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秀姑八字,毕秀姑的真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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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二年(1873年),毕秀姑与杨乃武被怀疑通奸杀夫,在刑讯后认罪,身陷死牢,含冤莫雪。此案惊动朝廷,在数度更审后虽还予清白,然而两人受尽酷刑折磨的悲惨遭遇仍令人不胜唏嘘。该案被称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历史上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是怎么回事?关于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故事我们大多是通过各种文艺作品了解的,然而我们在这里所展示的,是一段趄实的历史。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杨乃武出生(杨0岁)

据记载,杨乃武1840年出生于余杭县城,父亲杨仆堂以种桑养蚕为业,家道小康,生有两子一女。长子杨乃文早夭,女儿菊贞出嫁后不久丧夫,寡居娘家。杨乃武是家中的第二个儿子,所以人们也称他为杨二先生。

他是一个正直和爱打抱不平的人,经常为乡亲们写诉状,所以那些恨他的人称他为"讼师"。他也是一个性情孤傲的人,有自已的行事原则,不太理会别人的看法。这些品行和性格都使他与官府格格不入。传说中有许多他与地方政府官员作对的事,包括与新上任的知县刘锡彤因船过桥洞而发生争执,因为贪婪的粮官通过"踢斗尖淋"鱼肉百姓而进行控诉,并写下"大清双王法,浙省两抚台"的谤诗。他与官府的紧张关系也是构成冤案的一个潜在的因素。

(1856年)清咸丰六年小白菜出生(白0岁)

史上小白菜的真实名字应叫毕秀姑,乳名阿生。一些史料和文艺作品皆称她为毕秀姑,关于她的身世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她是太平军战士的女儿,太平军败后从南京逃难到余杭,父亲死后由喻王氏抚养。

也有人说毕秀姑是于咸丰六年(1856)出生在余杭县仓前镇毕家堂村,是余杭仓前毕家塘人,从小死了父亲,她的父毕承祥早逝。

(1860年)清咸丰十年杨乃武中秀(杨20岁白4岁)

1860年杨乃武20岁时考中秀才。

(1863年)清同治二年葛母改嫁于(杨23岁白7岁)

毕秀姑的丈夫葛品连,乳名葛小大,仓前镇葛家村人。父亲葛奉来,早年病亡,母亲姓喻,因遇战乱,年幼的葛品连被太平军掳走,葛喻氏无依无靠,由胞兄主婚,于同治二年(1863)改嫁给余杭县务农的沈体仁为妻,人称"沈喻氏"。

(1864年)清同治三年葛品连逃回,白母改嫁(杨24岁白8岁)

同治三年(1864年),葛品连逃回,继父沈体仁把他推荐到县城一家豆腐店里帮工。

在毕秀姑8岁时,母亲毕王氏改嫁给在县衙当粮差的喻敬天为妻。继父喻敬天是葛品连母亲喻的远家族弟,喻敬天与沈体仁两家比邻而居。

(1867年)清同治六年白母打算白给葛当妇(杨27岁白11岁)

在毕秀姑11岁时,葛品连母亲沈喻氏与毕秀姑母亲喻王氏商量,打算包办毕秀姑给葛品连当媳妇。因两人的父亲都是继父,对他们的终身大事也不上心,就由两人母亲做主,毕母见葛品连为人老实,就表示同意,只等两人年纪稍长后完婚。

(1871年)清同治十年白继父索要彩礼(杨31岁白15岁)

秀姑16虚岁,出落得水灵清秀,惹人喜爱。她是一位白皙美貌的女子,平日喜欢穿白衣绿裙,被街坊邻人昵称为"小白菜"(也有人考证这一称号为文艺家编撰)。

原先不管不问的继父喻敬天,见养女漂亮不愁嫁,趁机加码索要彩礼,又说结婚必须要有新房。当豆腐坊帮工的葛品连无钱满足这些要求,一时无计可施。幸亏他有个义母冯许氏家资殷实,葛就前去求援。义母答应拿出140元洋钱为义子操办婚事,80元作为彩礼送给岳父喻敬天,余下的60元用于置办结婚酒宴。喻敬天喜不自禁,当即表示同意,并表示可以让葛品连夫妇先住在自己家,待满月后再另行租房。

(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白结婚(杨32岁白16岁)

