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基础《渊海子平》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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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伤官》

伤官者,其验如神。

伤官务要伤尽;伤之不尽,官来乘旺,其祸不可胜言。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倘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皆在伤官之处;又行身旺乡,真贵人也。

伤官主人多才艺、傲物气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而贵人亦惮之,众人亦恶之。

运一逢官,祸不可言;或有吉神可解,必生恶疾以残其躯;不然运遭官事。

如运行剥官,财神不旺,皆是安享之人。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矣!

又云,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也;以阳见阴,阴见阳,亦名盗气。

印綬若伤尽,不留一点;身弱忌官星,不怕七杀。

如甲用辛官,如丁火旺,能生土财;最忌见官星,亦要身旺。

若伤官不尽,四柱有官星露;岁运若见官星,其祸不可胜言。

若伤官伤尽,四柱不留一点;又行旺运及印綬运,却为贵也。

如四柱中虽伤尽官星;身虽旺,若无一点财气,只为贫薄。

如遇伤官者,须见其财为妙;是财能生官也。

如用伤官格者,支干、岁运,都要不见官星;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用伤官格局,见财方可用。

伤官之杀,甚如伤身七杀,其验如神。

年带伤官,父母不全;月带伤官,兄弟不完;日带伤官,妻妾不完;时带伤官,子息无传。

其餘伤官,务要伤尽,则吉,见财方可;轻则远窜之灾,重则刑辟之难。

伤官有战,其命难存。

若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相合,皆在伤官之处;如行身旺乡,贵命也。

伤官之人,多负才傲物,常以他人不如己;君子恶之,小人畏之。

逢官运,无财救,必主大灾;不然主暗昧恶疾,以残其身;或运遭官刑矣!

如四柱虽伤尽官星,身弱逢财运发福,是为伤官见财。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

又云,四柱有官而被祸重,四柱无官而被祸则浅。

大凡四柱见官者,或见伤官而取其财;财行得地则发,行败财之地必死。如运支内无财运,干虚露亦不可也。

如【乙亥,己丑,丁亥,庚戌】:丁以壬为官。丑戌本为伤官,只是丑为金库,又时上有庚字作财;此人行申酉限如意,入金脱气遂死矣!

大抵伤了官星,行官运则灾连;太岁亦然。

《诗诀》★伤官伤尽最为奇,尤恐伤多返不宜;此格局中千变化,推寻须要用心机。

《诗诀》★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木火见官官有旺;土金官去返成官;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

《诗诀》★伤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带合,儿孙满眼寿如松。

《诗诀》★伤官遇者本非宜,财有官无是福基;时日月伤官格局,运行财旺贵无疑。

《诗诀》★伤官伤尽最为奇,若有伤官祸便随;恃己凌人心好胜,刑伤骨肉更多悲。

《诗诀》★伤官不可例言凶,辛日壬辰贵在中;生在秋冬方秀气,生于四季主财丰。

《诗诀》★丙火多根土又连,或成申月或成乾;但行金水升名利,火土重来数不坚。

 

《伤官说》

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

伤官若论财,见祸不轻来。

伤官若用印,剋杀不如刑。

伤官若论财,带合有声名。

伤官用财,不宜印乡。

伤官见官,印运不妨。

杂气财官,印俱不忌。

两戊合一癸,得再嫁。

妻财受剋,生子不育。

印綬比肩,不忌财乡。

印綬多根,身旺必贫。

印綬被伤,剋父母。

官杀混杂,剋父母。

财多身弱,剋父母。

干与支同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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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戊寅不怕杀多。

女命比肩,即姊妹贪合,多谎诈。

财有劫,不怕露就杀。

火命人最好,月支属火,干头有木提出火矣!

