反制男人的手段,只好从事后的报复转到事先的检验。恋爱就是个检验机制,女人利用这段时间检验男人的品质和能力。只要检验机制能够完美运作,那些经不起检验的渣男就要永做单身狗,而好男人的基因却可以扩散到整个种群。
然而,哪里有检验,哪里就有伪装。渣男可以在恋爱期装扮成好男人的样子,等女人生育之后再恢复其渣男本色。许多渣男就是这么做的,并且成功了。但渣男的伪装会迫使女人提高检验技能,而检验技能的提高又反过来迫使渣男提高伪装水平,如此循环往复,就出现了检验和伪装的协同进化。结果如何呢?
想想我们熟悉的恋爱游戏吧,里面充满了规则和仪式。女人绞尽脑汁给男人出难题,男人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圈套,并且经常是越挣扎陷得越深。男人觉得头大,可检验原本就是这个样子呀。端正的恋爱姿势是应考。
当然,检验和伪装都是相互的,男人也会检验女人,男人想知道女人是否健康,是否容易出轨,以及有无能力和自己共同养育后代。但相对而言,男人检验女人的动机并不那么迫切,即使检验失误,也没多大损失。但女人检验失误的代价就太高了,要不怎么会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呢。好在本事都是逼出来的,女人之所以能浑身长满触角,就是因为她们比男人更难以承受检验失误的代价。
这么说好像贬低了男人,抬高了女人。谁都知道世上既有渣男也有渣女,既有好男人也有好女人。尽管如此,仍可以有把握地推测说,渣男的数量多于渣女,并且淑女的数量多于暖男。不信我们可以做个思想实验。
先把男人分成两种——渣男和暖男,再把女人分成两种——渣女和淑女,然后对不同的男女分别定义如下:暖男会和女人一起抚养孩子,而渣男不承担抚养孩子的任务,孩子生下来就推给女人抚养;淑女会对男人进行检验,渣男经不起淑女的检验,因此淑女只和暖男合作生育,而渣女不检验男人,来者不拒。
我们可以设定不同男女合作生育的成本和收益:男女合作生育一个孩子各得15分,抚养孩子的成本是20分,共同抚养时男女各负担10分,单独抚养时女人负担20分,检验和被检验的成本都是3分。
假定一个群体中的男人全是暖男,女人全是淑女,那么显然这是个完美的群体,孩子生下来由父母共同抚养,男女各得2分(15-10-3)。但如果此时女人群体中出现了渣女,局面就会发生变化。渣女不支付检验成本,所以相对于淑女拥有竞争优势(可得5分),并且优势还会让淑女的数量越来越多。
当所有女人都是淑女时,渣男是没有繁殖机会的;但只要女人群体中出现了渣女,渣男就能获得生存空间。渣男不付出抚养成本,所以他们相对于暖男有竞争优势(可得15分),并且优势还会让渣男的数量越来越多。
当渣女和暖男合作生育时,生活当然很美好(可得5分);可一旦遇到渣男就遭殃了,独立抚养孩子成本过于高昂(-20分)。由于渣男会剥削渣女,所以渣男的数量增加到一定程度,渣女的数量就会减少。
自然选择的钟摆左右摇摆,最终会固定在一个位置(“集体稳定策略”,ESS)。根据前面的赋值可以计算出,当这个群体中渣男/暖男的比例达到3/8:5/8时,且当渣女/淑女的比例降到1/6:5/6时,在进化上就会稳定下来。
这两个比值,除了可以解释生物多样的一面(为什么渣男多于渣女)之外,还另有一层含义。人类有学习能力,可以随时调整策略,因此上述比值也可以被理解为:男人一生中可以有3/8的时间堕落为渣男,而在5/8的时间坚持去做暖男;而女人则只有1/6的时间来放纵自己,其余5/6的时间都要恪守淑女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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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种群中除了两性博弈还有同性博弈。雌性的生育资源相对稀缺,为了争夺和异性交配的机会,雄性就要展开竞争,赢家能留下更多的后代。在较弱的意义上,雌性之间也有性竞争,赢家能获得更优质的配偶,从而让后代从父亲那里获得更好的基因或更多的爱护。