杨乃武正好在余杭澄清巷口新造住房三间。造房时由葛品连的继父沈体仁监工,他得知杨乃武还有新房多余出租,就和妻子商量向杨乃武租了后院一间房给小白菜夫妇居住。

1872年4月24,由于葛品连继父沈体仁的介绍,新婚不久的葛品连毕秀姑夫妇承租并搬进清坊巷口杨乃武的新楼房。

葛品连仍在豆腐店帮工,由于每天早上起得很早,有时晚上就宿在店中。独自在家的毕秀姑有空就帮着大杨詹氏干些家务。她的美丽和勤劳深得杨家喜爱,待她如同家人,有时品连不回家,杨家的人就招呼她一起吃饭。小白菜还因向佛学起诵经,因识字不多,杨乃武还教小白菜识字读经。小白菜不避嫌疑,常与杨乃武来往。于是街坊出现了"羊吃白菜"的流言。

杨乃武是一个正直并爱打抱不平的人,经常为乡亲们写诉状,惹得一些恨他的人背后称他为"讼师"。而杨乃武性情孤傲,有自已的行事原则,不太理会别人的流言。据说因帮忙打官司告状,他与当任余杭知县刘锡彤曾发生过纠葛,这也为后来的冤案埋下了伏笔。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杨33岁时杨中举(杨33岁白17岁)

33岁时,也就是冤案发生的那一年中举成名。

追索一下背景,史料上分析出多种原因。一说刘锡彤担任余杭县九品税吏时,杨乃武曾向杨在杭州府当官的老师告过刘的状,导致刘被免职。另一说是,杨乃武在案发之前曾作讼师、替人写状,因而与知县刘锡彤结怨。又一说是,刘当知县时,乘官船走错了路线差点和杨的船相撞;后来杨考中举人后,依照惯例,应该向父母官拜谒,以谢栽培,知县也应该前来祝贺,但杨没有行拜谒之礼,刘更没有屈尊到贺。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小白菜搬出杨家(杨33岁白17岁)

葛品连也有所闻。为避开闲言碎语,同治十二年(1873年)闰六月,小白菜搬出杨家,搬到太平弄王心培间壁县差赵福庆一间闲房租住。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九丈夫死(杨33岁白17岁)

葛品连患有流火病疾(大脚疯丝虫病),同治十二年农历十月初五,葛人发冷发热不舒服,小白菜叫丈夫在家休息不要去豆腐店,他仍撑着要去。

到了十月初九早晨,他从豆腐店回家途经大桥一小茶点店,买了粉团吃,原本有病的他吃后恶心呕吐不止,到家就倒在了床上。

葛品连要小白菜拿一千文钱托喻敬天代买东洋参及桂圆。小白菜煎好后喂给葛品连吃。到下午病情加重。葛品连的母亲沈喻氏和义母冯许氏赶到后,请医生抢救。医生说是痧症,用万年青和萝卜子煎汤灌救无效,于傍晚时分去世。

当时没有人对死因提出怀疑。到了10日夜间,尸体口鼻流出血水,冯许氏和沈喻氏引起了疑心,葛母生疑告官。由地保王林带领,要求官府验尸。

知县刘锡彤带验尸差役沈祥和门丁沈彩泉前往。临行前一位陈竹山(陈湖) 幕僚对刘锡彤谈起过街上流传"羊吃白菜"的传闻。

刘锡彤想起,认定这是一起因奸合谋的案件。来到葛家,沈祥没按规定用皂角水洗擦验尸银针,并把口鼻中流入耳中的血水误看成七孔流血,认为系服生烟土中毒致死。

沈彩泉为此与沈祥发生了口角,因为他认为生烟土只有自杀的人才会吞服,葛品连不可能是自杀,肯定有人给他下了砒霜。刘锡彤想起陈竹山说的话,所以没有听取仟作沈祥的汇报,而是相信门丁沈彩泉的话,认为肯定是杨乃武和小白菜用砒霜合谋毒杀了葛品连。

于是,小白菜被带到县衙门接受审讯。是日三更在白公祠提审小白菜,责成她供出砒霜来源及与杨乃武的私情。小白菜多次矢口否认。

当晚,有一个与陈竹山相好多年的妇人阮金桂,到狱中骗她说:葛品连验尸已确认是毒死,只要说是杨乃武给的毒药可免死罪,杨乃武是举人也不会处死,否则你会被千刀万剐。

小白菜陷入深深的恐惧与迷茫之中。审讯重新开始,第二天刘锡彤再度逼问,小白菜仍说不知道。然而屈打成招的悲剧发生了:一连三根枷子夹住她的手指,使她痛彻心扉,小白菜恐性命难保,只得按阮金桂的授意,违心妄供杨乃武十月五日有一包流火药交与他。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十月十二日——县申(杨33岁白17岁)

