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落马高官八字 当高官的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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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

步履不息

梳理过去一年的反腐“成绩单”,25名中管干部先后被查,反映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持续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

25名落马“老虎”

最近落马高官八字 当高官的八字

涉及中央部委,地方党委

人大、政府、政协,国企等

按被查时间先后排序分别为: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

甘肃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

最近落马高官八字 当高官的八字

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

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尹家绪;

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

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肖毅;

中央纪委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原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潘家华;

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

原国家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杨福林;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

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原市委书记周江勇;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

其中,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是正部级干部。

王富玉1952年8月出生,是河南唐河人,曾在河北、海南、贵州三省工作。1991年,他由石家庄市副市长转任海口市副市长,此后13年历任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等职。2004年,王富玉再度跨省,赴贵州任省委副书记,2012年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1年后任省政协主席直至2018年1月卸任。

傅政华1955年3月出生,是河北滦县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后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职,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2013年8月至2018年3月,傅政华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此后转任司法部部长至去年4月,去年5月起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直至今年10月被查。

今年落马的“老虎”中,有4人是主动投案,分别是青海省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

12月30日,2021年的倒数第二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刘川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按六级职员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通报称,刘川生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识淡漠,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公款接待,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利用任职高校的公共资源,为亲属谋利敛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入学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通报还提到,刘川生主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主动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刘川生是今年落马“老虎”中最年长的两人之一,她和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都生于1950年。包括他们二人在内,今年落马中管干部中有13人为退休后落马,如谢长军、王富玉、张新起、彭波、尹家绪、潘家华、徐鸣、宋太平、杨福林、蔡鄂生、薛恒等人。其余则是在任上被查。

在今年被查的中管干部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原中国国电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等5人已先后受审。

于志刚是一名“70后”,2015年5月,他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3年后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11月25日,于志刚受贿一案一审开庭。检方指控,2013年至2017年,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5名已受审的官员中,王富玉受贿金额最大,达到4.34亿余元。根据检方指控,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担任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

谢长军、彭波和蒙永山都在12月“过堂”。12月14日,谢长军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开庭。检方指控,2002年至2020年,谢长军利用担任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务调整、人员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2万余元;2012年至2013年,谢长军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下属企业以明显高于市场391万余元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公司采购商品;谢长军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393万余元。

12月23日,彭波受贿一案一审开庭。检方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彭波利用担任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副局长、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网络新闻应急事务局局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促成诉讼和解、拓展网络业务、违规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64万余元。

12月30日,蒙永山受贿一案一审开庭,检方指控,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蒙永山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2万余元。

此外,今年落马的“老虎”中已有多人被提起公诉,包括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宋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原董事长尹家绪,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人。

(来源:白鹭洲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