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峻(462—521),字孝标,南朝梁文学家,因才情锋芒毕露,受到了梁武帝的忌妒,终生坎坷。刘峻怀才不遇的人生经历使得其对命运有了深刻的理解,于是写成《辩命论》一文,抒心中之郁。
刘峻在《辩命论》中提出了命的定义:然所谓命者,死生焉,责贱焉,贫富焉,治乱焉,祸福焉。此十者,天之所赋也。刘峻认为人的死生、贵贱、贫富、治乱、祸福都由天命决定,而天命又是不可知、不可抗拒的:化而不易,则谓之命。命也者,自天之命也。定于冥兆,终然不变。鬼神莫能预,圣哲不能谋,触山之力无以抗,倒日之诚弗能感。至德未能逾,上智所不免。此外刘峻指出命运与才能、道德并无关系:然则高才而无责仕,饕餮而居大位,自古所叹……邪正由于人,吉凶在乎命。
刘峻《辩命论》对天命学说最大的贡献在于提出了命的定义:死生、贵贱、贫富、治乱、祸福。刘峻与范缜都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名士,两人均认为命运存在,而且是不可抗拒、与道德才能无关的。可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命运存在的思想已形成共识,并且根深蒂固。在社会战乱频仍、动荡不断的时期,按以往的理论已经无力解释现实社会中人们际遇生死、贵贱、贫富、治乱、祸福的原因。这就为命理学的出现提供了最直接的社会生活环境与思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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