刘锡彤获得口供后,于十月十二日黎明传审杨乃武,但杨乃武是新科举人,要革去举才能讯审。刘立马逐级上报,但未等到批文回复,就传讯杨乃武到花厅审讯。

杨乃武性格桀骜,哪里会承认,杨说十月初五在南乡岳父詹耀昌家不在余杭,如何给小白菜毒药,还以举人身份藐视刘锡彤。同时,杨乃武的亲友詹善政、杨恭治等人也出具书面材料,证明10月5日杨乃武在南乡为岳母除灵,并不在本地。

为了能够对杨乃武动刑,刘锡彤写了一份请求朝迁革除杨乃武举人身份的报告。这份报告后来由同治皇帝做出同意的批复。

刘锡彤自认案情已明,遂向杭州知府陈鲁作了禀报。刘锡彤移送案宗时,移交卷宗时,刘锡彤把原告陈述的"死者口鼻流血"照验尸报告改为"七孔流血",在验尸报告上添加验尸银针用皂角水擦洗过的字样,并将小白菜所供的"10月5日"改为"10月3日"。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府审(杨33岁白17岁)

时隔几日,革去杨乃武举人的报告被同治皇帝批准。由于杨乃武还没有招供,陈鲁要求将犯人和案卷解往杭州府复审。

陈鲁是一个军人,本来就对读书人没有好感,又听说了杨乃武经常帮别人打官司,还写诗讽刺地方官员,这些都妨碍了他仔细审查案情。

由于这时杨乃武的举人身份已经被某除,陈鲁在审讯一开始就严刑逼拷。清代用刑,女人能常用拶子夹手指,男人则用夹棍夹大脚。一连几堂夹棍,杨乃武多次昏死过去,最后只得招供认罪。当问及砒霜来源时,他记起杭州返余杭途经仓前,他记起仓前街上有一家爱仁堂药店,胡乱谎说向钱宝生买了40文红砒的。

仓前老街上有个钱爱仁堂药店,店主叫钱坦,而杨乃武重刑之下胡供钱宝生。陈鲁要刘锡彤取得钱宝卖药给杨乃武的证明。刘锡彤担心钱宝生不肯对质和出具证明,便请人写信告诉他,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卖毒药并不构成犯罪。钱宝生被传到县里,当县衙要钱宝生作证卖砒霜给杨乃武时,钱坦说,我店从不进货砒霜,更不曾有买砒霜给杨乃武过,况且我也不叫钱宝生。

陈竹山受刘锡彤授意,写纸条规劝钱坦承认卖过砒霜给杨乃武, ,说县衙将会出具书面文件,保证他无需与杨乃武对质,同时威胁说,如果不出证明,将会有无尽的麻烦。老实胆小的钱坦在恐吓之下,糊涂写下了卖砒霜给杨乃武的甘结。

后来刑部要提人证到京时,钱坦突然死亡,这很有可能是县衙派人杀人灭口。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六日——按察使审(杨33岁白17岁)

有了两位案犯的口供和"钱宝生"的甘结杭州知府陈鲁依据《大清律例》,葛毕氏被陈鲁以通奸杀夫之罪判决"杨乃武,葛毕氏凌迟处死"。并于11月6日上报浙江按察使司。

按察使蒯贺荪看了审讯记录和供词后觉得有可疑之处。他和杨乃武一样是举人,在他看来,一个举人有美好的前程,要得到三妻四妾和美貌女子都不是难事,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女人谋取毒杀人,自毁前程。所以他向刘锡彤询问审案中有没有不正常的情况。但看到刘锡彤拍胸保证,也就不再追究,将案件上报浙江巡抚杨昌浚。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巡抚审(杨33岁白17岁)

一接到案件,杨昌浚也不放心,他派遣候补知县郑锡皋去仓前暗访。郑锡皋将刘锡彤当作暗访对象,就把暗中查访的事告诉了他。刘锡彤担心钱坦会露马脚,甚至推翻先前作的仿证,就派陈竹生前去告诉钱坦应付之策,并告诫他绝不能翻供。

由于刘锡彤的精心策划,郑锡皋做出不存在冤情的结论。他还因为这件事得到杨昌浚的赏识,被派往黄岩担任正式知县。

得到暗访报告的杨昌浚又组织会审,确定了杭州府的判决,于12月12日上报朝廷。这样,只要通过"秋审",判决将被执行。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春——亲写诉状(杨34岁白18岁)

审判宣布后,杨家陷入巨大的悲愤中。因为中古代女子不宜直接到衙门申诉,所以必须以孩子的名义,叫"抱告",所以,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带着儿子荣绪到杭州的各衙门喊冤,但没有引起重视。

父母去世后,姐姐杨淑英(又名杨菊贞,嫁夫叶梦堂,婚后不久夫死,后回娘家与杨乃武同住)如同母亲一般照料杨乃武,深信他的品行和清白,不可能做出这种事。为了拯救弟弟的性命,她四处奔波。她在调查中得知葛母前后口供不一,爱仁堂并无出售砒霜和杨乃武未去过小白菜家的事实,看到了一毕希望,决定上京申冤。