有些动物的性竞争是很温和的,甚至不乏浪漫。雄性大山雀靠嘹亮的歌声吸引配偶,歌声压倒对方者取胜,围观的雌山雀既是裁判又是奖品。雄孔雀比拼的是开屏和舞蹈,它们拖着一条五彩缤纷的长尾屏跳出优美的舞步,可以向雌孔雀充分展示自己的魅力、能力和优秀的基因(当然三者通常是一回事)。
但当暴力介入性竞争之后,场面就变得血腥了。每到发情季节,公鹿以鹿角相搏,公象以长牙相刺,一直斗到天昏地暗,少不了遍体鳞伤。雄海象更是拼上性命,风险高收益也大,获胜者可以独占数百头雌海象的交配权。
黑猩猩种群中的雄性竞争同样是诉诸暴力,通常只有最强大的几个雄性才有和雌性交配的机会,个别群体中的首领甚至可以把所有雌性变成自己的后宫。暴力性竞争给进化造成的最显著影响,是两性之间的体型差异,雄性黑猩猩的块头要比雌性要大出很多(为什么?)。
但倭黑猩猩的体型却没有明显的性别差距,雌性倭黑猩猩的块头比雄性小不了多少。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强力壮的雌性倭黑猩猩在种群中的地位不亚于雄性。在这个“雌权主义”的种群中,雄性的暴力争斗不那么好使,由于雌性保留最后的选择权,所以雄性比拼的是取悦雌性的技能。与相应的结果是,黑猩猩群体中的雄性赢家通常是睾酮水平最高者,而在倭黑猩猩群体中,反倒是睾酮水平较低的雄性留下了更多的后代。
人类在进化树上差不多属于第三种猩猩。从两性之间的体型差距以及男性性器官的比例和构造来看,人类的祖先一定经历过非常血腥的性竞争,优胜者依靠暴力或暴力体制占有了众多女性。这个事实不难想象,因为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与之完全吻合。研究者发现,在人类最古老的六个王国中,男人的妻妾数量与其权势和地位之间的相关性都可以被精确量化,居然无一例外。
在人类战争史上,女人也一直是标准的战利品,屠杀总是伴随着强奸,后者甚至就是前者的目标。成吉思汗就曾直言不讳地鼓励他的士兵:“抢走他们的马匹,夺走他们的财物,看着他们的亲人哭泣,将他们的妻子和女儿据为己有。”现代基因科学证明他的暴力繁殖策略是如此成功,以致在如今中亚国家中居然有大约8%的人口带有一条同样的染色体,科学家推测这些人口的共同祖先大概率就是成吉思汗。
当然,一个正常的男人多半没有这么大的野心,但要说好男人天生没有多样化性行为的渴望,也肯定是夸大其词。在一个绝大多数男人都会随时捕捉出轨机会的群体中,自然选择对于忠诚的基因并不友好,好男人的忠诚是有限度的。确切地说,忠诚充其量是美德,远不是天性,毕竟人类更像灵长类动物中的猩猩,而不是更像啮齿类动物中的草原田鼠。
雄性草原田鼠一旦和雌性交配,就对其他雌性提不起兴致了。但这和美德无关,而是由特殊神经机制决定的。雄田鼠一旦和雌田鼠交配,其某个脑区就会释放出血管压迫素,这种能够制造交配排他性的神经递质简直就是“爱情毒药”。虽然人类大脑也有类似的爱情毒药,但偷情的毒药却更容易主宰男人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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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绍没有偷情的动机,恰恰相反,他一直都在努力回避太平公主的一往情深。但意志往往只是大脑的一厢情愿,身体却比大脑更诚实,既不在乎清规戒律,也没那么自命清高。欲望和意志日趋南辕北辙,最终让薛绍身心分裂。不过笼统地说,这个爱情悲剧的起因,不是男人争夺女人,而是女人竞争男人。虽然年少的太平公主无意介入任何竞争,但她的母亲却暗中操纵了局面,她被蒙在鼓里,却不战而胜。
女人的繁殖策略不同于男人,她们追求数量的空间十分有限,通常只需要一个男人守护在身边就足够了。但守护本身却很重要,这需要男人既有守护的动机也有守护的能力。因而在女人眼里,稀缺的不是男人,而是好男人。女人为了争夺好男人付出的努力,甚至远远胜过男人争取好女人付出的努力。一旦如愿以偿,女人也比男人更加珍惜,更加忠诚。
