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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铃

如果不是邓裕志,笔者一开始可能不怎么会留心贾吉云及其信札。早年准备论文时,有两条史料过目难忘:其一是1949年6月下旬,全国民主妇联常委兼新政协筹备委员邓裕志,与吴耀宗、沈体兰等,由平抵沪,连日在上海各基督教机关作演讲,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其二是同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宗教代表共有8人,其中基督教代表5人,邓裕志名列其中。因此,注意到贾吉云的致信对象之一乃邓裕志,遂将其信札收入囊中。去年12月伊始,细心整理这几封信札,有所收获之余,愈发觉得缘分妙不可言。按说贾吉云此人,名不见经传,大多数人对其了解的程度,不外乎是1942年,他任职伪江陵县政府建设科时,曾绘制过一幅1:10000的《沙市略图》。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在抗战时期至战后为邓裕志家收过租,信中内情多关乎钱粮之事,兼及家事,而且事无巨细皆一一报告,对后人了解邓裕志的家庭状况以及沙市、松滋一带的社会政治与经济情形很有价值,也为还原其个人生平提供可能。如果不是邓裕志及家人周到保存,这一切恐怕早已了无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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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吉云信札

一切要从沙市及邓氏家族说起。

沙市,即现在荆州市的沙市区,南靠长江,在历史上长期由江陵县管辖,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辟为通商口岸,宣统二年(1910年),清廷在沙市成立自治公所,“试行模范自治”。由于独特的地理、交通和市场等条件,沙市向来是江汉平原商业荟萃之地,而且是该地区的棉花集散市场。民国25年(1936年),沙市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江陵县。专员公署于1940年春迁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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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沙市外滩,可以看到许多西式建筑

据新修的沙市(江陵)《邓氏族谱》所载,沙市邓氏家族史可追溯至明末清初,始迁祖邓友义原姓熊,原籍孝感县。三世祖邓文典生四子,分为元、亨、利、贞四房,其中长子邓邦和的元字房后代繁衍最为兴旺。邓邦和是一名增贡生,生活的年代大致在1722年至1786年,死后葬于荆门蛟尾,他和妻子贺氏接连生下七子一女,号称元字八大房(七房是女儿,实为空房)。本文提及的邓氏后人也都是元字房的。

此邓姓于清道光年间,由荆门蛟尾陆续迁到沙市。邓家在沙市建有一座很大的邓氏宗祠(据老谱记载,邓氏宗祠在沙市张家巷之西,创建于1823年,1949年后祠堂被充公,改作胜利街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派出所),设立族长,曾坐拥好几条巷子的房子。但入民国后,走向衰败,1929年的沙市“票潮”,影响尤大。邓姓字辈排序有专门的诗,前十五字如下:友康良文邦,士贻承裕振。继述延年永,……。该诗前十字,与后面不成韵。全族到振字辈人渐多,举人、秀才也多,后面的诗是续上去的。不知情的读者,可以借此略为了解其家族内部复杂的人际关系,不至于云里雾里。

贾吉云写信给邓裕志及家人时,常见的称谓有“志大姑奶”“志老小姐”“裕兰二姑奶”“兰二姑太”“兰姑太太”“绪□少东”“绪东”“振美二小姐”“振瑛二少东”等。今人乍看这些讲究的叫法,多会犯晕,实际上这背后蕴含了邓裕志的复杂家世。经过梳理,“志大姑奶”和“志老小姐”即邓裕志,“裕兰二姑奶”“兰二姑太”和“兰姑太太”是邓裕志的妹妹邓裕兰,“绪□少东”和“绪东”是邓裕志的大侄子邓振绪,“振美二小姐”是三侄女邓振美,“振瑛二少东”是小侄子邓振瑛。姐妹俩和三位侄儿女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是一种耐人寻味的家庭组合,这其中有几多不足为外人道的委屈、辛酸,更有坚强和不懈的追求,以及亲人间的真情真意。

邓裕志属元字六房,祖父名致中,其正室王氏生子三,另一子承浚为侧室魏氏所生,即她的父亲。邓承浚,同治壬申年(1872年)生人,附贡生,五品衔,特授湖南长沙府经历,职掌出纳文书,类似于如今的办公室主任。因此,年幼的邓裕志随父母和祖母魏氏在长沙生活。1914年,父亲去世,四年后,母亲杨氏去世,留下她和长兄邓裕樾、妹妹邓裕兰。有一种说法是邓裕志14岁时信仰基督教,那年恰好遭遇家丧(邓裕志生于1900年),信教是否与此有关呢?邓裕志早在13岁时,还遇到一场人生危机,得肺结核病,经中医张大夫医治痊愈。张大夫也是沙市人,祖母为感谢其救命之恩,将她许配给张大夫之子张大炳,并答应中学毕业后去沙市完婚。邓裕志提出婚后要继续念大学,张家当时表示同意。大约1919年,她回到沙市与张大炳结婚,但婚后张家只让她在家侍奉公婆,陪打麻将,当少奶奶,不仅不同意她与夫婿一起出外读书,也不同意她自己出去读书。不得已,她只好托邓家族人出面说情,张家才勉强同意她去金陵女子大学。然而当她上大学后,张家又两次派人到南京催她放弃学业回沙市,她坚持要学并请求金女大校长德本康夫人出面帮忙劝说。严莲韵当时作为同学,还帮助她东躲西藏。张家提出若不回去就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她和张大炳的感情尚可,但为了求学,为了摆脱封建家庭的种种束缚,她离开了张家,毕业后终身未再嫁。1922年,邓裕志在长沙的大嫂去世,撇下四个孩子,大哥又不在家,当时邓振绪才10岁,最小的邓振瑛才两岁,她为此不得不休学两年,帮助祖母照理家务。所以1926年她本科才毕业。1933年,祖母去世。1934年左右,大哥去世(按:贾吉云在信中曾提到1935年时,邓裕志回来清产,由此也可以推断她哥哥可能在此之前离世)。邓裕志作为大姐和四个孩子的姑妈,肩上的重担可想而知。六个人抱团取暖,邓裕志无疑是其中的灵魂人物,她像一座灯塔,照亮家人前行的道路。

