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克木(1912-2000),字止默,安徽寿县人,著名文学家,翻译家,精通梵语、巴利语、印地语、英语、法语、德语等多种语言文字,代表作有《梵语文学史》《印度文化论集》《比较文化论集》等。
《旧巢痕》(评点本)
作者:拙庵居士 评点:八公山人
版本:乐府文化|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20年6月
《旧巢痕》(初版)
作者:辛竹
版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5年12月
一
我说过,《旧巢痕》是一部被低估的好书。后来我收回了这句话。它不曾被低估,因为,它从未被评估。它是被忽略了;有人读过,却也淡忘了。
《旧巢痕》初版是三联出的,巴掌大的小条本,署名辛竹,是我在报馆供职时,隔壁朋友借给我读的。读完之后问她,“辛竹是谁啊?写得这么好。”她用不确定的口气说,“听说就是金克木。”我不大相信。那是1980年代,文学是热闹的,《读书》也很风行,常有金克木的文章刊登在上面,看到了,我都会拜读。文风,和辛竹不是一路的。《旧巢痕》让我记住的,是它的旧和静。
1992年11月29日,我在新华书店的清仓查库书摊上,买到了《旧巢痕》,是新书,却已经旧了,是1985年12月的首印版。拿回家,插入书柜,留作纪念。
今年夏天,我又得到一本《旧巢痕》评点本,署名:“拙庵居士著,八公山人评”。腰封上印着:“金克木小说体回忆录”。原来,辛竹、拙庵居士、八公山人、金克木,是同一个人。为啥要隐在这么多笔名后边呢?没人解释过。
金克木75岁时,酷暑中,《读书》编辑扬之水去拜访他,聊起钱锺书,金夫人说,这是她最佩服的人。金克木却说:“他太做作,是个俗人。”事见扬之水出版的日记《〈读书〉十年》,那一天热得像下火,而金克木的脾气也跟天气差不多,火星子四溅。
他78岁时,还对扬之水埋怨他的三哥,把地卖了八百块钱,只给了他一百,余下的都拿去抽了大烟,没供他读书。“当初若是供我上了大学,今天也就不这样了!”
金克木通多门外语,任北大教授,学术上颇多建树,而其自学成才更是一段佳话。却不料,这正是他一大心病。扬之水就感慨,“看来没能取得文凭是先生的终生遗憾。”幸而有遗憾和不平,他才写了《旧巢痕》。
金克木写小说,应该说就没有知名度。晚年写了《旧巢痕》,前后署了三个名,偏偏不叫“金克木”,这也是有趣的。这部小说,也的确很不像金克木写的。或者说,很像是他用左手写出的:情感克制,叙事清晰,细节十分丰饶,锋芒也还是有的,但藏在了文字下。
二
《旧巢痕》初版时,正文约17万字,是金克木67至72岁之间写成的,断断续续五年时间,可见用力之深。
虽是自传体小说,用的却是第三人称,但又不是全知视角。主人公叫做小弟弟,这无疑就是金克木本人了。全书都以小弟弟的眼睛来看人、看世,讲述他从出生到八岁的经历,即1912至1920年之事。
全书故事性偏弱,没多少起伏跌宕的情节。但其实是有很多的,生离死别、家世败落、一败再败,但他写得平静,用散文而非戏剧性的笔法,使之平静如水,一潭死水。
