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命学中,财官印食为四吉神,杀伤枭刃为四凶神。为何先贤如此区分?因为官代表名誉地位,财代表钱财物资,印代表房宅衣被,食代表饮食语言,这四样囊括了人的衣食住行而不可或缺,因此被称为四吉神。而杀能攻身,伤能耗力,枭能夺食,刃能害物,此四样都是伤人害命之物,故被称为凶神。
通常情况下,四吉神皆不宜被合去,而四凶神则喜被合去。另有特殊情况就是在吉神有富余的时候,则反而宜合去多余的吉神,而使格局清纯。必须清楚,物以稀为贵,多则低贱,官多则为杀,印多则多枭,食多则为伤,财多则为劫,此谓吉神不吉也!
同时,十神又不宜正偏混杂,尤以官杀混杂为大忌,因为官杀是攻身的利器。其余的正偏混杂则使格局不清,轻则损格不利婚姻事业,重则破格使人非贫即夭。因此十神正偏混杂时宜有字清格,以使格正局清,方成佳造。
清格的方法主要是合与克这两种,而合又有合来合去之分。比如年月日干依次为甲己甲,日主甲合己是为合来(日主当然向着自己嘛),年干甲合己是去合去(外人肯定胳膊肘朝外拐啊),这就叫“争合”。那结果究竟是合来还是合去?在争合双方力量大致相同的情况下,日主就有优先权(主场优势嘛),通常都以日主合来而论。但要是年干甲木的旺盛程度胜过日主甲木,那月干己土就会被年干甲木合去。当然,合来不一定就是好事,合去不一定也是坏事!
例如龙先生命造:壬辰 辛亥 甲戌 丙寅。此命年透壬印,月透辛官,本是印赖官生的贵格,无奈丙辛一合,则不贵也。此处为何不论辛金合去丙火?因为辛金根轻,丙火根重,因此要论食神丙火合去辛金官星。幸亏官星虽被合去而破了贵格,但丙火有力仍可泄身吐秀,而格变用印喜食。故东方运中,食伤得地,命主经商有道,财发巨万。
再如某女造:壬戌 辛亥 甲子 丙寅。此组合也是壬印辛官的印赖官生格。丙辛一合,本为破格,但幸其大运逆行西方,辛官得地,旺于丙食,则丙食不能破格,格局复成,故命主丈夫登科发甲,官至御史,命主因夫致贵,封为宜人。运转丁未,食伤当运,辛官受克,命主丧夫。
因此,合来合去的吉凶结果都要以八字格局的喜忌来判断,格局所喜者宜合来,格局所忌者宜合去,这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基本法则!例如日主乙木合来官星庚金,如果没有癸水印星化官,那合来官星也不是好事。但要合来官星,能够成全八字构成另外一种格局,则又变成了好事。再例如月令为比劫而透干时,遇官星合之,此为月劫用官格,这是官星制比劫,就不能以比劫合去官星而论。总而言之,一切都必须围绕成格败格这一个中心来看十神的意向而论喜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