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相识,迅速开始谈婚论嫁,陆续花费2万余元后,婚事却没了下落……报案后,男子才发现,女子身份竟是假的,“弟弟”竟然是其前夫,“父母”竟是其前公公、前婆婆。而在他受骗之前,他们早已“搭伙”,用相同手段,骗取了5名被害人财物44.7万余元。
图据视觉中国
3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彭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决女子、前夫、前公公和前婆婆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到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到5000元不等。
2021年6月,家住彭州的52岁单身男子吴某,通过“探探”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女网友。女子自称“奉美”,二人相谈甚欢,两天后便见了面。
见面后,奉美掏出离婚证和身份证给吴某看,表示自己想要安心成个家。听了她的话,吴某当场花费4500元给她买了衣服,作为礼物。
不过,吴某离开后,女子暗地里以各种理由,将新买的衣服退还给服装店,将礼物“变现”。
回家后,吴某依旧沉浸在和奉美的恩爱幻想中。奉美则催促吴某尽快见她父母,把婚事定了,并提醒吴某,需要提前准备3个4000元的红包给奉美及其父母。于是在网络认识的第4天,吴某便取钱找到了女方。
得知吴某带来2万元现金后,奉美改口说“你还是给我包个9800元吧,给我兄弟包400元”。吃午饭时,奉美父母按照当地习俗,询问了吴某的生辰八字,商量了办酒席的具体事宜,一切都看似很正常。
午饭后,吴某提议去奉美家看看。为避免露馅,奉美主动说其父母和弟弟要先去吴某家看看,吴某欣然答应,并又给了其弟弟700元油费。
奉美带其“家人”离开彭州后,吴某才渐渐察觉出奉美前后的行为和话语存在矛盾,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赶紧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原来,2017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45岁的周某某一直以诚心婚恋交友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虚构“阮丽”“奉美”等名字,通过探探、微信等交友软件,并撺掇前夫张某冬及前公公、前婆婆张某、周某一道,上演以周某某出面“钓鱼”、前夫张某冬及前公公、前婆婆张某、周某扮演其“家人”的把戏,骗取被害人信任,实现诈骗钱财的目的,先后认识并骗取5名被害人财物44.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女子周某某及其前夫、前公公和前婆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为共同犯罪。经审理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介绍,本案属于大家口中常说的“骗婚”。行骗者以婚姻为诱饵,花言巧语骗取信任,进而诈骗他人钱财。由于被骗者警惕性不高,容易坠入所谓的甜蜜陷阱,让行骗者屡屡得逞。
法官提醒,交友一定要相互深入了解,管好财物,避免掉进行骗者的“温柔陷阱”。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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