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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

致命的诱惑

安徒生童话中的美人鱼,是老少皆宜的童话“人物”,大家没有不喜欢的。可是,倘若追溯美人鱼的前身,那就不那么可爱了。

美人鱼的前身,可以追溯到荷马史诗《奥德赛》当中的故事。荷马是大约公元前八世纪或者九世纪的希腊游吟诗人,因为是盲人,所以他靠着四处游荡,给人吟唱谋生。根据《奥德赛》,海妖赛莲(或塞壬,Siren)是人首鸟身(或鸟首人身、或者是人身鱼尾)的女怪物,经常降落在海中礁石或者经过的船舶上面,因而被称为海妖或美人鸟。她们是河神埃克罗厄斯(Achelous)和斯忒洛珀(Sterope)的女儿(一说是埃克罗厄斯和缪斯女神之一的墨尔波墨涅或忒耳普西科瑞所生)。她们的別名是阿刻罗伊得斯(Acheloides),意即“阿刻罗厄斯的女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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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版画中的海妖赛莲

《奥德赛》中说,赛莲居住在西西里岛附近海域的一座遍地是白骨的岛屿上,她们用自己天籁般的歌喉迷住了过往的水手,导致航船触礁沉没。只有两位希腊英雄抵挡了赛莲的诱惑。一个是阿尔戈英雄中的俄耳甫斯,他采用了姑苏慕容的“以彼之道还之彼身”,弹奏竖琴,反而倾倒了赛莲。另一个便是特洛伊战争中的英雄奥德修斯,为了保护水手,他采取了孔夫子非礼勿听的方法,让水手们以白蜡封住双耳;但他自己却愿意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既想听到赛莲美妙的歌声,又不想被迷惑,所以就让水手把自己绑在桅杆上。赛莲姐妹中的老大帕耳忒诺珀因为深深地爱慕着奥德修斯,所以当他的船只走过后,帕耳忒诺珀与其他姐妹一同投海自尽,化为悬崖岩壁。奥德修斯和赛莲的对抗,以后便成为海妖油画的一个永恒的主题。需要指出的是,一般的海妖往往容貌丑陋,而赛莲却美丽妖娆、姿态优雅。迷人害人的美人鱼,便是当时画家乃至社会上流行的思维和心理:女人即恶魔;越美越致命!正如金庸的小说《倚天屠龙记》中殷素素临终前告诫儿子张无忌,不要相信漂亮的女人,因为越漂亮越会骗人。这当然是古今中外男权社会的谬论!

人面鱼身是美人鱼的特点,这在中文文献中也有记录。元人周致中在《异域志》“氏人国”记载:“建木西。其状人面鱼身,有手无足,胸以上似人,以下似鱼。能人言,有群类,巢居穴处为生,有酋长。”周致中还记录了阿陵国的毒女,与赛莲颇为相似。 阿陵国在真腊之南,“竖木为城,造大屋重阁,以棕皮盖之;象牙为床,柳花为酒,以手撮食;有毒女,常人同宿即生疮,与女人交合则必死,旋液著草木即枯。”致命的海上美女,这和赛莲的本质就一样了,因此阿陵国的毒女可以看作是赛莲在中文文献中的变体。

海中致命的诱惑,实际上反映了长途航海中男性对于异族女性的渴望和恐惧。这就像明清时期笔记小说中流传的西南苗女,她们相比于汉人女性,不但异常娇媚可爱,而且热情似火,让流寓云贵的汉人官员、学者和商人流连忘返。可是,这些异族女性美貌的背后,有着耸人听闻的下蛊之说,因而这些“她者”女性是危险的,甚至是致命的。这都是男性对于异族女性的想象与构建。

海中有思慕之物

地中海沿岸乃至阿拉伯印度世界出现了赛莲或者美人鱼的记载、故事、传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其实,早在汉代中国史书中就可能记载了赛莲的事迹。假如这是真的,那么,古代世界的文化交流远远超出了我们现代人的想象。

东汉和帝永元九年(公元97年),投笔从戎的班超经略西域大获成功后,派遣甘英出使大秦。《后汉书·西域传》记载说:“和帝永元九年,都护班超遣甘英使大秦。抵条支。临大海欲度,而安息西界船人谓英曰:‘海水广大,往来者逢善风,三月乃得度。若遇迟风,亦有二岁者,故入海者皆賫三岁粮。海中善使人思土恋慕,数有死亡者。’英闻之乃止。”