人生实难。但邓裕志兄妹三人及四个侄子侄女都追求进步,学有所长,发光发热,堪称励志典范。

目前所能查到的有关邓裕志长兄邓裕樾的资料很少,但能确定其就读于湖南公立高等工业学校的机械科。这所学校是湖南大学的前身之一,时任校长应该是从曹典球过渡到宾步程,二人皆为教育名家。邓裕志毕业后的去向说法不一,有说是去德国柏林大学留学,有说留学美国,得电器学博士,还有说是赴美国汤姆生工厂担任实验电机工程师。笔者尚不能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姑且将以上说法录之,以待备考。1924年,湖南当地的《实业杂志》第75至76期,连载有署名邓裕樾的《直流电动机开动器之计算法》,第79至82期又连载其《工业马达节制法》。可以肯定,邓裕樾在电机工程方面卓有专长。可惜天不假年,患肺病于沙市去世,年仅41岁。

邓裕志的身上,则带有一种类似“鉴湖女侠”般的革命者气质。前文说到在个人婚姻和继续求学之间,她毅然选择了后者,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这需要极大的魄力。要知道当时的许多女性,就算进入大学念书,出了校门也不过是做个当官的或有钱人家的太太而已。邓裕志的这种魄力从何而来?笔者认为很大程度上和教育经历有关。1909年,邓裕志入长沙的周南女校就读,校长朱剑凡。这所学校提倡女性权利,出了向警予、蔡畅这样的人物。后来,她又入传教士办的福湘女子中学,和杨开慧做过同学,参加了对其影响最大的驱逐湖南军阀张敬尧的运动。这一年她19岁,无父无母,但她已成长为一位独立自主的新女性。在金女大毕业后,她去了上海,任职于女青年会,将全部身心奉献于社会及妇女的解放事业。邓裕志在浦东、闸北、虹口、沪西等地创办多所女青年会的女工夜校。这些夜校,还起到了掩护中共地下党组织的作用。1935年12月,她和何香凝、史良、陈波儿等人发起成立上海第一个抗日救亡团体——上海妇女界救国联合会。淞沪抗战爆发后,她又投入到为将士和难民服务的工作中去。1938年12月,邓裕志受命前往美国担任女青年会交换干事,积极向美国人民宣传中国的抗战和中国女青年会的战时工作,同时还在纽约州立大学读出一个硕士学位。1941年底,她选择回国,在重庆组建女青年会出征军人家属生产自救福利站。邓家小字辈的邓述慈仍记得那时邓裕志的模样,1942年到1945年间,“多太爷”(即邓裕志)曾数次到重庆郊外的山洞镇看望他的祖父母——她身着旗袍,脚穿高跟鞋,戴一副金丝框边的眼镜,在崎岖的山间小道上行走十分不便,但她对国内外抗日救亡运动的信念与很多消息大大激励了他的祖父母,也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留下抹不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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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周南女校建校10周年纪念会场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会见妇女界代表,邓裕志作为代表站在前面的位置,邓颖超向毛泽东介绍:“她就是女青年会劳工部主任干事邓裕志。她们办的女工夜校掩护了我们很多同志。”毛泽东显然熟悉眼前的这位女同志,说:“你不是叫邓裕芝吗?”他还记得邓裕志和杨开慧同学时的名字。邓裕志忙说:“改了,改叫邓裕志了。”“芝”与“志”,一字之别,透露出邓裕志不凡的人生志向。

邓裕兰追随姐姐的求学之路,也是周南女校的校友,1925年毕业于金女大。但她选择从医,1930年毕业于上海女子医学院,获医学博士学位。1931年,赴美留学,回国后先后任教于上海女子医学院和圣约翰大学医学院,执教病理学,兼任西门妇孺医院、同仁、宏仁及仁济医院病理科主任。1952年后任上海第二医学院病理解剖学教研组主任、教授。

行文至此,是时候提及一直隐身的另一位家族成员了。在《邓氏族谱》中,明确记载邓裕樾的夫人王氏生子二、生女二。但在贾吉云的信函中,女方只见一个“振美二小姐”,那“大小姐”去哪里了?她叫什么名字?1938年10月23日,邓振瑛写信给邓裕志说:昨天接到大姐姐由贵州寄来的信,地址是“贵阳东山湘雅分校”,是10月6日到那里的,“生活当然也很苦,住在一个古庙里,用水要走三里路,大概现在已经开学了罢。”根据这条线索,终于在一份学生名单里找到邓振瑛口中的“大姐姐”叫邓振英,曾在国立上海医学院就读一年,此后借读于长沙的湘雅医学院,当年已经是三年级(学制是修业期限6年,前5年为受学时期,后1年是见习时期)。这年9月,湘雅医学院的教职员和一到四年级学生及护校一年级学生分两路向贵阳进发,凡无处食宿者,其最初落脚的地点就是贵阳近郊最高的山——东山,山上有一座大庙,师生们自办食堂,临时雇用两个四川人。庙后面是两层楼的木质房,女同学睡楼上,男同学住殿外及楼下两厢。10月24日,学校在东山举行第25学年开学典礼(参见黄珊琦:《湘雅老故事》,海南出版社,2015年,第262、315页)。可见,邓振英和她的小姑妈兴趣相投,彼此之间一定有很多话可以说。贾吉云在信中之所以从没有提到邓振英,很有可能是在抗战期间发生了某种意外,想来不免令人唏嘘。

