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较早的“北上广”大概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但与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不管是从人们对垃圾分类的认知程度和分类意愿,还是从减量成效和资源化利用程度来说,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更不要说我们刚刚起步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了。
现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常住人口主要是老人、妇女、儿童,他们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相对较差,接受过程也相对较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时要做好“八字要诀”,才能真正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做起来。
首先,在垃圾分类的宣传上要做好四个字,即“通俗易懂”。也就是说,给农户宣传时,一定要将专业术语转换成老百姓听得懂的词语,他们才能接受。比如把可沤肥垃圾说成“能沤粪的”垃圾,或者说成“能喂猪的”垃圾,宣传时直接告诉他们“能沤粪的”或者 “能喂猪的”垃圾放在某一颜色的垃圾桶里,他们一听就懂,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宣传时把可沤肥垃圾说成包含餐厨垃圾、厨余垃圾、过期食品等等,这样讲很专业,涵盖的内容也全,但是他们理解不了,更记不住。从而就会导致不但达不到分类效果,也挫伤了他们分类的积极性。所以在宣传时越“俗”越好,这样的宣传接地气,切合实际,容易接受。
其次,在做法上要做好四个字,即“简单易行”。也就是说,对农户分类投放垃圾的要求上要简单。一是在分出来的种类上要求要简单,分出来的种类越少越好掌握,比如开始推行分类时要求农户 “二分”(只将生活垃圾分为可沤和不可沤两类),不要求 “四分”(将生活垃圾分为可沤肥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相比之下,农户就好掌握多了。二是对一种垃圾包含的内容不要求农户一开始就全部掌握,要先掌握主要的、量大的成分,分类熟练后在增加内容,进行细分。比如“茶叶渣”是可沤肥垃圾,但是它的产生量很小,减量效果不明显,推行分类前期可不要求农户掌握。
“通俗易懂”“简单易行”——这一八字要诀在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期是必须做好的。当然,随着农户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可,随着习惯的养成,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将会越分越细,垃圾减量将更加明显,资源化利用程度更高。但是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就像人生下来要先从学爬,然后再学走,最后再学跑一样,都需要一步一步的学过来;跨过爬这个阶段,直接让他学走,这是要栽很多跟头的,并且会欲速不达。
人从随手乱丢垃圾,到垃圾入桶,是一种习惯的改变;垃圾分类也一样,从嫌麻烦不愿意分,到自觉分类,更是一种对生活习惯的深刻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