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0年,我年方十八,在连续经历了高考落榜、当兵被刷的沉重打击下,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精打采、一蹶不振,竟一心一意还做着“吃文化饭”的梦。后来,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父亲求了在乡里做文教助理的同学帮忙,第二年春季,到乡里一所偏僻的学校做代课教师,工作暂时有了着落。
根据乡文教科的工作安排,我去这所学校是代一位孕妇教师的初一语文课。在学校老教师手把手的“传帮带”下,我渐渐地掌握了日常教学中备课、上课、板书、批改作业等基本的教学方法,并很快就独立走上讲台了,校长要求边学边问、边练边做,不管如何,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受到影响。也许是自己十分热爱这份工作,加上虚心好学、努力进取,我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逐步得到明显提高,在当年度的期末考试中,我所代课的全班学生语文考试成绩,无论总分、高分、平均分等,与同年级其他班级不相上下,校长和其他教师都对我刮目相看。等到女教师产假结束归来上班,校长以本校师资极度缺乏,言词恳切地向乡文教科申请,争取尽量继续留用我,得到了乡文教科领导的批准。
一九八二年,我转眼就到了二十岁,而八十年代初的乡村,还时兴着“订婚”的习俗,青年男女一旦到了这个年龄,家里父母便张罗着请媒人“说媒”,如果双方家人感觉满意,就确定日子办酒宴订婚。订婚仪式就预示着“名花有主”了,如果那一方反悔,是要受到社会舆论监督和遣责的。当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是大有市场的,而“三转一响、八套布料”等物件,是谈婚论嫁的标配。
那时候,我家在村子里是数一数二的贫穷户,一家五口挤在三间土坯房里,灶房里面搭床铺,权当我们仨兄弟的“卧室”,屋顶上杂色且规格不一的瓦片,是捡拾大队砖瓦厂废弃的残次品,那还是特地找人“开后门”弄来的。晴天时能从屋里看到屋顶和墙壁的许多透亮,雨天时就用大盆小盆忙接水,更担心土坯墙遭淋雨随时坍塌。别说是找“媳妇”了,就连自家的温饱生存,都还是大问题呢。
自从到学校代课后,我就每周带点口粮,吃住在学校里了。家里的生存环境太让人憋屈了,但那个时候的确也束手无策,你穷我穷大家穷,一家不笑话一家。尽管如此,父母还在张罗着“托媒”的事情,媒婆是后面村子上六十多岁的C姓老奶奶,为人热情开朗,乐善好施,她竟然说动了邻庄Q姓女方人家,答应择日组团上门“相亲”。这是当时我们老家的婚姻习俗,是女方人家能否“对眼”(满意)和这桩亲事最终能否谈成的关键。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在C姓老奶奶“巧舌如簧”的周旋下,Q姓女方一行由“进门皱眉”到“出门舒眉”的表情,并当即就落实了“订婚”操办酒宴的日子。事后听老媒婆跟我父母讲,Q姓女方家看中了我当时的相貌和高中毕业的学历,接受了她“穷困只是暂时的,有文化的人肯定会有出路,她家女儿仅读小学三年级,嫁给我今后将衣食无忧”等说辞。
一九八二年盛夏,在父母亲的操持下,我与Q姓人家四姑娘拍了订婚照,女方比我小一岁,双方亲戚一起吃了订婚酒,这门亲事原则上就确定下来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家就本该为正式结婚做相应的准备了。女方家要求另砌三间简单的婚房,那怕是“小五架、空斗墙、杂树梁”也行,没有其他的额外要求。拿当时的社会背景、婚姻习俗来说,这个要求算是相当实在、相当宽松了。可我的家人不仅不给力,还一会儿指责女方家不通情达理,一会儿又指责我好高骛远。他们认为:已经费心劳神帮我订过婚了,后续结婚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孩子一旦过了十八岁,父母就没有义务和责任了。
说真心话,当时自己的心理矛盾和心灵煎熬,让我恨不得立刻去死。一方面面对窘迫之至的家庭条件,我很需要得到家人的支持,满足女方家算是比较通情达理的条件,能顺利地完婚。另一方面,家人在这个时候采取不管不顾的态度,让我在蒙受家境寒酸的同时,又感觉实在是无依无靠,一股天生强烈的自卑感、无助感,顿时袭上我的心头。心里也一直在负罪、在纠结,如果这样拖延下去,不是连累了Q姓四姑娘吗?白白地耽误人家的婚姻大事吗?
就从那之后,我渐渐地有了怕遇见Q姓女方家人包括未婚妻的念头,四时八节也不主动上门叩礼了,老远看见人家也尽量躲开了。那时候的负面传闻大都认为,我高人一等做教师了(实际上充其量也就是可能随时去职的“代课老师”),嫌弃人家女方文化低而“变心”了。我蒙受着外界十分刻薄的嘲讽,不能去争辩不能做解释,因为一方是“任性固执”不愿担当的亲父母,一方是“蒙在鼓里”不知就里的准岳父母,两头都感到得罪不起,我究竟跟谁去争辩?到什么地方去解释?久而久之,导致与女方家的误会越来越多,与家人的隔阂也越来越大。
大概在订婚后一年有余的时候,在一个周末的傍晚,我独自上女方家“悔婚”。准岳母当时十分吃惊,可能是为了有回旋的余地,她要求我家如果确定要悔婚,就让媒人和家长一起来谈,否则对我这个无理小子不予理睬。媒婆C姓老奶奶实在是弄不明白,只有媒人说和的,哪有媒人劝散的,态度明确直接予以拒绝。我家人那个时候的态度很滑稽,反正女方家要什么条件你自己去应对,不管好歹也不肯以家长名份出面商量,并且振振有词,家里已经帮你订了婚,你自己想去悔婚,将来如果打光棍,怨不得别人,随你自己怎么折腾。在这种状况下,我的倔强劲日益膨胀,我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上门“退婚”,直到最后一次,准岳母拉着我的手含泪说道:乖乖啊!不是我姑娘今后就找不着婆家,而是我家相中了你这个人,算了吧,强扭的瓜不甜,我家做到仁至义尽了,看来我们是真的无缘。当时,我心里的委屈和苦衷无法解释,唯有就地一跪,随即痛哭流涕夺门而去。
一晃三十八年过去了,我自己人生的这一篇章早已悄然翻过,月老C姓老奶奶和Q姓准岳父母等老人早已作古,Q姓四姑娘也早已嫁为人妇。我们家里也终究没有在我的婚姻上,再花费任何的精力和财物,我也“心甘情愿”地入赘,做了另一人家的“上门女婿”。如今年近花甲,不想此生留下“非议”和骂名,只愿为自己鸣冤辩白,我当时没有丝毫的因学历差异而“负心”于他人,也没有这山望着那山高的白日做梦,更没有象《人生》中的高加林,为了追求黄亚萍而抛弃“巧珍”,如果确实要与高加林相比,我不仅多了一份正视贫穷现实的理智,而且更多了一份准备“先结婚后恋爱,感情靠慢慢培养”的婚姻设想,我与自己《人生》中不期而遇的“巧珍”确属有缘而无份,只能匆匆地擦肩而过。
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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