邓裕志的两个侄子继承了父亲工程学方面的爱好。邓振绪独立较早,他1929年毕业于长沙的明德学校,校长胡元倓。后进入汉阳兵工专门学校的造兵科,1933年7月毕业,到广东石井兵工厂工作。抗战时期,他随厂搬到广西容县的天堂坪。解放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人组织编写的《南京调查资料》中还赫然出现邓振绪的名字,当时他在国民党军联勤总部的兵工署的“新厂建设委员会”,已经是“轻兵器组”的专员。鼎革后,他应该没有留在大陆。最小的邓振瑛,同样也是明德学校的校友。淞沪抗战开始后,他从上海一路辗转到长沙,就读于雅礼中学,后到重庆,于1938年考入知名的南渝中学(南开中学)。据时任教师魏荣爵回忆:他教的班级中英才不少。40级的邓振瑛物理学最好,41级则以朱光亚最强(按:应该为40届,朱光亚则是41届)。1940年,邓振瑛入读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的航空工程学系。因为局势不稳定,这些一年级新生是到位于川南的叙永分校上课的,次年8月迁回昆明本校。1946年11月到1949年10月,他在中央航空公司任机械员、技术员,于11月在香港参加两航起义。对于邓振美的情况,笔者所知甚少。1938年11月,邓振美给大姑妈的信可以证明,她也进了南渝中学,而且和弟弟邓振瑛是同级,所以新学期她和弟弟要买两套同样的书。她觉得这样太不上算,怪自己小时候念书不用心,不然她高一二年级,弟弟就可以用她的旧书了。战时的颠沛流离,让她感受到生活之不易。《邓氏族谱》记载她曾居香港,后移居美国。

在邓裕志家族两代人的成长经历中,长沙是不可或缺的存在,他们有幸聆教于曹典球、朱剑凡、胡元倓这样的一代硕儒,心志的完善深受“讲理想、重经世”的湖湘文化的滋养。近代湖南人才辈出的奥秘,或许可以从曹典球为胡元倓所撰的《胡子靖先生墓志铭》中窥见一二,特节录一段作为小结:

君归国后,光绪二十九年,癸卯,与龙璋、龙绂瑞诸君子,创设私立明德学堂,赁左文襄公祠为校舍。侍郎龙湛霖、编修谭延闿、总兵黄忠浩,实褒重之,而为之魁焉。时清廷惩庚子祸乱,所谓兴学,皆用以涂民耳目者。君灼知其隐,毅然聘黄兴、张继、周道腴、吴禄贞诸有志革命者为讲师。余亦于是岁之冬,与其教讲之列。君常笑语余曰:“龚定庵诗云:但开风气不为师,吾辈亦犹是耳。”余闻之即知其旨,亦相视而笑。

视线转回湖北沙市的贾吉云身上。

“七七”事变时,贾吉云人在武汉,充任平汉铁路南段工程员,铁道部将其留职停薪。此后他返回沙市。1940年6月8日,日军侵占沙市,随后与国民党军队隔江形成对峙的局面。日军将荆、沙地区当作进攻湘西和鄂西的重要军事据点。贾吉云没走,留下来成了一位“顺民”,还踏出了人生的关键一步。就在次年,江陵成立伪县政府筹备处,内政科科长是邓振鳌,此前他是沙市维持会的文牍股长。他乃邓姓最后一任族长,和贾吉云应该熟识,后文还会提到。是年,沙市中学在原童家花园(现市三中)的废墟上动工兴建,其设计者不是别人,正是贾吉云。该校占地20余亩,呈“凹”字形,坐北朝南,计有20多间,校舍的正前方有一条平展的走道直达校门,走道两边是宽阔的校园,园内遍种各种花草,四季鲜花开放,间植有樱桃、梨子等果树。假如兵戈不兴,他的正经职业应该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土木工程师。但战争改变了一切——他“落水”了。1942年8月,伪江陵县政府正式成立,驻沙市,周德仁任县长。据1943年9月8日的伪江陵县政府机构设置表,县长以下有六个科,其中第三科下面有“工程股”和“农商股”。结合其信,贾吉云很有可能任工程股的股长一职。因此,贾吉云给邓裕志家族收租一事,并非全职。

贾吉云主要负责房屋和田亩的收租及管理事宜。到抗战胜利,他接手此事大概已有七八年之久。他熟悉邓家的里里外外,这份工作,对他而言有出于感情上帮忙的因素,但他有聘约,按规定其薪资是“照收入提十分之一作正薪,又年终按租与稞收入,提奖百分之十,共是二成也”。换句话说,他的工资与绩效挂钩,房租和地租收的越多,他自己拿的也越多。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先谈他收房租的内情曲折。

邓裕志家的房屋,是一栋前门面后住宅、砖木结构的两层楼房,位于当时沙市的中正街402号,也就是现在的胜利街252号,这条街历史上是远近闻名的沙市“九十埠(铺)”。据2009年的数据,保留下来的“邓裕志故居”呈长方形,宽约13米,深六进约90米,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当年,房屋的占地面积更大,有“二亩五分五”。相较于眼下的破败冷清,当年这里住满了租户,和门口的那条商业街一起,形成一种人语喧哗的热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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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的胜利街,可以看出街道两旁的建筑风貌