但这不意味着绝对忠诚是个好策略。风险无处不在,男人更可能意外伤亡,也更容易移情别恋,因此稳妥的做法,是要有个备胎。电影《2012》就不经意地表达了备胎策略的优越性。女主角和两个孩子之所以能侥幸逃过史无前例的地球劫难,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她有个备胎,丈夫不幸身亡了,前夫仍能带领全家继续亡命天涯。
当然,备胎策略本身就有风险,搞不好鸡飞蛋打,还可能引发两个或多个男人的冲突。但只要控制好风险,备胎策略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除了多上一层保险,备胎还能成为女人反制男人的筹码,适当打个擦边球可以迫使男人更加安分。
即使不小心怀上了备胎的孩子,也未必是坏事,孩子的基因多样化可以有效分散各种环境风险。自然选择总是阴晴莫测,搞不清今天的优势能否保留到明天,因此最好的做法就是不把鸡蛋放进一个篮子里。而如果一个孩子聪明另一个孩子健壮,由此形成的互补组合本身就是一种竞争优势。
上述事实对于人类进化的影响,是塑造了女人对待多样化性行为的暧昧态度和边缘政策——虽不热衷,但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也可以适当尝试。足够强大的女性就没那么多顾虑,她们对待异性的态度可以像雌性倭黑猩猩那样随心所欲。
虽说实力是决定性的因素,女人对待多样化性行为的态度会随着自己的实力增长而变得更加开放,可毕竟一岁年纪一岁心,少女和熟女的心态是不一样的。如果母亲把自己的态度强加给女儿,就难免揠苗助长,太平公主的爱情悲剧就是她母亲一手酿成的。
没有理由相信人类曾经有过一段由女性主导的历史,但由于冷兵器时代的结束,科技进步改变了生产方式,以及随之而来的长久和平和持续经济增长,重体力劳动越来越少,暴力掠夺受到国家的强力压制等等,女人的先天弱势不再那么重要,她们相对于男人的社会地位也因此大幅度提高了。
与之相应的变化是,男人的性竞争从更像黑猩猩变成了更像倭黑猩猩,暴力竞争被边缘化了,市场竞争主宰了局面,取胜的男人靠的是财富、本事和颜值。
据说承平日久男人的相貌也发生了变化,呈现出逐渐中性化的趋势。研究人员发现,史前的男人和现在的男人完全不是一副模样,前者更加男性化。想想性竞争的变化,这个趋势不难理解了。倘把几十年前女性偶像的照片和如今流量明星的面孔做个比较,我们还会发现,男人相貌中性化的趋势似乎加快了速度。
性竞争是动物世界的主旋律,虽然引发了一些暴力冲突(在人类这里还可能升级为战争),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但总体上还是有利于物种的健康繁衍,相比之下无论是暴力伤亡还是资源浪费,都是物种进化应该付出的合理代价。
更何况,在物种进化的时间尺度下,资源浪费和暴力伤亡的代价都要重新计算。天地不仁,大自然不在乎生生死死,只关心基因能否在生死相继的生命之流中谱写出不朽的传奇。所谓资源浪费也只是生态环境的微小变化,只要人类能不断适应变化了的新环境,那么浪费的资源也可以催生出新的产能。
其实浪费和消费原本就界限不清。不要责怪女人痴迷于鲜花、蜡烛、钻石、化妆品、整容术,以及莫名其妙的服饰和包包,一旦女人断了这些念想,整个社会就要削减产能,男人的进取就缺少了意义。如果雌性织巢鸟对巢穴的质量不那么挑剔,雄性又怎会如此勤劳?至于拥有和使用这些东西究竟属于消费还是浪费,那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
更何况爱情是需要证明的,不付出代价就没办法证明自己的实力有多强、爱情有多深,成本是对品质的认证。如果那个小伙子不冒着生命危险去和姑娘约会,这个爱情故事就打动不了人心。钻石之所以是个好东西,不是因为它代表永恒,而是因为它确实很贵,昂贵的信号才有说服力。
雄孔雀的大尾屏就是个昂贵的信号。你当然可以说,如果所有的雄孔雀都把尾屏长得小一点,性竞争的结果一如既往,雄孔雀的有机体却可以节省一笔可观的战略资源。但算账不能这么简单,信息的传递是有成本的,如果雄孔雀连个屏都懒得开,雌孔雀凭什么去鉴定它们的基因优劣?