她到狱中说明服杨乃武亲写诉状。可杨乃武经县、府、按察使、学政、巡抚层层严刑,强令承认,他以为天下乌鸦一样黑,无清官无理可言。当杨淑英叫他写诉状,他已失去信心,

但在姐姐和狱友的劝说下催促下,在杭州监狱,杨乃武趴在地上,杨淑英跪其侧旁,纸铺背上写了诉状。曾有"天下文章数浙江,浙江文章数余杭,余杭文章数杨乃武"之说,杨乃武的才气是有名的,诉状写好后,他想起塘栖有个开茶馆的白胡须老先生李亘塘是他的忘年交,便叫姐姐把诉状拿去给老先生看看。

老先生对杨发生的不幸早有所闻,他从头到尾看了诉状,认为"江南无日月,神州无青天"之句欠妥。话虽是杨乃武气愤之心,但任何一个官员看了心里都会不高兴的,难道天下真没有一个好官了吗?于是李老先生将"神州无青天"的"无"改成了"有"字。此事虽然正史里没有记载,但不等于没有点影子。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四月——一次赴京(杨34岁白18岁)

杨乃武胞姐杨淑英(菊贞)曾在夏同善中堂家做过保姆,同治十四年(1874年)四月,杨菊贞带着长工王廷南和王阿木(詹氏之表弟),身背用黄纸写的冤状"黄榜"来到北京,向都察院递交递状清时女子不能亲手递状)。都察院接受呈词后,将杨菊贞一行递解回家,

通过夏同善与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林文忠将案卷送至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翁同龢手里,认为疑点重重。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一次审理(杨34岁白18岁)

后慈禧太后下旨,要求刑部令浙江巡抚杨昌浚对案件做出复审,杨昌浚任命杭州知府陈鲁主持复审,并遣监察御史王昕私访民间。

当杨乃武见堂上坐着的依然是陈鲁,知道辩解无用,徒受刑苦,只得照旧画押。结果只能是维持原判。

遣监察御史王昕私访民间得知爱仁堂并无卖砒霜。可惜杨昌浚为保面子和曾经参加审问官员的乌纱帽,竟依仗左宗棠拥兵边疆之势,复以"通奸谋命"上奏。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九月——二次赴京(杨34岁白18岁)

杨菊贞和詹彩不甘心,决定再度赴京申冤。

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在杭州多次鸣冤叫屈,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江南药王"胡雪岩的家庭教师胡以同是杨乃武的好友,了解杨乃武的为人,在为翰林院编修夏同善回京饯行的宴席上,向大家介绍了案情。朋友们决定伸出缓手。

当胡雪岩知道杨家为赴京申冤卖尽土地,慨然资助二百两银子。

这年9月,杨淑英陪同詹彩凤及娘家帮工姚士法第二次进京,这或许是因为在那个时代,女子不能抛头露面,所以诉状须由男人呈递。由夏同善引荐,求遍浙江籍在京官员三十余人。在浙藉京官帮助下,由姚士法将诉状递交步军统领衙门,夏同善会同王昕亲自上疏,为杨乃武平反。

杨乃武小白菜所生活的时代,已经出现了报纸,他们的案件自然引起了报界的关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上海的《申报》。它对杨毕案进行了长达三年的跟踪报道,发表新闻、评论近80篇。这些报道在揭露案情真相,引起社会和政府重视方面起了重大作用,是我国历史上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肇始。《申报》不仅指出案中诸多疑点,而且全文刊登了第二次赴北说的申诉材料,使人产广泛了解申诉理由。同时,《申报》还比较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法律现状,抨击了司法中的秘密审讯、滥用刑罚和官官相护等弊端。

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二月十日,《申报》载:"本馆近两日连录余杭詹氏都察院奏请敕刑部复审呈稿一纸。此案干系重大。核其大略:'该县民葛品连于十月初九被乃武妻葛毕氏加毒毙命,葛品连母疑而告县,呈内唯毕氏是指。知县验勘讯情,拟以举人杨乃武与葛毕氏通奸,与伊夫构嫌,因办毒药使该氏毒死其夫。'"

(1875年)光绪元年一月——二次审理(杨35岁白19岁)

1875年1月20日,光绪皇帝登基。当时他还是个4岁的孩子,由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太后收到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的报告后,命令浙江巡抚与按察使共同主持复审。杨昌浚接到指示后并没有亲自主持审理,而是捎湖州知府锡光主审。由于这次提审没有用刑,气氛和缓,杨乃武与小白菜都推翻了以前的口供。锡光意识到案情复杂,证又钱坦又突然死在狱中,无法对质,只得拖延。