在1947年7月 12日的信中,贾吉云详细记录了每一进各租户的租住位置、牌名或姓名,以及每月租金,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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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房屋的大致结构,而且当年它实有七进之深。前两进都是做生意的,有香烟店、纱布庄、化妆摊和花行。化妆摊是附设的,故租金很低。后面除了第五进是公共厨房,基本上都用来住人(徐恕堦的住房兼设私塾,走道边仓房是堆货物),前头经商的吕小莱和王林森也在其中,贾吉云本人也住这里,不过他应该是不交钱的。每月的租金总额,算下来有33.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纱布庄和花行都是和棉花打交道的行当。花行,就是棉花买卖的中间人。1948年,沙市约有83家花行,多集中于中正街和中山路,永孚花行只是其中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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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代才建成的沙市中山马路,相对洋气很多

贾吉云对租户和租金多有不满,他迫切想要调整租户、早日涨租,以对抗严峻的通货膨胀。1944年的房租,按伪中储券共计13087元,贾吉云从中支取薪资3941元,再扣除年初的修房费用4146元,转交东家的有5000元整。可以说,租金十分低廉。1945年的元月初,第一进两铺面及第二进花行的月租金各涨至5千元,后面的住家皆涨至数百元,5月初花行的月租金又涨至1万元,后面住户则涨至两三千元不等。当时日军败象已露,沦陷区老百姓手中持有的伪中储券的实际币值迅速走低,能兑换的法币也越来越少。四五月间,伪中储券兑法币的行情是6∶1,七八月间已是10∶1,日军投降后的那几天,比率跌落到50∶1,渐至100∶1。9月1日,国民党军队进驻沙市,布告禁止使用伪中储券,一律改用法币。在9月25日的信中,贾吉云描述了“钱不值钱”的乱象:惟米价最平,8月底每石伪中储券32万元,现法币5千元,其他一切物价都高,如雇木、瓦二工,六七月时每工伪中储券四五千元,8月每工8千或1万元,今9月初改用法币,每工也要1500元。他为此感到忧心忡忡,因为房屋收租若照50∶1,前后六进一月收入按伪中储券是42900元,折合法币只有区区858元,还雇不起一个工人。因此,9月底沙市各地房租都未定,贾吉云称他也要和租户商议。同时,他向邓裕兰建议,9月租金收法币,要按照当初各住户“银洋之价折算”(按:大意是指在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前,按银洋计算房租),当时现银换法,每元作五百元。总之,大幅度涨租势在必行。

此后,贾吉云费心尽力,试图让租金跟上物价的涨幅。1946年5月,曾涨租一次,让他料想不及的是,法币的币值也步步低落,1947年初与去年比较,“几之及半”,到2月间,“各货物价波动狂大,影响币值又几及半”,所以去年5月如果月租金为1万元,那么到1947年4月需增至4万元,才算合理。但仅凭他一人之力,涨租实有难度。在1947年7月12日的信中,他说:第一进的两铺面,去年月租各只有4万元,今年涨了一次,也不过是各加至6万元;第二进的花行,他欲按邻近某花行的月租,涨到20万元,但邓文昭固执地只肯出10万元,况且邓文昭是邓氏族人,他“有所不便深争”,只好等7月底期满再谈;后面的住家,人员情况相当复杂,“好歹不齐,每涨一次,最怕强横与贫穷者”,比如贺毓夫“最刁横”,月租只有3千元,吕小莱也有样学样,一个房间也只出3千元,杨乾鼎的祖母因贫月租5千元,所以本年度实际上还没涨租。至此,读者也就清楚上面那张表格中各项月租金的大致由来——金额的多少不是随行就市的结果,而是租户在和贾吉云的博弈中占据了上风。

为了能顺利涨租,贾吉云屡屡写信请求邓裕志家里派出一人亲自到沙市,将一些租户清退,房子腾出来后再以合适的价格租给新人。贾吉云觉得,如果仅是来信敦促老的这些租户,恐怕难以实现预期,因为这些租户都知道东家人在上海,而他只是代理人,涨租时还动不动被人反呛,说他在“做恶人”,收的租金有没有汇给东家还不一定呢!贾吉云一肚子闷气,又担心邓家无法来人,于是乎又献上一计,即先以邓裕志或邓裕兰的名义写信并盖章,分寄一封涨租信给各租户,数额多少,贾吉云在信中也拟定好了,譬如第一进的两铺面月租金应各涨至12万元,美星化妆摊应涨至2万元,第二进的永孚花行应涨至25万元,第三进王荆朴的东厢房应涨至3万元,陈资生的东前房应涨至4万元,向熊贵钦的东后房应涨至3万元,……,以此类推,总额为90.5万元。贾吉云提出,涨租信里须明确要求实行押金制度,前二进的商户预缴6个月,后面的租客预缴3个月,且都要换新式租契约,规定一切捐税由租户负担(不能扣租),修理房屋仍由房东负担(按:贾吉云是担心如交由租户修理,大家都会拖着不修,导致屋坏)。贾吉云让东家姑且如此试说,看对方如何还价,他到时候再出来打圆场,东家同时给他也来信,注明涨租数额,“并加以严责我之词”。他还叮嘱道,上头开列的各项数额是东家自己从族人处得知的,“不能令我带(代)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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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前网友从邓裕志故居二楼所摄景象,可以看到一楼搭建现象很严重。

贾吉云想让东家配合着,一起演个“双簧戏”。他急盼东家的涨租信函能赶在7月底之前到沙市。他从1947年5月1号开始一次次写信说明此事,不知何故,上海方面却迟迟不复,直至10月17日他才接到回信及涨租通知单。他等不及,已经涨定,大概是涨至六七十万元,和90.5万元的预期相差一大截。他在回信中开脱道“伊等皆十年内外老佃户,只能稍加,欲逐又不易”,希望东家回来淘汰调整之,因为涨租的幅度还是“落后”,各物价“波动太快,与日俱增,赶之不及”。