小弟弟一出生,帝国就已没了,做过末代县令的父亲也死了。父亲大他60岁,大哥大他40岁,还有二哥、三哥、两个姐姐,分别出自不同的母亲。他自己的母亲,是丫头收房的姨太太,没地位、没胆量,急坏了,就抱住儿子哭。但人要活下去,总是能找到条活路的。大哥率领全家,从困居的江西小县城,坐上大船,回到了安徽的省城。这趟旅程的意义,有如微型而又微型的出埃及记。但金克木笔锋淡扫,略而不详。为啥呢?小弟弟的记忆还是混沌的。第二次搬家是回到故乡小县城,小弟弟已4岁,所见所闻,都默记在心,事无巨细,上轿、下轿、上船、下船、火车、轮船、帆船,母亲、大妈、哥哥、嫂嫂、仆人……虽然仓皇、忙乱,却落笔从容,事无巨细,一一叙来,1916年之中国内地,历历如在眼前。
后来在县城里,他们又从老家搬到新宅院。草房旧宅、瓦房新宅,也都写得细细的,虽远没有《红楼梦》中贾府的气派,却也是五脏俱全的。贾母说自己是中等人家,小弟弟的家就真算小麻雀了,可这麻雀里,几进院落,堂屋、厢房,谁住哪屋,厨房在哪儿,马桶摆哪儿,都写得文字简省,却又是极出色的工笔,是精纯的白描。宅院体现出秩序,家就靠这秩序维持着。大门外是自家的一亩菜园,由一对外来的男女种着,大哥告诉他们,老邻居嘛,菜你们尽管种,别提交租,提了怪寒碜,有新鲜蔬菜送两棵来给我们尝尝就行了。我们缺葱时,也可能来拔两根,你们也不要见怪。
大哥人情练达,处事圆通,但常年在外,做个不大、也不算很小的官,给家里挣回银子和面子。当家的,是大嫂。大嫂是一个大员的女儿,识得字,打得算盘,会理财,还会吹箫、唱曲、下围棋,是集王熙凤、王夫人于一身,又还有点薛宝钗。缺憾是,没自己亲生的儿女。有一天,大嫂指着对联上的“人”字,告诉小弟弟念什么。第二天考他,居然还认得。于是,开始教他识字,读《三字经》,每天两句,共是六个字,背熟了,给一个铜板。那时候,一个铜板等于十文制钱,可以买两个肉包子或五根小油条,奖励算是很高的。小弟弟四岁多,就积下了一堆字和钱。
《旧巢痕》的腰封上,印了一联:“人生识字糊涂始,烟雨尘埃旧巢痕。”然而,不识字就不糊涂了吗?小弟弟的妈妈,20岁前被糊里糊涂卖了三次,又糊涂生了个儿子,再糊涂死去。好歹,这小弟弟识了字,终于留下一本书,也就把妈妈留在了永恒里。
小弟弟的二哥,则带他看到了院外的天地。二哥算个浑人,没本事,游手好闲,对养的花猫、八哥,比对老婆还要好。但说坏,也不算太坏,有一天心血来潮,就牵着小弟弟的手,迈过了有小孩一半高的大门槛。二哥指给他看菜园、池塘、城墙,墙外对着的几个山头,其中一座,叫做八公山,即“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之古战场。随后,兄弟俩进了东岳庙。庙里有神像,他还看到了两块匾,匾上的字,居然是认得的,一块写:“你也来了。”另一块写:“不由人算。”这是他看世界的开始,这几个字,他也就记了一辈子。
二哥又说,别的庙里,神像都拆了烧了,庙改了学堂了。为啥呢?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嘛,这就叫“革新”、“光复”。大时代的巨浪,冲刷到内地之旮旯,就留下了这些小痕迹。封闭、细小、琐碎,却又与整个国度共一个节拍,这正是《旧巢痕》的好。这次重读很慢,我的目光在这些段落扫过去、又扫回来。联想到鲁迅写《风波》,张勋复辟沸沸扬扬,余波所及,到了小小未庄,也就是七斤的辫子该剪不该剪。
三哥是洋学堂毕业的高材生,在小县城里算凤凰,却被困成了一只鸡,连燕雀都不是。两个姐姐出嫁,都是郁郁而去,过了郁郁一生。