案件迟迟不能审结引起了各种猜测。都察院一位负责稽查政府官员失职违纪的给事中王书瑞上书指出,在杨毕案的审理中有人用拖延的办法等犯人死在狱中,以便维持原判,所以应该另派大员来查办案子,并确保犯人的人身案全。这一建议被两宫皇太后批准,命令正在浙江省主持科举考试的礼部侍郎胡瑞澜代表朝廷负责复审。

清廷委浙江学政胡瑞澜为钦差大臣,重审此案。但胡瑞澜从未审理过刑事案件,感到很担心,两次上奏朝廷派有经验的刑部官员共同审案,但都没有获准。一方面,他缺乏判案经验,另一方面,他与巡抚杨昌浚有千丝万屡的关系,甚至他的考绩都是由杨昌浚负责的,这些都影响了他判案的准确性。

杨昌浚一方面向胡瑞澜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又向他推荐自已的亲戚同乡协助判案。宁波知府边葆诚是刘锡彤的姻亲,他和罗子森又都是杨昌浚的湖南老乡。有人事先就怀疑他们之间可能互相袒护,竭力维持原判。

他没有将注意力放到"因奸谋杀"这个关键的问题,而是纠缠于杨乃武诉状中的不实之词和申述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并将这些情况写成《招册》。比如,他采用了残酷的拷刑,并进行连续不断的提审。在熬审和酷刑之下,杨乃武始终拒绝承招,他认为即使死了,也要留下一个好的榜样;小白菜受不了烧红铜丝穿乳极刑,小白菜在几度昏死后再次诬供杨乃武指使杀人。胡瑞澜依据《招册》和小白菜口供宣布维持原判。

胡瑞澜以为:"案经反复推究,供词佥同,并无滥刑逼供之事。即照本律科断,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

户给部事中边宝泉上书指出在此案的审理中有官官相护的嫌疑,应该将案件移交刑部审理。两宫太后以远途拖累为由未予批准,但同意将案卷交刑部审查。刑部发现多处疑点,责成胡瑞澜再度确审,不得严刑逼供。由于再审时没有用刑,杨乃武小白菜均拒绝服罪。

(1875年)光绪元年——赴京重审(杨35岁白19岁)

正当案情处于胶着状态,汪树屏、胡以同等十八位浙藉京官,非常关注发生在家乡的这桩轰动全国的大案,他们意识到这或许是一起冤案,还意识到如刑部提出疑点,可能会被胡瑞澜等弥合得看不出破绽,这就意味着冤案将永久无昭雪的一天。在这紧要关头,他们联名写了控诉状递交都察院。

详细陈述了案情的复杂和审讯中严刑逼供的惨状,再次提出将案子移交刑部审理的要求。同治光绪的老师翁同龠听取夏同善(兵部吏部右侍郎,"南书房行走")介绍案情后,仔细查阅了审讯记录与诉状,诸多可疑之处,逐条签出歧异,发现胡瑞澜对审案中明显的茅盾之处并未核实纠正,也向两宫皇太后提出同样的要求。这次很幸运。翁公的据理力争、在众多正义官员的奏请下,经两宫皇太后获准,此案提交刑部重审,分三批赴京。

(1876年)光绪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一批解京(杨36岁白20岁)

光绪二年(1876年)二月二十八日,杨乃武、杨恭治、吴玉琨、詹善政、钱姚氏、杨小桥、沈祥、喻玉氏、喻敬天,第一批解京。

(1876年)光绪二年三月二十七日——第二批解京(杨36岁白20岁)

是年三月二十七日,小白菜、葛喻氏、玉心培、王林、何春芳、阮德、沈体仁、王阿木,第二批解京。

(1876年)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五——第三批解京(杨36岁白20岁)

刘锡彤、沈彩祥、沈祥、葛品连尸棺及卷案,第三批解京。为了澄清事实,刑部决定将葛品连尸棺押送到北京,对尸体进行复验。于是葛品连的棺材被重新挖起,快速送往北京。为保证案全,沿途进行了严格的防范措施,每到一处,就由有关的负责人贴上一道封条尸棺每经一省地都要加贴封条,刑部传令人证沿途小心押解,毋得稍有疏忽。

(1876年)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九——审理、开棺验尸(杨36岁白20岁)

审理

1876年12月9日,在慈禧太后的亲自过问下,刑部尚书桑春荣和皂保带领50多人的专案组和全体涉案人员来到了海会寺。发话讯问的是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刚毅。