贾吉云看重房租的一大原因是要应付地方上出台的各种税收。他在1947年10月28日的信中说,自从复员以来官厅对房屋的各项捐税,“实繁且重”。他一口气列出六种待缴的税:一是“租赁所得税”,按年租额,课以百分之十几至二十;二是“县房捐”,租人营业者,取20%,租人住家者,取10%,平均作15%;三是荆江堤工局的“帮堤工伕费”,抽5%(即以前随完粮征土费,市镇则加入盐捐,今改帮伕);四是“积谷捐”(按:为筹集谷仓以备荒歉),按县房捐数抽40%;五是“地价税”,按房契上地价总额抽15%,邓家房屋面积二亩五分五,当时地价1660万元,应交249万元。他担心还要再抽地上附着物(即所建造房屋)的税,那就意味着再多交180万元。他直指此为“苛政”,不过当时尚在调查契约手续,“来年恐将实行”;六是沙市翻修马路,需款甚巨,仅美麦可卖5亿,不够者也要按县房捐抽税。除此以外,是否另有他税,不得而知。地方上实际如何征税,恐怕也内有乾坤,笔者所知亦极有限。贾吉云的对付方法,一是设法拖延,二是瞒报每月租金总额,往少去报。就算少报,他说“今年下三个月收入要完五种捐一百四五十万元,所余无几也”。

贾吉云觉得,照这样下去,租金没法随行就市,捐税又重,最终将“租难抵捐”,实在是太吃亏,于是郑重地向房东提出一个法子——收屋或卖于圣公会,或整个租于圣公会。贾吉云的另一层身份是沙市圣公会的教友。1947年4月,花家湾礼拜堂的董事部还推选他作为代表,前去武汉参加圣公会鄂湘教区大议会。邓家对圣公会也不陌生,邓裕志的祖母是其信徒,族人邓述堃则是圣公会的知名华人领袖。所以贾吉云的建议并不唐突。当时沙市圣公会的教友大多数住下街,距花家湾老礼拜堂太远,所以堂董事部有意呈请孟主教另外择地,新设一礼拜堂。贾吉云的意思是,如果届时孟主教有钱,就卖,没钱,则租。租的条件,房屋修理及一切捐税,房东一概不管,“净租月收一百万元”,“此较散租为强”。他列举租给教会的好处:一可以修理清洁;二可以免一切房捐(按捐税条例,凡慈善及学校团体可以免房捐);三可以保存祖业;四可以随市涨租较易。应该说,贾吉云的建议是中肯的。但不知为何,此事不了了之。

转眼到了来年的中秋节,据贾吉云信中报告,此时第一进每铺面的月租为500余万元,第二进花行的月租为600万元,后面的各住家房月租为50万元,近一年之租金涨幅令人咂舌。但他仍叫苦不迭,因为五六月间刚涨到此数,没成想8月国民政府改法币为金圆券,“起码每元值上百万元,各物价又大波动,任凭官厅严定评价,必照黑市始能购物,规定阳十月廿号,关金法币一律兑尽”。关金是“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的简称,当时也在市面上流通。按规定,关金和法币都得在10月20日之前兑换成金圆券。币制的再次改革,让贾金云无所适从,租金怎么确定,房租怎么收取,分外棘手。事实上,沙市物价已经大乱,政府的调节毫无作用,黑市大行其道,用实物交易成为潮流。在此情形下,全沙市的各业主必然大议涨租之事,但贾吉云“实怕过此难关”,因为各房客已经联合起来,要和他坚决斗争。他请求邓家“速回一人”,“聘律师在法院大行调整,前后改收物资方可也”。所谓“改收物资”,即此后收房租,需用大米等实物缴纳。他还“放言”,如果东家像上次那样久不回复,他必定亲身来沪迎接。

至此,贾吉云代收房租的事业算是“穷途末路”了。

与沙市一江之隔的南岸,便是松滋县。贾吉云的另一项重要使命,就是照管邓裕志家族在那里的田产。江北与江南,城镇与乡村,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据1986年版的《松滋县志》记载,旧时松滋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少量雇工耕种,大部分租给贫农耕种,坐收地租,而地租按照区域分为稻产区的固定地租和湖区的活动地租。前者收取秋稞,一般每亩收稻谷140斤到180斤。后者一般年景夏季每亩收大麦或蚕豆2至3斗(折市秤30斤到40斤),秋季每亩收子棉30斤到40斤(1949年平均亩产皮花28斤)。贾吉云负责收取的应为秋稞,他在信中曾说,自己一般每年是在九、十月之间来收稞。那么,收稞的田产究竟位于何处?贾吉云在一封信中曾注有一句相当关键的话:“人住四口堰,上可顾崩天坎六刘佃户,下可顾松土地佃户”。他当时在四口堰的佃户屋里隔出一半头小房,作每年来收稞办公及寝室之用。可见,田产分布在四口堰、崩天坎和松土地三个地方,而且相去不远,因为贾吉云还说过松土地“距四口堰下三里”。经查阅1983年版《湖北省松滋县地名志》,反复比对,确定上述三地在今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的西北角,夹在西侧的狮子咀行政村和东侧的木天河行政村之间,四口堰地名如旧,刚好居中偏南,崩天坎在西北角,现称“崩土墩”,松土地在东北角,现称“松林土地”。三者位置连线,基本上构成一个倒等腰三角形。因此,贾吉云住四口堰确实最为便利。