对于人类来说,性竞争造成的最大浪费,可能是有机体的战略资源过多消耗到了生殖系统。对于人体战略资源的分配,不同系统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如果通过某种社会制度(比如婚姻)来降低人类性竞争的强度,也许可以把过度消耗于生殖系统的战略资源节省下来,转而投入到神经系统,这样人类就可以变得更聪明一些。
这么说并非异想天开,人类在进化过程中的智力飞跃很可能就与婚姻制度有关。研究人员发现,动物(比如孔雀鱼)的脑子和性腺的大小是此消彼长的,比较人类学的研究也发现了人类智商和繁殖能力在群体规模上的反向关系。繁殖很耗能,思考也很耗能,人类的进化必须在这两者之间寻求最优的搭配。婚姻制度缓解了性竞争的强度,繁殖能力随之贬了值,而日益复杂的社会却让聪明却变得更加重要了,甚至变成了一种新的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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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某种动物一生只能繁殖一次,并且衰老会降低它们的生育能力,再假定动物生育后就不能给孩子们提供任何帮助;按基因利益的尺度,这意味着生育之后的生命就失去了价值。根据这些基本条件,我们就可以推测自然选择如何塑造这种动物的繁殖策略。
可以想象的繁殖策略肯定有很多,但可以大致分为两类。如果某些动物把繁殖看得比生命更重要,它们会选择自杀式繁殖,性成熟之后就去积极寻找繁殖机会,尽管繁殖意味着死亡。相反,那些把生命看得比繁殖更重要的动物会选择保命式繁殖,它们尽可能推迟繁殖时间以延长自己的生命,这种策略走向极端就是放弃繁殖。
放弃繁殖的后果自然是绝种,其实任何保命式繁殖的结果都是绝种,因为自杀式繁殖会留下更多的后代。经过若干代进化,随着保命式繁殖逐渐被淘汰出局,自杀式繁殖就会最终主宰整个动物种群。这是个可以解释“繁殖重于生命”的思想实验,但至此还不是结局。
假定这种动物在进化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更进取的变种,它们除了保持自杀式繁殖的本色之外,还会在繁殖后让孩子们把自己吃掉,自杀式繁殖因此出现了升级版——献祭式繁殖。虽然繁殖后的生命失去了价值,但身体还可以被废物利用,给孩子们提供免费的午餐可以提高它们的成活率。那么,变种出现之后的结果如何呢?答案是,自杀式繁殖最终会全面升级为献祭式繁殖。
你也许会感到惊讶,让孩子们把自己活活吃掉,那得忍受多大的痛苦,这和凌迟有什么区别!其实只要方向对头,解决痛苦只是个工程学问题。人类发明止痛药或麻醉剂是现代医学了不起的成就,但这两样东西在生命世界里非常古老而且司空见惯。动物可以在生育之后通过大量分泌止痛药或麻醉剂抑制痛感神经,或者干脆将痛感神经转接到内啡肽的阀门,这样它们甚至可以“享受”自己被孩子们吃掉的过程,内心平静且充满喜悦;当然更简单的方案是繁殖后就死亡,让孩子们吃掉自己的尸体。总之,只要给进化以时间,克服这类技术性问题没多大难度,至少前面提到的雌蜘蛛就肯定做到了。
雌蜘蛛的献祭式繁殖体现了一种极端的母爱,极端是由身体条件决定的。其实自然界所有动物的亲代投资都是这个算法,人类也不例外,之所以不会选择自杀式生育,很重要的原因是人类的寿命很长,用未来的多次生育机会来交换眼前的一次生育机会是不划算的。
来日方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在现代医疗技术出现之前,女人生育从来都是一道鬼门关。难产时就可能要面对保孩子还是保母亲的问题,而产妇的生育能力是决定如何选择的重要因素。如果产妇得知自己以后再也没机会生育了,她很可能会做出舍命的选择。类似的惨剧并不罕见,人类也有自杀式生育。
可怜天下父母心。如果你向普通父母做个随机抽样调查,问题不妨简单设计为:假定你和孩子只能活下来一个,你会如何选择?我敢打赌,为了保全孩子性命而宁愿牺牲自己的父母比例高得惊人,并且孩子越少、年龄越大、身体越不健康的父母越可能做出这个选择。这样的调查结果说明了什么?