大嫂后来迷上赌博,又把全部积蓄投入了“花会”。这是从上海传来的,小县城的人发了疯,纷纷出钱聚会,据说可以一本万利,出钱越多,赚头越大。忽然有一天,骗局破了,会头卷了集资款逃跑,有人上了吊,大嫂的钱,都打了水漂。这样的把戏,今天也在重演,正应了他的点评:“‘不由人算’说的是变化无常,‘你也来了’说的是照旧老一套。两语回味无穷。”
世事甚为荒唐,但小弟弟懵懂无知,知了也莫可奈何。他就躲在角落里,把大嫂的藏书,一箱一箱都读完了。
冬天下了雪,天地是惨白的,人是冷得哆嗦的,偶有几个值得记住的乐事,也发生在冬天。大哥发了童心,戳破窗户纸,把躲寒冷的麻雀一个个抓住,给兄弟们做了下酒菜。还用筛子放在雪地里罩麻雀,又是一顿下酒菜。过了十几年,小弟弟在大城市的酒店吃到了酱山雀,总感觉比不上当初哥哥抓的味道鲜。大哥不停地出远门谋生活。最后一次,是躺在棺材里边回来的,享年才四十七。大哥如同大树,树倒了,家就散了,《旧巢痕》的故事也该落幕了。但作者把这个落幕写得很缓慢,像钝刀在肢解着肉体。
《红楼梦》里写给秦可卿办丧事,是大手笔,是家族的亮相和王熙凤的登场,丧而不悲,好戏才刚开始。《呼兰河传》里也写了祖母之死,但亲情本薄,行文所及,反倒是家里的热闹,还有小主人公借此走出家门,看到了宽街、大的兵营,流淌不息的河流,那是个生出念想的时刻:啥时我能够走到很远的地方去?
《旧巢痕》的丧事,则是结局、巨变,大败落。大妈、大嫂、妈妈、两个哥哥、大侄子、仆人等等,每个人的态度、举止,书中都写得周详。丧事的过程,繁琐的仪式,也写得耐心,无一遗漏。随后就是分家、分财产,为了所谓公平,还从乡下老家请来两位亲戚,一来,就住了很多日子,因为公平实在不易。为了给亲戚打发时间,又从大烟馆请来了烟具、鸦片烟。鸦片烟的吃法,也很讲究,作者也细细写在了书中。这又为持续的败落,埋下了更远的伏笔……当然,那已是后话了。
分家的结果,很不公平。至少,金克木是这么写的:小弟弟和妈妈等于是附属品,实际上什么也没有。不平之气,与作者同在了一辈子。全书的结尾,是孤身一人的老仆的离去。老仆对小弟弟说:“这一家人算完了。我出来跟你大哥一二十年,没想到他一死,一家子就落到这样。以后就看你小老四了。你将来还记得我吗?”说着,干瘪的眼中流下一滴泪。
《旧巢痕》中,男人的眼泪很稀少。老仆这滴泪,把一个家族终结了。
三
初见《旧巢痕》,我一口气就读完了。这回重读,用了十口气还不止。一边在天头地脚写了零碎感受,一边把金克木与其他作家作了点比较。
譬如汪曾祺,汪、金二人的小说文字是上佳的。汪曾祺读过不少翻译小说,金克木本身就是翻译家,但二人写小说,并无翻译腔。他们的文字,融合了文人化、民族化、大白话,是我喜欢的好。细加辨察,二人又颇为不同,汪曾祺多趣味,金克木则多涩味。汪曾祺滋润、有闲意,金克木硬扎,少温情。汪曾祺也出生在小县城,家道小康,父亲慈祥,母亲、继母也慈爱,后来在西南联大念书,师从名师。一辈子虽多波折,但往往以温情、审美的眼光叙写旧人旧事。金克木的《旧巢痕》则罕有暖意和感激,更不要说感恩了。汪曾祺考虑过要写长篇小说,但因为散淡,终于没有写。写长篇多累啊。而金克木可能正是有不平之气支撑着,晚年写了长篇小说,终于吐出心中块垒。
他还写了许多别的书。《〈读书〉十年》中还记了一件事,10月的一个星期四,扬之水去金克木家,“先生很兴奋,叙其一月间如何写就七篇稿(六万字),意甚得。”这时,距《旧巢痕》出版已经六年了,而他也已年近八十岁。
□何大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