另外,三地的田产加起来有多少亩?每年能收多少稞?这关系到“地租率”到底是多少。贾吉云在信中说过,每年的地租若能全部收上来,有127石,还说松土地的那份田“合十二亩,稞谷廿石”。由此可知每年最多收稞127石,每亩收稞约1.67石,田产总面积约为76亩。经研究,暂定当时每亩稻谷产量为330斤,一石稻谷约105斤,那么每亩田收稞约为175斤,这也符合《松滋县志》的说法,地租率则大概是53%,这意味着佃农要将一半的收成用来交租。由此再作推想,如此高的地租率是否会造成贾吉云与佃户之间的关系紧张?笔者考查后认为,双方的关系相对和谐,至少不会像在沙市那样演变成势同水火,同时实际的收稞过程也是相当麻烦,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简单想象。

前文述及,贾吉云大概在“七七”事变之后返沙。当时这一带地区还算平静,他连续两年来松滋收稞。每次他要搭轮离沙,走水路二百余里,再步行山路30余里,途中的艰辛可想而知。1940年荆沙沦陷以后,江南江北军事对峙,路阻难去,他只好委托邓家在当地的熊姓亲属代收,但照信中来看,战时的租子应该没那么容易收齐。这其中有个别佃户趁贾吉云无法亲来收租,耍赖拒交。前面说到的松土地那份12亩的田,原来交由一个叫张方志的佃户承种,当日军阻隔沙市后的第一年,他按时交租。到第二年,其他佃户仍按规矩交租,但张方志以为日军难退,即起骗心不交稞,反而以此“借本营商”。等到日军败退,贾吉云来松土地与他结账,共欠五年稞谷100石,结果只凑交10石,还欠90石。当时张方志因黄肿病垂危,于是席请邻友七扣八扣,最后以他未成年儿子张兴隆的名义写了张30石的欠条,张家则自愿退出此田。仅这一家,100石的稞谷只收回10石,扣除了60石之多,剩下的30石虽说写了欠条,也不知何时能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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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代停泊在沙市岸边的客轮,贾吉云或许就是在此搭轮前去松滋。

其他佃户在后头这几年是如数交租,或部分交租,不得而知。但从张方志原本想做点买卖,结果却落得自身病重、经济拮据的情况来推断,其他佃户的日子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战时农民的负担普遍加重。松滋乃产粮区,而粮食又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为取得粮食,日军采取最野蛮的掠夺手段,如1943年日军南犯,松滋的农户和商号就损失惨重。国民政府则对粮食限价,还在管辖区内实行粮食配购或“抢收”政策,而且只付四成现款,无异于无偿向农民索取粮食,加速农民的贫困和破产。此外,农民还得承担各种额外的摊派。当时中国军队及游击队往来驻扎,都要当地供应食米马干,还得拉夫派款。据1943年7月16日松滋沙道观第一保临时收支四柱清册(按:沙道观也是松滋有名集镇),自5月21日至7月1日,该保共支付沙道观治安费、联保主任办公费,另外戴部、赵(益之)部、七十九军食米费共计35990元,其中以上三部队食米费就达27550元(《荆州百年》(上卷),红旗出版社,2004年,第578至579页)。邓家的田产离松滋商贸重镇新江口很近,那里的佃户想必无法独善其身,而且他们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就算他们想交租,前提也得手中有余粮。

学者张家炎曾在松滋市档案馆找到一份1946年国民党籍的松滋县长(秘书代)要求其所辖各乡镇在乡参议员晓谕大众的公函:

查租田完稞为佃农应尽之义务、额外加租实地主不当之利得,近来竟有一般刻薄地主唯利是图、大肆升庄加租以剥削佃农,稍有不遂即被勒迁或驱逐,视国家法令若具文、置人民生计于不顾,为所欲为,使贫苦佃农终岁辛劳所获不得一饱,且又辗转称贷以应付升庄加租之急需,以致生活日艰,甚至因负担之重受环境之迫铤而走险流为盗匪,影响治安何堪设想。本府保护民众责无旁贷,特重申禁令以遏刁风。

由此可见,战事结束、社会秩序恢复之际,松滋地区不乏“刻薄”兼“唯利是图”之地主,剥削压迫其佃农,致使后者生计难以维持,甚至因此“流为盗匪”,进而“影响治安”。但短时期内地租不断抬高,或许还有其他原因,如抗战时期没法照常收租、通货膨胀加重的趋势、政府各种加税于地主头上。地主阶级自身经济风险和压力提升,势必会将其转嫁于作为“弱者”的佃农,最终造成社会整体性的“内卷”状态。相较而言,贾吉云对张方志拖欠稞谷一事的处理方式还算是温和的。这背后缘由,归根结底是邓裕志一家作为典型的“在外地主”,已久不返乡,而且在经济上另有保障,同时更重要的是有兼济天下之风,对“弱者”有同情照拂之心。这一点从他(她)们的成长经历和人生选择中可见一斑。所以,贾吉云在信中抱怨——东家作好人,他难作恶人。

贾吉云在松滋所收的稞谷,除了完税,剩下的应该是就地卖掉,然后携款回沙,汇给邓裕志一家。他在沙市收房租可谓不停“触霉头”,任凭他怎么努力,到头来总有入不敷出之虞,同样的经济形势下,作为实物的稻谷愈发重要,行情更是一路看涨,成了“香饽饽”。这是现实生活中的一出黑色幽默——令人啼笑皆非。贾吉云在1945年9月还说“惟米价最平”。但到了1947年,情况大变。一开始是早谷登场,每石价仅3万多元,后头晚谷上市,民众以为价格会更低些,谁知商人们纷纷购运沪粤等地(按:可知当时沿海大城市米价已经高企),谷价步步就涨,到9月份已近10万元。所以他早早写信给东家,建议“谷价越迟卖价越好”,最好除完粮、路费外,其余都存仓,“以待明春三四月再去卖”,“比囤任何货之利皆大”。但邓家回信,叫他“随收随卖”。贾吉云认为这样太不划算。就在10月27日,一位住在沙市的松滋商人来他家里(按:当时他作为教会堂董,忙着为教会田产办理免赋手续,尚未动身去松滋),“想一人整数而买”,还叫他“不必劳步”,只要贾吉云写张发谷的条据给他,他可以直接付款。贾吉云推说,不能凭空定价,而且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石可卖。但他据此判断,有大囤户“囤货居奇”,谷价“以后必定大大看涨”。