我们可以按基因利益的尺度来算一笔账:孩子身上有母亲50%的基因拷贝,如果为了孩子的性命而牺牲自己,母亲就会损失50%的基因拷贝,这么做似乎并不划算。但若考虑到基因复制的前景就未必不划算了,毕竟孩子更年轻,年轻就是资本,父母越衰老,这种交换就越划算。虽然做出交换的母亲牺牲了性命,但操控交换的基因却会在人类群体中兴旺起来,然后制造更多宁愿自我牺牲的母亲。
但若父母年轻力壮,孩子还是婴儿或胎儿的话,就另当别论了。前景包含着风险,年幼的孩子如果失去父母就很难活到成年,年轻的父母自我牺牲不符合基因利益。不仅如此,代际之间的利益冲突还可能导致溺婴、堕胎以及“易子而食”。“虎毒不食子”的说法并不全对,母老虎在极度饥饿时候就会吃掉自己的幼崽。
孩子身上的基因一半来自母亲,另一半来自父亲,但至少在平均水平上,母爱甚于父爱。这一方面是因为父亲的繁殖机会比母亲更多,单个孩子的基因对于父亲来说相对价值较小,更容易被其他孩子替代;另一方面是因为父亲对于自己和孩子的血缘关系不像母亲那么肯定,在两性关系混乱的时代更是如此,父爱泛滥很可能是盲目的。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性远超父亲,幼年丧母比幼年丧父更难活到成年,自然选择必须调整亲代投资的性别差异,让母爱比父爱的浓度更高一些。好在母亲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从父亲那里获得一部分补偿。很多雄性哺乳动物并不直接投喂孩子,而是为母亲寻找食物,但只要父亲把母亲照顾好,母亲就能把孩子照顾好。这样看来,爱情(至少其一部分)居然是亲情的变形。
相对于繁殖或基因复制,爱情只是个线索事件,但在进化过程中那些误把线索当成了目标的变种却可能歪打正着,他们繁殖了更多健康的后代。忠诚是个美德,但美德背后依然是基因在操控。如果薛绍早早看透这一点,没准儿就不去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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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父爱或爱情之类的词汇听起来都太玄了,其实人世间乃至整个生命世界中所有的“爱”——包括以性关系为基础的爱情、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情以及更宽泛意义上的仁慈、博爱、同情等等——都可以置换为“利他”的概念。
利他对应于利己,前者是以牺牲自己利益为代价去增进别人利益的行为。爱情和亲情都体现为强利他,相比之下向陌生人施舍、捐赠或提供救助等等,就只能算是弱利他行为了。“爱有差等”说的就是利他行为因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而有强弱之分。
爱是无私的,但基因是自私的,这其中有矛盾吗?没有,非但没矛盾,还有因果关系,前者为果,后者为因,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以雌蜘蛛为例,假定每个孩子都携带它身上50%的基因,那么,将自己的躯体献祭给孩子们,只要能保证两个以上活到性成熟,就算大功告成。献祭固然会让雌蜘蛛付出生命,但操控献祭的基因却会让自己兴旺起来,进而在种群中制造更多的献祭。
再说一遍“可怜天下父母心”,细想这句话的隐含义,是子女爱父母永远比不上父母爱子女。可怜但不可悲,因为这就是天理。衰老的生命不同于年轻的生命,代际交换是不等价的。人类还好,懂得赡养父母,有孝心,但孝心的价值却在于维持代际交换,因为子女回报父母可以鼓励父母为在抚养孩子上投入更多的心血。
