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
知崇,当我们追求知识时,应该要达到最崇髙、最高明的层次。达到如天一般高的知识,才是我们追求知识的终极理想目标。礼卑,当我们实行人人应该遵守的人类规范、人类行为标准的礼时,我们应要仿效大地坤阴卑顺服从的德性而不独在礼仪方面,甚至内心,都做到对人谦卑,这就达到人类行事的最高、最合理的标准。因为我们
人类追求知识的崇高,是效法天的崇高,当我们在知识达到最高明的境界,我们就具备了与天同等的德性。当我们在人类的行为实践方面,达到最谦虚、最能服从一切规律的话,那就是效法大地坤阴的德性而臻至最理想的境界。崇是效法天,卑是效法地,我们同时既要效法天,又要效法地。既效法乾,又效法坤;既需要有知(智),又需要有礼。各位,前面不断说智仁、仁智,为何这里忽然变成智礼?古代注解家可能疏忽了,没有作出注解。为什么?因为仁是比较高层次的、浮泛的、原则性多一点的。礼制则是有具体内容规定的,例如要对人有礼貌,见到人要鞠躬、打招呼等,要根据具体细节去实践。我们说卑,不是说髙,高就是原则,卑是具体行动,因此这里只说礼。
此外,《论语》有句话可供各位参考,受到孔子称赞,认为是学生之中最好学的颜渊问如何实行仁,孔子的答案是:克己复礼为仁。然后下文跟着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在孔子心目中,仁和礼是一亊的两面,仁为体,礼为用,仁在内,礼表现于外。有些学者说既然讲到礼,儒家中只有荀子崇礼,所以《系辞传》是荀子后学作的。孔子说仁,孟子说义,荀子说礼,这是儒学三大师的不同重点。但他没有想到荀子说礼,其实也是继承孔子所说克己复礼的礼,其实孔子也是重礼的。仁、礼一内一外,并不是两回事,一个是原则,一个是实践。因此作者这里用这个礼字回应上文的仁,因为上文是原则,现在是实践,而利;’要从尊人卑(抑)己开始,所以说礼卑。
崇效天,卑法地,由古到今的解释都差不多,唯一例外是近期的一本注解书。它说马王堆帛书的《易经》内,礼字写成如此(见图)。
在马王堆帛书《系辞传》或者其他的古代抄本中,为这个字解读时,可以读作礼字,亦可以读作履字。因此,作者说今本《系辞传》这个礼字,可能应作履字。于是将知崇礼卑改为知崇履卑。
但这违背了中国严谨的学术传统。中国的学术传统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不应乱改古书的文字来迁就自己的解释。如果真要这样做的话,都会先说明传统这样解释,我现在提出一个不同的说法供你参考。不能说第一件事物等如第二件事物,第二件事物等如第三件事物,于是第三件事物等如第一件事物。这在科学上,是不能成立的。譬如说1+2=2+1似乎应该是对的,但硫酸加水等如水加硫酸吗?其实硫酸加进水里变成稀硫酸,水加进浓硫酸里就造成爆炸。这个当然是诡辩,但数学上确是有如此规例。因此,我们不能乱用等号,说第三个履字和第一个礼字等同。
这本注解的作者又说:‘知崇礼卑’犹老子之‘知雄守雌’。此言圣人既认识到崇高的一面而又能履行卑顺的一面,因为崇高是效法天道的,卑贱是效法地道的。(《周易今注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页六〇五)老子所说的知其雄,守其雌见《老子》第二十八章,上面说的注解家亦有为《老子》注释,他的《今译》这两句是深知雄强,却安于雌柔(北京:中华书局,页一八一),和我们理解这两句话的意思是知道有雄性亊物,但我们所坚守的是雌性的原则,没有不同。老子会不会说我既要崇雄,又要崇雌?古今以来,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老子是说雌雄阴阳两方面都知道,但实际守的是雌和阴,并不是两端同等对待,难道大多数人都错了?这位注解家从前也错了?为何他现在
解释这两句话时,说既知道要崇高以效法天道,又要卑贱以效法地道,跟老子所说的只守其雌原则根本不同。原因是他明白《系辞上传》这段文字是天地、知礼、崇卑的并重双举的,但为了要说《系辞传》写作形式和思维受老子的影响,遂不顾违背老子文义,藉此影射《系辞传》和《老子》有关。于是他凭借这种理据,说《系辞传》是老子的后学模仿老子的句式写成的。如果这都能牵强附会,世间没有什么不能牵强附会了。这其实是对老子最大的不敬!文章明显是说天地并重的,连他自己都是这样说,却用了《老子》这句话来附会,真是太过分了!
这两句文义是说:学习知识要尽量达到崇高,是效法天道知识的高深;在人生行动践履上要尽量达到谦卑克己守礼,是效法地道柔顺以从天道。
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
知崇礼卑的知与乾知大始的知一样,是知识的意思。
知崇讲的是崇德,礼卑讲的是广业。这句话意思是说,崇德、广业要效法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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