过去的学者,对于“思土恋慕”往往解释为“思念故土”,这当然也说得通。不过,联想到《荷马史诗》里赛莲和奥德修斯的故事,我们或许还可以有一个新的思路, 那就是:海中有某种东西使人思慕着迷,以致死在那方土地上。如果这个理解没错的话,那么,海中善使人思土恋慕之物就是赛莲了。《晋书·四夷传》对此的记录更加接近我们的猜想,云:“汉时都护班超遣甘英使其(大秦)国。入海,(安息)船人曰:‘海中有思慕之物,往者莫不悲怀。若汉使不恋父母妻子者可入。’ 英不能渡。” “思慕之物”分明就是让人爱慕而致死的 “美人鱼”赛莲啊!

公元十世纪左右的阿拉伯人伊布拉西姆·本·瓦西夫(Ibrahim Bin Wasif)在其《<印度珍异记> 述要》也记录了传说中声音诱人的海中女妖。这些女妖长得像女人,长发,乳部凸起,之中没有男性,因风受孕,所生后代与她们类同,其声音优雅动听,吸引着许多其他种族的人。“女人”、“长发”、“乳部凸起”、以及“声音优雅动听”而“吸引着许多其他种族的人”,完全是荷马史诗的翻版。而所谓“许多其他种族的人”,当然就是乘船经过的外来男子罢了。

瓦克瓦克与人参果

和海中的美人鱼相关的另一个海洋流言是“瓦克瓦克”。瓦克瓦克是树上的果实,长得像人头,也有说长得像女性。

公元966年,阿拉伯人穆塔哈尔·本·塔希尔·马克迪西(Mutabar Bin Tahir Al-Makadisi)编写了一部关于历史的书籍,取名为《创始与历史》。书中就介绍说:“在印度,也有一种瓦克瓦克的树,据称果实似人头。”此处的瓦克瓦克不过是像人头的果实,地点在印度,没有说明是在海边还是海岛。其实,差不多同一个时期,有的传说就把瓦克瓦克安在了印度洋的海岛上;更为惊奇的是,瓦克瓦克不再是像人头的果实,而是女性。

伊布拉西姆·本·瓦西夫在其《<印度珍异记> 述要》的述说就是如此。他说:“与人最相似的种族是瓦克瓦克种族。他们长长的头发上别以粗棍棒,乳房隆起,有和女人一样的生殖器官,面色红润,不停地喊叫:瓦克,瓦克。而当某一雌性被捕捉,她沉默不语,很快死去。”又说:这些瓦克瓦克人是大树的产儿,她们以头发悬挂于树上。如果其中的一个女子被从树上解下来,她便会一言不发地呜呼哀哉。很明显,这里瓦克瓦克是悬挂(生长?)在树上的女性;但任何一个女子从树上被解救下来的话,她就会死去。这个特征,和《西游记》中的人参果十分相像。实际上,瓦克瓦克的另一个版本指的就是长在树上的小人。《西游记》第二十四回中便讲述了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故事。

这一天,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镇元大仙所在的万寿山五庄观。那观里出一般异宝,乃是混沌初分,鸿蒙始判,天地未开之际,产成这颗灵根。盖天下四大部洲,惟西牛贺洲五庄观出此,唤名“草还丹”,又名“人参果”。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似这万年,只结得三十个果子。果子的模样,就如三朝未满的小孩相似,四肢俱全,五官咸备。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了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镇元大仙因元始天尊邀请他到上清天上弥罗宫中听讲“混元道果”,所以就吩咐手下的两个道童清风和明月等唐僧师徒来到之际以人参果款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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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片《人参果》

唐僧他们到来之后,清风明月便奉上了香茶,而后别了三藏,到了人参园中敲下了三枚果子,送给唐僧,说:“唐师父,我五庄观土僻山荒,无物可奉,土仪素果二枚,权为解渴。”唐僧一见,战战兢兢,远离三尺道:“善哉!善哉!今岁倒也年丰时稔,怎么这观里作荒吃人?这个是三朝未满的孩童,如何与我解渴?” 清风明月便解释说:“老师,此物叫做人参果,吃一个儿不妨。”唐僧却以为这是个婴儿,说:“胡说!胡说!他那父母怀胎,不知受了多少苦楚,方生下未及三日,怎么就把他拿来当果子?”清风明月安抚说这是树上结的果实,唐僧当然不信,说:“乱谈!乱谈!树上又会结出人来?拿过去,不当人子!”见唐僧死活不吃,清风明月便自己享用了不提。却被猪八戒听到了,想尝尝鲜,所以怂恿孙悟空到院里偷。