满汉六部都到堂。由于杨乃武的膝盖受刑时跪过火炼,创伤还没有痊愈,主审官允许他坐在地上回答。

杨乃武意识到这是他最后的希望,鼓足勇气,侃侃而谈。

当天听审的人很多,有朝廷三、四品以上的官员和各种证人。可是,在杨乃武供诉案情时,堂上堂下,鸦雀无声,连差役也听得入审。以往大堂上令人悚然的喊威声也听不见了。杨乃武竭力证明自已的清白,刘锡彤在堂下显得焦躁不安。之后,小白菜和其他证人也据实陈述,推翻了先前在逼供下所说的不实之词。

审理验尸

随着审讯的深入,案情逐渐明朗,人们认识到杨乃武与小白菜间是清白的,并没有合谋杀害葛品连。但还有一个问题萦绕在人们的脑际,那就是,葛品连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而死的?是不是真像验尸报告上所说的,是因为中毒而死。

1876年12月初,棺材运抵北京。9日,刑部尚书桑春荣带领验尸官、官员和证人到海会寺验尸。这一天,海会寺人头攒动,大家屏息注目。在京朝阳门外海会寺开棺验尸,刑部特别请出80多岁有着61年验尸经验的老仵作荀义亲自动手。葛品连尸肉腐烂,但骨骼完整,老仵作打开头颅囱门骨,中国古代判断一个人是否中毒身亡,主要观察骨头是否白。如果呈现出黄白色,就意味着不是因中毒死亡的。验十指十趾骨,均见骨黄白,照《洗冤集录》说法,证实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头表面发霉。报:"此人委实病死,不是砒毒。

冤案得昭

当验尸官宣布死者非因中毒身亡时,人们欢声雷动,此时在场官员一片惊愕。当时杨乃武和小白菜穿着红色囚衣关在木笼中。一位法国记者高兴地跑来,用手比划着"无毒!无毒"。并拍下了身戴着枷锁的杨乃武与小白菜照(此照当年寄法国,现已回转国内)。

毕秀姑八字

身戴着枷锁的杨乃武与小白菜真实照片

刘锡彤责问沈祥,为什么当时要报中毒身亡,沈祥回答说,当时是因为你要求我们这样报的。

最终该案真相大白,杨乃武与小白菜绝处逢生

知县革职

三司会审时,审判官对刘锡彤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比如为什么要修改审讯记录?为什么不安排钱坦与杨乃武对质?为什么监禁钱坦?钱坦是什么原因而死的?为什么要将他秘密埋藏?刘锡彤除了咆哮外,无言以外。开棺验尸后,刘锡彤渎职之罪已经明确,光绪二年(1876年)十二月,他被革去余杭县的官职。

权臣咆哮

对杨毕案是否应该平反,政府官员分成两派,一派是以湖南北藉为主的地方实力派官员,他们执掌地方大权,与杨昌浚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希望杨毕案能维持原判决;另一派是以江浙藉为主的朝议派,大都是通过科举进入政坛的京官,他们既不满地方实力派目中没有朝廷,同时也希望有一个公正的判决,所以他们竭力主张平反冤案。随着杨毕案的平反,江浙朝议派和两朝权臣派的对立更趋尖锐。开棺验尸后,四川总督丁宝桢到刑部当面斥责刑部尚书桑春荣,指出人已经死了三年,毒气早已消失,不能凭尸骨呈现黄色就认定不是中毒死亡。所以应该维持原判。面对气势汹汹的权臣派,桑春荣对是否要平反冤案,处罚失职官员,颇感犹豫。

王昕弹劾

刑部开棺验尸后,平反冤案已成定局,处分造成直接责任的县府官员也是大势所趋,但在如何处置失职的高级官员的问题上,大家心里都没有底。照以往的做法,在涉及高级官员时总有将问题淡化,最后不了了之的倾向。丁宝桢大闹刑部后,情形更可能如此。就在这时,监察御史王昕呈上一份弹劾胡瑞澜和杨昌浚朋比为奸、期君枉法的奏折,请求革去两人官职。古代中国有一种监察政府官员的御史制度,御史有责任对不法的官法进行弹劾,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王昕是一位有见地的监察御史,他没有拘泥于一个具体案件的责任大小,而且从朝廷利益的角度讨论惩罚失职官的必要性,而且还利用了地方实力派不尊重朝廷所引起的反感。当王昕谈到权臣派没有把两宫太后和年幼的皇帝放在眼里时,慈禧太后的心被打动了,终于发出革除杨昌浚、胡瑞澜职务的命令。