由此看来,继承法把父母子女同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道理的,兄弟姐妹位列其后也同样说得过去。虽然同胞兄弟姐妹之间和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等值的,但兄弟之爱或姐妹之爱却不能与母爱父爱相提并论。不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尽管原因很简单。兄弟姐妹只有长幼之分,而无代际之别,无需比较前景和风险,前景好的基因并不因此被加权计算。如果为了拯救自己的一个同胞兄弟而牺牲自己,那么拯救者的利他基因在种群中非但不能兴旺,反而会迅速萧条。
但是,如果可以拯救两个以上的同胞兄弟姐妹,或四个以上的异父异母兄弟姐妹,或八个以上的第一代堂兄弟姐妹,或十六个以上的第二代堂兄弟姐妹……(可以按血缘关系的疏远程度依次递增),那么,操控牺牲和拯救的利他基因就可能在种群中兴旺起来。
风险是个更好的指标,利他基因在控制拯救风险时会根据亲缘关系设定上限。拯救一个同胞兄弟姐妹时,生命风险的上限是50%;拯救一个异父异母兄弟姐妹时,生命风险的上限是25%;拯救一个堂兄弟姐妹时,生命风险的上限是12.5%……(可以按亲缘关系的疏远程度依次递减)。在风险很小的条件下,陌生人也值得拯救,因为拯救者和被拯救者可能拥有一小部分共同的基因。
利他行为在动物世界中也很常见,黑猩猩会给同伴梳理毛发,倭黑猩猩乐善好施,他们喜欢与同伴分享食物。狒狒在遇到危险时会向所有同伴发起警报,尽管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是偷偷跑掉,让同伴们承担被猎杀的风险。
久负盛名的利他主义者还是膜翅类昆虫,要论合作品质和奉献精神,工蜂和工蚁的表现令人叹为观止。但若还原到基因利益,膜翅类昆虫的自我牺牲仍然是自私基因算计后的最优选择。工蜂和工蚁在兄弟姐妹之间的亲缘指数高达75%,比与其共同母亲之间的亲缘关系更加亲近。而这意味着,与其说工蜂、工蚁照看蜂王和蚁后是牺牲或奉献,倒不如说它们把公共母亲当成了自己的繁殖机器。
膜翅类昆虫巢群之所以很像一个有机体,就是因为在如此亲近的血缘关系中,为每一只工蜂和工蚁分别注册一个独立自我的意义就不大了。最有效率的基因管理单位不是任何一只蜂蚁,而是整个昆虫巢群。
对于人类来说,血缘关系和性关系是建构文明社会的最初粘合剂。倘若在某个血缘群体中,个体之间基因有5%的比例相同,那么通过牺牲自己去拯救20个人,就大致符合基因利益。这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利他主义动机是与生俱来的,因为在基因利益的尺度之下,百分之百的自私自利并非最优的选择。由于血缘关系和利他动机的强度成正比,而与利他的范围成反比,所以,如果血缘关系疏远到难以辨认的地步,利他行为就会被严重稀释,但与此同时,利他的范围却可以扩展到整个种群。
面对处于危难中的同类,绝大多数人们都会本能地表现出恻隐之心,这是以别人的痛苦作为自己的痛苦来体验的神经心理反应。既然他人的痛苦会引发自己的痛苦,那么他人的满足也会成为自我满足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这意味着“助人”的确是可以“为乐”的。恻隐之心虽然算不上多么高尚的美德,但却可以有效阻止挑衅和伤害,并让施舍、捐赠及救助等利他主义行为发生在没有任何预期回报的环境中,因此成为人类缔造社会的重要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