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碑,也是一种不可失传的传统文化。
我们这里的“小冲碑林”,就因为碑群排列有序,试样各具特色,虽三百余年却保存完好等因素,被列入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农村的墓碑,一般都是由座子,座盖,面子,八字,大帽,中斗,二帽,笔架八个部分组成。各部分都是有讲究的,比如最顶上的笔架,就不能乱用,否则就会闹笑话。
一般而言,造型上,男碑惯用“熬鱼捧圣”和“寿字”笔架;而女碑常用“观音坐莲台”。
笔架正中的用字也不能乱用,一般情况,逝者年过花甲而终,男碑就用“寿”,女碑用“福”,简称为“男寿女福”。而逝者未逾花甲,不论男女,墓碑笔架上多用“发”字,一般不用“寿”和“福”。
可是,很多打碑场的老板或者石匠师傅,虽然做这一行,却并不懂这些规矩和讲究,不但闹笑话,还因此闹纠纷扯皮。
去年,去帮本族一叔叔家写碑,他家是给他老岳母打碑,但参照的式样是他家堂哥的,为了不走样,专门带打碑场的老板到实地拍了参照物——原碑的照片,双方商定,完全按照这个样式打造,并交付了定金。
写碑当天,等写到笔架的时候,我发觉不对劲,笔架打成了不需要写字的“寿字”笔架,我告诉了他们双方,这不太符合我们当地的规矩。
双方一听,争论开了。
打碑场强调,完全是照图打造,自己没有过错。
主人家强调,笔架“男寿女福”,是打碑最基本的常识,打碑场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据理力争,互不让步。
主人家提出要重打一个,打碑场同意重做,但要加480块钱。
主人家当然不同意,而且认为打碑场出现这种低级错误,十分可笑。
最后,我不得不出面调解,并提出了就用“寿字”笔架进行修改的想法……纠纷才得以调解。
今天,去给爱人的大舅写碑,老人家88岁高龄辞世,名符其实的高寿。
这个打碑场的老板够前卫,已经用上了电脑控制的石刻机械,图片输进去,石刻机便很快刻出了作品。
可惜这个老板,不但不会设计图纸,还不明白当地打碑的民俗规矩。
为了省事,他把所有的笔架都通过机刻,做成了带“发”字笔架。
我们当然不同意,让他重做一个“寿”字笔架。他们也同意,但是在他们有限的图片里,根本找不到“寿”字笔架,和写字处空白的图案,没办法重做。
我只得建议他,由已打出来的笔架改造,去掉“发”,改写“寿”字。
这些写碑的风俗习惯和小常识,还真应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