最后结局

光绪三年(1877年)二月十六日,最后的结果终于显现,刑部向两宫皇太后和皇帝上奏审理结果,推翻原审判决,并对制造冤案的责任人提了处理意见

同日,谕旨下,谕曰:"巡抚杨昌浚据祥具提,既不能据实平反,奏旨交胡瑞澜提审后,复以问官并无严刑逼之词,哓哓置辩,意存回护,尤属非是。杨昌浚着即行革职,余着照所议完结。人命重案,罪名出入攸关,全在承审各员尽心研鞠,期无枉纵。此次葛品连身死一案,该巡抚等讯办不实,始终回护,几至二命惨罹重辟,殊出情理之处!嗣后各直省督抚于审办案件,务当督伤属员悉心研究,期于情真罪当,不得稍涉轻率。"(清史列传·杨昌浚传)

处理意见

余杭知县刘锡彤革职,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年逾七十不准收赎; (刘锡彤,字翰臣,直隶天津盐山人。道光丁酉十七年(1837年)顺天乡试举人,直到同治七年(1868年)正月,追补他为余杭知县,中途离任回家为父丁忧,服阙后又来浙补余杭知县。同治十二年(1872年),奉调卸任,同治十二年(1873年)九月又回任。刘锡彤最后一次赴任余杭知县,与"杨案"发生只差半月,与《申报》一文提到刘锡彤"回任甫半月"相印证。光绪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上谕内阁刑部革职,从重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年七十,不准收赎。光绪三年(1877年)五月间到戌。经黑龙江管教鸿慈龙奏请,"北边严寒,年老衰颓",未满三年返乡天津盐山。) 余杭知县刘锡彤革职,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法律规定,一般妇女犯罪和年逾七十的犯罪人可以以银赎罪。当时刘锡彤已经超过七十岁,但判决中规定他不准收赎;

生员陈竹山死于北京狱中;

杭州知府陈鲁、黄岩知县郑锡皋、宁波知府边葆诚、嘉兴知县罗子森、候补知县顾德恒和龚世潼革职;

浙江按察使蒯贺荪已死,免于追究;

仵作沈祥杖十,判徒刑二年;

门丁沈泉杖百,流放二千里;

葛品连母沈喻氏杖百,徒刑四年,须交银才能赎罪;

杨乃武因与小白菜同食教经,不知避嫌,并在申冤诉状中诬指何春芳调戏小白菜,杖百。同时宣布,杨乃武被革去的举人身份不予恢复,在那个时代,这意味着他再也不可能入仕为官了。

小白菜与杨乃武同桌同食,不守妇道,杖八十。

就在这一天,宣布了革除杨昌浚、胡瑞澜职务的谕旨。

历经五年艰难曲折,光绪三年二月, 朝野瞩目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终于以冤案昭雪宣告终结。

(1877年)光绪三年四月三十日——(出狱还乡)(杨37岁白21岁)

光绪三年(1877年)四月三十日,早晨九时左右,北京监狱门口,衣衫褴褛的杨乃武、小白菜走出牢门,杨淑英、詹彩凤、汪树屏、吴以同等在门口接他们。杨菊贞和詹彩凤抱住他泪如雨下。面对亲人,杨乃武显得很平静。可是当他看到危难时给施以援手的朋友,禁不住双泪纵横伏地叩谢。三年半的监狱生活终于结束杨家人虽然怨恨小白菜的诬供给他们带来的灾难,但也为她洒下同情的泪。小白菜多想抱住他们痛哭,当看到因自己的诬供几乎丧命的杨乃武,勇气顿失,只有无声的呜咽。

悉心育蚕

杨乃武回到家乡余杭后,向那些在他蒙冤时向他伸出援手的朋友们致谢,他还到三年多来始终关注着他的命运,为他的冤屈向社会大声疾呼的《申报》,表达了无尽的谢意。之后,他过着平静的乡村生活,养儿育女,植桑养蚕。

用他的智慧和辛劳培育出名布杭嘉湖一方的"凤参牡丹"优良蚕种。受到人们的欢迎,家境也变得好起来。虽然历尽苦难,他的正直之心不改,依然帮乡亲们代写诉状。不过,他变得比较谨慎,将诉状写在水牌上由人们自已抄写。妻子詹彩凤不久双眼失明。姐姐杨菊贞还和他们住在一起,照料着一家的生活。她去世时杨乃武极度哀痛,因为他不仅像母亲那样抚育他,而且是他的救命恩人。对于小白菜,他怨恨过,但终能理解和体谅,并对她的命运充满悲悯之心。身受的这段悲怆冤狱,深深刺痛杨乃武的心,于是写了一本《虎口余生》的书。