次日,贾吉云再次写信,激动地说:谷价明春定有20多万,甚至于30多万不等。他大概10天后到松滋,而且因为各种原因,收稞后也不会立即脱手,而是先探准行情,就算卖也会采用投标方法,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他郑重建议东家,接到信后能三思,然后速发电报,“指示卖与不卖之方针”。为了打消东家的顾虑,他甚至放下脸面,作自我检讨。原来去年底他曾将收稞卖的钱190万元,交给他儿子去武汉办货所用,他事先也写信报告过,但还款时又是分作两次,后一笔于1947年二、三月间才由汉汇沪,因为延迟致使邓家“稍受币值损失”。故贾吉云意识到,东家这次回信叫他“今年稞款随卖随寄者”,“将恐我又效去年也”。对此,他保证不会一而再,劝东家将稞谷放到明春再卖。他和东家约定,如果他在松滋等到11月13、14日未见电报,就“全数发卖”。可惜因为没有邓家关于此事的回信,不知道下文如何。但可以看出,贾吉云是颇有经济头脑的,按他的计划,无论是邓家还是他本人,都可以获利更多。

1948年8月28日,尚是炎天暑热,贾吉云比往年早些日子就来松滋。这一年的中元节即将割谷,到处是一派丰收景象,预计可收全稞127石。到9月17日,崩天坎的六刘佃户的稞谷已收入仓,四口堰佃户邱明山的稻谷在稻场上不幸遇暴雨,泡水后发芽,“自吃太多,卖人不要,完稞尚要另借添凑”。收割完稻子后,农人又要忙着耕田、抢种乔麦及大、小麦。

收稞之外,贾吉云此行还另有他事需要处理——“易佃”与修屋。

松土地的那份12亩田,自从张方志退田后,就交由易茂林承种。不料易写田后又分拨其妻弟郑胜茂,后来易妻郑姐因故死,易和郑不睦,导致东家的庄屋,多年不修(按:原本草屋土墙,应由佃户每年住居自修),破败不堪。还有前两年,完官厅国粮时,应归佃户当差挑谷,易茂林和郑胜茂二人又互相推诿,幸好四口堰的邓姓佃户帮忙代挑。这些事情都让贾吉云很是不满,所以去年秋他就向易茂林提出要退田,易和郑借故要求续种一年,但都答应来年秋割谷搬家。于是,贾吉云早做安排,委托邓裕志家的熊姓亲属代寻到一位姓廖的,廖办了酒席,请当地绅保见证写田,这样1948年秋割谷时刚好可以一退一进。等廖姓佃户去和易茂林交接时,想不到易恃强不退,还放言要砍牛腿,暗算廖,廖赶紧写信给贾吉云。贾吉云不得不冒着暑天来田,经过多番交涉,始能拿易之田。这时,姓郑的拨户又请出许多地方绅保,代为求田。很明显,郑想要正式写田,继续种下去。但这田明明已经答应给廖种——对方明摆着是合起伙来欺负他。无奈廖势弱,自称只要易、郑退出此田,他可以自愿损失办酒席的钱,另写他田。贾吉云得顾及地绅情面,同时他也不想让郑姓呆在松土地,于是将四口堰的佃户邱明山的田与郑的田对调。这事才告一段落。

易佃之事原本和邱明山无关,他为何愿意对调?据信中内容分析,四口堰的田一直由邓启震、邓启乾二佃农所种,两人应该是兄弟。他们所住的庄屋,是数百年之久的瓦屋。早在1935年邓裕志回来清产时,邓姓佃户曾当面请求加瓦,实际上就是要东家帮忙修房。邓裕志同意,此后只要瓦落屋漏,年年匀盖。这两兄弟先后去世。邓启震不知道有没有孩子,但他的妻子找邱明山作了“抵门的后夫”。二人应该还住这瓦屋。邓启乾有二子,分别是邓祥荣和邓祥华,他们也在四口堰住。1946年,邓祥华的草屋被天火,也是东家出了14石谷新建的。1948年的天气说来奇怪,从3月11日起至6月底,时常大雨连绵,街乡倒墙塌屋者甚多。又据《松滋县志》,5月中旬,曾连降暴雨,山洪暴发。邱明山住的房屋,连同邓祥荣的牛、灶二间,于5月23日同时塌了。邱找人写了封信,亲自跑到沙市,祈求新建。贾吉云将邱的信转给邓家,但这事拖着没办,直至发生易佃风波。贾吉云需要邱明山配合对调,邱明山则需要贾吉云出资建房。于是,贾吉云决定在四口堰新建草屋一向三间,又为邓祥荣新建草屋一长偏水□,分成牛、灶二间,还为邓祥华新添内房门,顺便为他自己隔半头小房作睡觉、办公之用(按:以前每次来收稞,都是各佃户让床给他睡,但贾吉云觉得他们的卧房太脏,甚至有在卧房喂猪的),上文已经述及。至于倒塌的邱屋,贾吉云也不忘收拾出其中的好瓦、砖头、柱子和桷木,用于其他佃户的修房。此举可谓精打细算,又归拢了各佃户的人心。

贾吉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样的人在当时又有多少代表性?

