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如何与“四时”相配这个问题难坏了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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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木、火、土、金、水

四时:春、夏、秋、冬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这些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概念,大家应该很熟悉了。然而,在古代,如何将五行、天干地支与四时相配,并与传统哲学体系自洽,却是一件颇为伤脑筋的事情。为此,古人提出了不同的学说:

在《管子·五行篇》中,是将从冬至日开始,至下一个冬至日的一年,均分为五个等份,每等份72日,依次配以木、火、土、金、水。从干支来看,此说是将甲配木,丙配火,戊配土,庚配金,壬配水。

不难看出,此法实际上是不考虑四时,而将一年分成了五季,故不能与人们通用的四季相协调。所以后来作了改动,将四季中的每一季,分为孟、仲、季三个月,则:

春季的孟春、仲春、季春三个月,位于东方,五行属木,配甲乙。

夏季的孟夏、仲夏两个月,位于南方,五行属火,配丙丁。

夏季的第三个月季夏,位于中央,五行属土,配戊己。

秋季的孟秋、仲秋、季秋三个月,位于西方,五行属金,配庚辛。

冬季的孟冬、仲冬、季冬三个月,位于北方,五行属水,配壬癸。

这就是土王季夏说。它的一大特点,是使五行相生的规则得以解释四季的变迁:(春)木-(夏)火-(季夏)土-(秋)金-(冬)水,依次相生。此说影响很大,例如在《黄帝内经》的天人系统中,就是采用这一说法。

不过,由于将夏季的三个月分属了火和土,这就出现了五行配月的不均衡:木、金、水三行各配3个月,而火行仅配2个月,土行更只配了1个月。火行与土行对应的时间偏少,显得力量偏弱,这便与五行应处于均等的地位不能相洽。对此,《淮南子·天文训》提出了一种解决办法,即以木、火、金、水各治一个季节,而将土单拎出来,认为土居中央,执绳而制四方。这实际上是将土排除在了统四时之外,而给了它一个制四方的虚名。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则进一步解释说: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也就是说,季夏不应由土分管,而仍归火治理,因为土是比其他四行更尊贵的一行。

或许是觉得土行徒有虚名有所不妥,人们又提出了一种配置办法,即以春夏秋冬四季的末月(季春、季夏、季秋、季冬之月),交由土来分管。这就是土王四季说。

如此一来,土配了4个月,而其他四行各只配了2个月,土又嫌太盛。于是后来再进行改进:将四个季月的最后18日拿出来配土,共72日,这样五行在一年中分管的时间就都是72日,只不过土分管的72日是分布在四个季月。

这样一来,既符合了土制四方、五行莫贵于土的思想,又使五行与四时的配属趋于均衡,如此改进后的土王四季说,便一直沿用至后世。

尽管如此,此说仍然难言完美,主要是在五行与十二地支的配属问题上,不像五行与十天干,一行各配以二干,比较均衡;而是木、火、金、水四行各配以二支,土行则配以四支:寅、卯配木;巳、午配火;申、酉配金;亥、子配水;辰、戌、丑、未配土。

从时间上看,一个季月只有18日配土,但对应于该月的地支却全部配土,似有不妥。从方位上看,戊、己二天干配土,被安排在了中央;辰、戌、丑、未四地支配土,却未被安排在中央,而是列于周边,也似有不妥。

对此,你怎么看?你觉得五行、四时、十天干、十二地支的配属,还能有更理想的方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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