癸酉弱格,见杀必凶。

官贵太盛,旺处必倾。

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时,不怕官杀混杂;阳干方论,阴干不取。

子怕寅午火,不怕水。寅木不怕金。巳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午火不怕水。未同申金不怕水。己土戌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五月不怕杀。

四柱元有病,要去病;不去病不发。

 

《论食神》

食神者,生我财神之谓也;如甲属木,丙属火,名盗气,故谓之『食神』。何也?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财,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带此者,主人财厚食丰、腹量宽洪、肌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恒不喜见官星,忌倒食,恐伤其食神;喜财神相生。

独一位见之,则为福人;然终亦不清。

却喜身旺,不喜印綬,亦恐伤其食神也。

如运得地,方可发福;大概与财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丁见己为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为财;又喜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寿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此命见三乙为食神,见巳酉丑合局为印綬,又有三乙化为伤官。癸用乙为食神,被金局来剋乙木,再被三乙木并卯旺剋我官;所以名利都无成也。

《诗诀》★食神有气胜财官,先要他强旺本干;若是反伤来夺食,忙忙辛苦祸千般。

《诗诀》★食神无损格崇高,甲丙庚壬贵气牢;丁己乙辛多福禄,门阑弧矢出英豪。

《诗诀》★甲人见丙本盗气,丙去生财号食神;心广体胖衣禄厚,若临印綬主孤贫。

《诗诀》★申时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禄齐;甲丙卯寅来剋破,遇而不遇主孤悽。

《诗诀》★寿元合起最为奇,七杀何忧在岁时;禁凶制杀干头旺,此是人间富贵儿。

《诗诀》★食神居先杀居后,衣禄无亏富贵厚;食神近杀却为殃,终日尘寰慢奔走。

 

《论正财》

何谓之正财?犹如正官之意;是阴见阳财,阳见阴财。大抵正财,吾妻之财也。人之女貲财以事我,必精神康强,然后可以享用之;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虽妻财丰厚,但能目视,终不可一毫受用。

故财要得时,不要财多。

若财多则自家日本有力,可以胜任,当化作官。

天元一气,羸弱贫薄难治。是乐于身旺,不要行剋制之乡;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生之月令,正吾衰病之地,又四柱无父母以生之;反喜财,又有见财,谓之财多。

力不任财,祸患百出;虽少年经休囚之位,故不如意,事多频併。或中年或末年,复临父母之乡,或三合可以助我者;则勃然而兴,不可御也。

倘少年乘旺,老在脱局,不惟穷途悽惶,兼且是非纷起。

盖,财者,起争之端也。

若或四柱相生,别带贵格,不值空亡;又行旺运,三合财生,是皆贵命。其餘福之浅深,皆随入格轻重而言之。

财多生官,要须身健。

财多盗气,本自身柔,年运又或伤财,必生奇祸;或带刑併七杀,凶不可言也。

又云,正财者,喜身旺、印綬,忌官星、忌倒食、忌身弱、比肩劫财。不可见官星,恐盗财之气也;喜印綬者,能生身主弱故也。

且如甲日用己为正财;如身弱,其祸立至。

凡人命带财下生,须出富豪;不螟蛉,必庶出、或冲父母。

身旺无劫财,无官星为妙。

若命中有官星得地,运行喜财星多生官。

兼有财星得地,运行忌见官星,恐剋其身;怕身弱也。

大抵财不论偏正,皆喜印綬,必能发福。

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此命丁日身坐财之地,又见巳酉丑金局,故主财旺。盖金得木库居未,能生丁火,故身旺能当其财;运行东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为财,生壬官;身入旺乡,必能发福。

凡用财,不见官星为妙。

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此命丙日见三申为财,岂不美哉!丙用癸官,用辛为财,见三申一酉为财,故旺。盖缘日弱,火病申死酉,乃为无气,运行西方金乡,身弱太甚;财旺生鬼,败剋其身,故不能胜其财,所以贫也。

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此命辛日坐酉,乙年坐卯,身与财俱旺;又得癸未食神,戊子印綬助之,宜乎巨富贵也。

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此命甲日生于四月下旬,并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之戊土;时又归禄于寅,故财旺矣!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运,迤邐行辛酉运,乃见官星则凶;壬戌运有壬剋丙,伤官食神之中,失官去财,死丧合家;值五十九岁,入癸亥身旺运,稍可安逸;六十五岁,逢壬辰年死矣。初运伤官见财格,取戊土为财,所以戊午己未二运大旺生土,故财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见官,故凡事费力;虽癸亥为甲木之印綬,然亦忌火冲水,亥中又有壬水。壬辰透出壬水,运中、命中元有之辰,死无疑矣!凡伤官见财格,忌见官星,只喜见财。大忌壬水剋火,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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