青灯蒲团

出狱后的小白菜毕秀姑,也拖着伤病躯体回到家乡,丈夫死了,婆婆拒不认她,由于婆婆和养母都不接纳小白菜,她没有亲人,只得随解差返回余杭。对人世间的情感她已不再留恋,刚21岁的她万念俱灰,孤苦无依,她对人世间的情感不再留恋,思前想后,只有出家,割断红尘,一了百了。

出家那天,邻里董高氏等18位大嫂送她到余杭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入准提庵削发为尼,老尼慈云给她取法名慧定,从此她终日诵经礼佛。

慈云死后,阉里没了香火,慧定靠着养鸡种菜过着清苦生活,然而在小白菜内心深处,对杨乃武的亏欠之情始终折磨着她,她托人写下一张纸条,向后人证人她与杨乃武的清白,并表达她的愧疚之情。纸上写着:杨二爷(杨乃武家排行老二,故称二爷)蒙天大不白之冤,人生尽受残酷,遭终生之残,此时此事,终生难忘。均我所故,均我所害,二爷之恩今生今世无法报答,只有来生再报。我与二爷之间绝无奸情,纯属清白,后人如有怀疑,可凭此字条作证。慧定口述,妙真执笔(杨乃武外孙媳郑祖芬《忆小白菜的一张纸条》)。此字条向后人证明了她与杨乃武的清白,并表达了对杨乃武深深的愧疚。

(1914年)民国三年九月——杨死(杨74岁白58岁)

民国三年(1914)年,他因患疽痈疾去世,终年74岁,埋葬在余杭西门外安山文家弄新庙前,幕前立有一块孝廉书勋(孝廉即举人,书勋乃武字号)之墓碑石,"文革"被一农家抬走,断成两截,1991年6月粘接好立于原位。

(1930年)民国十九年——白死(白75岁)

伴着晨钟暮鼓活过古稀之年,于1930年坐在荷花缸里圆寂,那年她75岁。

小白菜毕秀姑死后,附近镇上的好心绅士与毕秀姑徒孙洪增商议,把她安放大东门外文昌阁边上一个避静处,为她建造了由六块青石板拼缀而成的坟塔。坟塔正面石板上配有秀才董季麟赋的记述她生平的两首诗。

自幼持斋愿守贞,此身本不恋红尘。

冤缘强合皆前定,奇祸横加几莫伸。

纵幸拨云重见日,计经万苦与千辛。

略将往事心头溯,静坐蒲团对碧筠。

顶礼空皇了此身,哓哓悔作不平呜。

奇冤几许终昭雪,积恨全消免覆盆。

泾渭从来原有别,是非谁谓竟无凭。

老尼自此真离脱,白水汤汤永结盟。

诗是冤案的写照,也表白了慧定(小白菜)的心声。此诗碑为门人法徒孙洪增顶礼立。

1965年,余杭塘河拓宽,文昌阁拆除,小白菜坟塔倒在河里,荷花缸和骨殖被长松一农民拾起。1985年,当地镇政府为保护历史文物拨款按原样在安乐山东麓重建了坟塔。墓塔旁边,有园林文物部门竖立的"杭州市文物保护点彗定法师墓塔"石碑。在墓塔入口山坡下方,另有一块长方形大石碑题有"毕秀姑(小白菜)传略"。

毕秀姑八字

毕秀姑八字

毕秀姑八字

感悟

此案因葛品连暴死,沈喻氏(葛喻氏)痛子心切心疑向县衙喊求相验;因仵作门丁互执尸毒而失职,因知县刘锡彤轻率相信,不追问真相,徇私枉法,误认尸毒而刑逼小白菜;因小白菜妄供而拘拿杨乃武;因杨乃武妄供而传讯钱宝生;因钱宝生被诱逼恐吓甘结枉坐小白菜、杨乃武,以致杭州知府陈鲁草率审详,浙江巡抚杨昌浚照依题结,兵部右待郎浙江学政胡瑞澜迁就复奏,历次审办不实,皆由轻信知县刘锡彤验报服毒酿成冤狱,先后各承审官员官官相护、草菅人命所致,与两湖(湖南、湖北)依仗封疆大吏权臣派居功自傲、尾大不掉、无视朝廷和江浙正义文官有关。

此案经十一次酷刑审讯,两次京控,终翻转昭雪,这与《申报》跟踪报道正义舆论,与翁同和、夏同善、王昕等一批有良知官员的不断奏疏,与杨淑英、詹彩凤历尽千辛万苦冒死京控,与慈禧利用此案中两派权力斗争削弱湘系势力,与胡庆余堂胡雪岩资助京控盘缠,与余杭人主持正义正气等因素有关。

到此,想起常有人问杨乃武与小白菜到底有没"关系"?答案是:一个才子,一个美貌女子,在同一个屋檐下住过,或许互相爱慕过,这是人之常情,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