他是战争的受害者,不然他也不会回沙市,不会去替邓家收租,更不会“落水”。——他本来可以作一位颇具才干的技术性知识分子。可命运给他开了个玩笑。在沙市,没什么很深背景的他要谋生计,想出人头地。贾吉云供职于伪政权机构,固然有别人看中他拉拢他之意,也有其本人攀附倚仗权势之心。1945年9月25日,当时抗战都已结束,但他在信中还不无得意地声称:东家的房租之所以能涨高,二房东之所以能被取消干净,一大原因就是这两年“县长、警察局长常至我家,我势至此,无须用我口角”。他进一步点出,前任县长周德仁是他女婿的福建同乡好友,后任县长熊济夫是他的同窗。他这样说,自然是希望能引起邓裕志一家的重视,念他的情,也可以说是政治上的迟钝。他不方便说出口的是,周在去年就遇刺身亡,熊不久前也已投江自杀(按:周、熊二人的死因相当复杂,是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此处不展开)。这一点,消息灵通的邓裕志一家难道会不知晓吗?不过,他出任伪职期间,没作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然也逃不了战后的清算,除了奉命设计修建沙市中学,还参与整修荆江大堤。他收房租田稞时,尽心尽责,遇事多为东家谋划着想,账务上明明白白,不欺瞒东家。在信中,他对邓裕志一家总是毕恭毕敬,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认为邓裕志是奉了蒋介石的命令去游说美国援救中国,“其功甚伟”,转而又提出“恳祈介绍优职”——他失去了旧的靠山,转而试图寻找新的靠山——或许他就是一个想过好自己小日子的人,优裕体面。他学不来像伯夷、叔齐那样,“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

战争结束后,贾吉云的日子显然是没有从前好过了。邓裕志一家离乡久了,房屋难免被族人惦记,有想要卖的,有要搬走东西的,贾吉云为此没少得罪人。1945年9月初,国军由川到沙,内有与他有隙的邓心田(名继丹,沙市富豪)的两位侄子,其职务与调查各种汉奸有关。很快,贾吉云被指是“政治汉奸”。某日,邓心田气势汹汹来找贾吉云,说他侄儿们回来要屋住,要求贾吉云让前后各租户搬空,将屋交他,多年租账也算交于他。两位侄儿也传贾吉云到他们的办公处,如是催逼。贾吉云据理力争。两位侄儿还说邓振鳌也有大汉奸之罪,还以贱价私卖族田,他们不承认有这种族长。贾吉云去找邓振鳌,邓也灰头土脸,说他们青年气盛,不敬长辈,请贾先生以后“再勿提我”。这下,贾吉云意识到世道变了,他愤恨道:他们上川之人,此时头高三尺,我们未走的亡国奴,头低三尺。此事后面消停下去,贾吉云也没有真的受到责罚,依旧收他的租。但他心里明白,自己至此“势落”了。

他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糟心。经济上的每一次波动,都让他胆颤。伪中储券禁止使用的那段日子,他儿子开的小烟店一下子损失数十万元。前几年“光景好”的时候,他只支正薪,并未支奖。但在1945年9月25日的信中,他主动提出,在约定的两成基础上,涨薪一成——这是他个人经济上出现紧张的信号。他的女儿女婿原本应该身在台湾,但不知为何,两人关系破裂,女儿离家出走,怎么生活又是个问题。他在1947年5月5日的信中,问女儿有没有来沪,希望邓裕志“代为谋栖身之所”,帮她在教会找个工作。他担心女婿寻来,让邓裕志劝其女儿不要返沙,因为一是他无势力,二是难以安排工作,“今各小学及团体,职员皆复员归来一般义民之世界,以前顺民难以插身”。前面提到他曾将东家的稞款交给儿子去办货,他知道不妥。在1947年10月28日的信中,他透露背后的隐衷:这两年内儿子“死母死妻又续弦”,三件大事下来烟店也维持不下去了,出门贩货成本过高,只好将余资附搭于贺复生的烟店,儿子自己在五洲西药房里做采购。父子二人在家,出多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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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吉云谈及其女儿的信札局部

其实,自从战事结束,贾吉云就成天嘟囔着要辞职:先是拟赴省城谋路政工程之事,未果;后来甚至想过托邓裕志的关系去上海讨生活,为了凑路费,他还计划用稞款采办四川的银耳和各种药材,贩运于沪,仍未果;当地翻修马路时,他前去县公路局应聘,因为没有后台举荐,仅派他以见习工程员,月薪才30万,把他气得够呛,“当即辞而不就”;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在沙市新开办事处,收购棉花,他一听机会来了,又试图托邓裕志安排其进去,作华文簿记员或信札员,收租的事就交给他儿子。可见,他有多不安心于现状——他想往上跳一跳,摘颗果子吃,却总也够不着——到头来还在收他的租。

最后,再谈谈贾吉云的毛笔字。他写字时严谨且节俭,比如某单张26cm×36cm的信纸,他落笔时习惯顶天立地,从右往左,一列一列,整齐划一,每列约45字,每字约5毫米宽度,共37行,总数大概有1665字。多年从事书画创作的友人点评贾吉云的书法,称其使笔自如,一手行草牵丝映带、自然连贯,所谓一气呵成,估摸着蘸一次墨可写二三十个字,虽非书法名家,也不能明显看出其取法师承,但大致可以觉察其学书的门径,即远取晋唐,于颜真卿书风用功较多,中取宋元,近取明代帖学一路。七十余年后有此知己,足以告慰之。

责任编辑:于淑娟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