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雄集团谭曼八字 湖南永雄集团谭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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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湘潭大学主办,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永雄-杜兰国际信用法律研究中心、湖南省法学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研究会承办,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下简称“永雄集团”)赞助的第三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成功召开。永雄集团创始人、总裁谭曼受邀参加论坛并在下午的分论坛三“我国催收行业监管与立法完善研究”上作主题报告。

“为推动催收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催收行业近年来在推动行业阳光化、职业化、法治化方面做了系列工作,这些努力获得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催收行业的生存环境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在监管与立法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催收行业的健康发展仍需社会各界共同持续努力,期待通过此次论坛的交流,能够认真分析行业的问题,找到突破行业发展困境之道,充分利用蓬勃发展的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成果,完成中国催收行业凤凰浴火般的蜕变与升华。”分论坛上,谭曼结合自身十多年的从业经验以及多年债务催收法治化研究经验,就我国催收行业近年来所做的努力、获得的支持和未来继续努力的方向进行了分享交流。

据介绍,催收行业在阳光化方面的努力主要体现在行业自律、寻求上市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如积极筹备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标准、推动行业立法、加强内部交流、优化行业生态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积极筹备上市,为催收行业阳光化注入了正能量,加深了社会公众对催收行业的了解;联合高校召开了多场学术交流活动,其中每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都有关于催收的分论坛,对于提高催收行业的影响力、促进其阳光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职业化方面的努力主要体现在捐建学院、人才培养和与催收有关的项目申报等方面。如捐建国内首家信用风险管理学院,推动“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030104T)专业获批,开设《债务催收理论与实务》课程;出版国内首部《中国债务催收行业立法研究》专著,推动催收法首次进入高校教学;联合湘潭大学启动赴美国杜兰大学法学院攻读信用法学硕士项目和面向催收行业的成人高考合作项目;在《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中国债务催收行业的机遇、挑战及其治理》等多篇学术论文;湘潭大学承接的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项目《中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立法研究》和《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立法研究》中均有关于催收的内容或子课题,且“我国催收行业监管与立法完善研究”已列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极大助推了催收行业职业化进程。在法制化方面的努力主要体现在推动立法、成立研究平台和提交议案等方面。如相继推动全国人大代表谢勇教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关于规范催收行业经营范围 支持催收行业自律 加紧制度催收行业立法的建议》等议案,2018、2019连续两年推动全国政协委员王贵国教授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关于加快推动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立法的建议》《关于加强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自律》等议案;相继推动成立“湘潭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永雄-杜兰国际信用法律研究中心”、“湖南省法学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研究会”和“湘潭大学信用卡法律诉讼实务创新研究实验室”等研究平台;推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催收管理条例(立法建议稿)》,并在《湖南日报内参》上发表《我省债务催收行业亟待立法完善》等内参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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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催收行业最近几年经历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扫黑除恶、打击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考验,但也让催收行业清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总体而言,国家各个层面对催收行业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占主流。”谭曼认为,近年来,催收行业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支持,且催收行为的边界清晰,催收行业即将涅槃重生。

谭曼指出,国家层面,“我国催收行业监管与立法完善研究”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体现了国家对催收行业的高度认可和支持,且最高院、最高法近期颁发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其中涉及到与催收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也是从法律层面对催收行业立法的支持。监管层面,催收行业的边界已经清晰。首先,银保监会支持催收机构在引发投诉后与欠款人及第三方达成和解谅解,只有达不成和解谅解的才会对客户单位追责,没有刻意针对催收行业进行整顿。其次,公安机关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及反催收联盟的打击力度,在上门检查催收机构时,只要经营范围合法且有银行合法的业务委托即可。此外,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的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合法合规经营的催收机构排除在外。最后,市场监管局对催收行业经营范围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除极少数地区申请从事催收业务有困难外,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有从事催收业务的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上都认可,对于已开设的催收公司支持继续开设。客户单位层面,作为催收机构的衣食父母,客户单位从刺激业绩的政策、投诉处理、内部品质管理、委外政策、打击反催收联盟、合法施压方法的创新等方面都对催收机构给予了大力支持。比如中信银行此次构建非诉与诉讼催收无缝对接的委外催收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当前非诉与诉讼催收分离、催收行业合法施压等难题。学术理论层面,由湘潭大学主办的信用法治·韶山论坛,每届都邀请到了很多学术界人士参与,此次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几乎有一半以上都是高校的学者、教授,且近年来学术界与催收相关的学术成果越来越多,而三年前基本上没有与催收相关的论文、专著以及成熟的立法建议稿。媒体舆论层面,如今媒体对催收行业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前所未有,除涉嫌违法犯罪有公安机关介入的报道外,很少有个案违规催收的报道。媒体对催收行业正面客观的报道越来越多,比如永雄集团去年赴美上市过程中经历的舆情风暴,其中绝大多数报道都是中性的,即使有少数负面报道也是针对员工个人违规催收行为的。此外,催收工作还得到了其他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理解和支持。催收工作需要得到大量欠款人和第三方的协助,其中,真正不配合的占比微乎其微,不管是欠款人本人、第三方还是其他相关单位,绝大多数都愿意积极配合并支持催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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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催收行业未来继续努力的方向,谭曼建议,短期而言,催收机构要稳中求发展,在合规催收上做文章。一是不要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二是不要冒充公检法催收,不要使用侮辱、谩骂等“软暴力”催收,尤其不能公司有组织地采用这些违规方式催收,确保公司的品质合规生命线。三是要创新合规催收方式稳中求发展,比如借鉴这次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与湖南卫成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模式,找一家战略合作律师事务所,对恶意逃废债的老赖提起诉讼。中期而言,催收行业要拥抱监管,积极推动国家明确主管监管部门。催收行业与征信业一样都属于信用服务业,应该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催收机构行使行政监管,对催收机构设立市场准入,对催收员实行执业资格考试,即持牌经营、持证上岗。与此同时,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催收行业的职业纪律、职业道德规范,并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催收行业的相关立法。长期而言,需要完善催收行业的法律体系,既要制定出台相应的催收法,也要有各部门颁发的部门规章以及最高法颁发的司法解释等配套。

据了解,谭曼创办的永雄集团深耕个人信贷不良资产管理领域,以“让世界没有挽不回的诚信”为使命,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1.5万余名员工、30多家分支机构的大型集团公司。此外,作为湘潭大学特聘教授、湘潭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永雄-杜兰国际信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谭曼从事信用立法、债务催收法治化研究多年,主编《诉讼制度改革与理论探索》《首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优秀论文集》等著作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以及其他省部级项目多项,先后在《光明日报》《湘潭大学学报》《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等报刊上发表与催收相关的学术论文多篇,其著作的《中国债务催收行业立法研究》已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为推动催收行业阳光化、职业化、法制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讯员/杨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