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星术与民本主义思想,上述这种原始的、粗糙的天人感应观在占星术中一直有很深的影响,给占星术打上了深深的神学的烙印。但是,天人感应说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内涵也不断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以追溯到西周初。这种变化的显著特点是:它不仅强调人与天有感应关系,而且特别强调这种感应的双向性。在这种双向性中,天既有监临人间的权威性,也有因人的行为道德转移意志的可变性。《周书》说:皇天尤亲,惟德是辅。这是对这种双向性的最好说明。人只要有道德,老天也只能跟着他跑,去辅佐他。在这种关系中,人显然居于主动的地位。人的主观能动性、道德水准是第一位的,而天意则是第二位的。这种天人关系的变化,显然给天人感应说注入了新的富有人本色彩的内容。
这种天人双向关系在汉代董仲舒那里进一步得到了完善。董仲纾并没有否定天的绝对权威性,相反,他认为天是一位极严格的监察神,对人间的一切洞察秋毫,一发现过失,立刻就会降下天谴,毫不留情。但是,他又强调•天和人并不是处处都是对立的,两者又有统一的一面。就其统一的一面而言,天人是一体的。天和人具有血缘关系,是人的曾祖父。他这样来描绘人与天地的对应关系:天有三百六十度(一周天的度数),人有三百六十节;地有厚度,人有形体骨肉;天有日月,人有耳目;天地间有川谷,人体有空窍、血脉;天地有各种气象变化,人则有喜怒哀乐情感的变化。人的头圆而上昂,这像天的圆而在上;人的头发像星辰,口鼻呼吸像风,如此等等。(参看《春秋繁露•人副天数》)这种对应,虽然不免显得牵强附会,机械穿凿,但他却毫无疑问地论证了一个重要的论点:天即人•人即天,天人一体,天地之性人为贵。这就大大地加强了天人感应说中的人本内容。
占星术受这种观念的影响是深刻的。我们只要翻一翻董仲舒以后的占星书就可以知道,不管占星家列出哪一种表吉凶的天象,无不要罗列出种种人事的表现。这就等于说,天象的吉凶祸福都是有条件的,并非任意出现的。这种条件就是人本身的行为。要想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景星光耀,瑞气氤氳,首先必须国家政治清明,人君有德,百姓乐昌。否则就会适得其反。更重要的是,即使天象出现了某种凶兆,只要人们能及时调整、改善自己的行为道德,也可以化凶为吉,转祸为福。占星家把这种消除灾祸的方法叫作救。例如:
《洪范•五行传》说:凡日蚀,改行修德即灾消除。不改,应在三年;三年不改,至六年;六年不改,至九年,九年而灾成。
京氏《对灾异》说:人君骄溢专明,为阴所侵,则有日蚀之灾。不救之,必有篡臣之萌。其救也,君怀谦虚,下贤受谏,位有德,禄有智,日蚀灾消也。(均引自《开元占经》)
天人感应说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它讲天对人的监察,预示吉凶,都是有政治针对性的。君主首先是受监察的对象,其次是皇后和大臣。其意图是借天的权威性来制约君权。因为在封建时代,王权是至上的,任何人为的监察制度都不会对他起决定性的制约作用,只有借神权来制约一下他。这一点,完全为占星术所吸取。在占星书中,所有天象的吉凶祸福都可以同君主搭上关系。很多天象变异动不动就意味着君主死亡,或遭受篡夺、杀戮之祸,这对他是有致命的威慑力的。所以历史上有不少关于出现天象变异君主自责省过的记载。从这一点上说,占星家的占辞在很大程度上对君主的行为过失是一种规谏或警诫,是借天意以规范君主行为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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