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易经学习之:六五:敦复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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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易经学习之:六五:敦复。无悔。

李鼎祚《周易集解》:

候果曰:坤为厚戴。故曰‘敦复’。体柔居刚.无应失位,所以

有悔。能自考省,动不失中,故曰:•无悔’矣。

讲解:

侯果认为,坤具有厚德载物的品格,这就叫作4‘敦复。而此爻本为阴柔,但却居阳刚之位,又不能与二交形成阴阳对应的关系,所以是会产生灾祸的,但如果能在变动中守住中位,这样就会消除灾祸。

王弼《周易注》:

居厚而屣中。居厚则无怨,屣中则可以自考。虽不足以及体复之吉,守厚以复,悔可免也。

讲解:

王弼把这一爻从象到辞合在一起讲。他认为卦辞中明确讲了厚德载物,而爻位又是中爻。这样,厚德载物可以消除怨恨,而行在中位又可以自我省察。尽管还没有达到休复"那样的吉祥,但具备这些也就可以免除灾祸了。

程颐《易传》:

六五,以中顺之德处君位,能敦笃于复善者也,故无悔’。虽本善,戒亦在其中矣。阳复方徽之时,以柔居尊,下复无助,未能致亨吉也,能无悔而已。

讲解:

六五这一爻,由于它是中爻,又是君王之位,可以厚徳诚实而归复到善的境界,这样就是无悔的。而且,这一爻中本身也隐含了戒备的意思。当阳爻归复时.在它归复之初,以阴柔之德处于尊贵之位.归复以后又没有其他阳爻来辅助,这时还不能造成顺利和吉祥。因此,兆辞仅仅是无悔。

朱熹《周易本义》:

以中顺居尊,而当复之时。敦复之象无悔之道也。

讲解:

朱熹把这一爻看成是以中爻兼君王之位来作为归复的时机。因此,这二象辞的应用,正是消除灾祸的办法。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敗。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李鼎祚《周易集解》: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c虞翻曰:"坤冥为迷,高而无应,故•凶•。五变正时,坎为灾眚,故•有灾眚’也。用行师。终有大敗。以其国君。凶。虞翻曰:三复位时而体师,故4用行师•。阴逆不顺坤,为死丧,坎流血,故‘终有大敗’垢、乾为君,灭藏于坤。坤为异邦,故•国君。凶’矣。"荀爽曰:••坤为众.故‘用行师’也。谓上行师而距于初,阳息上升:必消群阴,‘终有大敗’。国君,谓初也。受命复道,当从下升。今上六行师,王诛必加,故4以其国君。凶’也。至于十年,不克征。虞翻曰:坤为至,为十年。阴逆坎临,故4不克征•。谓五变设险,故帅师致,丧君而无征也。何妥曰:••理固之道须进善纳谏。速而不复,安可托民以此行师?必敗蜻矣。敗乃思复,失道已远。虽复十年,乃征无所克矣。案:坤为先迷,故曰:速复Q坤又为师象,故曰:行师。坤數十,十年之象也。

讲解:

首先,我们来看看虞翻的观点。

他认为在《复卦》中的外卦为坤.由于它居于上,所以没有下卦的阳爻与它相应。这是造成凶的一个原因。当五爻变时,则上卦为坎。坎有灾象,所以说有灾眚"。阴本应顺坤之理,但是却与它相逆,这使阴爻有死丧象、流血象。造成了终有大敗的结局。坤为至,为十年。这是因为《坤卦•初六》有。履霜坚冰至.以及《屯卦》中有坤象,卦辞中有十年。由于阴逆坤之理,所以有不克之说。

其次,我们来看看荀爽的观点。

他认为宥众象,所以才说用行师。阳爻在上升过程中一定会与群阴交锋,结果是终有大败。当国君要复兴正道时一定要从下开始,逐渐上升发展3而现在却是上爻用兵,这样就会造成国君凶的结果。

最后,我们来看看何妥的观点。

他认为治理国家的道理在于臣子要进良策,国君要勇于纳凍^如果是迷茫而不归复到正道,怎么可以去统治百姓和调动军队呢?这样下去一定会失敗。失败了再想归复原来的局面,出兵打仗也不会攻克敌方了。

还有,李鼎祚的观点。

他认为坤的特点是先迷后得主.所以才有迷复"的象辞。而坤又有师象,其年又为十年,这样就造成了至于十年,不克征"的结果。

王弼《周易注》:

最处复后,是迷者也。以迷求复,故曰:迷复"也。用之行师,难用有克也,终必大敗。用之于国,則反乎君道也。大敗乃复,量斯势也。蛋复十年修之,犹未能征也。

讲解:

这一爻是归复的最后一爻,可见它是迷茫所致。在这种状态下去追求归复,叫作迷复。把它用在征讨方面,也难以使用,更不会战胜敌方。把用在统治国家方面,则会产生极不安稳的局面。在大敗之后,尽管又归复了,但还是不能用来征讨。

程颐(易传》:

以阴柔居复之终,终速不复者也。速而不复,其凶可知。有灾眚,灾,无灾,自外来;眚,己过,由自作。跃迷不复善,在己别动皆过失,灾祸亦自外而至,盖所招也。速道不复,无施而可,用以行师,则终有大敗,以之为国,則君之凶也a十年者,數之终。••至于十年,不克征,谓终不能行。既速于道,何时而可行也?

讲解:

程颐认为.阴爻本来就是柔弱的,但又处于复的终点,到头来还迷茫不能归复。迷茫而不能归道,这样的凶灾就可想而知了。而且,在迷茫不能归复时,自己又有不少过失,灾祸又从外降临,这都是自己招惹的。把这种状况去指导征讨,一定会失败;用来指导治国,就会造成国君的凶险。在这个时候是有违于天道的。

朱熹《周易本义》:

眚,生领反。以阴柔居复终,终速不复之象,凶之道也。故其占如此。以,犹及也。

讲解:

朱熹认为,以阴爻的柔弱处于复的终点,这是到头来不能归复之象,是凶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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