于是悟空就拿着金击子去敲人参果,结果“那果子扑的落将下来。他也随跳下来跟寻,寂然不见,四下里草中找寻,更无踪影”。 疑惑之下悟空就叫来土地问话。土地介绍了这个人参果的来由,说这个果子“与五行相畏”。悟空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土地就解释到: “这果子遇金而落,遇木而枯,遇水而化,遇火而焦,遇土而入。敲时必用金器,方得下来。打下来,却将盘儿用丝帕衬垫方可;若受些木器,就枯了,就吃也不得延寿。吃他须用磁器,清水化开食用,遇火即焦而无用。遇土而入者,大圣方才打落地上,他即钻下土去了。这个土有四万七千年,就是钢钻钻他也钻不动些须,比生铁也还硬三四分。人若吃了,所以长生。大圣不信时,可把这地下打打儿看。”孙悟空马上用金箍棒打了一下,果然“土上更无痕迹”。而后他就按照土地的交代,小心翼翼第打下了三个果子,和八戒、沙僧一人一个享用了。八戒“食肠大,口又大”,“见了果子,拿过来,张开口,毂辘的囫囵舌咽下肚,“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这便是歇后语“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滋味”的由来。

《西游记》中的人参果,和海洋亚洲中的瓦克瓦克传说颇为相似。两者都长在树上,两者都似小人(或者人头),两者落地即死(消逝)。这三个要素表明,人参果和瓦克瓦克或有共同的版本来源。其实,海洋亚洲还有一种法尔斯树,与人参果的情节更为类似。

树上的小儿

伊布拉西姆 ·本·瓦西夫提到了印度洋中法尔斯岛(Fars)。法尔斯是一种树,此岛便以此树得名。法尔斯树的果实似杏,但比杏大,可连同果皮一起吃,具有万药之良效。凡是吃了这个果实的人,既不得病,也不衰老。如果头发已白,吃了之后就白发变黑。因此,岛上的国王以此为宝,禁止他人进入该岛。这个法尔斯树的情节,真可谓是五庄观人参果树的底本。法尔斯的果实和杏子差不多大小,正是人参果的尺寸;所谓“万药之良效”,便是我们所说的长生不老药;国王禁止他人上岛,和镇元大仙防备外人的做法也大致一致。《西游记》记载,镇元大仙因元始天尊邀请到上清天上弥罗宫中听讲“混元道果”,临行前细细叮嘱两个道童说:“我那果子有数,只许与他两个,不得多费。”又说:“唐三藏虽是故人,须要防备他手下人罗唣 ,不可惊动他知。” 则镇元大仙的五庄观和人参园也是禁止外人进入可知。《<印度珍异记> 述要》特别是其中的提到吃法尔斯果实时,“连同果皮一起吃”,可不就是《西游记》中二师兄囫囵吞枣的吃法么?

其实,无论是阿拉伯的法尔斯果还是中国的人参果,其核心是类似小儿的果实。这个要素在汉晋以来关于大食(阿拉伯帝国)的文献中就有记载,那就是树上的小儿。

南朝任昉所作之《述异记》记载说:“大食王国,在西海中。有一方石,石上多树,干赤叶青,枝上总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皆笑,动其手足,头著树枝。使摘一枝,小儿便死。”《旧唐书》在介绍“大食”时大致抄录。大食国邻于大海,“海中见一方石,石上有树,乾赤叶青,树上总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皆笑,动其手脚,头著树枝,其使摘取一枝,小儿便死,收在大食王宫”。周致中在《异域志》中重复了这个故事,说大食国“在海西南山谷间有树,枝上生花如人首,不解语,人借问,惟笑而已,频笑辄落”。

因此,无论是美人鱼,还是人参果,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中东,抑或中国,都是虚幻与真实的结合。这些流言,既有事实的支撑,也是文化的想象,有真有假,半真半假,或真或假,可真可假,非常具有文化的张力和活力,仿佛海上的迷雾,既不知从何而来,亦不知从何而去;既不知何时而来,亦不知何时而去,而且会随着移民以及其它类型的文化交流而忽焉在东,忽焉在西,令人感慨万千。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